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事故鉴定结论证据有效吗?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4-01-08 20:21:33 411 人看过

一、医疗事故鉴定结论证据有效吗?

医疗事故鉴定结论结论,是专门的技术鉴定机构对医疗单位所致的损害事件进行技术鉴定所作的认定意见。

同时,在医疗事故侵权案件审理中,还存在着没有医疗事故鉴定结论法院也可直接认定医疗机构医疗事故侵权责任的可能。在受害人提出侵权诉讼之后,证明了医疗行为违法和损害事实的客观存在,法院对因果关系和过错实行推定。如果被诉的医疗机构不予举证否定因果关系和过错,只要法官经审理认为这一推定并不违背客观规律,当然就可以直接认定侵权责任成立。

医疗事故鉴定的组织工作,由医学会组织。在民事诉讼当中,医疗事故鉴定结论属于专家证言,是民事诉讼的证据之一。法院对医疗事故鉴定结论有审查权。法官完全可以依据自己的审判经验,审查医疗事故鉴定人员的合法性、医疗事故鉴定组织的合法性、医疗事故鉴定程序的合法性、医疗事故鉴定结论的合法性,做出自己的判断,以准确认定案件事实。

二、医疗事故鉴定与医疗过错鉴定的区别

处理医疗纠纷民事案件的关键在于医疗鉴定,鉴定结论决定着整个案件的责任认定和赔偿计算。根据我国现行法律法规和司法实践,医疗鉴定包括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和医疗过错司法鉴定。虽然两种鉴定结论都属于民事诉讼中的证据,甚至直接被人民法院采认为定案依据,但二者在鉴定程序和实体审查方面存在明显区别,这些区别影响到鉴定人员对医学事实和法律事实的认定,也影响到对医疗纠纷案件的处理结果。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通常称为医疗事故鉴定,是指由医学会组织有关临床医学专家和法医学专家组成的专家组,运用医学、法医学等科学知识和技术,对涉及医疗事故行政处理的有关专门性问题进行检验、鉴别和判断并提供鉴定结论的活动。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具有行政鉴定的性质,其结论除了处理医疗事故赔偿外,尚可作为卫生行政部门对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进行行政处罚的依据。

医疗过错司法鉴定,通常称为医疗过错鉴定,一般是指在诉讼活动中鉴定人运用科学技术或者专门知识对诉讼涉及的专门性问题进行鉴别和判断并提供鉴定意见的活动。这一类鉴定主要是针对医疗行为是否有过错及过错医疗行为与患者的医疗损害之间是否存在因果关系等问题进行的。这一概念实际上是不严谨的,因为这种鉴定的内容不仅仅限于医疗行为是否存在过错。实际上,它还包括该医疗过错与患者的损害后果是否存在因果关系,以及患者损害的严重程度,也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伤残等级。

医疗事故鉴定还有医疗过错鉴定的区别是在鉴定的程序还有实体的审查方面的区别,两种鉴定都是对医学的事实还有法律事实的认定,可以对医疗纠纷的案件进行相关的佐证。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3月09日 22:21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法院能否改变医疗事故鉴定结论
    问:医院为了减轻民事赔偿责任,伪造虚假的资料送交医学会作鉴定。导致‘医方承担次要责任’的鉴定结论。诉讼已经进入二审。我能要求法院改变这一认定事实错误的鉴定结论吗?问题补充:实际情况是这样:医疗损害赔偿官司在一审时,法院委托医学会做鉴定。医院伪造病历:说我若干年前曾经做过一次手术,与医鉴组‘配合’,做出如下鉴定结论:“医方违规操作,医疗行为与损害结果有因果关系。但患者系二次手术,正常解剖结构发生改变,手术难度增加,故医方负次要责任”。5个月后,在法院的干预下医院才让我复印病历资料,发现病历有假。此时早已超过再次鉴定时限。考虑医学会鉴定通常对患者不利,我也不想再次鉴定,现在已经进入二审,寄希望二审法院改变这个认定事实错误的鉴定结论。您看行吗?律师解答:你要提供证据证明医方提供的证据为仿造的,不是凭空说的.没有证据的话,二审法院不会采纳你的说法,维持原判的可能性大相关法律法规:第二十条卫生行政部
    2023-06-13
    130人看过
  • 医疗事故鉴定结论是否可以撤销
    医疗事故鉴定结论可以撤销,医患双方协商解决医疗事故争议,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由双方当事人共同委托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一、医疗事故的鉴定程序卫生行政部门接到医疗机构关于重大医疗过失行为的报告或者医疗事故争议当事人要求处理医疗事故争议的申请后,对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应当交由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医患双方协商解决医疗事故争议,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由双方当事人共同委托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二、对医疗事故首次鉴定结论不服怎么办当事人对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首次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医疗机构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再次鉴定的申请。