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今晚报》8月2号的报道,法庭上,投保人有证据证明保险公司相关人员采用了欺诈手段,却因为其未在法律规定的一年有效期内行使撤销权,致使撤销权消灭。我为投保人遭到如此不幸惋惜,可又反思,面对这些保险公司相关人员代理保险欺诈行为,应该如何管治?
为什么这位投保人一年多后才提出撤销保险合同呢?那是因为投保人一年多才发现保险合同背离了他的真实意思。为什么投保人一年多才发现保险合同背离了他的真实意思呢?那是因为保险公司相关人员采用了欺诈手段迷惑投保人。从这位投保人能够向法院提交视听材料来看,他是个精明强干的人,但他毕竟不是保险行业的业内人士。一个普通民众,若能对保险合同条款中的专业术语,相关内容的相互关系,以及有关方面的具体政策等都弄得明明白白,一方面需要保险公司相关人员的宣传和讲解,一方面需要有个自己学习和思考的过程。由于保险公司相关人员没有按照保险合同条款的要求去做,没有向投保人正确明了的讲清保险合同条款的真实意思,而是曲解说教,让投保人在不知情的情况下签字并接收保险合同。待保险合同到期时,众多投保人才发现自己受骗上当,可为时已晚。这位投保人能在一年多的时间里发现保险合同背离了他的真实意思,已经是精明出众了,但也是过了法律时效。这是保险公关人员已经预料到的,就是要让投保人钻进圈套,最后哑巴吃黄连有苦难言。
为什么我们众多的人都会受骗上当?那是因为我们的思想观念没有随着社会的发展变化而转变。如今诚信虽然是社会的主流,但仍不断地出现欺诈暗流。一些人猫有猫道,鼠有鼠道,都是在琢磨来钱的道,就是不走正道。他们认为走正道来钱慢,搞假冒伪劣产品、设骗局,挖陷阱,空手套白狼等等歪门邪道来钱快。于是一些保险公司相关人员也干起了骗人坑人的勾当。一些银行、邮政储蓄代理保险也是搞蒙骗储户,他们为的是有利可图。他们利用人们绝对相信国家金融部门的心理,趁着国家不断上调储蓄存款利率并且还存在利息税的时机,大做广告,宣传他们的定期存款利率随国家利率上调而上调,并且免税还赠保险,混淆保险分红和储蓄存款两个根本不同的概念,误导储户成为人寿保险的投保人。更为严重的是,他们采用存折上五年免税字样替代人寿保险作为幌子,误导储户以为是储蓄存款五年期,并免利息税,这样当储户要求储蓄存款五年期时,他们就给办理五年免税,让储户在不知情的情况下签字,让储户以为储蓄存款赠保险来接收保险合同,形成储户购买人寿保险成为投保人的法律事实。由于他们不告诉这是人寿保险,不宣传保险合同条款,不按保险合同条款履行手续,储户在五年期内很难发现自己已经成为人寿保险的投保人,待五年到期后,才发现保险分红远远少于国家规定的储蓄存款利率,这是因为保险分红不是储蓄,其多少不会按国家利率上调而上调,而是由保险公司经济收益决定。保险分红不存在利息税,也就谈不上免税,所谓的五年期免税那就成了无稽之谈。这些人玩的骗术如此诡诈,我们这些心地善良实在的储户难免不会受骗上当。
令人遗憾的是,这些蒙骗欺诈行为出现在国家金融系统,这是我们老百姓不能接受的事实。这些人变着法儿用花言巧语蒙骗储户投保,致使储户成为投保人后亏损利息,甚至落个不忠实告知血本无归。这坑害的是我们老百姓的血汗钱,养老钱,看病吃药维持生命的钱这不仅是在侵吞公民的财产,也剥夺了公民存款的自由和人权,这不仅败坏了国家金融的信誉,也有损一个法制民主国家的形象,严重阻碍了和谐社会的构建。
尽管如今社会蒙骗欺诈暗流四起,泛滥成灾,但是作为国家金融部门的工作人员应该保持廉洁,出淤泥而不染。正如《淮南子.说山训》中所言:曾子之廉,不饮盗泉。为蝇头小利坑害百姓,良心何在?保险业自进入国门后,为社会谋福利作了很多好事,人们依据自己的需求投保有利民生,也有利于保险业的发展。有人若利用保险业发不义之财,那是违背我国保险业的宗旨,那时国法不能容的。
我国是以法治国,以德治国的国家。自古以来,我国虽然法制不健全,但人们能够用道德规范自己的行为。如今我们搞市场经济依然需要道德的规范。一个人,一个行业,一个民族不讲道德,其后果是自我毁灭。若连国家金融系统,保险业都没有诚信,也搞蒙骗欺诈,那下场将是全社会的动乱和经济的崩溃。我们必须敲响警钟,在全社会深入进行荣耻教育,形成人人自律。同时各级监管部门应该真正的负起责任,从严执政,从严执法,从严治理,坚决打击蒙骗欺诈行为,决不允许国家金融系统保险行业人员坑害老百姓,维护国家形象,保证国家经济健康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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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是法律术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是指代理人以被代理人(又称本人)的名义,在代理权限内与第三人(又称相对人)实施民事行为,其法律后果直接由被代理人承受的民事法律制度。 