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解除合同的理由不成立的后果有哪些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16 09:32:48 323 人看过

一、公司解除合同的理由不成立的后果有哪些?

1、继续履行合同

强制用人单位继续履行须同时符合以下三个条件:

1)用人单位违法解除了劳动合同;

2)劳动者有继续履行合同的要求;

3)用人单位具备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能力和条件。

2、支付补偿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二、公司可以解除合同的正当理由有哪些?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九条【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过失性辞退)】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公司解除合同的理由不成立,就说明是违法解除劳动合同,但理由是否成立也不能单凭员工的口头之词判定,解除劳动合同理由不成立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其他的书面合同,解除合同的理由不成立的话是要承担违约责任的。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04日 03:30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书面合同相关文章
  • 公司成立后不成立之前的合同是否有效
    有效。公司成立前签订的合同是有效的。在成立前的行为可称为设立中的公司行为。如公司最终未成立,则设立中的公司不具有民事主体和诉讼主体资格,但该民事行为是有效民事行为,由发起人享有权利与承担义务。公司成立则承继发起人在设立中进行的民事法律行为。以设立公司为目的,发起人以个人名义与他人签订合同的,由该发起人承担责任。但公司成立后对上述合同进行确认,或者已经实际享有合同权利的,合同相对人在知道该事实后有权选择公司或该发起人主张权利,但一经选定不得变更。《公司法》第36条规定:股东依法转让出资后,由公司将受让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住所以及受让的出资额记载于股东名册。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54条对被执行人在有限责任公司中被冻结的投资权益或股权,人民法院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35条、第36条的规定,征得全体股东过半数的同意后,予以拍卖、变卖或以其他方式转
    2023-06-16
    471人看过
  • 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理由不成立怎么办
    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理由不成立可以要求继续履行合同或者是支付补偿金。1、继续履行合同强制用人单位继续履行须同时符合以下三个条件:1)用人单位违法解除了劳动合同;2)劳动者有继续履行合同的要求;3)用人单位具备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能力和条件。2、支付补偿金《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一、公司可以解除合同的正当理由有哪些?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2023-02-18
    195人看过
  • 合同订立的后果有哪些,合同订立的方式
    一、合同订立的后果有哪些合同订立的后果有积极后果与消极后果两类:1.积极后果,即当事人之间达成合意,也就是合同的成立,是当事人订立合同的意图的实现。2.消极后果,即当事人之间不能达成合意,此时合同不成立,即订约不成功或失败,也就是当事人订立合同的意图不实现。二、合同订立的方式合同订立的方式主要是指要约和承诺:1.要约是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要约到达受要约人时生效。采用数据电文形式订立合同,收件人指定特定系统接收数据电文的,该数据电文进入该特定系统的时间,视为到达时间;未指定特定系统的,该数据电文进入收件人的任何系统的首次时间,视为到达时间。2.承诺是受要约人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承诺通知到达要约人时生效。承诺可以撤回。撤回承诺的通知应当在承诺通知到达要约人之前或者与承诺通知同时到达要约人。注意,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做出实质性变更的,为新要约。承诺对要约的内容做出非实质性变更的,除要约
    2023-06-21
    105人看过
  • 不加班成为公司辞退劳动者的理由,能否解除合同?
    企业不能以劳动者不加班为由予以辞退。辞退是用人单位解雇职工的一种行为,是指用人单位由于某种原因单方与职工解除劳动关系。《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中规定了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其中并未包括劳动者不加班的情形。网贷逾期被起诉公司可以辞退劳动者吗不可以,网贷逾期属于民事纠纷,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才能辞退: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五)因法定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十六条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第三十七条对
