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务抵消和豁免的规定有什么区别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9-24 23:38:26 137 人看过

一、债务抵消和豁免的规定有什么区别

债务抵消和豁免有以下区别:

1.当债的抵消是指二人互负债务时,各以其债权充当债务的清偿而使其债务与对方的债务在同等数额内互相抵消。

2.债务免除是指债权人免除债务人部分或者全部债务的,合同的权利义务部分或者全部终止。债务免除后将会产生债权债务全部归于消灭的法律后果,因此作为债权人应重视债务免除的实施,慎重处理债务免除情况。

二、债权债务抵消的条件有哪些内容

债权债务的抵销条件有:

1.当事人双方互负债务;

2.被抵销债务已到期;

3.债务的标的物种类、品质相同;

4.不具有不得抵销的情形。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八条

当事人互负债务,该债务的标的物种类、品质相同的,任何一方可以将自己的债务与对方的到期债务抵销;但是,根据债务性质、按照当事人约定或者依照法律规定不得抵销的除外。

当事人主张抵销的,应当通知对方。通知自到达对方时生效。抵销不得附条件或者附期限。

三、不适用债务抵消的情形

不适用债务抵消的情形大致有如下几种:

1.性质上不得抵消。例如不作为债务、提供劳务的债务以及抚恤金、退休金、抚养费等与人身不可分离的债务。

2.法律规定不得抵消。如:禁止强制执行的债务(保留被执行人的生活必需品);因故意侵权行为所发生的债务,此种债务如允许抵消,有违公序良俗;约定应向第三人为给付的债务。

3.当事人特别约定不得抵消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章 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  第五百六十八条 当事人互负债务,该债务的标的物种类、品质相同的,任何一方可以将自己的债务与对方的到期债务抵销;但是,根据债务性质、按照当事人约定或者依照法律规定不得抵销的除外。\n  当事人主张抵销的,应当通知对方。通知自到达对方时生效。抵销不得附条件或者附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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