滥用职权罪---滥用职权罪常识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11 14:02:38 317 人看过

滥用职权罪--滥用职权罪研究

一、概念及其构成

滥用职权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故意逾越职权或者不版行职责,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

(一)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机关的正常活动。由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故意逾越职权,致使国家机关的某项具体工作遭到破坏,给国家、集体和人民利益造成严重损害,从而危害了国家机关的正常活动。本罪侵犯的对象可以是公共财产或者公民的人身及其财产。

(二)客观要件本罪客观方面表现为滥用职权,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滥用职权,是指不法行使职务上的权限的行为,即就形式上属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一般职务权限的事项,以不当目的或者以不法方法,实施违反职务行为宗旨的活动。首先,滥用职权应是滥用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一般职务权限,如果行为人实施的行为与其一般的职务权限没有任何关系,则不展于滥用职权。其次,行为人或者是以不当目的实施职务行为或者是以不法方法实施职务行为;在出于不当目的实施职务行为的情况下,即使从行为的方法上看没有超越职权,也属于滥用职权。最后,滥用职权的行为违反了职务行为的宗旨,或者说与其职务行为的宗旨相悖。滥用职权的行为主要表现为以下几种情况:一是超越职权,擅自决定或处理没有具体决定、处理权限的事项;二是玩弄职权,随心所欲地对事项作出决定或者处理;三是故意不履行应当履行的职责,或者说任意放弃职责;四是以权谋私、假公济私,不正确地履行职责。

滥用职权的行为,必须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结果时,才构成犯罪。所谓重大损失,是指给国家和人民造成的重大物质性损失和非物质性损失。物质性损失一般是指人身伤亡和公私财物的重大损失,是确认滥用职权犯罪行为的重要依据;非物质性损失是指严重损害国家机关的正常活动和声誉等。认定是否重大损失,应根据司法实践和有关规定,对所造成的物质性和非物质性损失的实际情况,并按直接责任人员的职权范围全面分析,以确定应承担责任的大小。

根据l999年9月16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施行的《关于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立案侦查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试行)的规定,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

(1)造成死亡1人以上,或者重伤2人以上,或者轻伤5人以上的;

(2)造成直接经济损失20万元以上的;

(3)造成有关公司、企业等单位停产、严重亏损、破产的;

(4)严重损害国家声誉,或者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

(5)其他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情形;

(6)徇私舞弊,具有上述情形之一的。

滥用职权行为与造成的重大损失结果之间,必须具有刑法上的因果关系。滥用职权行为与造成的严重危害结果之间的因果关系错综复杂,有直接原因,也有间接原因;有主要原因,也有次要原因;有领导者的责任,也有直接责任人员的过失行为。构成本罪,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则是指滥用职权行为与造成的严重危害结果之间有必然因果联系的行为。否则,一般不构成滥用职权罪,而是属于一般工作上的错误问题的,应由行政主管部门处理。

(三)主体要件本罪主体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国家机关是指国家权力机关、各级行政机关和各级司法机关,因此,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是指在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各级人民政府和各级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中依法从事公务的人员。

(四)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行为人明知自己滥用职权的行为会发生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从司法实践来看,对危害结果持间接故意的情况比较多见。至于行为人是为了自己的利益滥用职权,还是为了他人利益滥用职权,则不影响本罪的成立。

二、认定

(一)根据本条规定,成立滥用职权罪,首先必须有滥用职权的行为,如果行为人没有滥用职权,完全是在具体的职权范围内处理事项,则不能认定为滥用职权罪。但另一方面,不能为了给行为人开脱罪责,而扩大行为人的具体的职权范围;也不能以属于官僚主义为由开脱行为人的罪责,官僚主义不是法律用语,但官僚主义行为中包括了滥用职权的行为,因而包括了犯罪行为。成立滥用职权罪,其次要求行为造成重大损失,对于没有造成重大损失的滥用职权行为,不能认定为滥用职权罪。但另一方面,对作为本罪构成要件的“重大损失”,不能单纯理解为有形的损失,而应包括无形的损失。

