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院案件类型及其代字标准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4-28 11:01:55 488 人看过

案件类型

类型代字

一、管辖案件

(一)刑事管辖案件

01.刑事提级管辖案件

02.刑事指定管辖案件

刑辖

(二)民事管辖案件

01.民事提级管辖案件

02.民事指定管辖案件

03.民事移交管辖审批案件

04.民事管辖协商案件

民辖

05.民事管辖上诉案件

民辖终

06.民事管辖监督案件

民辖监

(三)行政管辖案件

01.行政提级管辖案件

02.行政指定管辖案件

行辖

03.行政管辖上诉案件

行辖终

(四)行政赔偿管辖案件

01.行政赔偿指定管辖案件

02.行政赔偿管辖协商案件

赔辖

03.行政赔偿管辖上诉案件

赔辖终

二、刑事案件

(一)刑事一审案件

刑初

(二)刑事二审案件

刑终

(三)刑事审判监督案件

01.刑事依职权再审审查案件

刑监

02.刑事申诉再审审查案件

刑申

03.刑事抗诉再审审查案件

刑抗

04.刑事再审案件

刑再

(四)申请没收违法所得案件

刑没

(五)刑事复核案件

01.死刑复核案件

02.法定刑以下判处刑罚复核案件

03.特殊假释复核案件

刑核

(六)强制医疗案件

01.申请强制医疗审查案件

刑医

02.解除强制医疗审查案件

刑医解

03.强制医疗复议案件

刑医复

04.强制医疗监督案件

刑医监

(七)停止执行死刑案件

01.停止执行死刑请求审查案件

02.依职权停止执行死刑案件

刑止

03.停止执行死刑调查案件

刑止调

04.停止执行死刑调查审核案件

刑止核

(八)刑罚与执行变更案件

01.刑罚与执行变更审查案件

刑更

02.刑罚与执行变更监督案件

刑更监

03.刑罚与执行变更备案案件

刑更备

(九)其他刑事案件

刑他

三、民事案件

(一)民事一审案件

民初

(二)民事二审案件

民终

(三)民事审判监督案件

01.民事依职权再审审查案件

民监

02.民事申请再审审查案件

民申

03.民事抗诉再审审查案件

民抗

04.民事再审案件

民再

(四)第三人撤销之诉案件

民撤

(五)特别程序案件

01.选民资格案件

02.宣告失踪、死亡案件

03.财产代管人申请变更代管案件

04.行为能力认定案件

05.监护人指定异议案件

06.监护关系变更案件

07.财产无主认定案件

08.实现担保物权案件

09.调解协议司法确认案件

10.设立海事赔偿责任限制基金案件

11.海事债权登记与受偿案件

12.撤销仲裁裁决案件

民特

13.民事特别程序监督案件

民特监

(六)催告案件

01.船舶优先权催告案件

02.公示催告案件

民催

(七)督促案件

01.申请支付令审查案件

民督

02.支付令监督案件

民督监

(八)破产案件

01.破产清算案件

02.破产重整案件

03.破产和解案件

民破

(九)强制清算案件

民算

(十)其他民事案件

民他

四、行政案件

(一)行政一审案件

行初

(二)行政二审案件

行终

(三)行政审判监督案件

01.行政依职权再审审查案件

行监

02.行政申请再审审查案件

行申

03.行政抗诉再审审查案件

行抗

04.行政再审案件

行再

(四)行政非诉审查案件

01.非诉行政行为申请执行审查案件

行审

02.非诉行政行为申请执行审查复议案件

行审复

(五)其他行政案件

行他

五、国家赔偿与司法救助案件

(一)行政赔偿案件

01.行政赔偿一审案件

行赔初

02.行政赔偿二审案件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4月18日 23:13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刑事指定管辖相关文章
  • 人民法院不予受理的劳动争议案件类型
    一、违反劳动法的规定,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的劳动争议未经劳动争议仲裁这一必经的、强制性的劳动争议仲裁程序,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二、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劳动争议诉讼,超过了“十五天的诉讼时效”的规定。当事人不服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仲裁,应当在自收到仲裁裁决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因当事人在规定的十五日之内未提起诉讼,超过十五日诉讼时效的规定,仲裁裁定已生效,对诉讼请求人的诉讼请求,人民法院不予支持而不予受理。三、诉讼请求人提起的劳动争议诉讼,不属于该受诉法院管辖。劳动争议诉讼案件的管辖,应当由发生劳动争议的县、市辖区的人民法院管辖,当事人的劳动争议诉讼请求超越了受诉法院的管辖范围,受诉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四、当事人的诉讼请求不符合提起诉讼的条件。一方当事人坚持提起诉讼,而另一方当事人申请执行已生效的仲裁裁定,人民法院在审查一方当事人的诉讼是否符合条件的同时,审查另一方当事人的执行申请
    2023-04-22
    373人看过
  • 人民法院受理侵权案件常见类型有哪些
