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税收抵免问题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2-11-22 15:32:41 491 人看过

所谓国际税收抵免,就是本国的企业、公民或居民,在外国缴纳了所得税回到本国缴纳所得税时,将在外国缴纳的所得税款加以扣除。它是现代税收制度中避免国家间双重征税的一种主要方式。

(一)双重征税的产生及税收抵免的出现

双重征税就是指一个纳税人的同一笔所得,由两个以上的国家同时征税。双重征税主要是由税收管辖权的重叠引起的。

按照国家主权原则,一个国家的税收管辖权,可以按照属地和属人两种不同的原则来确立。按照属地原则确立的税收管辖权称作地域管辖权,也叫收入来源管辖权,是指一个国家有权对在本国发生的收入实行征税。按照属人原则确立的税收管辖权称作居民管辖权,也叫居住管辖权,是指一个国家有权对本国的居民或公民在世界各地取得的收入实行征税。一个国家究竟是按属地或是按属人或是既按属地又按属人原则行使税收管辖权,以及行使到何种程度,这纯属一个国家的主权问题,国际法并无明文规定。目前,由于世界各国一般都按收入来源行使税收管辖权,但有许多国家又是按居住行使税收管辖权,所以,就可能产生纳税人及其收入要与两个或两个以上国家发生税收关系的问题。这种税收管辖权的重叠情况,便使得纳税人由于来自国外的那部分所得而需承受双重纳税的负担。

为了避免双重征税,各国都先后采取了一些不同的解决办法。其中,有些国家对来源于国外的收入实行免税。即绝对免税法。这些国家只对来源于国内的收入课税,而对其居民或公民来自国外的收入不行使税收管辖权,达就单方面地避免了双重征税问题的产生。拉丁美洲的一些国家一直实行这种制度,但目前实行绝对免税法的国家已经很少了。还有些国家在免除双重征税的实践中常采用减免法,即对在国外已纳税的所得按照优惠税率征税。如此利时对已在国外纳税的所得只征正常所得税的五分之一。另外有些国家采取扣除法来解决重复征税的问题,即居住国政府在向其本国居民或公民来自世界各地的收入进行征税时,允许把已缴纳的外国的所得税额,作为汇总申报本国政府应税所得的一个扣除项目来计算应纳所得税额。以上这些办法人们认为并不能彻底解决双重征税问题。实践证明,在那些实行综合或单一税制的国家里,采用税收抵免法才是解决双重征税的主要方式。

采用税收抵免方式的国家是以纳税人的居住地而不是以收入来源地为根据行使税收管辖权的,所以这些国家的所得税法都规定,对本国居民来自国内外的全部收入所得进行征税。但同时又规定,对来自国外的收入所得,如果在收入来源国已经缴纳所得税款的,允许在支付给本国政府的应税所得额中加以抵免。世界上最早实行税收抵免的国家是美国,在1918年制定的美国税法典中规定了税收抵免的方法。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3月21日 02:47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北京国税明确小规模纳税人抵免购置税控机税额问题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推广税控收款机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4]167号)的规定,北京市国税局日前下发了《关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抵免购置税控收款机所支付的增值税税额有关问题的通知》(京国税函[2009]421号,下称《通知》),明确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下称纳税人)购进税控收款机,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可抵免购置税控收款机所支付的增值税税额(下称抵免税额)是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税额;取得普通发票的,按照普通发票上注明的价款,依下列公式计算可抵免税额:可抵免税额=价款/(1+17%)×17%。《通知》要求,纳税人申报抵免税额的,应向各区、县(地区)国家税务局,直属税务分局(下称各局)主管税务所填报《抵免购置税控收款机增值税税额申报单》(下称申报单,各局自印);以及购进税控收款机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发票联或普通发票的发票联(下称发票)原件及其复印件。《通知》明确,纳税人进行