(二)本条关于滥用职权罪的规定属于普通法条,此外,本法还规定了其他一些特殊的滥用职权的犯罪即特别法条。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的行为触犯特别法条时,也可能同时触犯本条的普通法条。在这种情况下,应按照特别法条优于普通法条的原则认定犯罪,即认定为特别法条规定的犯罪,而不认定为本罪。例如,林业主管部门的工作人员违反森林法的规定,超过批准的年采伐限额发放林木采伐许可证或者违反规定滥发林木采伐许可证,情节严重,致使森林遭受严重破坏的行为,是滥用职权的行为,但由于本法第407条将其规定为独立犯罪,故对该行为适用本法第407条,不能认定为滥用职权罪。

(三)行为人接受他人的贿赂后又滥用职权给他人谋取利益并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的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则同时触犯本罪与受贿罪。这时,滥用职权为他人谋取利益的行为只不过是受贿得以实现的条件,因此,只要能构成受贿罪,滥用职权的行为不再具有独立的意义,对之应以受贿罪从重论处。如果收受的贿烙不大不能构成受贿罪的,则应依本罪治罪,而不能不以犯罪论处,从而轻纵犯罪。

(四)行为人利用职权侵吞、骗取公共财物,从本质上讲亦具有滥用职权的性质,如果因其贪污行为又致使其他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则同时触犯本罪与贪污罪,属想象竞合,对之宜择一重罪以后者等处罚。

