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认购书的法律效力是什么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24 21:56:11 302 人看过

商品房认购书是签订购房合同前预先签订的一份合同,对房屋买卖双方的权利义务进行了预先的规定,是具有法律效力的。签了认购书如果卖方没有违法违约或欺诈行为或者其他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是一定要买房的。如果买方不购买房屋是因为自身的原因,构成违约,需要承担违约责任,向卖方赔偿损失。

一、买房定金能不能退

买房交了定金能退,但是退还是有前提条件的。在卖方违约以及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出卖人应当将定金返还买受人。

卖方违约应当双倍返还定金。如果是买方违约的情况下,定金是不能退还的。

二、没房产证,房屋买卖合同效力是怎样的

如果卖方与买方所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即使没有房产证,也不影响合同效力。但可能发生履行不能进而承担违约责任。买房的目的是为了占有使用,但如果卖方没有产权证,即意味着卖方无法将产权转移登记至买方名下,买方取得房屋产权的合同目的就无法实现,自然房屋买卖合同的就无法履行完毕。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八条规定,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房地产不得转让,性质上不属于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应作为认定房屋买卖合同无效的法律依据,买卖双方就尚未领取房产证书的房屋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不会因此无效。

三、开发商不给购房合同去哪里投诉

开发商不给购房合同可以向各级消费者协会投诉

作为消费者的买房人,如果在购房过程中发现开发商确实有侵犯消费者正当权益的行为,首先可以采取民事协商的办法进行调解,如果调解不成,可以选择投诉。

购房合同是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买受人和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买卖商品房达成的协议。

购房合同的作用具体如下:

1、购房合同确认买卖双方当事人之间房屋买卖关系的,主要明确买卖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是买卖双方整个买卖过程履行的主要依据;

2、是按揭贷款的必备材料;

3、是缴纳营业税、契税的依据之一;

4、是办理房产登记和交易手续的文件之一。

不能办理房产证怎么办

1、要求赔偿损失。

由于出卖人的原因,买受人在下列期限届满未能取得房屋权属证书的,除当事人有特殊约定外,出卖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1)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的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的期限;

(2)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尚未建成房屋的,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

(3)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已竣工房屋的,自合同订立之日起90日。

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或者损失数额难以确定的,可以按照已付购房款总额,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