    2023-07-03
    490人看过
  • 保险合同解除的方式有哪些及解除后果是什么
    保险合同的解除是一种法律行为,其形式有以下两种:1.法定解除法定解除是法律赋予合同当事人的一种单方解除权。《保险法》第14条强调:“除本法另有规定或者保险合同另有约定外,保险合同成立后,投保人可以解除保险合同”。法律之所以给投保人这样的权利,就因为投保人订立保险合同的目的是保险事故或保险事件发生后,可以从保险人那里获得保险保障。但当主客观情况发生变化,投保人感到保险合同的履行已无必要,则可解除保险合同。但是,法律对此也有必要的限制:(1)货物运输保险合同和运输工具航程保险合同,保险责任开始后,合同不得解除;(2)当事人通过保险合同约定,对投保人的合同解除权做出限制的,投保人不得解除保险合同。为了保护被保险人的利益,《保险法》对保险人解除合同做出了规定:“除本法另有规定或者保险合同另有约定外,保险合同成立后,保险人不得解除保险合同。”依照《保险法》:当以下法定事由发生时,保险人有权解除保险合
    2023-06-15
    153人看过
  • 以合同不成立为由解除合同是否合法?
    以合同不成立为由解除合同是不合法的。合同一经有效成立,就具有法律效力,当事人双方都必须严格遵守,适当履行,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这是中国法律所规定的重要原则。只是在主客观情况发生变化使合同履行成为不必要或不可能的情况下,合同继续存在已失去积极意义,将造成不适当的结果,才允许解除合同。这不仅是解除制度存在的依据,也表明合同解除必须具备一定的条件。否则,便是违约,不发生解除的法律效果,而产生违约责任。中国法律对合同解除的条件作了比较详尽的规定,表明了对合同解除的允许与限制。合同解除的法律效果是使合同关系消灭,但其消灭是溯及既往,还是仅向将来发生,各国的立法不尽相同。一类是使合同关系自始消灭,即溯及合同成立之时消灭,发生与合同从未订立相同的后果,承认合同解除有溯及力;另一类是使合同关系自解除时消灭,解除以前的债权债务关系依然存在,不承认解除有溯及力。一、解除合同的情况包括有哪些?当事人协商一致,可
    2023-06-23
    351人看过
  • 双方合同协议解除的程序怎么走?解除合同会有哪些后果?
    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但是在一定的条件下,双方都自愿解除这个合同,可以经过双方的协商,达成一致后就可以解除合同,但是协议解除合同是需要走一定的程序的,因此需要了解合同解除的程序和后果。一、双方合同协议解除的程序怎么走协议解除的程序,是指当事人双方经过协商同意,将合同解除的程序。其特点是:合同的解除取决于当事人双方意思表示一致,而不是基于当事人一方的意思表示,也不需要有解除权,完全是以一个新的合同解除原合同。它适用于协议解除类型,并且在单方解除中,只要解除权人愿意采取这种程序,法律也应允许并加以提倡。由于协议解除程序是采取合同的方式,所以要使合同解除有效成立,也必须有要约和承诺。这里的要约,是解除合同的要约,其内容是要消灭既存的合同关系,甚至包括已经履行的部分是否返还,责任如何分担等问题。它必须是向既存合同的对方当事
    2023-06-09
    282人看过
  • 解除劳动合同的权利与解除劳动合同的后果的不
    案例;北汽集团出租汽车公司在1995年招用了一女出租司机姜某,当时签订了五年期的和同期的承包合同。结果在合同刚签订一个月,姜某在一次出车时因为遇见醉酒乘客,因受惊害怕而导致精神失常。于是公司与姜某的父亲关于车辆的承包合同签订了一个书面的解除协议,此协议中对劳动合同没有提及。在2003年7月,姜某又找到公司,要求公司补发1995年至2003的基本工资,补缴1995年至今的。该案先是由当事人去西城区仲裁委员会申请了劳动仲裁,但是西城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对她下了个不予受理通知书。后来她就找到了我。接受代理:由于时间间隔比较长,姜女士找到我时,她手边只有一份解除承包合同的书面协议,劳动合同和承包合同都没有。我在了解事实之后,认为承包合同的解除,并不能够代表劳动合同也已经解除。因此我感觉这个案件还是有胜诉可能的,所以接受了委托,将此案诉讼到了西城区人民法院。代理过程:在代理过程中,我提出,姜某与公司
    2023-06-09
    493人看过
  • 劳动合同到期公司不续签的后果有哪些
    一、企业提出续签后,如果职工不想续,则企业是不需要支付任何补偿的。二、劳动合同期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没有续签,但劳动关系继续延续,这种情况在法律上视为前一个劳动合同的延续,如前合同是三年,就视为该合同延续三年。一、合同到期不续签需要提前通知吗?合同到期不续签是否需要提前通知,应当根据双方合同的具体约定确定。双方明确约定,合同到期后如果不续签的,应当提前通知对方,否则合同期限自动延续。此时,合同到期不续签,就应当提前通知对方,否则合同延续。但如果双方没有类似约定,则合同到期不续签,不必通知对方,合同期满后自动失效。合同是各方当事人达成一致的意思表示,只要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合同当事人可以对合同进行自由约定。合同期限作为合同的重要条款之一,也是由合同当事人自行协商确定,并自由约定的。合同期限届满后是否续签,如何续签,是否需要提前通知等内容,也由合同各方协商一致后自由约定。二、合同到期自动续签
    2023-04-03
    444人看过
  • 虚假清算成立公司后果有哪些
