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梁河县副县长尹**破坏选举被判刑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06 20:32:48 307 人看过

近日,州法院依法审理了原梁河县副县长尹黎明破坏选举一案。

法院经审理查明,2003年1-2月,在梁河县召开人民代表大会进行换届选举期间,时任梁河县农业局局长的尹黎明为能当选副县长,利用职务之便,指使梁河县农业局干部陈某某、余某某、寸某某对梁河县农村人大代表进行贿赂。随后,尹黎明安排陈某某以样板肥的名义发给出席人代会的数十位农村人大代表每人一套肥料和一筒农膜。陈某某分别通知各乡镇的农科站站长到梁河县土肥站领取肥料物资发给参加人代会的农村人大代表,并授意他们让收到农用物资的人大代表在选举时投尹黎明的票。此外,陈某某、余某某、寸某某还分别送给部分人大代表贿赂款2000余元及部分物品。通过贿赂部分农村人大代表,并经人大代表联名提名,2003年2月24日,尹黎明以106票当选为梁河县副县长。2003年11月19日及2004年3月9日,被告人尹黎明主动向检察机关交待了其犯罪事实。

法院认为,被告人尹黎明授意他人贿赂人大代表使其参选成功,侵犯了他人的民主权利,妨害了选举的正常进行,情节严重,其行为已触犯我国刑律,构成破坏选举罪,应依法惩处。被告人尹黎明在尚未受到司法机关的传唤、未被采取强制措施之前,到检察机关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罪行,有自首情节,应从轻处罚。为打击破坏选举的犯罪活动,法院根据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情节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以被告人尹黎明犯破坏选举罪,判处其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宣判后,被告人尹黎明未提出上诉。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28日 21:35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有期徒刑相关文章
  • 破坏选举罪怎么定罪:破坏村民委员会选举要被判刑吗
    在选举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和国家机关领导人员时,以暴力、威胁、欺骗、贿赂、伪造选举文件、虚报选举票数等手段破坏选举或者妨害选民和代表自由行使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剥夺政治权利。一、剥夺政治权利的权利内容剥夺政治权利是指依法剥夺犯罪分子一定期限参加国家管理和政治活动权利的刑罚方法。剥夺政治权利包括剥夺以下四项权利:1、担任国家机关职务的权利。国家机关包括国家各级权力机关、行政机关、司法机关以及军事机关。担任国家机关职务,是指在上述国家机关中担任领导、管理以及其他工作职务。也就是说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不能担任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中的任何职务。2、担任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领导职务的权利。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可以在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中继续工作,但是不能担任领导职务。3、选举权和被选举权。选举权是指选举法规定的,公民可以参加选举活动,按照本
    2023-03-10
    390人看过
  • 县乡人大换届选举:干扰破坏选举将受到严厉打击
    为了保障这次县乡人大换届选举工作顺利进行,有关方面提出,对以金钱或者其他财物贿赂选民或者代表的,对以暴力、威胁、欺骗等手段妨害选民和代表自由行使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对伪造选举文件、虚报选举票数的,对控告、检举选举中违法行为的人进行压制、报复或有其他违法行为的,要依照选举法和有关法律的规定,严格依法处理。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有关负责人表示,近年来在基层选举中,破坏选举的行为时有发生。某些势力和个人,为了达到当选的目的而贿赂选民和代表;有的出于种种目的,干扰和破坏选举活动,有的甚至是砸毁票箱、扰乱选举会场。为了保障选民和代表自由地行使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不受他人的干扰和支配,保证选举的真实性、公正性、权威性,保障选举工作的顺利进行,必须切实防范和及时处理破坏选举的行为。选举法第52条对制裁破坏选举的行为作了明确规定。按照选举法的规定,对破坏选举行为的惩处是三个层次:一是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
    2023-06-06
    482人看过
  • 滑县法院建议修改破坏选举罪的刑法规定