2、要求解除合同。

由于出卖人原因导致办证逾期一年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和要求出卖人承担合同解除后的违约责任。这就是说,如果开发商不按照购房合同办理房产证长达一年以上的,那么购房者可以要求解除购房合同,并且要求开发商赔偿损失。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07日 02:55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商品房认购书相关文章
  • 关于商品房认购书和定金的效力问题
    出卖人与买受人在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前先行签订认购书,就房屋买卖有关事宜进行初步确认,并收取一定数量的定金作为将来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担保,这种形式在当前商品房买卖中被广泛使用。因双方认购书签订后又无法达成商品房买卖合同而引发的纠纷也应运而生。最高法院《解释》对此问题的规定。《解释》第4条规定:“出卖人通过认购、订购、预订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受定金作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担保的,如果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按照法律关于定金的规定处理;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出卖人应当将定金返还买受人。”第5条又规定:“商品房的认购、订购、预订等协议具备《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16条规定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的主要内容,并且出卖人已经按照约定收受购房款的,该协议应当认定为商品房买卖合同。”根据以上的规定,我们可以看出,司法解释对于认购书的认定,分两种情况:一种情况是
    2023-03-14
    358人看过
  • 购房认购书效力是怎样的
    一、购房认购书效力是怎样的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未取得之前只能签订认购书而非正式预售合同,且双方在签订认购书时通过开发商当时的条件,可以合理预期到预售许可证的取得,因此,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认购书未必无效。二、认购书成为预售合同要什么条件?《解释》第五条规定:“商品房的认购、订购、预订等协议具备商品房销售合同的主要内容,并且出卖人已经按照约定收受购房款的,该协议应当认定为商品房买卖合同。”这条解释及时解决了以往审判实践对认购书性质的困惑。从该条规定可以看出,认购书成为预售合同应具备两个条件:1、具备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的主要内容。该办法第十六条规定了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具备13项主要内容:(1)当事人基本情况;(2)商品房基本状况;(3)商品房的销售方式;(4)商品房价款的确定方式及总价款、付款方式、付款时间;(5)交付使用条件及日期;(6)装饰、设备标准承诺;(7)供水、
    2023-06-18
    90人看过
  • 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与商品房认购书效力之间有什么关系
    问:作为出卖人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其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之前与买受人签订的《商品房认购书》是否有效?答:鉴于商品房预售的特殊性,我国法律、行政法规对商品房预售实行行政许可的监管制度。《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45条、《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23条均明确规定,商品房预售应当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这就表明我国的商品房预售具有较强的国家干预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条也规定,出卖人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与买受人订立的商品房预售合同,应当认定无效。但是在起诉前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可以认定有效。由上可见,无论是立法、行政法规,还是司法解释,预售许可证明均是针对商品房预售行为所做出的强制性规定。而《商品房认购书》作为一个独立的合同形式,从其订立的目的、约定的内容来看,通常是为将来双方当事人订立确定性的正式的商品房买卖合同达成的书面允诺,
    2023-06-13
    267人看过
  • 商品房认购书包括哪些内容,商品房认购书包含什么条款?
    一、商品房认购书有哪些内容一般说来,商品房认购书通常具有以下主要条款:1、双方当事人的姓名、名称、住所商品房认购书一般只有两方合同当事人,即开发商与购房者。房地产开发商都是法人,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房地产企业是以盈利为目的的组织。2、标的债的标的,又称债的客体,是债权债务所指向的事务;具体到合同标的则是合同当事人双方权利义务指向的对象,它体现着当事人订立合同的目的,是合同所有条款中最重要的核心条款。如果合同缺少标的条款,一般就会导致合同不成立,更谈不上合同的履行。合同的标的可以是物,也可以是行为或权利。由于商品房认购书的订立往往是开发商所要求的,消费者或是缺乏经验或是迫于无奈才与之订立该合同,合同的文本又往往是开发商提供的格式合同,仅仅是要消费者签个字认可而已,所以商品房认购书的标的并不像其他合同一样体现合同当事人双方的要求和目的
    2023-03-16
    408人看过
  • 商品房认购是否奏效
    效力待定合同
    商品房认购书属于预约合同,当事人不履行认购书约定的订立合同义务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预约合同约定的订立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要求其承担预约合同的违约责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出卖人通过认购、订购、预订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受定金作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担保的,因一方原因未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应当依照法律关于定金的规定处理;因当事人双方原因不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出卖人应当将定金返还买受人。商品房认购书有哪些效力《商品房认购协议》是《商品房预售合同》的预约合同。具有合同效力;预约,即约定将来订立一定契约的契约.通常,人们把将来要订立的契约称为本约,而以订立本约为其标的合同便是预约。按照私法自治原则,当事人享有广泛的合同自由,包括是否订立合同、与谁订立合同、订立什么样内容与形式的合同的自由