    清算组成员因故意或重大过失给公司或债权人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二)》第十九条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控股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恶意处置公司财产给债权人造成损失,或者未依法清算,以虚假清算报告骗取公司登记机关办理法人注销登记。债权人主张对公司债务承担相应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支持。《公司法》第二十条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的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虚假清算的法律责任有哪些虚假清算的法律责任如下:1、承担罚款的法律责任
    2023-08-08
    395人看过
  • 合同解除退货后合同怎么处理,合同解除的原因有哪些
    一、合同解除退货后合同怎么处理合同解除退货后,合同终止履行,并且依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等情况,处理合同解除后的问题。《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六条【合同解除的效力】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当事人可以请求恢复原状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有权请求赔偿损失。合同因违约解除的,解除权人可以请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主合同解除后,担保人对债务人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仍应当承担担保责任,但是担保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二、合同解除的原因有哪些(1)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不可抗力可以导致合同不能履行、不能完全履行、不能按时履行。如供货方甲公司(生产性企业)因天灾造成生产线全部毁损,合同不能履行;部分毁损可以视情况确定为不能完全履行;因天灾也可能导致不能如期履行。(2)预期
    2023-06-17
    107人看过
  • 合同不成立不可解除合同对立的意思
    合同成立可不可以解除。但需要满足如下情形:1、当事人协商一致;2、当事人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或法律规定的解除事由发生,解除权人在法定期限行使解除权;3、其他情形。一、解除合同的合法程序是什么解除合同的合法程序如下:1、协议解除程序,协议解除程序是指双方经协商同意解除合同的程序;2、行使解除权的程序,行使解除权的程序必须以当事人享有解除权为前提,所谓解除权,是指合同当事人能够解除合同的权利,它的行使产生了解除合同的法律效力,因此它是一种形成权;3、法院裁决的程序,这里所说的法院裁决程序,并不是指当事人在协议解除程序和行使解除权程序中,要求法院解除合同,而是指法院在适用情事变更原则解除合同时,裁定解除合同的程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二、合同撤销权与解除的关系是什么合同撤销
    2023-06-28
    198人看过
  • 假期延长不能成为解除合同的理由
    合同的终止和履行要依据法律法规,企业不能随便决定。员工因父亲病重而请假是人之常情。但如果企业仅仅因为员工需延长假期而单方面决定解除合同,那么理亏的就是企业了。【案情回放】薛某是某企业的产品工艺设计师,双方签订了为期两年的合同。半年后的某一天,薛某收到家中来电,称其父亲患病,希望薛某能去看望。薛某为尽孝心,决定请假前往。于是,他向企业请假3个月探亲,并表示请假期间不享受工资待遇。企业对薛某的工作比较满意,同意了薛某的请假要求,并希望其按时返回履行合同。3个月后,薛某从老家致电企业,称其父亲尚未痊愈,需要他继续照顾,希望能续假3个月。企业认为再续假3个月时间太长,希望薛某尽快回来。一个月后,薛某结束探亲回到企业上班,却被告知:企业为正常经营已另用他人顶替其工作,请薛某另谋高就,同时交给薛某一张终止劳动合同的通知。薛某认为双方合同期未满,企业不能终止合同,于是双方发生争议。【争议焦点】薛某认为,
    2023-04-25
    262人看过
  • 公司能否证明解雇的理由成立
    论点:设计师协会在法庭上说,2007年11月28日,该单位任命冯先生为行政人员和司机。后来,由于冯先生不称职,多次违反公司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2008年9月底,公司提出终止劳动关系,冯先生同意。10月6日,双方协商一致终止劳动关系,冯先生申请劳动仲裁。对于仲裁结果,设计师协会表示愿意在没有书面劳动合同的情况下支付双倍的工资,但不同意为终止劳动关系支付经济补偿。原因是冯先生多次违反规章制度,不称职。双方同意终止劳动关系。并不是说设计师协会无故解雇了冯先生。法院被要求作出判决,设计师协会无需向冯先生支付4607.6元终止劳动关系的经济补偿金然而,冯先生告诉法院,他在工作期间称职,没有违反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2008年10月6日,设计师协会单方面提出终止劳动关系,并被迫接受。冯先生还表示,鉴于设计师协会违约,他不愿意继续在设计师协会工作,同意裁决结论,并要求法院驳回设计师协会的诉讼请求判决:听证
    2023-05-07
    379人看过
换一批
#合同订立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书面合同是以文字表述形式按一定格式记载当事人之间的协议的合同。书面合同一般适用于计划的、规范性的、标的数量比较大、内容比较复杂的、法人之间订立的难于即时结清的合同。书面形式的合同有: 1、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 更多>