    2023-06-07
    399人看过
  • 国际税收筹划——国际税收筹划的范围
    三、国际税收筹划的范围跨国纳税人参与国际经济活动的形式主要有两类:一是对外贸易;二是对外投资。因此,其税收筹划也可以分为两大类:一是对外贸易中的税收筹划;二是对外投资活动中的税收筹划。国内企业对外贸易时,首先要遇到关税,关税是商品课税制中的一个重要税种,它是商品流通范围跨越国境时,对出口、进口或转口的商品课征的。其次是消费税。有的国家除关税外,还有选择地对某些进口商品如烟、酒、石油、化妆品等加征消费税。征税的税目范围和税率,国与国差别很大。消费税由于征收的不是很普遍,因此在对外贸易活动的税收筹划中通常把关税作为筹划的重点税种。纳税人主要利用各国在关税税目、税基、税率以及减免税优惠等方面的差异和关税转嫁等方法达到减轻或消除关税税负的目的。由于关税是一种世界性的税种,税负弹性很小。在税目、税基、税率以及减免税优惠等方面都规定的相当详细、具体,因此,不像所得税那样有那么大的伸缩余地,这样,关税转
    2023-06-07
    479人看过
  • 关于免抵退税与纳税申报衔接问题
    出口企业在申报退税数据与纳税数据的衔接过程中,存在着一些薄弱环节,使出口退税申报数据与当期纳税申报数据产生差异,从而影响当期应纳税额和应退税额的准确性。出口企业征、退税环节申报的先后顺序也是造成当期征退税申报数据不一致的主要原因。目前出口企业征、退税申报的操作流程为增值税纳税申报、免抵退税预申报、免抵退税正式申报。在征、退环节共同影响当期应纳税额和应退税的因素主要有当期免抵退税出口货物销售额、当期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当期免抵退税已退税额税额等。主要表现在当期申报出口销售收入不一致、当期不予抵扣税额抵减额不一致影响当期进项转出数额不一致;当期免抵退已退税额不一致影响当期期末留抵税额不一致。影响当期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的因素主要为当期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抵减额。这些数据在退税进度与纳税申报进度持平的情况下应该是相同的。在实际操作中要想达到真正意义上的统一,需要征税部门与退税
    2023-06-07
    489人看过
  • 国家豁免问题
    国家及其财产享受豁免是国际法上一项重要的原则,它来源于国家主权原则。(一)国家豁免权的内容国家豁免主要包括司法豁免、行政豁免和税收豁免。在国际私法上,主要是司法豁免问题,具体内容包括:司法管辖豁免。即未经一国明确同意,任何其他国家的法院都不得受理以该外国国家为被告或者以该外国国家财产为诉讼标的案件。诉讼程序豁免。即未经一国同意,不得强迫该国出庭作证或提供证据,不得对该外国的国家财产采取诉讼保全等诉讼程序上的强制措施。强制执行豁免。即使一国同意在他国法院作为被告或主动作为原告参加民事诉讼,未经该外国国家明确同意,受诉法院不得对该外国的国家财产采取诉讼保全等诉讼程序上的强制措施。(二)国家豁免权问题的提出国家豁免问题主要是在国际民商事交往中产生的,即一个国家能否在外国被诉的问题,国家豁免问题可能在以下情况下提出来:国家在外国法院直接被诉;国家虽然没有在外国法院直接被诉,但在某个诉讼案件中涉及到
    2023-06-07
    428人看过
  • 国际税收饶让
    国际税收
    所谓国际税收饶让,通俗地说就是一段时间内不征税,税收放假。确切地说,一般是指发达国家(往往是居住国)不仅对于已向发展中国家(往往是收入来源国)缴纳的税额给予税收抵免,而且对发展中国家(往往是收入来源国)为了鼓励外国资本进行投资而规定的税收豁免或取消的税额,也给予抵免。这就叫国际税收饶让。它是一种特殊的抵免法。之所以“特殊”,是因为它不是为了避免双重征税解决重复征税的问题了,而是一种无可比拟的、独特的免除征税的照顾法,是对发展中国家的一种特殊优惠。税收饶让在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之间的税务关系中具有实际的意义。因为自七十年代以来,许多发展中国家,为了尽快摆脱落后、贫困的面貌,都比较重视吸引外资,引进先进技术。为此,他们在税收上提供了很多优惠。如有的国家在一定时期内对外资不征或减征所得税。有的国家虽然不免除所得税,但却规定在几年内不再提高现行税率等等。但是根据1980年联合国范本和国际税收惯例,