    2023-07-07
    375人看过
  •  购买商品房的认购书是否必要?
    签署认购书并非签署合同的必要程序。只要条件允许,就可以不签署认购书而直接签署合同。这样做的最大好处在于,在与开发商的谈判中不至于因为定金的问题而使自己处于被动的地位,可以从容地与开发商谈判。签《房产认购书》相当于一种预约,可以避免客户因为合同制定的延误而流失;还可以给双方当事人一个缓冲的机会,在缓冲期内,退房违约的损失也相对减少。签署认购书并非签署合同的必要程序。只要条件允许,就可以不签署认购书而直接签署合同。这样做的最大好处在于,在与开发商的谈判中不至于因为定金的问题而使自己处于被动的地位,可以从容地与开发商谈判。签《房产认购书》相当于是一种预约,可以避免客户因为合同制定的延误而流失;还可以给双方当事人一个缓冲的机会,在缓冲期内,退房违约的损失也相对减少。 签 认 购 书 还 是 签 合 同 ? 哪 种 方 式 更 明 智 ?签认购书还是签合同?这种问题在商业活动中很常见。这两种文件都
    2023-09-02
    197人看过
  • 签订商品房认购书后,能否退定金,签商品房认购书注意事项是什么
    一、签订商品房认购书后,能否退定金签订商品房认购书后能否退定金需要根据实际情况判断。如果是购房者反悔,拒不签订正式买卖合同,则不退还定金。如果是开发商违约,无法在约定的时间内签订正式的买卖合同,则承担双倍返还定金的责任。当然,如果有其它损失,还可能依据缔约过失责任承担其它责任的可能。二、签商品房认购书注意事项是什么签商品房认购书注意事项包括以下内容:1.不要给中介公司授权,慎防中介公司将“中介服务”偷换为“代理服务”。2.不要一开始就确定房款总价。3.不要轻易相信广告宣传单。4.所购房屋面积要以产权证记载为准,不要轻易相信中介公司的解释。5.不要写意向金转定金条款。法律上根本没有意向金这个概念,这是中介为了牵制购房人设计的一种手段。三、如何签订商品房认购书关于如何签订商品房认购书:1.概念明确,要区分定金与订金的不同法律,避免受到条款限制;2.双方对认购书的条款熟知且明确,尽量在签订认购合
    2023-05-03
    176人看过
  • 商品房认购书霸王条款有效吗,商品房购房合同的霸王条款是否合法
    一、商品房认购书霸王条款有效吗商品房认购书霸王条款没有效力。不论购房超过1年还是未超过1年,购房人都可以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主张调整为对等的违约责任。买房合同中的霸王条款效力视情况而定,如果该条款系合同一方单方拟定,并存在免除对方责任,排除或加重对方责任的情形,该条款无效不影响合同其它条款的前提下,条款无效;若影响其它条款效力,可能导致合同无效。有显失公平的情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1.行为人不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3.以虚假的意思表示;4.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二、商品房购房合同的霸王条款是否合法商品房购房合同中的霸王条款是否合法需要看是否违反法律的具体规定,如违反则无效,若不违反的可以认定为有效的。霸王条款主要是指一些经营者单方面制定的逃避法定义务、减免自身责任的不平等的格式合同、通知、声明和店堂公告或者行业惯例等
    2023-06-28
    134人看过
  • 商品房认购书是什么情况下发放房屋认购合同
    商品房认购合同是约定商品房买卖合同基本事项,以约束双方继续就合同订立进行磋商谈判的合同。合同载体包括认购书、订购书、优先购买协议等文书。作为购房意向书或者是认购书来说,只是双方就是否购买这个房屋达成一种意向性的协议,对房屋的一些具体问题都没有包括进去,需要双方签署正式的买卖合同,才能在法律上正式确定一个房屋的买卖关系的成立。一、在签订认购书时怎么控制风险从目前的商品房销售方式来看,房地产开发商往往在没有取得预售许可证的情况下,通过放号等方式,来检验市场对自己开发的楼盘的接受程度,从而为下一步调整方案或者正式开盘销售摸底,积累一定的客户资源。因此,开发商往往会组织进行预订、认购等方式,收取购房者一部分,与购房者签订认购协议,在协议中约定一些基本内容,比如房屋的面积、位置、户型等,在取得了预售许可证后,再通过协商订立正式的商品房,将认购书中的主要内容固定在商品房买卖合同中。这种方式,也就是我们
    2023-04-06
    216人看过
  • 认购商品房时如何认定认购书?
    无论认购书是预约合同、还是意向书或者是购房合同,均应具有法律效力,违反认购书约定内容都有可能产生相应民事责任。主要应从认购书本身的内容进行判断处理:如果认购书签订的目的,在于为买卖双方以后签订正式商品房买卖合同进行约定,并为其作必要准备,则该认购书具有独立法律效力。商品房认购书的内容1.双方当事人的姓名、名称、住所(1)般即开发商与购房者的住所等。2.标的由于商品房认购书的订立往往是开发商所要求的,消费者或是缺乏经验或是迫于无奈才与之订立该合同,合同的文本又往往是开发商提供的格式合同。因此,在订立商品房认购书时,消费者一定要清醒认识、小心谨慎。3.合同履行期限商品房认购书的标的是合同双方就特定的房屋在特定的时间进行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行为。无论是特定的房屋还是特定的时间,这个特定都是由双方约定加以确定的。因此,约定特定的合同履行期限非常有必要。4.违约责任违约责任是当事人因违反合同义务应承
    2023-07-20
    195人看过
  • 避免商品房认购书陷阱的方法
    1、购房者务必看清购买的项目和选择的房子有无抵押,所要购买的房子有无被查封。另外,还要注意不良开发商一房两卖的陷阱,已经销售作了“备案”的房产也不能再买卖。2、合同中交房日期要按时,没有缓冲期,“不可抗拒”误工延期要有停工证据。延期交房,不退房违约金要按日、按总金额、按合同约定赔付;退房参照合同的赔付约定。3、合同中开发商擅自改变规划、设计,又没有在限定日期书面通知购房者,就要承担违约金和容许退房,并赔付损失。4、合同中还要确定“商品房所在的屋面、外墙使用权为所有业主所有”。5、未填写内容的空格部分一定要划掉,合同每页要有开发商的合同骑缝章和购房者的签字,不管什么情况下,购房者手中始终要保留一套原件。购房者如何签订商品房认购书购房者在购买商品房时大都会与开放商签订商品房认购书,这是房屋买卖双方在订立正式房屋买卖合同前所签订的文书,用来约定将来订立正式的房屋买卖合同。商品房认购书是对双方交易
    2023-07-11
    496人看过
  • 商品房认购书定金可以退吗,商品房认购书定金的标准是怎样的