任何一方当事人对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之日起15日内,向原受理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申请的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再次鉴定的申请,或由双方当事
    2023-03-02
    366人看过
  • 医疗事故鉴定结论法院能否改变
    医院为了减轻民事赔偿责任,伪造虚假的资料送交医学会作鉴定。导致‘医方承担次要责任’的鉴定结论。诉讼已经进入二审。我能要求法院改变这一认定事实错误的鉴定结论吗?问题补充:实际情况是这样:医疗损害赔偿官司在一审时,法院委托医学会做鉴定。医院伪造病历:说我若干年前曾经做过一次手术,与医鉴组‘配合’,做出如下鉴定结论:“医方违规操作,医疗行为与损害结果有因果关系。但患者系二次手术,正常解剖结构发生改变,手术难度增加,故医方负次要责任”。5个月后,在法院的干预下医院才让我复印病历资料,发现病历有假。此时早已超过再次鉴定时限。考虑医学会鉴定通常对患者不利,我也不想再次鉴定,现在已经进入二审,寄希望二审法院改变这个认定事实错误的鉴定结论。您看行吗?律师解答:你要提供证据证明医方提供的证据为仿造的,不是凭空说的.没有证据的话,二审法院不会采纳你的说法,维持原判的可能性大相关法律法规:第二十条卫生行政部门接
    2023-04-21
    107人看过
  • 医疗事故鉴定结论由什么作出的
    一、医疗事故鉴定结论由什么作出的医疗事故鉴定是由医学会做出的。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由负责组织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专家鉴定组进行,专家鉴定组应当在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的基础上,作出鉴定结论,并制作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十条卫生行政部门接到医疗机构关于重大医疗过失行为的报告或者医疗事故争议当事人要求处理医疗事故争议的申请后,对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应当交由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医患双方协商解决医疗事故争议,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由双方当事人共同委托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二、医疗事故鉴定时限到底是多久医疗事故鉴定时限一般为一年,在提出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申请时提出。《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三十七条第二款规定,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身体健康受到损害之日起1年内,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申请。第三十九条第一款
    2023-11-10
    240人看过
  • 鉴定结论证据效力都有哪些
    ​一、什么是鉴定制度鉴定制度,中国早在睡虎地秦简中就已有记载,西方在罗马法中也已开始出现。到了近代和现代,随着科学技术的发达,鉴定在诉讼中已被广泛采用。它在解决案件中某些专门性问题,帮助侦查、审判人员判断案情方面起着重要的作用。诉讼中常见的鉴定有:法医学鉴定,司法精神病学鉴定,会计鉴定,刑事技术和其他种种技术鉴定。二、什么是鉴定结论鉴定结论是刑事诉讼证据的一种。鉴定结论是鉴定人依据科学知识对案件中的有关专门性问题所作的分析、鉴别和判断。鉴定结论不同于证人证言等人证,因为鉴定人没有直接或间接感知案件情况,鉴定结论是表述判断意见而不是陈述事实情况,证据的产生所依据的是科学技术方法而不是对有关情况的回忆。三、鉴定结论证据效力都有哪些我们知道鉴定结论作为法定证据之一,其必须遵循一般证据的证据规则,但同时鉴定结论作为一种证据还有其特殊性,鉴定结论的证据效力包括证据能力和证明力,现有仅存关
    2023-06-06
    76人看过
  • 属于医疗事故吗?医疗事故鉴定有效期
