赠与股权不办理登记是否能够成立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4-01-28 22:14:46 144 人看过

一、赠与股权不办理登记是否能够成立

赠与股权不是办理登记后才成立。在签订股权赠与合同后没有办理工商登记的,如果赠与合同符合法律规定的,也是具有法律效力的,赠与行为也是成立的。但股权赠与后没有办理登记的,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公司法》第三十二条

有限责任公司应当置备股东名册,记载下列事项:

(一)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

(二)股东的出资额;

(三)出资证明书编号。

记载于股东名册的股东,能够依股东名册主张行使股东权利。公司应当将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向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办理变更登记。未经登记或者变更登记的,不得对抗第三人。

二、赠与合同的赠与人是否能够反悔

赠与人能够反悔,需要满足法律规定的情形,赠与反悔的情形有:

1、赠与人与受赠人在签订赠与合同以后,应当是需要履行有关义务的,但是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能够撤销赠与。

2、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能够撤销赠与:

(1)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

(2)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3)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3、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赠与不能够反悔。

《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

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能够撤销赠与。

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三条

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能够撤销赠与:

(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

(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三、股权赠与是否能够撤销

股权属于登记生效的权利,即股权的转移必须要办理相关的商事变更登记手续方能实现。

因此,双方当事人达成股权赠与协议后,受赠人未记载于公司章程或者股东名册,并未经公司登记机关核准记载于有关公司登记文件;

因此股权未实际转让,双方的赠与协议也未经公证。因此赠与人撤销赠与符合法律规定。

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能够撤销股权赠与:

(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

(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

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能够撤销赠与。

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三条

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能够撤销赠与:

(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

(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一章 赠与合同  第六百五十八条 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n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24日 12:50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办理房屋赠与登记指南
    办理赠与登记的条件已经领取房地产权证。当房屋的权属人自愿将该房屋赠与给他人,他人接受后可以申请办理该房屋的权属赠与登记。申请人申请办理房屋赠与登记的步骤和缴交的资料1、赠与公证书赠与双方应当先到房屋所在地的公证处办理赠与合同公证,领取赠与合同公证书。2、房屋面积测试绘成果报告书申请人先到测绘部门申请办理房屋面积测绘或转绘手续,领取测绘成果或者附图。3、评估地价答复书如果该房屋尚未缴交土地出让金的,申请人申办前必须先到估价所评估需要缴交的地价,领取评估地价答复书。4、缴交赠与契税的完税证明申办前,申请人必须先到征收契税窗口办理缴交赠与契税手续,领取完税证明。5、房地产权登记申请书申办前,申请人先到咨询服务窗口领取房地产权登记申请书,认真填写(办证大厅已公示样版)。所有受赠人必须在申请书上签名。6、房地产权证(如两人以上共有的,提交共有证)。7、委托书所有受赠人必须亲自到受理窗口共同申请办理,
    2023-06-10
    338人看过
  • 无偿赠与股权工商可以登记吗
    股权赠与是属于特殊的股权转让行为,所股权赠与是可以到工商管理部门办理备案登记的,但赠与股权要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一、法律对股权转让有哪些限制就有限责任公司而言,股权转让分为内部转让和外部转让两种,内部转让完全自由,而外部转让则需要经过半数的其他股东同意,并且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此外,由于《公司法》第七十一条第四款规定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因此公司章程中如果对股权转让有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的特殊规定,则以公司章程的规定为准。就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权转让限制而方,主要有以下几点:1、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2、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3、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4、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
    2023-03-24
    484人看过
  • 赠与不动产是否以办理过户登记为生效要件
    一、赠与不动产是否以办理过户登记为生效要件赠与不动产以办理过户登记为生效要件,《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因此赠与不动产的,应当办理过户登记。二、如何办理房产赠与过户办理房产赠与过户需要如下步骤:1.向房地产管理部门提出申请。2.房地产管理部门对提供的有关文件进行审查,并根据需要对转让的房屋进行现场勘查和评估。3.房地产转让当事人按照规定缴纳有关税费。4.由房地产管理部门核发过户单。5.领取房地产权属证书。以下情形不征收个人所得税:1.房屋产权所有人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与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2.房屋产权所有人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与对其承担直接抚养或者赡养义务的抚养人或者赡养人。三、房产赠与一定要公证吗房产赠与不一定要公证,公证需要下列材料:1.赠与人与
    2023-06-15
    222人看过
  • 公司登记机关能否办理股权冻结
    《公司法》和《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修订后,一些地方工商机关登记人员对工商机关是否可以办理股权冻结有不同的理解。第一种观点认为,新《公司法》和新《条例》施行后,股权不再是公司的登记事项,公司登记机关不掌握公司股东的出资情况和股权状况,无法协助法院冻结股权。公司股东内部转让股权无须到公司登记机关办理股权变更登记,股东可能在法院冻结股权前就已将股权转让完毕,公司登记机关无法掌握股东冻结时的股权情况,因此无法实施有效冻结。同时,股东也可能利用内部股东股权转让不需要办理变更登记的漏洞防止股权被冻结。第二种观点认为,公司登记机关应当办理股权冻结。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人民法院决定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财产,应当作出裁定,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有关单位必须办理。依据该规定,人民法院作出裁定,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要求公司登记机关协助冻结股权的,公司登记机关必须协助执行。根
    2023-06-09
    468人看过
  • 父母将不动产登记在未成年子女名下是否成立赠与?(上)
    [案情]王某与被告李某某于1982年登记结婚,1995年生有小孩李某。2006年王某与被告李某某自愿离婚。婚生小孩李某由王某抚养。在2001年,王某与被告李某某购买了一间门面房,并以李某的名字办理了土地使用证和房屋所有证。2006年王某与被告李某某离婚后,被告李某某将该店面出租给第三人张某。现李某起诉被告李某某,要求被告李某某将已收取的租金返还给原告,今后租金由原告李某向张某收取。[分歧]第一种观点认为,房屋租金归谁所有,应看该房屋的所有权人是谁。因为该门面房的土地使用证和房屋所有证上登记的名字均为原告李某,所以应认定该门面房的所有权人是原告李某。因此,房屋租金应归原告李某。第二种观点认为,虽然该门面房的土地使用证和房屋所有证上登记的名字均为原告李某,但是原告李某并非该房屋的真正权利人。该门面房的真正权利人仍然应为王某与被告李某某,该门面房的租金也应归王某与被告李某某。[评析]笔者同意第二
    2023-06-09
    260人看过
  • 赠与合同的赠与人是否能够反悔
    一、赠与合同的赠与人是否能够反悔赠与人可以反悔,但需符合下列情形:1.赠与财产还未转移给受赠人;2.受赠人严重侵害了赠与人及其近亲属的合法权益;3.受赠人不履行对赠与人的扶养义务或合同的约定义务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三条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二、赠与合同内容包括什么赠与人与受赠人签订的书面赠与合同,也叫赠与书。赠与合同的主要内容有:1.赠与人与受赠人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和家庭住址;2.赠与人与受赠
    2023-08-20
    220人看过
  • 未办理产权登记赠与合同有效吗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赠与合同依法成立的,即使未办理产权登记也是有效的,但需要办理产权登记而未办理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合同,也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民法典》《民法典》关于合同无效情形的规定:第一百四十四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第一百四十六条【虚假表示与隐藏行为的效力】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第一百五十三条【违反强制性规定及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但是,该强制性规定不导致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除外。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第一百五十四条【恶意串通的】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第四百九十七条【格式条款无效的情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该格式条款无效:(一)具有本法第一编第六章第三节和本法第五百零六条规定的
    2023-03-02
    240人看过
  • 股权质押,已质押股权能否办理股权转让变更登记?
    不能。股权质押后,在解押前是不得转让,但经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转让的可以转让。根据中国《民法典》第四百四十三条以基金份额、股权出质的,当事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以基金份额、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登记的股权出质的,质权自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以其他股权出质的,质权自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一、转让股权后,股东对后来发生的债务要需承担责任吗?1、一人公司股权转让前发生的债务,原来的股东不能举证证明出让前公司财产独立于其个人财产,债权人有权要求原股东承担连带清偿责任。2、未履行出资义务股东通过股权转让协议规避义务、逃避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承担债务。3、股权转让协议约定股权转让前债务由原股东全部承担。原股东跟新股东以内部协议约定债权债务的承担方式,但是该协议仅对内有效,不能以此为理由拒绝向债权人偿还债务。二、股权变更需要准备哪些资料?公司股权变更需要以下资料:1、法定代表人签