    1998年我国通过了《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规定村委会由村民直接选举产生。但近几年在村委会的选举中,买卖、伪造选举文件、虚报选举票数、贿选等破坏正常选举活动的现象越来越多。在对这些破坏行为的处理上,《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及相关规定只是规定了选举无效、治安处罚等处理方式,没有进行刑事追究的规定,我国规定的所称选举不包括村委会的选举,明显对破坏村委会选举的打击力度不够。大河网讯1998年我国通过了《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规定村委会由村民直接选举产生。但近几年在村委会的选举中,买卖、伪造选举文件、虚报选举票数、贿选等破坏正常选举活动的现象越来越多。在对这些破坏行为的处理上,《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及相关规定只是规定了选举无效、治安处罚等处理方式,没有进行刑事追究的规定,我国刑法规定的破坏选举罪所称选举不包括村委会的选举,明显对破坏村委会选举的打击力度不够。因此,滑县法院建议应当将破坏村委会选举的严重行为纳
    2023-06-11
    110人看过
  • 村民伪造选票破坏人大代表选举被判刑
    辽宁省灯塔市法院4日对一起罕见破坏人大代表选举案进行一审宣判。该市土佳屯村的村民刘忠宽、石凤武、於成鹏三人在选举人大代表过程中伪造选票,破坏了选举秩序,均构成破坏选举罪。为此,判处刘忠宽有期徒刑2年,缓刑3年;石凤武、於成鹏则均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缓刑2辽宁省灯塔市法院4日对一起罕见破坏人大代表选举案进行一审宣判。该市土佳屯村的村民刘忠宽、石凤武、於成鹏三人在选举人大代表过程中伪造选票,破坏了选举秩序,均构成破坏选举罪。为此,判处刘忠宽有期徒刑2年,缓刑3年;石凤武、於成鹏则均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缓刑2年。法院经审理查明,刘忠宽、石凤武、於成鹏都是辽阳市下辖的灯塔市烟台街道土佳屯村村民。2007年灯塔市人大代表换届选举期间,刘忠宽担任本村选举委员会主任,石凤武、於成鹏担任本村选举时的监票人。刘忠宽出于个人目的,指使石凤武、於成鹏把该选区的候选人吴文霞、阚俊荣的名字从选票上划掉,而另填上曹某
    2023-06-11
    444人看过
  • 能否因破坏选举罪被判有罪?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民的选举权利和国家的选举制度。选举权利包括选举权和被选举权。选举权利是公民基本的政治权利,是我国人民当家作主,行使国家权利的更要标志。选举制度是国家的重要制度,是国家民主政治的基本保护,任何侵犯公民选举权利的自自行使,破坏选举制度的行为,都是侵犯公民民主权利,损害国家的政治生活,必须依法惩处。如何确定构成破坏选举罪?构成破坏选举罪的要素是:侵犯的客体是公民的选举权利和国家的选举制度。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在选举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国家机关领导人员时,采用各种手段破坏选举或者妨害选民和代表自由行使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情节严重的行为。主体是一般主体,可以是普通公民,也可以是国家工作人员。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中止执行:(一)申请人表示可以延期执行的。(二)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确有理由的异议的。(三)作为一方当事人
    2023-07-07
    478人看过
  • 陕西神木县原副县长高小明受贿241万元获刑12年
    (陕西)神木县原副县长高小明受贿241万元一案,经榆林市法院审理后近日作出判决,被告人高小明犯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2年。检察机关查明,高小明在担任神木县委常委、神木县人民政府副县长期间,先后13次收受13家企业、单位和个人所送现金,总额达241万元。收受上述巨额贿赂款后,高小明又利用其主管交通、国土等部门的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据了解,该案在法院公开审理期间,被告人高小明对自己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并在庭审中对自己的罪行深表悔恨。后此案经榆林市人民法院审理认为,检察机关指控高小明受贿241万元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鉴于高小明能当庭真诚悔过、认罪,并有坦白罪行和积极退赃的情节,加之高小明有主动交代自己罪行的自首情节,依法适当对高小明从轻判处,判处高小明有期徒刑12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20万元。同时,法院判处高小明受贿所得241万元依法追缴上交国库。宣判后,高小明表示服判不上诉。(来
    2023-06-11
    185人看过
  • 山东齐河县财政局原局长获刑