三、处罚

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根据本条第2款规定,徇私舞弊犯本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17日 23:38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有期徒刑相关文章
  • 什么情况不得认定滥用职权罪,如何认定滥用职权罪
    什么情况不得认定滥用职权罪?犯罪主体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如果不是,就不能认定。如何认定滥用职权罪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了国家机关的正常活动。2、客观要件本罪客观方面表现为滥用职权,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滥用职权,是指不法行使职务上的权限的行为,即就形式上属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一般职务权限的事项,以不当目的或者以不法方法,实施违反职务行为宗旨的活动。(1)首先,滥用职权应是滥用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一般职务权限,如果行为人实施的行为与其一般的职务权限没有任何关系,则不属于滥用职权。(2)行为人或者是以不当目的实施职务行为或者是以不法方法实施职务行为;在出于不当目的实施职务行为的情况下,即使从行为的方法上看没有超越职权,也属于滥用职权。(3)滥用职权的行为违反了职务行为的宗旨,或者说与其职务行为的宗旨相悖。滥用职权的行为主要表现为以下几种情况:一是超越职权,擅自决定或处理没有
    2023-06-25
    74人看过
  •  滥用职权罪案例分析
    免于刑事处罚是指对犯罪行为情节较轻的罪犯所采取的处理措施,即不需受到刑罚惩罚的犯罪分子的一种处理方式。免于刑事处罚针对的是犯罪情节轻微,对社会没有产生比较严重的危害的犯罪行为。免于刑事处罚是指对犯罪行为情节较轻的罪犯所采取的处理措施,即不需受到刑罚惩罚的犯罪分子的一种处理方式。免于刑事处罚针对的是犯罪情节轻微,对社会没有产生比较严重的危害的犯罪行为。涉嫌构成滥用职权罪,可能会免于刑事处罚的情形有:1.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2.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3.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5.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犯 罪 情 节 轻 微 的 处 理 方 式犯罪情节轻微是否会被留案底?答案是不会。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人民检察院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因此,即使犯罪情节轻微,人民检察院也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不会留下案底。
    2023-09-18
    274人看过
  • 滥用职权谋取利益罪
    滥用职权获利是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滥用职权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故意逾越职权,不按或违反法律决定、处理其无权决定、处理的事项,或者违反规定处理公务致使侵吞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遭受重大财产损失等行为。滥用职权罪该如何认定符合下列条件认定构成滥用职权罪:1.客观方面表现为滥用职权,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2.滥用的职权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一般职务权限。3.主体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4.行为人主观上是故意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条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犯前款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
    2023-07-10
    54人看过
  •  立案标准:滥用职权罪
    这段内容讲述的是滥用职权可能会导致的后果以及应该立案调查的情况。滥用职权可能会导致死亡人数、重伤人数或轻伤人数达到一定数量,或者直接经济损失达到20万元以上,或者有关公司、企业等单位停产、严重亏损、破产,或者严重损害国家声誉或造成恶劣社会影响,或者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或者徇私舞弊具有上述情形之一。因此,如果出现以上情况,就应该立案调查。如果滥用职权导致以下情况的构成,就应该立案调查:1、导致死亡人数达到1人以上,或者重伤人数达到2人以上,或者轻伤人数达到5人以上的。2、造成直接经济损失20万元以上的。3、造成有关公司、企业等单位停产、严重亏损、破产的。4、严重损害国家声誉,或者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5、其他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情形。6、徇私舞弊,具有上述情形之一的。 死 亡 人 数 与 重 伤 人 数 标 准本文将分析死亡人数与重伤人数标准,探讨其对
    2023-09-10
    173人看过
  • 滥用职权的数罪并罚
    数罪并罚是对犯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罪行的犯罪分子,分别定罪量刑,按照一定原则判决宣告后执行的刑罚制度。滥用职权构成犯罪的行为,属于渎职罪评价的范畴。《刑法》第三百九十九条第四款规定:司法工作人员收受贿赂,有前三种行为的,同时构成本法第三百八十五条规定的罪行的,按照严重处罚的规定定罪处罚。这里所谓的前三种行为,即刑法第三百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徇私枉法罪、第二款规定的枉法判决罪、第三款规定的执行判决、失职罪、判决和滥用职权罪。第三百八十五条规定的罪行,即受贿罪。从形式上看,这一规定是明确和可行的。但回顾立法,会发现1988年的《关于惩治贪污贿赂罪的补充规定》(以下简称《补充规定》)曾规定,此类行为应当数罪并罚:因受贿罪违法活动构成其他罪行的,应当按照数罪的规定处罚。滥用职权罪的特征有什么根据《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条的规定,滥用职权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故意逾越职权,不按或违反法律决定、处理其无权决定、处
    2023-08-09
    254人看过
  • 老板有滥用职权罪吗
    公司人员一般不会构成。本罪主体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国家机关是指国家权力机关、各级行政机关和各级司法机关,因此,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是指在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各级人民政府和各级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中依法从事公务的人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条的规定,滥用职权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故意逾越职权,不按或违反法律决定、处理其无权决定、处理的事项,或者违反规定处理公务,致使侵吞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遭受重大财产损失等行为。
    2023-06-11
    496人看过
  • 渎职罪包括滥用职权类吗
    刑法分则第九章“渎职罪”及《刑法修正案(四)》共规定有35个罪名。根据渎职罪的客观表现形式,可以将渎职罪分为以下三类犯罪:(一)滥用职权型渎职罪。包括滥用职权罪,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私放在押人员罪,违法发放林木采伐许可证罪,办理偷越国(边)境人员出入境证件罪,放行偷越国(边)境人员罪,阻碍解救被拐卖、绑架妇女、儿童罪,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罪。(二)玩忽职守型渎职罪。包括玩忽职守罪,过失泄露国家秘密罪,失职致使在押人员脱逃罪,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签订、履行合同失职被骗罪,环境监管失职罪,传染病防治失职罪,商检失职罪,动植物检疫失职罪,不解救被拐卖、绑架妇女、儿童罪,失职造成珍贵文物损毁、流失罪。(三)徇私舞弊型渎职罪。包括徇私枉法罪,民事、行政枉法裁判罪,执行裁判玩忽职守、滥用职权罪,徇私舞弊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罪,徇私舞弊不移交刑事案件罪,滥用管理公司、证券职权罪,徇私舞弊不征、少征税款罪
    2023-06-11
    412人看过
  •  职权滥用与犯罪责任