    (一)不服行政机关确认土地、矿产、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等资源的所有权和使用权归属的行政处理决定的案件(二)不服确认专利权等处理决定的案件(三)不服行政机关对平等主体间赔偿问题所作裁决的案件(四)不服行政机关依照职权作出的强制性补偿决定的案件相关法律知识:《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中有关内容的规定第四十三条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起诉状副本之日起十日内向人民法院提交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有关材料,并提出答辩状。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第四十四条诉讼期间,不停止具体行政行为的执行。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具体行政行为的执行:(一)被告认为需要停止执行的;(二)原告申请停止执行,人民法院认为该具体行政行为的执行会造成难以弥补的损失,并且停止执行不损害社会公共利益,裁定停止
    2023-06-13
    108人看过
  • 商标侵权的类型及其影响
    (一)将与他人注册商标相同或者相近似的文字作为企业的字号在相同或者类似商品上突出使用,容易使相关公众产生误认的。(二)复制、摹仿、翻译他人注册的驰名商标或其主要部分在不相同或者不相类似商品上作为商标使用,误导公众,致使该驰名商标注册人的利益可能受到损害的。(三)将与他人注册商标相同或者相近似的文字注册为域名,并且通过该域名进行相关商品交易的电子商务,容易使相关公众产生误认的。我国商标侵权行为的类型包括什么《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二条规定了五种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1、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的。该条又可分成四种商标侵权的形式:(1)被控侵权的商标与注册商标相同,被控侵权商标所使用的商品与该注册商标所核定使用的商品也属于同一种类。(2)被控侵权的商标与注册商标相同,被控侵权商标所使用的商品与该注册商标所核定使用的商品类似。(3)被
    2023-07-05
    390人看过
  • 遗嘱类型及其法律规定
    遗嘱的种类:遗嘱可分为公证遗嘱、自书遗嘱、代书遗嘱、录音形式遗嘱和口头遗嘱。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关办理。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法律规范只规定了五种遗嘱形式吗法律规范并不是只规定了五种遗嘱形式,刚颁发的《民法典》(2021.01.01生效)之中规定了六种遗嘱的形式,具体的遗嘱订立方式如下:《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四条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第一千一百三十五条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并由遗嘱人、代书人和其他见证人签名,注明年、月、日。第一千一百三十六条打印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遗嘱每一页签名,注明年、月、日。第一千一百三十七条以录音录像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
    2023-07-07
    142人看过
  • 民事法律行为的分类及其划分标准
    一、民事法律行为的分类及其划分标准民事法律行为的分类和划分标准主要基于其所需的意思表示构成。这一分类标准明确了民事法律行为成立的基本要素,即意思表示的来源与一致性。根据此标准,我们可以将民事法律行为划分为单方民事法律行为和双方民事法律行为,这两者在成立条件上存在显著差异。二、单方及双方民事法律行为单方民事法律行为,顾名思义,是指仅需一方当事人的意思表示即可成立的民事法律行为。1.此类行为的特点在于,其成立并不依赖于另一方当事人的同意或意思表示,而是由行为人单方面独立表达其意思时即可生效。2.遗嘱的设立便是一种典型的单方民事法律行为,遗嘱人通过遗嘱处分个人财产,无需经过继承人的同意。3.相比之下,双方民事法律行为则要求双方当事人的意思表示一致方能成立。这意味着,此类行为需要双方或多方当事人就某一事项达成合意,共同表达其意思,才能使民事法律行为生效。4.保证合同和质押合同便是双方民事法律行为的
    2024-07-29
    480人看过
  • 民事案件庭审程序及其法院应用
    民事案件的庭审流程为:1、审判长核对当事人、宣布相关事项后正式开庭;2、法庭调查:当事人陈述;告知当事人权利义务;双方举证质证(可能包括证人作证、宣读证人证言、出示书证、物证等证据材料、宣读鉴定意见、勘验笔录等);3、法庭辩论;4、辩论终结,审判长询问当事人最后意见后宣布休庭。对于可以调解的,还可以进行调解。关于庭审程序在医疗纠纷诉讼实践中,由于患者及其家属收到一些欧美国家的影视作品的影响,把诉讼的过程看作是,代理律师“唇枪舌剑”“你来我往”不可开交的辩论过程。其实,不管影视作品中表演是何等精彩;故事情节是何等“跌宕起伏”。那就是影视作品,它与实际的医疗诉讼相差千里。不是你的代理律师不努力,而是患者及其家属并不知道真实的庭审过程,在见到真实的诉讼后,对自己“想象破灭”的遗憾。由于我国与欧美国家的法律体系的不同,法官在诉讼程序中处于主导地位,而且注重诉讼程序的进行,整个诉讼程序听从法官的指挥