    6月29日,德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曾任齐河县政协副主席、齐河县县长助理兼财政局局长的任居孟受贿、贪污、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案作出一审宣判,对任居孟数罪并罚,决定对其执行有期徒刑十八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60万元。被告人任居孟,男,汉族,1952年11月21日出生于山东省齐河县,大学学历,中共党员,1996年2月起任齐河县财政局局长,1997年7月起任齐河县县长助理兼财政局局长,2003年1月起任齐河县政协副主席、县长助理兼财政局局长(行政副处级),2007年2月不再担任财政局局长,2007年12月不再担任政协副主席。法院审理查明,自1996年3月至2010年2月,被告人任居孟利用担任齐河县财政局局长、齐河县县长助理、齐河县政协副主席的职权和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在为当地部分机关部门、企事业单位拨付财政资金及个人提拔职级、调动等方面提供便利和帮助,非法收受、索要70多个单位和个人的财物价值291.36
    2023-06-11
    271人看过
  • 拉票贿选当镇长杜飚涉嫌破坏选举罪被刑事拘留
    备受社会各界关注的海口市琼山区原任旧州镇民政助理员的杜飚拉票贿选案,目前有了最新进展。海口市琼山区人民检察院29日向新闻媒体通报,琼山区检察院对杜飚立案侦查,并在本月28日以涉嫌破坏选举罪对其刑事拘留。海口市琼山区检察院相关负责人表示,目前区、县一级换届选举马上就要开始了,希望广大参选人员能引以为戒,不要触犯国家法律法规,保证换届选举工作顺利进行。海口市琼山区检察院经初步查明,今年乡镇党委和人大换届中,作为海口市琼山区原任旧州镇民政助理员的杜飚,被区委确定为新一届旧州镇党委委员、镇政府副镇长候选人。2006年9月23日,在中共旧州镇第十一次代表大会上,杜飚以93票高票当选党委委员,比镇委书记少1票。杜飚由此产生了要当镇长的欲望,开始实施串联拉票谋取镇长职务的一系列活动。之后,杜飚先后多次请人大代表吃饭。10月18日,杜飚请8位村委会资料员(其中有7位是镇人大代表)到旧州某食店吃饭,席间杜飚
    2023-06-06
    428人看过
  • 破坏选举罪与一般破坏选举行为的界限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第10章对破坏选举的制裁中规定:为保障选民和代表自由行使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对有下列违法行为的,应当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或者刑事处分:(1)用暴力、威胁、欺骗、贿赂等非法手段破坏选举或者妨害选民和代表自由行使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2)伪造选举文件、虚报选举票数或者有其他违法行为的;(3)对于控告、检举选举中违法行为的人,或者对于提出要求罢免代表的人进行压制、报复的。上述违法行为,每一种都可以是犯罪行为。因此,应当根据事实、情节、后果、危害及行为人的主观恶性程度,区分罪与非罪的界限。对情节恶劣、严重的,以破坏选举罪论处。情节较轻的,可作为一般违法行为,给予行政处分。
    2023-04-24
    333人看过
  • 杭州原副市长被判死刑
    浙江省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昨天(12日)对杭州市原副市长许迈永受贿、贪污、滥用职权案作出一审判决,认定许迈永犯受贿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犯贪污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犯滥用职权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查明:1995年5月至2009年4月间,许迈永利用担任萧山市副市长、杭州市西湖区代区长、区长、区委书记、杭州市副市长等职务上的便利,为有关单位和个人在取得土地使用权、享受税收优惠政策、受让项目股权、承建工程、结算工程款、解决亲属就业等事项上谋取利益,收受、索取他人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1.45亿余元。许迈永还利用担任国有公司杭州金港实业有限公司董事长的职务便利,侵吞国有资产共计人民币5300万余元。此外,许迈永在任杭州市西湖区区长、区委书记期间,还徇
    2023-06-11
    352人看过
  • 破坏选举秩序与破坏选举罪有什么区别
    二者都是对选举制度的破坏,行为的主体可以是有选举权的公民,也可以是无选举权的公民,既可以是一般的公民,也可以是负责选举的工作人员。二者的区别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1)侵害的对象不同。虽然破坏选举秩序和破坏选举罪都是对选举制度的破坏,但在具体的侵害对象上还是有所不同的。破坏选举罪所破坏的选举活动必须是选举各级人大代表和国家机关领导人员的选举活动。破坏选举秩序的行为不仅包括破坏上述选举,而且还包括破坏依法所进行的村民委员会和城市居民委员会的选举。(2)造成的危害后果不同。破坏选举罪的认定必须是足以造成破坏选举或者妨害选民和代表自由行使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后果,属于情节严重的行为。破坏选举秩序的行为不需要情节严重,只要使选举无法正常进行或者影响到正常的选举结果即可。(3)界限区分的性质不同。破坏选举罪是指违反《选举法》而造成破坏选举的行为犯罪,与由于认识模糊、不懂法、工作疏忽大意而造成的选举违
    2023-08-18
    450人看过
  • 贿选村长是否会构成破坏选举罪?
