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的土地使用权有什么法律特征是什么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22 17:53:23 474 人看过

出租的土地使用权是承包方将部分或全部土地承包经营权以一定期限租赁给他人从事农业生产经营。法律特征是:1.用于出租的地块必须符合有关法律规定的条件;2.土地使用权出租应当签订租赁合同;3.土地使用者出租土地使用权须依法申请;4.出租土地使用权,其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使用权随之出租。

一、投资性房地产是否属于金融资产

投资性房地产不属于金融资产。投资性房地产属于非流动资产,非流动资产主要包括持有到期投资、长期应收款、长期股权投资、工程物资、投资性房地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长期待摊费用、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等。

投资性房地产主要包括:

1、已出租的土地使用权,是指企业通过出让或转让方式取得的、以经营租赁方式出租的土地使用权;

2、持有并准备增值后转让的土地使用权,是指企业通过出让或转让方式取得并准备增值后转让的土地使用权;

3、已出租的建筑物,是指企业拥有产权并以经营租赁方式出租的房屋等建筑物。

二、土地供应的方式有哪五种

土地供应方式主要有以下三种方式:1、协议出让方式:就是政府与土地使用者以协议方式签定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土地使用者支付相应的出让金,国家把一定期限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让渡给土地使用者。2、招标、拍卖、挂牌方式:根据相关规定明确了招标拍卖挂牌的范围,规定:商业、旅游、娱乐和商品住宅等各类经营性用地,必须以招标、拍卖或者挂牌方式出让。前款规定以外用途的土地的供地计划公布后,同一宗地有两个以上意向用地者的,也应当采用招标、拍卖或者挂牌方式出让。3、国有土地租赁方式:国家将国有土地出租给使用者使用:土地使用权流转,土地使用权流转的含义,是指拥有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农户将土地经营权(使用权)转,让给其他农户或经济组织,即保留承包权,转让使用权。

三、民法典关于地下室使用的规定

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应当首先满足业主的需要。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根据地上建筑物与土地使用权不能相分割的原则,如果不能取得特定范围内土地的使用权,则不能取得该土地上的任何建筑物的所有权,因此地下车库不可能单独获得土地使用权,地下车库所使用的土地是业主交纳土地使用费的土地,该小区土地面积已经全部分摊到全体业主,小区的土地使用权为该小区的业主所享有,开发商不再享有该小区的土地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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