仲裁裁决未支持部分怎么处理?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2-20 14:41:47 264 人看过

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撤销仲裁裁决,然后根据法院的裁定重新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仲裁是指民(商)事争议的双方当事人达成协议,自愿将争议提交选定的第三者根据一定程序规则和公正原则作出裁决,并有义务履行裁决的一种法律制度。仲裁通常为行业性的民间活动,是一种私行为,即私人裁判行为,而非国家裁判行为,它与和解、调解、诉讼并列为解决民(商)事争议的方式。但仲裁依法受国家监督,国家通过法院对仲裁协议的效力、仲裁程序的制定以及仲裁裁决的执行和遇有当事人不自愿执行的情况时可按照审判地法律所规定的范围进行干预。《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九条规定仲裁实行一裁终局的制度。裁决作出后,当事人就同一纠纷再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仲裁委员会或者人民法院不予受理。裁决被人民法院依法裁定撤销或者不予执行的,当事人就该纠纷可以根据双方重新达成的仲裁协议申请仲裁,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该法第五十八条当事人提出证据证明裁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向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

(一)没有仲裁协议的;

(二)裁决的事项不属于仲裁协议的范围或者仲裁委员会无权仲裁的;

(三)仲裁庭的组成或者仲裁的程序违反法定程序的;

(四)裁决所根据的证据是伪造的;

(五)对方当事人隐瞒了足以影响公正裁决的证据的;

