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人吵架绑了一会儿不是绑架罪。绑架罪应当以勒索财物或者绑架他人作为人质为目的,情人吵架绑了一会儿的行为不属于绑架罪。绑架罪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身体健康权、生命权、人身自由权。
一、绑架罪的客观要件
绑架罪的客观要件是,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以暴力、胁迫、麻醉或其他打法劫持他人的行为。
绑架罪的构成要件:
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身体健康权、生命权、人身自由权。本罪犯罪对象为有任何有生命的白然人,不仅仅包括妇女、儿童、婴幼儿。实践中被绑架的对象多为妇女、儿童、个体户、私营业主或大公司、企业的重要人物。
2、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以暴力、胁迫、麻醉或其他打法劫持他人的行为。
3、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并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
4、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现为方面直接故意,且以勒索他人财物为目的或者以他人作为人质为目的。
绑架罪,是指勒索财物或者其他目的,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绑架他人的行为。
二、绑架之前杀人怎么处罚
对于行为人在绑架行为实施前就已杀害他人,后以死者为人质,谎称死者仍活着向死者亲属勒索财物的,应如何处理?是以故意杀人罪和绑架罪数罪并罚,或者是以绑架罪一罪论处,或者是以故意杀人罪和敲诈勒索罪处罚。绑架罪是双重行为,而在行为人将被害人杀死后勒索财物的,只有勒索行为,缺乏绑架行为,不符合绑架罪的构成要件,所以,以故意杀人罪和绑架罪数罪并罚不可取。
如果以绑架罪一罪论处,因为绑架罪侵犯的主体之一是人质的人身自由权,上述案例所谓的“人质”已经死亡,其人身自由是不可能受到侵犯的,因此以绑架罪论处也是不可取的,综上,本案以故意杀人罪和敲诈勒索罪处罚是比较合适的。因为谎称人质活着而勒索财物的与诡称他人遭绑而勒索财物的以敲诈勒索所论处的情形是相同的。
三、绑架罪、非法拘禁罪的界限
绑架罪,是指带着胁迫第三人的目的,用强制手段实力控制人质的行为。本罪的保护法益是人质的人身自由和安全。
绑架罪的成立和既遂:
(1)带着胁迫第三人的目的开始实施实力控制行为,就成立绑架罪。
(2)带着胁追第三人的目的实力控制了人质就是绑架罪既遂。
非法拘禁罪:非法拘禁罪是指以拘押、禁闭或者其他强制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犯罪行为。非法拘禁罪侵犯的法益是他人的身体自由权。
二者的主要区别在于:
(1)犯罪目的不同
绑架罪主观上必须是以勒索财物或其他不法利益为目的,而非法拘禁罪无此目的。
(2)行为方式不同
绑架罪只能以积极作为的方式实施,而非法拘禁罪既可以是作为的方式,也可以是不作为的方式。
-
情人涉嫌绑架罪搞暧昧,持续时间被认定
98人看过
-
明知别人有老公还跟别人搞暧昧犯法吗
216人看过
-
情人故意绑架对方算绑架罪吗?
213人看过
-
情人吵架绑了对方一会儿是绑架罪吗
457人看过
-
配偶和他人搞暧昧,起诉离婚的话能判离吗
299人看过
-
婚内聊暧昧算违法吗
460人看过
刑事责任年龄,是指我国刑法规定的行为人应当承担刑事责任的年龄划分。 根据规定,年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应当负刑事责任;年满十四周岁未满十六周岁的在犯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等八大严重犯罪时,需要承担刑事责任;低于十四周岁的无需承担刑事责任。 此外... 更多>
-
女方在家和他婆婆搞暧昧跟其他男人暧昧台湾在线咨询 2022-09-11我第214条规定,对于被判处或者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一)有严重疾病需要的;(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对于适用保外就医可能有社会危险性的罪犯,或者自伤自残的罪犯,不得保外就医。对于被判处有期徒刑、拘役,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罪犯,可以暂予监外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四十九条规定: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和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不适用。按
-
-
老公和别人搞暧昧,离婚案件多长时间立案的青海在线咨询 2023-09-151、离婚诉讼审理期限最长不超过3个月,当天可以立案,法院负责通知被告。 2、法院接到起诉书,必须当场审查,符合立案条件的,应当当场予以立案受理。 3、对于不能决定是否可以立案的,应当根据案件性质,在7天、15天或者30天之内决定是否立案。 4、对于不符合立案受理条件的,应当裁定不予受理。 5、《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登记立案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二条对起诉、自诉,人民法院应当一律接收诉状,出具书
-
暧昧搞对象被骗可以起诉吗?江西在线咨询 2022-08-29可以报案,但不够刑事立按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罪】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