    一、商品房认购书定金可以退吗商品房认购书定金一般情况下不可以退。商品房认购书定金只有在以下情况下可以退:1.新房开发商在售房时五证不全,本身就属于违法行为;2.认购书或购房合同中,对于退定金的条件有约定的话,只要情况符合退定金的条款,都可依据认购书或购房合同让开发商退定金。二、商品房认购书定金的标准商品房认购书定金的标准,由当事人约定,但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20%。定金合同要采用书面形式,并在合同中约定交付定金的期限,定金合同从实际交付定金之日生效。作为债之担保,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双倍返还定金。购房者在签署认购书时,往往在认购书中会有定金条款,所谓定金,是指双方为了保证债务的履行,约定由一方先行支付给对方一定数额的货币作为担保,定金的数额。三、如何避免商品房认购书定金纠纷避免商
    2023-05-03
    139人看过
  • 认购书的法律效力有哪些限制?
    认购书没有法律效力的情况如下:1、购房者未取得预售许可证的认购书;2、未符合合同基本条款的认购书。例如,一方以欺诈、胁迫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人利益;3、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4、损害社会公共利益;5、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商品房认购书陷阱有哪些认购书内容一般包括:(一)买卖双方当事人的基本情况;(二)房屋的基本情况(如房屋位置、面积等);(三)房屋价款计算;(四)定金;(五)签署正式买卖合同的期限。认购书常见于商品房交易中,由其引起的法律纠纷也不少。《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第四条、第五条第一次以规范的形式对认购书进行规定。以下就认购书相关法律问题进行简要分析。我们知道,商品房认购书的效力要弱于房屋买卖合同,但它也是有一定约束力的,所以购房者在签认购书时,还是要慎重待之的,最好能
    2023-07-02
    455人看过
  • 广东省商品房认购书
    商品房认购书
    甲方(出售人):_________地址:_________电话:_________乙方(认购人):_________身份证件号码/公司注册号:_________地址:_________电话:_________丙方(经纪机构):_________地址:_________电话:_________乙方经过了解,有意向购买甲方开发建设的_________物业(以下简称该物业)。其建筑面积_________平方米,套内建筑面积_________平方米,认购价¥_________(大写:_________)。《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号:_________。经与甲方协商,达成以下协议:1、甲乙双方在签订本认购书时,乙方愿意支付¥_________(大写:_________)给甲方作为认购该物业的订金。2、乙方应于本认购书签订后_________日内(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
    2023-06-10
    205人看过
换一批
#商品房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商品房认购书
    相关咨询
    • 商品房认购书具有法律效力吗?商品房认购书的法律性质是怎么规定的
      贵州在线咨询 2022-01-22
      在实践中,为了尽早销售商品房,开发商在与购房人签订商品房销售合同前,双方先签订商品房预售认购书,购房人依认购书约定缴纳一定数额的款项。但往往在正式的商品房买卖谈判中,又因为对具体条款的争议,不能签订正式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双方进而转为对购房人所缴款项是否视为定金,适用“定金罚则”而争吵不休。对于认购书的法律性质,一般认为,如果认购书含有商品房买卖合同的主要条款,如商品房的位置、楼层、总面积、单价、总
    • 商品房认购书是什么房屋认购书有法律效应吗
      新疆在线咨询 2021-11-19
      商品房认购书具有法律效力,双方应当按照认购书的约定履行确定义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二条:当事人签订认购书、订购书、预订书、意向书、备忘录等预约合同,约定在将来一定期限内订立买卖合同,一方不履行订立买卖合同的义务,对方请求其承担预约合同违约责任或者要求解除预约合同并主张损害赔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 然后现在她有了本商品房认购书效力,她想知道这本,商品房认购书效力,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台湾在线咨询 2022-07-08
      是的,通常认为,商品房认购书是以“诚信谈判直至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为标的的预约合同。《合同法》第12条所列举的八大条款中,主体、标的和数量是不可以在将来由当事人或法院“依法拟制”的合同成立的“绝对必备条款”。商品房认购书通常具备上述三个条款,同时,只要没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其他内容,商品房认购书应当具有法律效力。商品房认购书是商品房买卖双方在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或商品房现房买卖合同之前所签订的文书
    • 什么是商品房认购书?商品房认购书怎么写?
      香港在线咨询 2022-10-29
      一、什么是商品房认购书商品房认购书就是指购房者和开发商在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或商品房买卖合同之前签订的文书,主要是确认购房者在将来某个时间与开发商进行进一步洽谈、签订购房合同的预约。商品房认购书的内容有详有略,通常内容是:购房者向开发商交纳一定金额的预约款,享有在某个时间段内购买开发商某处房屋的权利;购房者如果不在约定时间与开发商洽谈购房合同,开发商有权解除商品房认购书,将预订的房屋转售他人。绝大多
    • 认购书是不是也是商品房商品房认购书有效吗
      新疆在线咨询 2022-05-27
      商品房认购书效力分为两种情况。一种是没有取得预售许可证的情况下签订人购协议的效力。《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规定:出卖人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与买受人订立的商品房预售合同,应当认定无效,但是在起诉前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可以认定有效。第二种是取得预售许可证的情况下签订的认购协议的效力。出卖人已经按照约定收受购房款的,该协议应当认定为商品房买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