    #书面合同
    相关咨询
    • 合同不成立合同中有效的理由不能解除合同吗
      甘肃在线咨询 2022-10-14
      合同成立,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当事人
    • 成立分公司的合同后达成的协议有哪些
      甘肃在线咨询 2022-08-08
      建议您拿着仲裁申请书、身份证明文件、相关证据到工作地或着公司注册地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吧
    • 解除合同的立案案由哪些决定的?
      四川在线咨询 2022-07-31
      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抵押权纠纷 在建建筑物抵押权纠纷 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权纠纷 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权纠纷 (5)动产抵押权纠纷 (6)在建船舶、航空器抵押权纠纷 (7)动产浮动抵押权纠纷 (8)最高额抵押权纠纷 60、质权纠纷 (1)动产质权纠纷 (2)转质权纠纷 (3)最高额质权纠纷 (4)票据质权纠纷 (5)债券质权纠纷 (6)存单质权纠纷 (7)仓单质权纠纷 (8)提单质权纠纷 (9)股权
    • 公司设立不成功会有哪些后果
      西藏在线咨询 2022-06-29
      公司不能成立后的处理: 1)发起人对设立行为所产生的债务和费用负连带责任,各发起人内部按发起人协议分担责任。 2)对已缴纳的股款按法律规定和约定返还。 3、企业设立失败的相关责任 企业设立失败,须由相关责任人承担责任,对于公司制企业,发起人承担以下责任: (1)连带赔偿责任 设立费用及债务原则上应由成立后的公司承担,但当公司不能成立时,先前发生的与设立相关的费用及债务就失去了公司这一拟定的承担主体
    • 合同未成立不可以解除的规定有哪些
      西藏在线咨询 2023-09-20
      合同未成立可以解除。合同当事人可以协商一致解除合同,一方违约导致合同中约定的解除条件发生的另一方可以主动解除合同,法律强制性规定的解除条件发生后可以解除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