    医疗事故鉴定的时效为一年,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损害结果发生后一年。如果患者死亡的,为死亡后一年内应当提出鉴定申请;如损害结果在多年后发现,自发现后起算一年,但超过20年的法院将不保护。一、医疗事故鉴定期限是多长时间一般来说此时效是患者及其家属从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身体健康、生命受到损害之日起1年内。要是损害结果在多年后才发现的话,自发现后起算一年,但是超过20年的话法院将不会保护这个权利,鉴定已没有实质意义。因此,在知道自己的人身权利受到侵害的时候,就应该及时决定是否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医疗纠纷。二、医疗事故鉴定时效和期限怎么算的医疗事故鉴定的期限的计算是,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身体健康受到损害之日起1年内,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申请。如果患者死亡的,为死亡后一年内应当提出鉴定申请;如损害结果在多年后发现,自发现后起算一年,但超过20年的法院将不保护。三、医疗事故的鉴定期限有
    2023-03-16
    153人看过
  • 医疗事故鉴定结论作为民事诉讼证据的不合理性分析
    近年来,由于体制原因,医疗服务过度推向市场化的情况下,患者看病得付出昂贵代价,对预期之外的治疗效果自然难以接受。因而,医疗纠纷迭起,法院受理的医疗损害赔偿案件也随之大量增加。法院审理医疗纠纷案件的依据仍主要为2002年9月1日以来实施的《医疗事故处理条例》。《条例》虽然在实践中起到了一定的积极作用,但其先天的不足,也导致审判实践出现储多问题。其中最受诟病的,仍然是医疗事故技术鉴定规则。《条例》对医疗事故鉴定程序上作了一定修改,改变了之前卫生行政部门既做运动员又做裁判员的游戏规则,而改由医学会作为医疗事故鉴定主体这被认为在一定程度上打开了医疗事故鉴定的暗箱。但在随后几年的审判实践却让人们再度失望,问题并没有根本解决,被认为只是老子给儿子鉴定变成了兄弟给兄弟鉴定而已。可见,医疗事故鉴定并未能从公正、中立的角度参与医疗纠纷民事诉讼。鉴定结论仍受到人们的普遍质疑。本文拟从以下几个方面探讨当前医疗事
    2023-06-08
    71人看过
  •  医疗事故鉴定结论异议的处理方式
    医疗事故鉴定是指由法定鉴定组织根据法定程序进行受理、调查、组织专家鉴定组、分析讨论、表决、得出专门性结论,并出具医疗事故鉴定书的活动。对一次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15日内向卫生行政部门申请再次鉴定。从诉讼的角度考虑,患方多数没有必要申请再次鉴定。医疗事故鉴定,也称为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指的是由法定鉴定组织(医学会)根据法定程序进行受理、调查、组织专家鉴定组、分析讨论、表决、得出专门性结论,并出具医疗事故鉴定书的活动。按照《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的规定对一次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15日内向卫生行政部门申请再次鉴定。从诉讼的角度考虑,患方多数没有必要申请再次鉴定。 医疗事故鉴定流程及不服处理方式根据我国《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的规定,发生医疗事故,患者或者其近亲属有权向医疗机构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医疗事故处理申请。医疗机构应在收到申请书后三十日内,向设区的市级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医疗事故调查申请。调查机关应在
    2023-08-20
    244人看过
  • 医院的医疗事故鉴定证据效力怎么认定
    医院的医疗事故鉴定证据效力主要根据该事故的原因是否是医生操作失误导致的。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的规定,医疗事故鉴定的组织工作,由医学会组织。在民事诉讼当中,医疗事故鉴定结论属于专家证言,是民事诉讼的证据之一。法院对医疗事故鉴定结论有审查权。法官完全可以依据自己的审判经验,审查医疗事故鉴定人员的合法性、医疗事故鉴定组织的合法性、医疗事故鉴定程序的合法性、医疗事故鉴定结论的合法性,做出自己的判断,以准确认定案件事实。医疗事故司法鉴定的内容是确认医疗行为是否有违法医疗行为与人身损害后果之间是否存在因果关系医疗行为在损害后果中的责任程度等一系列具有高度专业性的问题。所以医疗事故司法鉴定意见在补充法官认知能力上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但是医疗事故司法鉴定在证据分类上应属于鉴定意见的一种。所以在司法实践中它并不具有当然的证明力,必须经过法庭质证才能作为定案的依据。在我国民事司法实践中医疗事故司法鉴定所具
    2023-02-28
    455人看过
  • 没有证据能不能医疗事故鉴定?