    贿选村长不会构成破坏选举罪,只能构成行贿罪,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数额较大的,是行贿罪。对犯行贿罪的,处五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贿选村长是否会构成破坏选举罪?的法律依据《刑法》第三百八十九条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的,是行贿罪。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的,以行贿论处。因被勒索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没有获得不正当利益的,不是行贿。《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0修正):第二编 分则 第八章 贪污贿赂罪    第三百九十三条 单位为谋取不正当利益而行贿,或者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回扣、手续费,情节严重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因行贿取得的违法所得归个人所有的,
    2022-07-06
    307人看过
  • 县选举动态:人大代表选举实录
    县级人大代表、乡镇级人大代表都是由选民直接投票选举产生的。县人民代表大会,简称县人大。按宪法和法律规定,县一级行政区划内设人民代表大会,是该行政区域内的权力机关,由选民直接选举的县人大代表组成。县人大设常务委员会,在县人大闭会期间代行县人大部分职能。人大代表谈如何跳出医改怪圈?牵涉生老病死,医改话题备受社会关注。如何切实解决百姓诟病已久的看病难、看病贵问题?公立医院该走向何方?2015年12月25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分组审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进展情况的报告。审议中,在肯定医改取得成绩的同时,一些常委会委员认为,我国医改仍处于深水区,要加强顶层设计,跳出为了医改而医改的怪圈,站在长远可持续发展的高度深化医疗改革。【谈公立医院】恶性膨胀变航母民间资本进不去公立医院改革已成为医改的核心,公立医院改革不成功,医保制度不可能成功,医药行业也会受到牵制。郑功成委员认为,
    2023-07-10
    291人看过
  • 抢票箱撕选票破坏选举被拘留
    为达到自己的非法目的,置国家的法律法规与不顾,肆意阻挠、破坏选举秩序,哄抢票箱、撕毁选票,导致正常的选举工作无法进行。日前,这几名嫌疑人受到了法律的制裁。元月10日上午,根据县委、县政府的统一安排,射阳县各乡镇举行村(居)委会换届选举。在选举会上,兴桥镇村民陈某(女,59岁)以要求村干部结清多年前的帐目为由,非法阻挠选举工作的正常进行;千秋镇村民李某(女,46岁)、王某(男,45岁)在该村选举会上,采取哄抢票箱、撕毁选票等手段,破坏选举秩序,致使选举工作无法正常进行;特庸镇村民吉某(男,35岁)在该村的选举会上,哄抢80多张选票,导致部分选民无法参加选举工作。经公安机关调查,并报请上级公安机关批准,依法对破坏选举工作的嫌疑人陈某、李某、王某、吉某等4人作出行政拘留5日,并处300元罚款的处罚。
    2023-06-11
    198人看过
换一批
#刑罚种类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有期徒刑是我国刑法规定的刑罚的一种,指在一定期限内剥夺犯罪人的自由,实行强制劳动改造的刑罚方法。有期徒刑是我国适用面最广的刑罚方法。 对于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最高减刑数额为原判刑期的一半。判刑十五年,最多减刑七年六个月。... 更多>

    #有期徒刑
    相关咨询
    • 破坏选举罪量刑起点?哪些是破坏选举罪?
      海南在线咨询 2022-07-30
      结合具体的司法实践,破坏选举或妨害选民和代表自由行使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方式有多种多样,既可以表现为积极的作为如以暴力妨害,又可以表现为消极的不作为如故意漏登选民名单。归纳起来,主要是: (一)暴力手段,即对选民、代表及其工作人员采取殴打、捆绑等人身伤害的手段或者捣乱选举场所,砸毁选举设施进行破坏; (二)威胁手段,即以暴力伤害、毁坏财产、揭露隐私、破坏名誉等相要挟,对选民、代表及有关工作人员实施精
    • 破坏选举罪究竟判刑多少年
      安徽在线咨询 2022-08-21
      社会的和谐发展离不开法律的保障,对违反刑法相关规定的个人或集体是需要依法接受相应的刑事处罚的。而我国刑事处罚分为主刑和附加刑两大类。行为人应该接受何种处罚是由其自身的犯罪情节决定的。但是您所说的行为只构成违法,但是未涉及刑法,不会判刑的。
    • 刑法260条破坏选举罪
      四川在线咨询 2022-05-04
      刑法第256条破坏选举罪是指在选举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和国家机关领导人员时,以暴力、威胁、欺骗、贿赂、伪造选举文件、虚报选举票数等手段破坏选举或者妨害选民和代表自由行使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情节严重的行为。如果是在村委会换届选举过程中有明显的故意违法行为,干扰和破坏了村委会换届选举的正常进行,经公安部门认定后,确属违法行为的,就构成了破坏选举罪。
    • 国家刑法破坏选举罪我国刑法对破坏选举罪的立案规定?
      浙江在线咨询 2021-10-10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有利用职权破坏选举的嫌疑,有以下情况之一的,应立案:1、暴力、威胁、欺诈、贿赂等手段,妨碍选举者。各级人大代表自由行使选举权和选举权,选举不能正常进行或选举结果不真实2、暴力破坏选举场所或选举设备,选举不能正常进行3、伪造选举文件,虚报选举票数,发生不真实的选举结果,强制宣布合法选举无效。非法选举有效4、集体冲击选举场所或故意扰乱选举场所秩序,使选举无法进行。
    • 涉嫌破坏选举罪的量刑标准是什么,破坏选举罪量刑标准
      新疆在线咨询 2021-10-13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有利用职权破坏选举的嫌疑,有以下情况之一的,应立案:1、暴力、威胁、欺诈、贿赂等手段,妨碍选举者,各级人大代表自由行使选举权和选举权,选举不能正常进行或选举结果不真实2、暴力破坏选举场所或选举设备,选举不能正常进行3、伪造选举文件,虚报选举票数,发生不真实的选举结果,强制宣布合法选举无效,非法选举有效4、集体冲击选举场所或故意扰乱选举场所秩序,无法进行选举。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