代理人在代理权限范围内实施代理行为。代理人以被代理...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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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代理人欺诈怎么维权河北在线咨询 2022-03-19如果你有证据证明保险代理人存在欺诈行为,可以起诉法院要求撤销保险合同,返还保险费;否则,作为被保险人来讲,虽然法律赋予你单方面接触合同的权利,但是解除合同,保险公司仅退还保单的现金价值(现金价值会低于你的保费),你的保单后面会有现金价值的计算办法,可以自己算一下,会低于你的保费很多,这样对你来说损失较大。如有问题可携带材料面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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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代理人的欺诈行为被代理的保险公司应该承担责任吗新疆在线咨询 2023-02-16根据我国《保险法》第一百二十七条、第一百三十一条、第一百六十六条的规定,保险代理人受保险公司的委托,向保险公司收取代理手续费,并在保险公司授权的范围内代为办理保险业务。保险代理人代理行为是以保险公司的名义进行的,而不能以自己的名义进行。 因此,保险代理人所办理的保险业务,都是由保险人直接承受其法律后果,而与保险代理人无关。 但保险代理人在营业过程中,有欺骗保险人、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行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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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代理人、保险经纪人、从业人员欺诈保险,我们应该怎么办才可以云南在线咨询 2022-01-22收集相关证据,证明他们是欺诈销售,没有告诉你实情,就可以起诉要求退保并赔偿损失,有胜诉的把握,当然也可以向保险监督机构举报。 根据保险法的规定:保险代理人、保险经纪人及其从业人员在办理保险业务活动中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欺骗保险人、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 (二)隐瞒与保险合同有关的重要情况; (三)阻碍投保人履行本法规定的如实告知义务,或者诱导其不履行本法规定的如实告知义务; (四)给予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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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欺诈的处理方式安徽在线咨询 2025-01-15如果遭受保险诈骗,请立即报警,并保留相关证据。这将有助于提高您追回被骗保险金的可能性和法律追诉力。 根据《刑法》第一百九十八条,进行保险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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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欺诈1万多元如何处理?河南在线咨询 2025-02-07根据具体情况,保险诈骗涉案金额达到一万的,可能被定罪为保险诈骗罪。然而,如果犯罪嫌疑人在案发后主动退赃,法院可能会减轻处罚。此外,如果有其他悔罪表现,例如积极赔偿损失、取得被害人谅解等,法院也可以考虑免予处罚。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3条规定,如果诈骗公私财物虽已达到本解释第一条规定的“数额较大”的标准,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且行为人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