    没有证据能医疗事故鉴定,这是属于当事人所拥有的一项申请的权利,医疗事故现场的实物证据通过封存方式保存,一般来说,患者需要保存的证据分两部分,一部分是由患者保管的门诊病历、报告单和就诊收据等。另一部分证据是指由院方保管的资料,包括住院病历和由医院保管的门诊病历等。为了避免院方在出现纠纷后,销毁、涂改或添加内容,患者要及时要求对相关病历等资料进行复印和封存。封存的资料要在封条上签上患者和院方的姓名,以免资料遭到破坏。如果纠纷涉及到输液过敏、药品变质、输液过快、输液瓶内异物等,患者最好封存现场实物,并对治疗的过程做一份书面的记录。一、医疗事故医院需举什么证据?1、门诊及住院病历。门诊病历是患者来医院就诊时最原始的证据材料,上面记载了病人的主诉、医生的查体、诊断及最后的处理意见等。住院病历包括病程记录、死亡病历讨论记录、会诊意见、上级医师查房记录、抢救结束后补记的病历资料等。门诊及住院病历是病情发
    2023-06-20
    156人看过
  • 对医疗事故鉴定结论不服能不能告鉴定单位
    一、对医疗事故鉴定结论不服能不能告鉴定单位对医疗事故鉴定结论不服能告鉴定单位。若对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委员会的鉴定结论不服,医患双方均可在接到鉴定报告书之日起,15日内向上一级技术鉴定委员会申请重新鉴定。也可直接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病员方面不服鉴定结论或处理,应诉对象为医疗单位,卫生行政部门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委员会一般不作应诉对象。当事的医疗单位和医务人员不服鉴定结论,应向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提出不服理由,尽量通过行政手段解决。如对行政意见不服,可向上一级卫生行政部门申诉解决,或向法院起诉。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原则是什么医疗事故鉴定必须坚持依法鉴定原则、科学鉴定原则、独立鉴定原则、合议制原则、两鉴终鉴原则。违反这些原则进行的医疗事故鉴定是无效的。医疗事故鉴定分为首次鉴定和再次鉴定。再次鉴定在行政处理上是终极鉴定,当事人不得又申请卫生行政部门要求鉴定。《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三条处理医疗事故,应当遵
    2023-11-10
    351人看过
  • 医疗事故鉴定是否需要对首次鉴定结论不服
    任何一方当事人对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之日起15日内,向原受理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申请的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再次鉴定的申请,或由双方当事人共同委托省、自治区、直辖市医学会组织再次鉴定。《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十二条,当事人对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首次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医疗机构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再次鉴定的申请。
    2024-05-17
    69人看过
  • 医疗事故鉴定结论法院可以部分采信
    一、医学会与医疗机构有着千丝万缕的关系,医疗事故鉴定的公正性值得怀疑。首先,看似中立的医学会实际上并非完全独立于医疗卫生系统,国家每年只拨给医学会很少的运作经费,医学会得以正常运作是靠医疗卫生系统的支持。因此,医学会不敢得罪“后台老板”。其次,医学会所组织的鉴定专家全部是卫生系统的医生,如此换汤不换药的改革自然难以根治医疗事故鉴定之痼疾。所以难怪有人说,以前是“老子给儿子鉴定”,现在是“老子给侄子鉴定”,或者说是“兄弟姐妹相互鉴定”。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证据规定的效力高于《医疗事故处理条例》。从法理上来说,最高人民法院对处理医疗纠纷的司法解释是关于民事诉讼程序的规定,其效力要比行政法规高。也就是说,《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的效力比《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的效力要高。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李国光在《突破民事审判新难点》讲话中对此作过专门阐述:“医疗事故鉴定结论只是人民法院审查认定案件事实的证据
    2023-06-18