(六)仲裁员在仲裁该案时有枉法裁决行为的。人民法院经组成合议庭审查核实裁决有前款规定情形之一的,应当裁定撤销。人民法院认定该裁决违背社会公共利益的,应当裁定撤销。第五十九条当事人申请撤销裁决的,应当自收到裁决书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第六十条人民法院应当在受理撤销裁决申请之日起两个月内作出撤销裁决或者驳回申请的裁定。第六十一条人民法院受理撤销裁决的申请后,认为可以由仲裁庭重新仲裁的,通知仲裁庭在一定期限内重新仲裁,并裁定中止撤销程序。仲裁庭拒绝重新仲裁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恢复撤销程序。根据上述规定和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陈某可以在收到仲裁裁决六个月内向仲裁地的中级法院申请撤销仲裁裁决,但要提供相关的证据,根据《仲裁法》第六十四条规定:一方当事人申请执行裁决,另一方当事人申请撤销裁决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中止执行。人民法院裁定撤销裁决的,应当裁定终结执行。撤销裁决的申请被裁定驳回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恢复执行。这样人民法院会作出中止裁决执行的裁定,中止执行。首先,如果认为仲裁裁决不服合实际情况的话,或者是有部分不符合实际情况的话,可以直接向法院提起起诉,要求法院撤销该仲裁裁决内容,然后可以申请由法院在对该案件内容进行进一步的相关裁决。最终达到维护自己权利的目的。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29日 00:31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第三者相关文章
  • 劳动仲裁裁决能否部分撤销?
    一、劳动仲裁裁决能否部分撤销?不能。劳动仲裁裁决无错误裁决的不能随便撤销,有异议的需要按照规定程序提出申请,进行重新裁决。《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八条规定了冲裁裁决的撤销程序。申请撤销仲裁裁决时《仲裁法》中规定的程序,《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首次将这一制度引入劳动仲裁。撤销仲裁裁决程序的特点:1.申请撤销的是已经生效的仲裁裁决。(起诉的是未生效的仲裁裁决。)2.解决的仲裁委员会的错误。(不是解决当事人之间的争议。)3.撤销仲裁裁决的权利属于人民法院。(政府和其他人无权撤销仲裁裁决。)4.仲裁确有错误,没有当事人申请法院不能主动撤销。5.撤销仲裁裁决必须符合法律规定的撤销条件。(不是仲裁裁决的所有错误法院都管。)6.当事人应当在法定的时间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申请。(同级人民法院无权撤销仲裁委员会的裁决。超过法定时间申请法院不予受理。)《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有证据证
    2024-01-18
    60人看过
  • 仲裁裁决后诉到法院法院不支持吗?
    不支持的。仲裁和法院诉讼是相互排斥的。达成了有效的仲裁协议之后,当事人再去法院提起诉讼,法院是不会受理的。同时,案子经仲裁审理以后作出的裁决是终局的,不能再向法院起诉或者提起上诉,也不能要求再次仲裁。这就是仲裁制度中的一裁终局制。如果一方不自觉履行裁决,对方可以申请执行仲裁裁决。但要注意,仲裁是民间性质的,所以当事人不能向仲裁委员会申请执行仲裁裁决,而必须向有管辖权的法院,即向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被执行财产所在地法院提出申请,由法院来强制执行仲裁裁决。另外,仲裁中的财产保全也是由有关法院,即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被申请保全的财产所在地的基层法院裁定执行的。法律规定,仲裁实行一裁终局的制度。裁决作出后,当事人就同一纠纷再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仲裁委员会或者人民法院不予受理。裁决被人民法院依法裁定撤销或者不予执行的,当事人就该纠纷可以根据双方重新达到的仲裁协议申请仲裁,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一、
    2023-06-27
    489人看过
  • 不服部分劳动仲裁请求的裁决
    不服劳动仲裁起诉的时效为一年。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对劳动争议案件的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期满不起诉的,裁决书发生法律效力。一、工伤赔偿诉讼时效是怎么规定的?单位与职工之间的工伤赔偿争议属于劳动争议的,适用劳动仲裁前置,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当事人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开始计算。二、劳动争议诉讼排多长时间劳动争议诉讼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劳动争议案件适用仲裁前置,当事人对劳动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三
    2023-03-13
    471人看过
  • 劳动仲裁的部分裁决制度特点
    要准确理解劳动仲裁的部分裁决这一制度,必须把握部分裁决的以下几个特点:所谓劳动仲裁的部分裁决,是指对于特定的一些情形紧急的劳动争议仲裁案件,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经过初步审理后,对案件中急需处理的部分争议在终结裁决之前先行作出的裁决,适用于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关系明确,用人单位有履约能力,不作部分裁决将严重影响劳动者一方生活的情况。1、效力具有即发性。由于部分裁决是在仲裁中遇到紧急情况时的特殊处理措施,所以一经作出,即立即生效并开始执行,企业如不执行,职工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这与一般的仲裁裁决不同,后者作出后并不立即生效,而只有在当事人未在规定期间内起诉或起诉后又撤诉或被依法驳回时才生效。2、救济方式具有不可诉性。对部分裁决不服的,不得单独就部分裁决向人民法院起诉,但可以向原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部分裁决的执行。复议申请应当自部分裁决送达之日起15日内提出,超
    2023-06-14
    92人看过
  • 劳动仲裁哪部分可以终局裁决?
    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规定:下列劳动争议,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1、追索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不超过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十二个月金额的争议。2、因执行国家的劳动标准在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等方面发生的争议。劳动者对以上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终局裁决是指仲裁庭在案件审理终结时对当事人提交的全部实体争议所作的、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的裁决。对于追索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和赔偿金,不超过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12个月金额的争议,或因执行劳动标准在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方面发生的争议,均可实行终局裁决。一、用人单位不服终局仲裁结果的处理人单位有证据证明前二项的仲裁裁决有:下列情形之一,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
    2023-04-01
    426人看过
  • 仲裁裁决法中仲裁裁决怎么执行?
    一、仲裁裁决法中仲裁裁决怎么执行?仲裁裁决执行是争议双方当事人对已送达的发生法律效力的仲裁裁决书,在规定的期限内应自动履行。按照中国法律,国内的仲裁裁决生效后,一方逾期不履行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向被执行人户籍所在地(或被执行单位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或被执行财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一方逾期不履行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向被执行人户籍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或被执行财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涉外仲裁机关仲裁裁决生效后,一方当事人不履行,另一方当事人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中国法院、或者外国法院申请执行。人民银行、专业银行、信用合作社收到法院的协助执行通知书后,应以当事人帐户中扣留或划拨需支付的款项。二、不服劳动仲裁裁决应采取什么措施?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八条规定:劳动者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同时,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九条规定
    2023-06-03
    392人看过
  • 劳动仲裁裁决部分生效可以吗?
