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刑事审判监督程序可以由当事人及其法定代表人、近亲属、亲属提出,各级人民法院院长、检察院
有关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二条
当事人及其法定代表人、近亲属可以向人民法院或者人民检察院提起上诉第二百五十三条当事人及其法定代表人、近亲属的上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但判决、裁定的执行不得中止,人民法院应当再审:(一)有新的证据证明原判决、裁定认定的事实确有错误,可能影响定罪量刑的;(二)定罪量刑所依据的证据不真实、不充分的,(三)原判决、裁定在适用法律上确有错误;(四)违反法定程序,可能影响公正审判的;(五)审理案件时,第二百五十四条各级人民法院院长发现本院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在认定事实或者适用法律上确有错误的,最高人民法院发现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有错误的,有权提请审判或者责令下级人民法院再审各级人民法院和上级人民检察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确有错误的,有权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向同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下级法院
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的案件,由受理抗诉的人民法院组成合议庭再审。原判决事实不清或者证据不足的,可以责令下级人民法院再审。
第二百五十五条上级人民法院责令下级人民法院再审的,责令原审人民法院以外的下级人民法院审理;第二百五十六条人民法院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案件的,可以责令原审人民法院再审,由原审人民法院审理的,应当另行组成合议庭审理。原是第一审案件的,按照第一审程序审理,判决、裁定可以上诉或者抗诉;原是第二审案件或者上级人民法院审理的案件,按照第二审程序审理,人民法院再审的案件,判决、裁定为终审判决、裁定,同级人民检察院应当派人到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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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起刑事审判监督程序的方式,审判监督程序抗诉的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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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诉讼监督程序与审判监督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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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审判监督程序的申请由谁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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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判监督程序适用刑事抗诉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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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情况能提起刑事审判监督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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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判监督程序能不能再抗诉,审判监督程序是重审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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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判监督程序是指人民检察院对人民法院作出的已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确有错误,依职权提起再行审理的特殊诉讼程序。目的在于对已生效而确实有错误的判决和裁定,通过再次审理并作出裁判予以纠正。审判监督程序审理的对象时已经生效的判决或者裁定;...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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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起刑事审判监督程序的权限,谁能提出再审?安徽在线咨询 2022-10-26提起审判监督程序的权限,谁有权提出再审请看下文。一、级人民法院院长和审判委员会各级人民法院院长对本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如果发现在认定事实上或者在适用法律上确有错误,必须提交审判委员会处理。经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再审的案件,应当另行组成合议庭再审。二、最高人民法院和其他上级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法院对各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上级人民法院对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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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诉讼法中的审判监督程序和按审判监督程序进行再审的区别是什么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03-09一般来说,两者的含义基本相同,所以通常的说法就是“按审判监督程序进行再审”。如果说非要有区别,那么不妨认为,前者的范围大于后者,具体来说,审判监督程序包括了1、再审的启动(上级法院指令、上级检察院或最高检察院抗诉、当事人申请被接受、院长认为原审有错提请本院审委会决定等方式);2、再审的审理;3、再审的判决(有实体意义上判决的如撤销原审裁判直接改判,也有程序意义上的,如撤销原判,发回原审法院重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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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审判的审判监督制度,审判监督程序的特点海南在线咨询 2022-10-26一、审判监督程序与二审区别二者区别如下: 1、审理的对象不同。第二审程序的审理对象是第一审人民法院作出的尚未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而再审程序的审理对象是人民法院已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既可以是一审法院的判决、裁定,也可以是二审法院的判决、裁定。 2、提起的理由不同。第二审程序的提起,只要上诉人主观上认为第一审判决、裁定有错误,就可以提起上诉;而再审的提起,是人民法院院长、人民检察院、上级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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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重新审判的情形,提起刑事审判监督程序的主体青海在线咨询 2022-10-26一、刑事重新审判的情形【重新审判的情形】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的申诉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重新审判:(一)有新的证据证明原判决、裁定认定的事实确有错误的;(二)据以定罪量刑的证据不确实、不充分或者证明案件事实的主要证据之间存在矛盾的;(三)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四)审判人员在审理该案件的时候,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二、提起刑事审判监督程序的主体根据法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