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认定的基本原则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06 19:34:23 455 人看过

工伤认定的基本原则:

1、无责任补偿(无过失补偿)原则;

2、国家立法、强制实施原则;

3、风险分担、互助互济原则;

4、个人不缴费原则;

5、区别因工与非因工原则;

6、经济赔偿与事故预防、职业病防治相结合原则;

7、一次性补偿与长期补偿相结合原则;

8、确定伤残和职业病等级原则;

9、区别直接经济损失与间接经济损失原则;

10、集中管理原则。

工伤认定的原则,上下班途中有哪些

工伤认定中的上下班途中应包含以下要素:1、时间要素,即上下班的必要时间;2、地理要素,即上下班的必经路线。有下列情形的。应认定为“上下班途中”:1、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地与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单位宿舍的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2、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地与配偶、父母、子女居住地的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3、从事属于日常工作生活所需要的活动,且在合理时间和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4、在合理时间内其他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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