    滥用职权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造成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重大损失的行为。该罪行的特征包括犯罪对象为国家机关的正常活动,犯罪客观方面表现为滥用职权,造成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重大损失,犯罪主体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主观方面是故意,行为人明知其滥用职权会导致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并希望或放任其发生。滥用职权的特征如下:一、犯罪对象为国家机关的正常活动。侵犯本罪的对象可以是公共财产或者公民的人身和财产。二、犯罪客观方面,本罪客观方面表现为滥用职权,造成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重大损失。三、犯罪主体本罪主体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4、在犯罪的主观方面,本罪的主观方面是故意的,行为人知道自己滥用职权会导致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并希望或放任其发生。 滥 用 职 权 罪 对 国 家 机 关 工 作 人 员 的 处 罚 是 什 么 ?滥用职权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2023-09-04
    412人看过
  • 表现形式:滥用职权罪
    滥用职权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故意逾越职权,不按或违反法律决定、处理其无权决定、处理的事项,或者违反规定处理公务,致使侵吞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遭受重大财产损失等行为。典型表现如下:一、国家工作人员,无论是否司法工作人员,利用职务包庇、窝藏走私、套汇、投机倒把、重大盗窃、贩毒、受贿等犯罪分子,隐瞒、掩饰其犯罪事实的;二、对于走私、套汇、投机倒把、重大盗窃、贩毒、受贿和前项规定的犯罪人员,有追究责任的国家工作人员不依法处理的;三、有查禁卖淫、嫖娼活动职责的国家工作人员,为使犯罪分子逃避处罚,向其通风报信,提供便利的。滥用职权罪的客观表现是什么本罪客观方面表现为滥用职权,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滥用职权,是指不法行使职务上的权限的行为,即就形式上属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一般职务权限的事项,以不当目的或者以不法方法,实施违反职务行为宗旨的活动。1、滥用职权应是滥用国家机关工作人
    2023-07-07
    82人看过
  • 滥用职权罪典型表现
    (一)国家工作人员,无论是否司法工作人员,利用职务包庇、窝藏走私、套汇、投机倒把、重大盗窃、贩毒、受贿等犯罪分子,隐瞒、掩饰其犯罪事实的;(二)对于走私、套汇、投机倒把、重大盗窃、贩毒、受贿和前项规定的犯罪人员,有追究责任的国家工作人员不依法处理的;(三)有查禁卖淫、嫖娼活动职责的国家工作人员,为使犯罪分子逃避处罚,向其通风报信,提供便利的;(四)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对明知有《关于惩治假冒注册商标犯罪的补充规定》所列犯罪行为的企业事业单位或者个人,故意包庇,使其不受追诉的;对上述补充规定所列犯罪负有追究责任的国家工作人员,不履行法律所规定的追究职责,应当比照刑法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追究刑事责任的;(五)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对明知犯有《关于惩治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犯罪的决定》所列犯罪行为的企业事业单位或者个人故意包庇使其不受追诉的;负有追究责任的国家工作人员对具有上述决定所列犯罪行为的企业事
    2023-06-03
    451人看过
  •  研究官员滥用职权罪中滥用职权刑罚的相关问题
    滥用职权罪的刑罚标准因情节轻重而有所差异。较轻情况下,相关罪行的刑罚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情况下,刑罚将在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之间。滥用职权罪的刑罚标准在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因滥用职权导致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时,其刑罚将根据情节的轻重而有所差异。对于较轻的情况,相关罪行的刑罚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而对于情节特别严重的情况,相关罪行的刑罚则将在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之间进行。 滥 用 职 权 罪 量 刑 标 准 : 情 节 轻 重 影 响 刑 罚 轻 重滥用职权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权之便,滥用职权,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对于滥用职权罪的量刑标准,其情节轻重对刑罚的轻重具有影响。一般来说,对于滥用职权罪,法律将其规定为“情节较轻”或“情节较重”两种情况。对于情节较轻的滥用职权罪,其刑罚相对较轻,如警告、记过等;而对于情节较重的滥用职权
    2023-09-05
    379人看过
  • 滥用职权罪和渎职罪哪个严重
    滥用职权罪是属于渎职罪的,构成该罪的,可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则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如果构成渎职罪中的徇私枉法罪的,则会更严重,构成该罪的,可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渎职罪与滥用职权罪的区别滥用职权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故意逾越职权,处理其无权决定,违反规定处理公务,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渎职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徇私舞弊、滥用职权,损害公众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职务活动客观公正性的信赖的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条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第三百九十九条司法工作人员徇私枉法、徇
    2023-08-11
    356人看过
  • 国企滥用职权罪量刑标准,国企滥用职权罪的构成要件
    一、国企滥用职权罪量刑标准过期滥用职权罪量刑标准如下:1.一般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2.致使国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3.有徇私舞弊情形的,从重处罚。《刑法》第一百六十八条规定,国有公司、企业的工作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或者滥用职权,造成国有公司、企业破产或者严重损失,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使国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国有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有前款行为,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徇私舞弊,犯前两款罪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从重处罚。二、国企滥用职权罪的构成要件国企滥用职权罪的构成要件如下:1.犯罪主体是国企工作人员;2.犯罪主观方面是有犯罪的故意,滥用职权、玩忽职守;3.客观方面是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4.犯罪客体侵犯
    2023-06-26
    155人看过
  • 滥用职权罪适用什么主体
    根据我国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条之规定,滥用职权罪的主体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因宪法亦作了明确规定,国家机关包括国家权力机关、行政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军事机关。滥用职权罪的主体主要包括:1、在依照法律、法规规定行使国家行政管理职权的组织中从事公务的人员。近年来,随政府机构改革的深入发展,新的法律、法规出台,授权某些非国家机关的组织在某些领域行使国家行政管理职权。比如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证券业和银行业、信托业、保险业实行分业管理。证券业与银行、信托、保险业务机构分别设立。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依法对全国证券市场实行集中统一监督管理,其权力过去法律规定是由中国人民银行行使的,而证监会并非是国家行政管理机关。虽然法律授权行使国家行政管理职权的主体由过去的国家机关变为现在的非国家机关的组织,但从权力的性质和权限上看,仍属于国家行政管理职权的一部分,与过去由中国人民银行行使的职权和权限是一样的。根据法律
    2023-06-24
    84人看过
换一批
#刑罚种类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有期徒刑是我国刑法规定的刑罚的一种,指在一定期限内剥夺犯罪人的自由,实行强制劳动改造的刑罚方法。有期徒刑是我国适用面最广的刑罚方法。 对于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最高减刑数额为原判刑期的一半。判刑十五年,最多减刑七年六个月。... 更多>

