责任归属清晰,索赔权益如何?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7-03 10:55:02 169 人看过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对于发生交通事故对方全责的索赔技巧,是需要比照人身损害赔偿标准进行赔偿的,其具体赔偿项目有: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因各地的赔偿标准是不一致的,其具体赔偿金额以实际为准。对于造成汽车损害,或者是耽误出车挣钱的情形,其相关费用也是要进行赔偿的。

工伤如何索赔

首先,申请工伤鉴定,确认伤残等级后是确认赔偿的基础。参照《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八条。

第二,主要理赔范围包括享受工伤医疗待遇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住院伙食补助费,辅助器具,医疗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生活护理费等。

第三,参照《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三十四条,第三十五条,第三十六条,三十七条,第三十八条第三十九条,第四十条具体规定进行赔偿。

第四,如果协商不成,带好相关资料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直接到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仲裁委提出劳动仲裁。

治疗工伤要确定一个停工留薪期,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

需要生活护理的,支付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个不同等级支付,其标准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或者30%;

根据评定的伤残等级,享受相应的待遇,见《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五条—三十七条规定:

第三十五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三)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第三十六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五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为: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第三十七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至第十七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五条

因道路交通事故造成下列财产损失,当事人请求侵权人赔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一)维修被损坏车辆所支出的费用、车辆所载物品的损失、车辆施救费用;(二)因车辆灭失或者无法修复,为购买交通事故发生时与被损坏车辆价值相当的车辆重置费用;(三)依法从事货物运输、旅客运输等经营性活动的车辆,因无法从事相应经营活动所产生的合理停运损失;(四)非经营性车辆因无法继续使用,所产生的通常替代性交通工具的合理费用。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9月08日 15:22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相关文章
  • 国家赔偿责任归属于责任
    国家赔偿责任归属于民事责任的制度及理论在普通法系国家较为流行。在普通法系国家,之所以将国家赔偿责任归属于民事责任范畴,一方面是因为这些国家无公法、私法之分;另一方面是由于普通法的传统、观念深入人心,按照普通法规定,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一切人都收同一法律支配,无论是国家机关的过错还是公民的过错,造成他人损害的;都承担相同的法律责任。国家赔偿归属于国家责任国家赔偿制度的理论基础是,确定国家赔偿责任的目的是为了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不受国家权力的非法侵害,故将此种责任归属于国家责任更有利于立法目的的实现。以法国为代表的大陆法系国家,一般都将国家赔偿视为一种独立的国家责任,由行政法院管辖,适用不同于民事责任的法律制度。从第二种意义上讲,国家赔偿责任的性质主要有以下几种学说:1.代位责任说该观点认为,国家赔偿是公务员的侵权行为造成损害,由国家代为承担赔偿责任。就是说,国家承担的责任并不是自
    2023-04-24
    441人看过
  • 租车遇到事故,赔偿责任归属如何判断?
    当租赁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时,即:机动车的所有人与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时,赔偿责任应按以下顺序(1)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补偿。(2)不足部分,由机动车使用人承担赔偿责任。(3)机动车所有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根据法律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员伤亡或者财产损失,且负事故主要责任的,除保险公司按照保险范围内赔偿外,不足部分,由驾驶员或者车辆使用人承担法律责任;机动车所有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撞了出租车营运损失谁赔出租车发生交通事故的赔偿规定与其他车辆发生事故的规定并无区别,在撞人后需要根据交通部门的责任划分确定赔偿标准以及后续事宜。1、不构成伤残级别的赔偿项目: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后续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交通费、精神抚慰金、财产损失、施救费、鉴定费等。2、构成伤残级别的赔偿项目: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
    2023-07-03
    453人看过
  • 如何才能搞清晰筹备中的公司的责任是谁承担
    筹备中的公司的责任由发起人承担。《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九条规定,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承担公司筹办事务。发起人应当签订发起人协议,明确各自在公司设立过程中的权利和义务。第九十四条规定,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应当承担下列责任:(一)公司不能成立时,对设立行为所产生的债务和费用负连带责任;(二)公司不能成立时,对认股人已缴纳的股款,负返还股款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的连带责任;(三)在公司设立过程中,由于发起人的过失致使公司利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对公司承担赔偿责任。一、发起人的法律责任是怎样的?发起人的法律责任是:1、发起人承担公司筹办事务,在公司不能成立时对设立行为所产生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2、公司不能成立时,全体发起人承担返还认股人已缴纳的股款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的连带责任;3、其他责任。二、公司设立失败发起人怎样担责公司设立失败后,发起人对设立行为所产生的费用以及为了设立公司前期的债务负
    2023-06-24
    164人看过
  • 如何判断打架中的责任归属?
    打架的责任是不分先后的,因为打架斗殴可以说是双方都有过错,也就没有了偏袒的一方存在了。无论是先手还是后手,只要殴打他们并且造成一定的伤害的就需要承担相应的责任。其中最轻的是属于治安管理的处罚: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打架先动手和后动手该怎样分责任不论谁先动手,只要有殴打他人的行为并造成一定危害,就可以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进行处罚。如果是因为民间纠纷引起的打架斗殴公安机关可以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九条进行调解,当事人达成协议的,不予处罚。如果仅仅是打架斗殴尚未造成他人伤害,但具有一定的社会危害,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第一款规定,殴打他人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此时的打架行为只是违法行为。如果打架造成对方轻
    2023-06-30
    137人看过
  • 如何清晰地描述债权债务的情况
    债权债务情况怎么写:具体公司名称未税情况说明税务局具体名称以及当地的稽查分局:我司营业执照是具体年月日取得的,税务登记是具体时间完成的,由于成立时间短,企业尚在筹建期间,全年无营业收入,只有相关费用产生,所以所得税申报为零。此情属实,希望贵局核查。具体公司名称(盖个公章)年月日。债权债务处理协议书范文应该怎么写?债权债务处理协议书甲方:电话:住址:乙方:身份证:住址:电话:丙方:身份证:住址:电话:丁方:电话:住址:经平等自愿协商,甲、乙、丙、丁四方就债权债务转让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一、截至本协议签订之日丙方共计欠乙方RMB万元。二、甲方自愿将其对丁方共计RMB元的到期债权(货款)让与乙方。三、甲方将其对丁方的到期债权让与乙方的目的是为在债权等额范围内代替丙方偿付丙方对乙方的到期债务。四、丁方确认其对甲方RMB万元的到期债务,依据本协议,于年月日直接向乙方支付;丁方依据本协议向乙方履行支付义
    2023-07-01
    127人看过
  • 展会消费权益受损如何索赔?
    消费者在展销会、租赁柜台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销售者或服务者要求赔偿。展销会结束或者柜台租赁期满后,也可以向展销会的举办者、柜台的出租者要求赔偿。展销会的举办者、柜台的出租者赔偿后,有权向销售者或者服务者追偿。一、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对于质量问题是如何赔偿质量问题的赔偿如下:1、消费者可以退货或者要求更换、修理,运费由经营者承担;2、如果造成人身、财产损害,可以向销售者或者生产者要求赔偿。赔偿范围包括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误工费、残疾生活辅助具费、残疾赔偿金等;3、如果经营者是明知商品或者服务存在缺陷,仍然向消费者提供,造成死亡或者健康严重损害的,受害人还有权要求所受损失二倍以下的惩罚性赔偿。消费者投诉,是指消费者为生活消费需要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与经营者之间发生消费者权益争议后,请求消费者权益保护组织调解,要求保护其合法权益的行为。向消费者协会、行政
    2023-02-22
    130人看过
换一批
#交通事故赔偿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交通事故确定损害赔偿是根据事故中当事人的过错程度及作用大小的比例来划分赔偿责任。 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机动车一方没有... 更多>