    1、仲裁裁决在法律上不具有终局的效力。《劳动法》第八十三条规定:“劳动争议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一方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起诉又不履行仲裁裁决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按照这一规定,劳动争议仲裁机构作出的裁决,只有当事人双方在法定期间内均不向法院起诉的,该裁决方发生法律效力。2、劳动争议仲裁机构作出的裁决并非法院审理的对象。劳动争议进入法院的诉讼程序后,法院审理的对象,并不是劳动争议仲裁机构作出的裁决,而仍然是劳动关系当事人双方之间的权利义务争议。也就是说,尽管劳动争议仲裁机构事实上化解了大量劳动争议,相对于法院的审判工作而言,起到了拦截、过滤的作用,减轻了法院的压力。但从制度层面看,劳动争议仲裁环节的存在,仅仅具有程序上的意义,故而法律界和实务部门一般均将之称为“前置程序”。3、劳动争议案件在法院被视作普通民事案件。
    2023-03-31
    254人看过
  • 仲裁庭不支持鉴定怎么办
    一、仲裁庭不支持鉴定怎么办仲裁的事项需要鉴定的,仲裁庭应该准许当事人到约定的鉴定部门进行鉴定,如果不允许鉴定的,是属于程序违法的行为,当事人可以申请撤销仲裁裁决。二、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四十四条仲裁庭对专门性问题认为需要鉴定的,可以交由当事人约定的鉴定部门鉴定,也可以由仲裁庭指定的鉴定部门鉴定。根据当事人的请求或者仲裁庭的要求,鉴定部门应当派鉴定人参加开庭。当事人经仲裁庭许可,可以向鉴定人提问。第五十八条当事人提出证据证明裁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向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一)没有仲裁协议的;(二)裁决的事项不属于仲裁协议的范围或者仲裁委员会无权仲裁的;(三)仲裁庭的组成或者仲裁的程序违反法定程序的;(四)裁决所根据的证据是伪造的;(五)对方当事人隐瞒了足以影响公正裁决的证据的;(六)仲裁员在仲裁该案时有索贿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决行为的。人民法院经
    2023-04-27
    454人看过
  • 我国仲裁机构作出的仲裁裁决能否部分撤销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我国仲裁机构作出的仲裁裁决能否部分撤销问题的批复(1999年8月25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071次会议通过法释〔1999〕16号)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你院(1997)粤法经二请字第22号《关于深圳瑞丰工贸有限公司申请撤销(97)深国仲结字第07号裁决一案的请示》收悉。经研究,答复如下:我国仲裁机构作出的仲裁裁决,如果裁决事项超出当事人仲裁协议约定的范围,或者不属当事人申请仲裁的事项,并且上述事项与仲裁机构作出裁决的其他事项是可分的,人民法院可以基于当事人的申请,在查清事实后裁定撤销该超裁部分。对你院(1997)粤法经二请字第22号请示,同意你院审判委员会多数意见,即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深圳分会(97)深国仲结字第07号裁决的第三项内容系租赁合同项下的争议,不是合作合同项下的争议,鉴于该租赁合同没有仲裁条款,按照深圳瑞丰工贸有限公司的申请,人民法院可以裁定撤销仲裁
    2023-06-06
    475人看过
  • 被告对仲裁委裁决持异议怎么办?
    仲裁裁决是指仲裁庭对当事人之间所争议的事项作出的裁决。根据法律规定,仲裁裁决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任何一方当事人不履行仲裁裁决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受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执行。撤销仲裁裁决是指有管辖权的法院,根据一方当事人的申请,依据特定的事由,依法裁定否决仲裁裁决效力的司法监督活动。不服劳动仲裁委裁决如何处理依据相关法律的规定,当事人对劳动仲裁的裁决不服时,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条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二十九条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五日内,认为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受理,并通知申请人
    2023-07-04
    453人看过
  • 撤销仲裁裁决案要怎么处理呢
    申请撤销国内仲裁裁决,是仲裁法第五章的规定。该法对此类案件的申请时间问题、管辖和人民法院的审查内容、审理期限、处理方式和法律文书适用等都有明确规定,惟独对申请撤销仲裁裁决案件适用何种程序进行审理的问题没作规定,至今笔者所见到的司法解释对这一问题也没有提及。由于法律上存在着这个漏洞,所以各地的做法也不一致,其中不乏按照普通程序进行审理的。笔者认为,从仲裁法的规定看,法律赋予人民法院的撤销裁决权,只是一种司法监督权。最高人民法院在法复[1997]5号《关于人民法院裁定撤销仲裁裁决或驳回当事人申请后能否上诉问题的批复》,法释[1999]第6号《关于当事人对人民法院撤销仲裁裁决的裁定不服申请再审人民法院是否受理问题的批复》中,规定此类案件是实行一审终审制的。人民法院对这类案件行使司法监督权,仅限于审查仲裁裁决中有无法定的撤销情形,不解决民事权益争议。因此,笔者认为应适用特别程序审理此类案件,并建议
    2023-05-31
    296人看过
  • 未及时作出仲裁裁决怎么办?
    一、未及时作出仲裁裁决怎么办?《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四十八条规定,当事人因仲裁庭逾期未作出仲裁裁决而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并立案受理的,仲裁委员会应当决定该案件终止审理;当事人未就该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仲裁委员会应当继续处理。二、仲裁委终止审理的两个条件第一,逾期未作出裁决依照《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规定,“审理期限”中的期限可以分为一般期限45日,以及因案情复杂需要延期并经仲裁委员会主任或者其委托的仲裁院负责人批准的60日期限。超过上述期间未能作出裁决,即为逾期未作出裁决。实践中,应当尽量避免未能及时组庭或者开庭,或者开庭后却未能及时裁决等现象,确保不损害当事人程序性权利。第二,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并立案受理的基于“仲裁前置”的制度设计,在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无法获得仲裁委员会处理结果的情况下向人民法院起诉时,人民法院会在区分情况的前提下有选择性地受理相关劳动人事争议案
    2023-06-03
    486人看过
  • 浅析劳动仲裁之部分仲裁
    根据《劳动法》、《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件》、《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办案规则》的有关规定,当事人申请是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处理劳动争议案件的先决条件和必经程序。仲裁委员会处理劳动争议案件必须有当事人的申请,否则,仲裁委员会无权仲裁该案件。在劳动仲裁的过程中,有些案件比较特别,适用部分裁决。那么哪些案件适用部分裁决呢?部分裁决是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在劳动争议案件终结裁决作出之前要求企业预先支付职工一方工资、医疗费的仲裁措施,适用于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关系明确,用人单位有履行能力,不作部分裁决将严重影响劳动者一方生活的情况。劳动部办公厅《关于在劳动争议仲裁程序中能否适用部分裁决问题的复函》(劳办发[1994]391号)和劳动部《关于用人单位不服部分裁决申请复议期限问题的复函》(劳部发[1996]240号)分别作出规定:(1)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对确属下列紧急情形之一的劳动争议案件,经过初步审理后,可以采用部
    2023-06-09
    461人看过
  • 劳动仲裁裁决的部分事项不服,其仲裁裁决效力的确定问题
    审判实践中,存在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作出仲裁裁决后,当事人对劳动仲裁裁决中的部分事项不服,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后劳动争议仲裁裁决效力的确定问题。根据劳动法和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劳动争议仲裁是劳动争议案件进入诉讼的前置程序,如果当事人不服劳动仲裁裁决依法起诉到人民法院的,劳动仲裁裁决不应发生法律效力。但在劳动争议案件进入诉讼程序后,因劳动争议案件和劳动仲裁裁决的特殊性,人民法院如何对劳动争议案件进行审理就面临着新的问题。依据民事诉讼不告不理的原则,人民法院只可对当事人就劳动仲裁裁决部分事项不服而提出的请求进行审理,而不能对劳动争议案件进行全面审理。同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1989年对劳动部《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劳动争议案件几个问题的函》的答复:“劳动争议当事人对仲裁决定不服,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仍应以争议的双方为诉讼当事人,不应将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列为被告或第三人。在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中不应含
    2023-08-17
    349人看过
换一批
#婚姻纠纷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第三者
    词条