    #有期徒刑
    相关咨询
    • 什么是滥用职权罪,滥用职权罪立案标准是什么,滥用职权罪怎么处罚
      新疆在线咨询 2022-01-22
      滥用职权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超越职权,违法决定、处理其无权决定、处理的事项,或者违反规定处理公务,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 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 1、造成死亡人以上,或者重伤2人以上,或者轻伤5人以上的; 2、造成直接经济损失20万元以上的; 3、造成有关公司、企业等单位停产、严重亏损、破产的; 4、严重损害国家声誉,或者赞成恶劣社会影响的; 5、其他致使公共财
    • 挪用公款滥用职权滥用职权罪怎么认定
      云南在线咨询 2023-09-12
      成立滥用职权罪,首先必须有滥用职权的行为;其次要求行为造成重大损失,对于没有造成重大损失的滥用职权行为,不能认定为滥用职权罪。符合这两点的认定构成滥用职权罪。
    • 滥用职权违纪行为什么叫滥用职权罪
      江苏在线咨询 2023-07-26
      滥用职权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故意逾越职权,不按或违反法律决定、处理其无权决定、处理的事项,或者违反规定处理公务,致使侵吞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遭受重大财产损失等行为。
    • 滥用职权罪最高判几年,滥用职权罪如何判刑
      天津在线咨询 2023-02-15
      滥用职权罪的法定量刑标准是: 根据《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条的规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犯前款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 怎样处罚滥用职权罪滥用职权罪要怎样处罚
      江苏在线咨询 2023-11-18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1、造成死亡1人以上,或者重伤3人以上,或者轻伤9人以上,或者重伤2人、轻伤3人以上,或者重伤1人、轻伤6人以上的。 2、造成经济损失30万元以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