    2023-07-01
    437人看过
  • 刑罚类型及其含义
    刑罚的种类如下:1、主刑。包括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2、附加刑。包括罚款、剥夺政治权利、没收财产。附加刑也可以独立适用。刑罚类型,简称刑罚类型。刑罚分为主刑和附加刑。《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五条,对于犯罪的外国人,可以独立适用或者附加适用驱逐出境。刑罚的种类有什么区别我国每个刑罚种类具有明显的区别。对于主刑来说,也被称作基本刑。主刑只能单独适用,不可以附加适用,也即是每个罪只能适用一个主刑,而不能适用两个主刑。而对于附加刑来说,也被称为从刑,是作为主刑的补充存在的。值得注意的是,附加刑也可以单独适用,即法官在判决的时候可以单独判处附加刑。对于具体的刑罚种类,比如管制、拘役、有期徒刑和无期徒刑,这四个刑罚种类的严厉程度是依次提高的。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需要限制其人身自由,但需要进行社区矫正;而拘役需要剥夺短期人身自由,其期限正好与有期徒刑的刑期相衔接。区分这些刑罚种类,可以
    2023-07-12
    360人看过
  • 权利要求及其类型
    知识产权局
    来源:法通财智作者:法通财智申请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的,应当提交请求书、说明书及其摘要和权利要求书等文件。请求书应当写明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名称,发明人或者设计人的姓名,申请人姓名或者名称、地址,以及其他事项。说明书应当对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作出清楚、完整的说明,以所属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能够实现为准;必要的时候,应当有附图。摘要应当简要说明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技术要点。权利要求书应当以说明书为依据,说明要求专利保护的范围。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2002年12月28日国务院修订发布)第二十一条权利要求书应当有独立权利要求,也可以有从属权利要求。独立权利要求应当从整体上反映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记载解决技术问题的必要技术特征。从属权利要求应当用附加的技术特征,对引用的权利要求作进一步限定。第二十二条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独立权利要求应当包括前序部分和特征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撰写:(一)前序部分
    2023-04-23
    314人看过
  • 2024民法典的共有及其类型有什么规定
    一、民法典的共有及其类型有什么规定不动产或者动产可以由两个以上组织、个人共有。共有包括按份共有和共同共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九十七条【共有及其类型】不动产或者动产可以由两个以上组织、个人共有。共有包括按份共有和共同共有。第二百九十八条【按份共有】按份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按照其份额享有所有权。第二百九十九条【共同共有】共同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共同享有所有权。二、共有产权房如何办理过户购买共有产权房屋办理过户时,比单一产权人过户要复杂,需要每个共有权人都签署与售房有关的所有文件,如果买房人办理贷款,还需所有共有权人在银行工作人员面前签署售房文件。在房地产交易所办理过户手续时,房产共有人应当到场配合买房人办理过户手续。如果因特殊原因不能到场现场,需提供经过公证的授权委托书,授权他人代为办理。需要的手续主要有:1、买卖双方持买卖协议、双方《身份证》、户口本、原《房屋所有
    2023-12-13
    145人看过
  • 合同案件知类型管辖法院
    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如果合同没有实际履行,当事人双方住所地又都不在合同约定的履行地的,应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在书面合同中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一、运输合同管辖的规定有哪些首先看是否有合法有效的约定管辖的协议,如果有的话,则协议约定的法院有管辖权;如果没有约定,则根据法定管辖来确定管辖法院,即被告住所地法院肯定有管辖权。如果合同已经履行的,则合同履行地法院有管辖权,如果合同未履行,双方约定的合同履行地在合同任何一方住所地的,此约定的合同履行地法院有管辖权,否则合同履行地法院无管辖权。如果合同没有实际履行,当事人双方住所地又都不在合同约定的履行地的,应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因铁路、公路、水上、航空运输和联合运输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运输始发地、目的地或者被告住所地法