    通常情况下,第三者被定义为破坏别人家庭的人和合法夫妻关系的人。 如果第三者是明知道对方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或者以夫妻名义与有配偶者共同生活的,构成重婚罪,会坐牢。... 更多>

    #第三者
    相关咨询
    • 仲裁部分诉求未支持起诉起诉状怎么写
      北京在线咨询 2022-10-10
      你如果起诉,仲裁就不生效,也不能部分起诉直接到法院起诉就可以,和仲裁书一样,只是称谓改为原告、被告就可以,后缀改为此致XXX人民法院,网上有格式,搜一下,也有范例,改改就可以用
    • 不支持仲裁裁决书的起诉状怎么写?
      山东在线咨询 2022-07-23
      原告:,女,汉族,生于年月日,住成都市区三河花园1社,联系电话:。被告:成都市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地址:成都市务,联系电话:。原告因与被告关于劳动争议一案不服成武劳仲案字()第号裁决书的裁决,向贵院提起民事诉讼。诉讼请求: 1、请求人民法院依法判令被告支付原告2008年6月至2011年6月未签订劳动合同的36个月双倍工资共计144540.00元 2、请求人民法院依法判令被告为原告补缴从2008
    • 仲裁裁决能否部分撤销
      浙江在线咨询 2022-03-30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我国仲裁机构作出的仲裁裁决能否部分撤销问题的批复相关规定,我国仲裁机构作出的仲裁裁决,如果裁决事项超出当事人仲裁协议约定的范围,或者不属当事人申请仲裁的事项,并且上述事项与仲裁机构作出裁决的其他事项是可分的,人民法院可以基于当事人的申请,在查清事实后裁定撤销该超裁部分。所以说是可以部分撤销的。
    • 如果仲裁裁决有误可以对裁决重新支持吗
      四川在线咨询 2023-11-26
      裁决已经生效的话是不能够要求仲裁庭再次对案件进行仲裁,只能够向法院提起诉讼,说明该裁决有误,希望法院能够对该裁决进行撤销,法院会根据所提交的证据来进行确定是否能够对裁决进行撤销。如果发现裁决的确有误,是可以进行撤销的。
    • 在办理撤销仲裁裁决仲裁员未到庭缺席仲裁怎么办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07-23
      被申请人拒不到庭,可以做缺席裁决。根据我国《劳动争议调解法》第三十六条申请人收到书面通知,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仲裁庭同意中途退庭的,可以视为撤回仲裁申请。仲裁当事人在收到通知无故不到庭的,视同为他们放弃辩护权利,仲裁委员会可以缺席裁决并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缺席后果: 1、申请人经书面通知,无正当理由不到庭或者未经仲裁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视为撤回仲裁申请。但不影响仲裁庭对被申请人的反请求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