    473人看过
  • 医疗事故鉴定报告结论存在哪些问题
    一、医疗事故鉴定报告结论存在哪些问题一是由医学会作为医疗事故鉴定的唯一机构设置不合理。目前法律、法规规定医疗事故鉴定只能在两级医学会进行。医学会是由医学界专家组成,这些专家本身就是医生,都就职于各大医院或医疗系统其他单位。医学会与被鉴定医院之间、医学会与卫生行政管理部门、被鉴定医院与鉴定专家之间可能存在千丝万缕的联系,这样的联系,难以保证鉴定的公平和公正,无法让患者一方信服。二是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程序不完全透明。在鉴定中,医学会不允许患方逐一审核鉴定专家们的专科资质验证其身份,因此患方完全不知道他们所选择的专家是否就是专家本人。专家在鉴定过程中对医患双方多次发问,双方都进行当面的回答,医学会也有专门的人员进行记录,但在双方退场之前,医学会并不允许双方对他们在鉴定中所做发言进行签字确认。三是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不够完善。医疗事故鉴定书中说理部分不够详尽,让法官在具体案件中难以决断,在鉴定结论中表
    2023-07-13
    81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简答医疗事故事故鉴定结论的生效效力
      云南在线咨询 2022-04-29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可作为医患双方协商解决医疗纠纷的依据,是卫生行政部门处理医疗纠纷案件的法定依据,是卫生行政部门作出行政处罚的法定依据、诉讼中的证据作用(不是必然的定案依据)。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结论在医疗损害赔偿的诉讼中是证据的一种,在医疗事故的行政处理中也是关键的证据。尽管按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鉴定结论并不当然是诉讼的证据,需要经过质证才能作为证据适用,但是,由于医学的复杂性和专业性,法官往往直
    • 医疗事故鉴定结论是否是医疗事故纠纷案件的依据
      陕西在线咨询 2022-02-14
      不是。过去我国司法实践中,只有被医疗事故鉴定委员会确定为医疗事故和差错的医疗事故纠纷法院才会受理。如果没有鉴定结果,则一般不能直接起诉。这样,对医疗事故出具的鉴定结论就成为当事人无法通过行政途径解决纠纷而提起民事诉讼时必须向法院提供的书面材料。医疗事故鉴定结论就诉讼而言,属于专家证言,即鉴定结果是民事诉讼证据之一。因而,它属于案件的事实部分,而非法律必经之路。法官有权对鉴定结论的真实性、正确性进行
    • 医疗事故鉴定与医疗事故鉴定结论各自所有的证据不一致应该怎么处理
      西藏在线咨询 2022-02-05
      没有最权威客观公正即可一、您好,请及时委托我们帮助您封存全部病历(病案首页、医嘱、诊断证明,住(出)院证,各种同意书、检查报告、体温单等)。并帮助对医疗机构的诊疗护理等行为进行客观的全面审查,如果医疗机构存在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的过失行为,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如果医疗机构没有过错,医疗机构是不需要承担责任的。二、司法鉴定、医疗事故鉴定,两种鉴定异途同归,医疗
    • 医疗纠纷是否以医疗事故鉴定结论为立案依据?
      澳门在线咨询 2023-06-13
      医疗事故鉴定只是法院审查认定事实的证据,医疗事故鉴定经过法庭质证、由法院审查确定是否作为医疗单位承担赔偿责任的依据。所以,医疗事故鉴定既为认定案件事实的证据,就不应要求在医疗纠纷案件立案前取得,不应将医疗事故鉴定结论作为医疗纠纷案件的立案依据。
    • 医疗事故鉴定结论是否可以作为证据,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性质是怎样
      河南在线咨询 2022-03-14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性质是怎样的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可作为医患双方协商解决医疗纠纷的依据,是卫生行政部门处理医疗纠纷案件的法定依据,是卫生行政部门作出行政处罚的法定依据、诉讼中的证据作用。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结论在医疗损害赔偿的诉讼中是证据的一种,在医疗事故的行政处理中也是关键的证据。尽管按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鉴定结论并不当然是诉讼的证据,需要经过质证才能作为证据适用,但是,由于医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