    2023-06-25
    495人看过
  • 有哪些案件类型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
    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案件有四种:一、贪污贿赂犯罪,包括刑法分则第8章规定的贪污贿赂犯罪及其他章节明确规定依照第8章相关条文处罚的犯罪案件。二、国家工作人员的渎职犯罪。主要包括《刑法分则》第9章规定的渎职犯罪案件。三、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侵犯公民人身权利和民主权利的案件。这一部分案件的主体只限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也就是限于在国家立法机关、司法机关、行政机关工作的人员,不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而犯上述犯罪行为的,不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四、需要由检察机关立案侦查的其他案件。这一部分案件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进行的其他重大犯罪案件,由公安机关侦查不适宜的,经过省人民检察院或最高人民检察院批准,检察机关也可以立案侦查。这一部分案件是特定的案件,即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进行的其他重大犯罪案件特殊的需要,由公安机关侦查不适宜,需要检察机关立案侦查。这样既体现了管辖的灵活性,又体现了管辖的原则
    2023-06-14
    205人看过
  • 最高人民法院指导案例有哪些类型
    主要是社会广泛关注的、法律规定比较原则的、具有典型性的、疑难复杂或者新类型的、其他具有指导作用的案例。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指导性案例,各级人民法院审判类似案例时应当参照。最高人民法院案例指导工作办公室每年度对指导性案例进行编纂。相关法律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案例指导工作的规定》第一条对全国法院审判、执行工作具有指导作用的指导性案例,由最高人民法院确定并统一发布。第二条本规定所称指导性案例,是指裁判已经发生法律效力,并符合以下条件的案例:(一)社会广泛关注的;(二)法律规定比较原则的;(三)具有典型性的;(四)疑难复杂或者新类型的;(五)其他具有指导作用的案例。第四条最高人民法院各审判业务单位对本院和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裁判,认为符合本规定第二条规定的,可以向案例指导工作办公室推荐。各高级人民法院、解放军军事法院对本院和本辖区内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裁判,认为符合本规定第二
    2022-11-17
    84人看过
  • 刑民交叉案件类型
    刑民交叉案件,又称刑民交织、刑民互涉案件,是指既涉及刑事法律关系,又涉及民事法律关系,且相互直接存在交叉、牵连、影响的案件。这是以法律关系为视角进行的界定,这里的刑指刑事诉讼,民指民事诉讼,侧重于从诉讼法角度对刑民交叉案件进行界定。司法实践中,刑民交叉一般是指:行为人的同一行为同时符合刑事犯罪的构成要件和民事行为的构成要件,或者不同行为同时或分别符合刑事犯罪的构成要件和民事行为的构成要件,且这些行为的主体或行为对象相同或者部分相同的客观现象。刑民交叉是对刑事案件涉及民事经济纠纷,或者民事纠纷案件审理过程中发现犯罪线索情形的概括性表述。从刑民交叉的本质属性看,刑民交叉出现的根源不在于客观事实本身存在交叉,而是源于对客观事实进行评价的法律规范有刑民之分,只要存在法律规范的刑民区分,出现对同一事实的双重评价和规范就不可避免。刑民交叉案件是指民事案件与刑事案件在法律事实、法律主体等方面存在完全重合
    2023-04-06
    205人看过
  • 股份合作制及其类型
    什么是股份合作制?股份合作制是依法成立的法人组织,是以资金、实物、技术、劳动等作为股份,自愿组织起来从事经营,实行民主管理,按劳分配与按资分配相结合,有公共积累,能独立承担法律及民事责任的经济组织。其股份制因素主要体现在:企业资产实行股份化,并向股东颁发股权证书,企业产权归用于投资入股的股东;按股份大小参与企业经营决策;企业税后利润的一定比例实行按股分红,投资者的经营目标是追求更多的资产收益;并非所有出资者都参与企业生产劳动,企业内也存在一些非股东的雇佣劳动。其合作制主要体现在:劳动合作,这是股份合作制的基础。企业职工共同劳动,共同占有和使用生产资料,利益共享,风险共担,实行民主管理,企业决策体现多数职工的意愿。资本合作。采取了股份的形式,是职工共同为劳动合作提供的条件,职工既是劳动者,又是企业出资人。股份合作制就是这种股份制和合作制的结合体,它是我国广大群众大胆探索、实践的一种有效形式。
    2023-08-16
    198人看过
换一批
#刑事管辖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刑事指定管辖是指由于某种特殊原因,如案件的重大影响,为使案件得到公正审判,由上级法院指定下级法院审判,或者下级法院在特殊情况下由上级法院决定其管辖权的制度。刑事指定管辖主要适用于一些特殊情况,如跨行政区划的案件、重大复杂案件、社会影响重大的... 更多>