    2023-05-07
    173人看过
  • 如何办理股权赠与
    法律综合知识
    一、如何办理股权赠与股权赠与与股权转让程序相同,若是向股东转让,签订赠与合同即可,若是向第三人转让,则应征得其他股东半数以上同意。股权赠与,也需要评估报告,给税务机关做征税依据。《公司法》第七十一条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第七十二条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
    2024-01-25
    186人看过
  • 未办理股权变更登记能否解除股权转让协议
    未办理股权变更登记可以解除股权转让协议。未登记则不能对抗善意第三人,转让人依然可以出售股权。合同解除后,已经支付款项的应当退回,股东名册的变更应当再次变更。一、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股权更改走什么程序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股权更改的程序为:1、订立股权转让协议;2、办理变更登记;3、提交股东身份证明、企业营业执照等材料;4、变更后领取新的营业执照、更改股东名册、公司章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一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二、公司股权变更程序流程有哪些公司股权变更程序流程如下:1、作出股东会决议并签署股权转让协议。
    2023-04-04
    209人看过
  • 股权是否能够成为遗产?
    依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自然人股东死亡后,股份有取公司的股权是可以继承、遗赠的,但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是不能继承的。此外,只要是遗产就都可以继承、遗赠,所以如果公民死亡时遗留有合法的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那么该股份是可以继承、遗赠的。遗赠与遗赠扶养协议的区别是什么从字面上理解,遗赠和遗赠扶养协议是既有联系又有区别的,联系在于都是遗赠行为,区别是后者以扶养为前提。遗赠,是指公民以遗嘱方式将其遗产中财产权利的一部分或全部赠给国家、集体组织、社会团体或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个人,在遗嘱人死后发生法律效力的法律行为。立遗嘱人为遗赠人,接受遗赠的人为受遗赠人。遗赠扶养协议,是遗赠人与扶养人签订的、由扶养人承担遗赠人生养死葬的义务,遗赠人将自己的合法财产的一部分或全部于其死后转移给扶养人所有的协议。二者的区别有:一、遗赠是单方面的法律行为,遗赠人通过遗嘱将个人财产遗赠给他人时,并不需要征得其同意。遗赠人在生前亦
    2023-07-23
    478人看过
  • 口头赠与是否能够生效?
    口头赠与从理论上讲不能说无效,只要是赠与人真实意思的表示,受赠人又愿意接受赠与,这赠与就算有效的。问题是要有证据证明赠与的存在,如果没有证明存在这口头赠与,就不能听受赠人的一面之词而损害其它法定继承人的合法权益。口头赠与需要证明吗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如果双方协商达成一致的,口头赠与行为是有效的,如果因口头赠与产生纠纷的,向法院起诉时需要证据证明的,而口头赠与举证是非常难的,为了避免纠纷最好签订书面赠与合同。口头赠与房屋有效吗原则上,口头的房屋赠与是有效的,合同不止书面形式才具有法律效力,合同也有口头形式,赠与人表示将房屋赠与给受赠人,受赠人也接受赠与,即使双方没有签书面合同,口头的赠与也是有效的。其次,口头赠与虽原则上有法律效力,要是不符合下来要件也可能是无效:1、订立合同的当事人有合法资格无论是书面合同还是口头合同,订立合同都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即满18周岁正常成年人,而不能是
    2023-07-04
    182人看过
  • 赠与协议是否能够反悔
    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反悔,但是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是不可以反悔的。一、撤销赠与的法律条件撤销赠与的法律规定有: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根据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规定,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二、赠与合同中的撤销权是怎么算的赠与合同的任意撤销权是指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但是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赠与人没有任意撤销权。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规定,赠与人在赠与
    2023-03-10
    214人看过
  • 未办理股权登记可否取得股东权益
    设立公司时,公司股东出资后,要向股东出具出资证明,办事股权登记后,才取得公司股权,才能行使股东权益。如果未进行股权登记的,不是股东,不能享有股东权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十一条【出资证明书】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应当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出资证明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一)公司名称;(二)公司成立日期;(三)公司注册资本;(四)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缴纳的出资额和出资日期;(五)出资证明书的编号和核发日期。出资证明书由公司盖章。第三十二条【股东名册】有限责任公司应当置备股东名册,记载下列事项:(一)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二)股东的出资额;(三)出资证明书编号。记载于股东名册的股东,可以依股东名册主张行使股东权利。公司应当将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向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办理变更登记。未经登记或者变更登记的,不得对抗第三人。一、股东权利包括什么第一,股东身份权。股东对公
    2023-03-15
    370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股权赠与是否申请登记才成立
      贵州在线咨询 2023-11-20
      赠与股权没有办理登记也是能够成立的,具有法律效力,但不能对抗第三人。 我国法律规定,有限责任公司应当置备股东名册,记载下列事项: (一)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 (二)股东的出资额; (三)出资证明书编号。 记载于股东名册的股东,可以依股东名册主张行使股东权利。
    • 不办理赠与登记的股权可以成立吗
      海南在线咨询 2021-11-22
      赠与股权在登记后不成立。股权赠与合同签订后未办理工商登记的,赠与合同符合法律规定的,具有法律效力,赠与行为也成立。但股权赠与后未登记的,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 赠与股权和赠与股权必须办理登记才生效吗
      江苏在线咨询 2022-05-29
      不是。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签订股权赠与合同后没有办理工商登记的,赠与合同符合法律规定的,是具有法律效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十二条有限责任公司应当置备股东名册,记载下列事项: (一)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 (二)股东的出资额; (三)出资证明书编号。记载于股东名册的股东,可以依股东名册主张行使股东权利。公司应当将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向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办理变
    • 赠与股权需要登记吗
      香港在线咨询 2023-11-20
      赠与股权不是办理登记后才成立。 在签订股权赠与合同后没有办理工商登记的,如果赠与合同符合法律规定的,也是具有法律效力的,赠与行为也是成立的。但股权赠与后没有办理登记的,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 展览是否能够登记著作权?
      陕西在线咨询 2022-08-13
      美术作品著作权可以登记,向当地版权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实施条例》第六条规定:著作权自作品创作完成之日起产生。《作品自愿登记试行办法》第二条规定:作品实行自愿登记。作品不论是否登记,作者或其他著作权人依法取得的著作权不受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