    2023-05-05
    269人看过
  • 避免国际重复征税与单一税收管辖权
    一、现行多种税收管辖权的矛盾从当前所得税收管辖权的行使方面看,包括中国在内的世界上绝大多数国家实行的是两种税收管辖权,即收入来源地税收管辖权和居民(或公民)税收管辖权,更有一些国家如美国和墨西哥实行的是三种(收入来源地、公民、居民)税收管辖权。实行单一税收管辖权的国家是极少数的。多种税收管辖权并存的格局的出现,是有其国际税法理论和实践方面的根源的。任何一个国家都是根据自己的政治、经济和社会状况来选择税收管辖权的类型。对于发展中国家来讲,能够输出的资本技术水平较低,很少到国外投资,而外国企业大量涌入经营活动频繁,外国资本急剧增加,所以发展中国家多注重对来自本国境内的所得征税,即往往侧重于对收入的来源地征税。相反而言,发达国家的资本输出较多而引进的外资较少,所以更注重对居民的管辖权。同时因为国际经济的发展,国家间经济交往的日益频繁,跨国纳税人的剧增,从一定意义上讲,两种税收管辖权都是国家主权的
    2023-06-07
    148人看过
  • 行使电子商务国际税收管辖权面临哪些问题
    国际税收管辖权的冲突主要有积极冲突和消极冲突两种,前者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国家都对某一商务行使管辖权,后者则是指各国都不行使管辖权的情况。一个国家对国际货物贸易和服务贸易采取什么原则征税,取决于该国法律所规定的税收管辖权基础。发达国家要求扩大居民税收管辖权,限制其他国家来源地税收管辖权的实施范围。发展中国家则从维护本国经济利益出发,要求扩大本国的来源地税收管辖权。但总体看来,所得来源地管辖权优先原则为各国所认同。出现电子商务后,“来源地”的判定发生了争议。美国财政部1996年11月发表的《全球电子商务选择性的税收政策》一文公开表明其态度,其政策取向就是要加强居民税收管辖权而不是来源地税收管辖权,来源地税收管辖权不会被抛弃,但可能会大大削弱,这势必激起发展中国家的不满,造成税收管辖权的冲突。另一方面,有关服务发生地通常是根据始发地标准、非纯粹始发地标准以及服务提供地标准等进行确定的,其中最后一
    2023-06-12
    271人看过
  • 国际婚姻管辖问题
    涉外婚姻的管辖问题有:1、在国内结婚并定居国外的华侨,当事人可以向定居国法院提出离婚诉讼。若定居国法院以离婚诉讼须由婚姻缔结地法院管辖为由不予受理,当事人向我国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的,由婚姻缔结地或一方在国内的最后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2、在国外结婚并定居国外的华侨,当事人可以向定居国法院提出离婚诉讼。如定居国法院以离婚诉讼须由国籍所属国法院管辖为由不予受理,当事人向我国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的,由一方原住所地或在国内的最后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3、中国公民一方居住在国外,一方居住在国内,不论哪一方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国内一方住所地的人民法院都有权管辖法。商。如国外一方在居住国法院起诉,国内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的,受诉人民法院有权管辖。如果双方均为出国人员,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的,应向出国前一方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4、中国公民双方在国外但未定居,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的,应由原告或者被告原住
    2023-07-06
    209人看过
  • 税收抵免标准
    独生子女