    #刑事指定管辖
    相关咨询
    • 人民法院受理的涉及股权转让案件的类型
      河北在线咨询 2023-06-12
      涉及股权转让的案件可以具体分为以下几种不同类型的纠纷: 1、转让双方之间的股权转让合同纠纷,如请求履行转让合同,请求支付股权转让款并赔偿损失,或者请求解除转让合同,请求认定转让合同无效等。 2、涉及保护公司内部其他股东优先购买权的诉讼纠纷案件。 3、因转让瑕疵出资股权引起的纠纷案件。 4、隐名、显名股东转让股权引起的诉讼案件。 5、股权的善意取得纠纷案件。
    • 其他类型的案件,收费标准是多少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1-08-04
      1知识产权案件,没有争议金额或价额的500-1000元 2有争议金额或价额的按照财产案件交纳 3劳动争议案件10元 4行政案件:商标、专利、海事100元 5其他行政案件50元 6申请支付令财产案件1/3交纳 7申请公示催告100元 8被告提起反诉、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提出的诉讼请求减半交纳
    • 人民法院受理商标案件的类型及管辖范围,以及商标专用权属于哪些?
      山西在线咨询 2022-02-15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标案件有关管辖和法律适用范围问题的解释》对人民法院受理商标案件的类型及管辖范围作了明确的规定。 1、受案类型具体而言,人民法院受理以下商标案件:(1)不服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商标评审委员会(以下简称商标评审委员会)作出的复审决定或者裁定的案件;(2)不服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作出的有关商标的具体行政行为的案件;(3)商标专用权权属纠纷案件;(4)侵犯商标专用权纠纷案件;(5)商
    • 市级人民法院受理案件类型是什么呢
      澳门在线咨询 2022-07-02
      一、人格权纠纷;二、婚姻家庭纠纷;三、继承纠纷;四、不动产登记纠纷;五、物权保护纠纷;六、所有权纠纷;七、用益物权纠纷;八、担保物权纠纷;九、占有保护纠纷;十、合同纠纷;十一、不当得利纠纷;十二、无因管理纠纷;十三、知识产权合同纠纷;十四、知识产权权属、侵权纠纷;十五、不正当竞争纠纷;十六、垄断纠纷;十七、劳动争议纠纷;十八、人事争议纠纷;十九、海事海商纠纷;二十、与企业有关的纠纷;二十一、与公司
    • 执行实施案件的类型代字为什么
      浙江在线咨询 2022-11-05
      1、执行实施类案件类型代字为“执字”,按照立案时间的先后顺序确定案件编号,单独进行排序; 2、但执行财产保全裁定的,案件类型代字为“执保字”,按照立案时间的先后顺序确定案件编号,单独进行排序; 3、恢复执行的,案件类型代字为“执恢字”,按照立案时间的先后顺序确定案件编号,单独进行排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