    • 合同章不清晰如何办?
      福建在线咨询 2023-06-03
      1、建议如果遇到合同章不清晰的情况,要求另一方当事人重新加盖。 2、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九十条【合同成立时间】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
    • 如何理解公司清算责任纠纷中的赔偿责任, 侵权人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
      云南在线咨询 2022-03-14
      一、如何理解清算赔偿责任清算赔偿责任是在公司清算过程中清算义务人的民事赔偿责任,是指清算义务人在公司解散后,因未尽清算义务而给公司、股东或债权人造成的经济损失应予赔偿的责任制度,是因清算义务人的不当作为行为或消极不作为行为而依法应承担的侵害债权的民事赔偿责任。清算人应当履行清算义务而不履行造成公司债权人利益受损的赔偿责任,以及清算人恶意处置公司财产造成公司债权人利益受损的赔偿责任,均属于侵权责任。
    • 侵权责任如何归则?
      青海在线咨询 2022-10-12
      1、过错责任原则 是指以过错作为归责的最终构成要件。即行为人的侵权行为给对方造成损害,须行为人在主观上存在过错才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过错责任是侵权责任的一般归责原则,除法律法规规定的特别侵权行为外,一般侵权行为均适用过错归责原则。 2、过错推定责任原则 是指基于法律的特别规定,推定加害人存在过错而应承担侵权责任,加害人能够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除外。 3、无过错责任原则 又称严格责任原则,是指基于法律
    • 债务纠纷,责任清晰。但是当事人在异地,如何出庭全权代理?
      江苏在线咨询 2022-10-26
      p>一般代理与全权代理只是一种说法而已,与律师签订委托代理合同.弊:一旦代理人不负责任,可能会造成委托人的损失.将资料带上当面咨询律师,关键还是需要看在代理权限中是如何约定的.所谓的利弊无非就是全权代理将整个案件都请代理人操作,利:代理人比较专业可能更好的维护委托人的权益
    • 房屋产权权属清晰四址是什么意思
      北京在线咨询 2022-10-19
      四址是指东西南北的山墙,房屋权属清楚四址无纠纷就是指房屋的所有权清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