    个人所得税的扣除标准:1、首套房贷利息:按1000元每月扣除;2、住房租金:按800元到1200元每月扣除;3、赡养老人:按2000元每月扣除;4、子女教育:每个子女按1000元每月扣除;5、继续教育:每人定额扣除3600元到4800元。专项扣除,包括居民个人按照国家规定的范围和标准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等。个税扣除标准2022赡养老人个税扣除标准2022赡养老人:1、纳税人为独生子女的,按照每月2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2、纳税人为非独生子女的,由其与兄弟姐妹分摊每月2000元的扣除额度,每人分摊的额度不能超过每月1000元。可以由赡养人均摊或者约定分摊,也可以由被赡养人指定分摊。约定或者指定分摊的须签订书面分摊协议,指定分摊优先于约定分摊。具体分摊方式和额度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1、省级人民政府、国务院部
    2023-07-07
    430人看过
  • 关于泰国船舶公司征免税问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泰王国政府关于对所得避免双重征税和防止偷漏税的协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泰王国政府关于互免国际运输收入间接税的协定》的规定,对泰国船舶公司因从事国际运输业务而从我国境内取得的运输收入免征营业税,企业所得税减半征收。《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加强外国公司船舶运输收入税收管理及国际海运业对外支付管理的补充通知》(国税发[2002]107号)所附国际海运收入减免税情况一览表有误,特此更正。本文文到之日起生效,此前已经免除的税收不予补征。
    2023-06-07
    356人看过
  • 国际税收的本质
    国际税收
    国际税收管辖权由属人原则和属地原则确定,分为居民管辖权和地域管辖权。属人原则以纳税人的国籍、住所等为标准,确定税收管辖权;属地原则以国家领土范围为标准,确定税收管辖权。 国际税收如何确定税收管辖权?国际税收管辖权是指主权国家根据其法律所拥有和行使的征税权力,是国际法公认的国家基本权利。除了维也纳外交关系公约和《维也纳领事关系公约》对外国使、领馆官员的税收管辖权规定有限制的条款以外,主权国家有权按照各自政治、经济和社会制度,选择最适合本国权益的原则确定和行使其税收管辖权,规定纳税人、课税对象及应征税额,外国无权干涉。 国际上确定税收管辖权通常有属人原则和属地原则。属人原则,也称属人主义,即按纳税人(包括自然人和法人)的国籍、登记注册所在地或者住所、居所和管理机构所在地为标准,确定其税收管辖权。凡属该国的公民和居民(包括自然人和法人),都受该国税收管辖权管辖,对该国负有无限纳税义务。属地原则,
    2024-01-05
    112人看过
  • 我国物流行业的税收问题
    随着经济一体化程度的加强和现代科学技术的飞速发展,越来越红火的物流业已经成为人们关注的一个经济热点,随之而来的物流业的税收问题也越来越受到税务部门的重视。概括地说,物流行业的纳税人可以划分为陆路、水路、航空和管道物流四大类。而依存于这四大类物流纳税人的衍生出的储存、配送、包装、装卸搬运等配套性的服务性的纳税人有很多。在从事物流业务经营的纳税人中,由于我国现阶段的经济体制比较特殊,具有垄断性的铁路、航空、管道类的物流业务的税收征管状况比较规范,涉税违法的问题比较少。而从事公路物流的纳税人的涉税违法问题则相对来说比较严重。本文在着重分析公路物流经营模式特点的基础上,来剖析物流业存在的税收问题及其应对建议。一、物流行业中的小规模纳税人的税收难征易漏。由于现阶段我国对从事物流业的资格审查比较宽松,在公路物流的业户中,活跃着很大一部分“小规模”的纳税人。点多、线长、面广,形象地说出了这部分纳税人的经
    2023-04-24
    334人看过
  • 国际税收筹划之利用国际租赁
    租赁或利用租赁是减轻税负的重要方法之一。它不但可以得到税负方面的优惠,还可以使租赁企业以支付租金的方法冲减企业利润,减少纳税额。所以,跨国纳税人就利用它进行国际税收筹划。例如,某跨国纳税人将本应对子公司直接投资的资产转为租赁形式,这不仅增加子公司的费用支出,减少应纳税税额,又可在有关国家享受到租金税收减免的优惠。利用国际租赁进行税收筹划的基本方法是:由一个设在高税国的关联企业购置资产,以尽可能低的价格租赁给设在低税国的关联企业,后者再以尽可能高的价格租给一个设在高税国的关联企业,从而获得双重好处。首先,以租金费用转移的形式将一部分在高税国的所得向低税国转移;其次,尽量利用有关国家的规定,出租方和承租方多次提取折旧,以减少应税总收入、降低税负。。
