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房二卖》情形中的房屋买卖合同如何履行?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8-05 19:44:08 379 人看过

在一房二卖的情况下,房屋买卖合同的履行如下:一方办理过户,另一方未过户,房屋归先过户一方所有;双方未办理过户未交房,房屋所有权归已办理预告登记的一方所有;双方均未办理过户和预告登记手续,房屋归实际占有房屋的一方所有。

购房者如何防范一房二卖

(一)买房前:

1、了解开发企业的资质、信誉度等。

2、看开发企业的开发经营资质是否合法,有没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

3、看开发企业“五证”是否齐全,即《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商品房预销售许可证》。

4、及时向律师咨询购房注意事项。

5、尽量到售楼处购买房子,不要贪图便宜买低价房。

(二)买房时:

1、交购房款和网签要同步进行。签订的购房合同必须选用国家工商管理总局和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根据目前的房屋买卖交易设置,网签可以使房产交易透明化,通过规范合同文本,充分保障买卖双方的合法利益;通过备案有效防止一房二卖。

2、要调查所购房屋的产权,提存房屋产权证。从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到正式办理房屋产权变更登记手续,之间还有一段时间。由于房地产市场价格的波动,卖房者有可能在这段时间内将房屋以较高价格转让给第三人。为了避免这种情况的发生,购房者要调查所购房屋的产权,提存房屋产权证,对卖房者一房二卖的行为加以防范。

3、尽量要求在房屋交易中心登记后再向卖房者支付首付款。这样可以避免卖房者一房二卖,诈骗购房者的购房款。

4、房屋交付时,购房者要向开发企业索取《住宅使用说明书》和《住宅质量保证书》。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六条

房地产转让、抵押,当事人应当依照本法第五章的规定办理权属登记。

第六十一条

房地产转让或者变更时,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房产变更登记,并凭变更后的房屋所有权证书向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经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更换或者更改土地使用权证书。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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