哪些样的诈骗行为构成集资诈骗罪?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28 06:10:19 472 人看过

集资诈骗罪包含的诈骗行为如下:

1、集资后携带集资款潜逃的;

2、未将集资款按约定用途使用,而是擅自挥霍、滥用,致使集资款无法返还的;

3、使用集资款进行违法犯罪活动,致使集资款无法返还的;

4、将集资款用于违法犯罪活动的等。

一、非法集资立案后怎么办

损失应由参与者自己承担,但不应由相关部门承担。清偿债务后,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当场上缴中央财政。在取消非法吸收存款和非法集资活动过程中,地方政府只负责组织协调,不能选择财政拨款的方式来弥补非法集资的损失。这意味着,一旦公众参与非法集资,参与者的利益将得不到法律的保护。人民法院执行后,集资人仍不清偿集资款的,应当由参与人自行承担损失,不得向有关部门要求赔偿。

二、非法集资款是否会先赔偿第一报案人

非法集资属于刑事犯罪,建议及时向所在地公安机关报案,破案后警方会应当按比例清偿。

在参与到非法集资之后如果有损失可以及时报案,至于清偿则需要警方将案件破了之后,追回了集资款之后再根据实际情况来进行处理。

三、非洁集资和正常借贷的区别

民间借贷吸收资金的目的是用于生产、生活,一般来讲借款方具有还款意愿,能够及时清退集资款项非法集资的目的通常是将吸收的资金用于发放贷款来谋利。民间借贷行为一般是出借人向亲戚、朋友、邻居等自己熟悉或认识的人借款,借款范围相对比较窄。借款人与出借人之间既有一定的利益关系,比如说存在一些高利率,更多的则是人情关系,出借人基于对借款人的信任而把钱借给借款人用法集资的行为对象是社会不特定的对象,其往往通过媒体、网络、传单、手机短信等途径向社会公开宣传,虽有熟悉的人,更多的则是不认识的人,借款范围非常广,出借人是出于获取利益而借钱。民间借贷是一种民事行为,即便借款人因客观原因最后无力还款,那也是合同违约行为,侵害的是合同相对人的债权非法集资侵犯的客体,是国家金融管理制度。个人或单位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必然影响国家对金融活动的宏观监管,损害金融机构的信用,损害存款人的利益,扰乱金融秩序,最终会影响国民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稳定,这也是刑法将其入罪的重要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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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7月04日 0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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