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合同包括了许多种,不同的种类的建设工程合同备案时需要的材料也不同。
1、勘察合同备案
(1)、勘察合同原件3份;
(2)、勘察合同备案表6份;
2、设计合同备案
(1)、设计合同原件3份;
(2)、设计合同备案表6份;
3、招标代理合同备案
(1)、招标代理合同原件3份;
(2)、招标代理合同备案表6份;
4、造价咨询合同备案
(1)、造价咨询合同原件3份;
(2)、造价咨询合同备案表6份;
(3)、标底文件原件一份(标底的成果文件要求装订成册,有编制说明,封面加盖单位公章,注册造价工程师、造价员签字盖章齐全。
5、施工合同备案
(1)、施工合同6份原件;
(2)、施工合同备案表6份;
(3)、中标通知书1份(复印件加盖原件存放单位公章;
(4)、招标文件原件1份;
(5)、类别确认书1份(复印件加盖原件存放单位公章;
如今投身建筑业的人越来越多,建筑业前景也一片大好。建筑合同备案流程也应该让越来越多的人了解。建设工程合同备案,一般是要经历网上申报,办理备案手续,正式签发合同备案表等流程才能够办理,建设工程合同备案需要勘察合同备案、设计合同备案、招标代理合同备案、造价咨询合同备案、施工合同备案等一些材料。
一、山东聊城市施工合同备案在哪儿
山东聊城市施工合同备案当地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订立书面合同7日内,中标人应当将合同送工程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办理施工合同备案需要提供的基本材料;
1、《建设工程施工分包合同备案申请表》原件;
2、合同正式文本一式4份原件;
3、合同当事人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签订合同的,还应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4、招标工程,应提交招标文件和“建设工程招标(发包)程序完成证明书”或“中标通知书”复印件(核原件);
5、非招标工程,应提交经注册造价工程师签字,并加盖注册执业专用章及编制单位公章的工程预算书原件,同时需提交该注册造价工程师注册证复印件;
6、建设单位与施工总承包企业签订的已办理备案手续的施工总承包合同复印件;
-
建筑合同备案程序
174人看过
-
建筑单位备案需要施工合同吗?
252人看过
-
建筑工程施工合同备案后补充协议要备案吗?
161人看过
-
建筑公司办理建筑资质需要具备的材料
325人看过
-
建筑工程备案合同在哪里查询
172人看过
-
建筑施工合同备案是否需要施工许可证
340人看过
招标代理合同是指招标人委托具有相应招标代理资格或者投标业务能力的招标代理机构进行项目招标工作时签订的合同。 在合同双方义务的约定中,招标人应当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内,免费向招标代理机构提供与本项目招标代理业务有关的资料,并对其完整性、准确性负责... 更多>
-
建筑工程资料在安监站备案需要哪些资料?湖南在线咨询 2023-02-24建筑工程办理监督备案手续时应提供以下资料: 1、施工中标通知书(原件); 2、施工承包合同(原件); 3、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4、安全技术措施方案; 5、项目经理安全生产知识考核合格证书; 6、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知识考核合格证书; 7、建筑意外伤害保险协议等。 并填写《建筑工程安全监督备案申报表》,提供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对现场安全生产条件的审核意见,交纳安监费。
-
外省建筑业进京备案需要什么材料海南在线咨询 2022-02-07外省建筑业企业办理进京备案首先需携带以下资料:2、外出施工介绍信,三年内无违法违规、拖欠行为的证明,外省建筑业网信息管理平台申请提交,县、市建设主管部门网上审核提交,回执企业自行打印);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均为副本,原件、复印件);4、在京委托代理人法人授权委托书(委托期限不少1年,须公证,一式两份)。在京财务负责人、在京技术负责人企业授权委托书,上
-
建筑合同还需要备案吗?甘肃在线咨询 2021-12-02施工企业应在中标后一个月内与施工单位签订合同,并在项目开工前备案合同。根据《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管理办法》第四十七条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订立其他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书面合同签订后7日内,中标人应将合同送项目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中标人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的,投标保证金
-
建筑工程材料怎么签订合同台湾在线咨询 2023-07-04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建设工程合同生效后,一方未履行的就会构成合同违约,未履行的一方要承担违约责任,如赔偿损失、继续履行合同等。 《民法典》 第五百七十七条【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五百七十八条【拒绝履行】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要求其承担违
-
如何处理建筑工程材料合同山东在线咨询 2023-06-28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建设工程合同生效后,一方未履行的就会构成合同违约,未履行的一方要承担违约责任,如赔偿损失、继续履行合同等。 《民法典》 第五百七十七条【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五百七十八条【拒绝履行】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要求其承担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