    2023-06-07
    216人看过
  • 国际税收与国家税收有什么不同
    第一、国际税收作为税收的一个分支,它与国家税收一样,都是国家凭借政治权力所进行的一种分配。然而,国际税收与国家税收是有区别的,两者不能等同。国家税收是一国的政府凭借其政治权力对其所管辖范围之内的纳税人进行的课征。它没有超越一个国家的疆界。国际税收是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国家政府,对同一跨国纳税人的跨国所得或财产进行重叠交叉征税的结果。一方面,任何一个主权独立国家,都不会屈从于其他国家政治权力,接收他国的税收管辖;另一方面,世界上不存在一个在各国之上的超国家的政治权力,能在国际范围内课征税收。从两个国家政府来讲,它们都是凭借各自的政治权力对同一跨国纳税人进行征税,两国政府重交叉征税的结果形成了国家之间的税收分配关系。所以,国际税收不能脱台国家政治权力而单独存在,只能在各国政治权力机构的协调下进行课征。第二、国际税收仍然具有税收的诸要素,但其纳税人应是从事跨国经济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其征税对象主要是跨
    2023-05-05
    90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关于国税500免税额度的问题
      重庆在线咨询 2025-01-16
      1. 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产品,包括从事农业生产的单位和个人,免征增值税。具体范围由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确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38号)第十五条。
    • 一个国际商法问题
      天津在线咨询 2022-10-08
      债权是一种民法上的权利,而债务则是一种民法上的义务。和物权不同的是,债权是一种典型的相对权,只在债权人和债务人间发生效力,原则上债权人和债务人之间的债之关系不能对抗第三人。从会计意义看,债权是指单位未来收取款项的权利,包括应收账款、应收票据、预付账款、其他应收款、应收股利、应收利息和应收补贴款告等。从会计意义看,债务是指由过去交易、事项形成的,由单位或个人承担并预期会计导致经济利益流出单位或个人的
    • 什么是税收抵免
      湖北在线咨询 2023-02-26
      税收抵免是指允许纳税人从某种合乎奖励规定的支出中,以一定比率从其应纳税额中扣除,以减轻其税负。税收抵免是为了避免国际重复征税。在西方国家,税收抵免的主要有两种:投资抵免,又称投资津贴和国外税收抵免。根据应纳税额中扣除的数额是否允许超过应纳税额,税收抵免划分为“有剩余的抵免”,即扣除数额不超过应纳税额,和“没有剩余的抵免”,即没有抵尽的抵免额返还给纳税人两类。
    • 房屋契税减免问题
      宁夏在线咨询 2021-10-2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权利税暂行条例的规定,符合以下情况之一的可减免或征收:1、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军事部门承担土地,房屋用于办公室、教育、医疗、科研和军事设施的免除2、城镇职工按规定首次购买公有住宅的免除3、不可抗力消失住宅,重新购买住宅的适当减半或免除4、财政部规定的其他减免、免除权利税项目。关于调整房地产市场几项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字199210号)对房地产市场税收制定了新规定:1、个
    • 免抵退转厂出口进项税额转出的问题
      湖南在线咨询 2022-10-24
      上述进项税额转出公式实际上是计算不得免征和抵扣的税额,这部分要做进项税额转出,在发生转厂出口的当月转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