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工龄是怎么认定?认定原则是什么?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5-10 21:11:12 351 人看过

一、企业工人、干部的工龄认定:

工人要有招工表,干部要有招干表。

假设1:如招工表、招干表丢失,劳动部门认定该职工要以转正定级表作为参照依据,普工一年转正定级,特殊工种三年转正定级,企业干部一年转正定级,均以该职工转正定级审批表的时间作为参照,向前推一到三年,作为该职工的参加工作的起始时间。

假设2:如招工表、招干表、转正定级表同时丢失,而工资档案保存较好,劳动部门认定该职工参加工作时间,以该职工第一次调资审批表和其参加工作时领取工资的工资表为依据,从参加工作之年到其第一张调资审批表的时间止,工资表每年要复印两张一头一尾,可作为认定该职工参加工作时间的参考依据。缺点是无法确定其职工份身,如其原系国有固定工还大集体工等等。

假设3:如该职工整个档案丢失,劳动部门认定其参加工作时间的依据,要以该职工历年来领取工资的工资表为依据,从其参加工作之日到其所在企业改制破产或其离开企业的时间为止,工资表每年要复印两张一头一尾,可作为认定该职工参加工作的时间。缺点是无法确定其职工份身,如其原系国有固定工还大集体工等等。

二、军队退伍复员人员的工龄认定

1.军队退伍复员人员要经其工作地的民政部门安置,要有安置介绍信。

2.按照那来那去的原则,军队退伍复员人员一般要回原籍,如不愿回原籍,而留在部队所在地参加工作的,其待分配时间不能超过三年,如超过三年的,其军队退伍复员人员,参加工作的时间,要从其就业开始分段计算,要么认定其军龄作为参加工作时间,要么从其退伍复员后重新安排工作的时间为其参加工作的时间,而其军龄和重新安排工作的时间不能合并计算。

3.军队退伍复员人员回原籍,其待分配时间未超过两年,经原籍民政部门安置工作的,该军队退伍复员人员的军龄和后面工作时间可合并计算。

三、五大毕业生的工龄认定

要以该毕业生工作地人事、劳动等部门开去的报到证为准,作为其参加工作时间的依据。

四、上山下乡人员的工龄认定

一般以该职工工作地,当年知青办工龄审批表为准。如当年没经工作地知表办工龄批,要以该职工其上山下乡原始凭证,经当地审批同意其下乡的审批表,所下乡知青点的鉴定表等相关材料作为依据。该职工找证明人证明,或工作单位证明属无效。

五、待业青年和长期临时工的工龄认定

该职工在甲单位工作,在甲单位拿上指标转正定级的,其参加工作时间和后面的工作时间可合并计算,可作为该职工的实际工作年限。如该职工在甲单位参加工作,在乙单位拿上指标转正定级的,其属两次就业,其参加工作时间要分段计算,要么计算前面的工龄,要么计算后面的工龄,而不能合并计算。

六、关于跨地区调动职工的工龄认定

按照规定,跨地调动的职工,要经过该职工工作地和调动地劳动、人事部门同意,办理正式的调动手续。

如该职工没有办理正式的调动手续,其属两次就业,其工作时间,要分段计算,要么计算前面的工龄,要么计算后面的工龄。

如办理了正式调动手续的,其调动手续丢失,可以其档案转移通知单或工作地或调动地劳动、人事部门调动原存根复印件作为参照依据,如档案转移通知单丢失,或时间太长,超过档案保存期限,而无法查找的,其工龄只能分段计算。虽说档案是组织保管的,但过失责任,还的由该职工个人承担。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13日 07:58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工龄相关文章
  • 工伤认定原则的含义是什么
    工伤认定是对职工受到的伤害是否属于工伤范围的情形作出判断。《工伤保险条例》规定了应当认定为工伤、视同工伤和不得认定为工伤3类情形,这些规定只是一个类的划分。现实生活中的情况十分复杂,有些情形需要认定机构工作人员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立法精神作出判断。所以,从事工伤认定的人员在认定过程中如何适用《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十分重要。在进行工伤认定时应把握如下几点:1、应以承担社会责任应作为工伤认定的出发点,只要没有证据否定其是工伤,在排除其他非工伤的情形下,就应认定为工伤。不要轻易地把职工推出去。工伤保险从民事责任发展到雇主责任以至目前的社会责任,工伤保险作为一种强制的社会保险之所以能够存在,其承担起社会责任是一个重要原因。2、准确把握《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把“因工作原因”作为认定为工伤的核心。3、认定为工伤的情形在把握时应主要考虑是否因工作原因,视同工伤的情形在把握时应严格掌握法律的规定,在作
    2023-04-04
    279人看过
  • 苏州是如何认定工伤的,标准是什么
    最新苏州工伤认定方法一、办理对象(申请人):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二、申报材料:工伤认定申请应当填写《工伤认定申请(表)》和《工伤申报证据清单》,并提交下列材料:1、劳动合同文本复印件或者其他建立劳动关系的有效证明;2、受伤害职工《居民身份证》复印件;3、医疗机构出具的工伤职工受伤害后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4、目击(了解)事故的两个证人出具的有关事故证言,以及两个证人的《居民身份证》复印件;5、用人单位申报时,提供电脑打印的关于事故的调查报告;个人申报时,提供经受伤害人员签字的事情经过。(事故调查报告、事情经过均应写清楚事故时间、事故地点、事故经过、事故原因、诊断医院、诊断时间、受伤具体部位、诊断结果等)。属于下列情况的还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1)在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需提交上下班工作
    2023-05-05
    481人看过
  • 特殊工种工伤的认定原则是什么
    我国原劳动部1996年发布的《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试行办法》对工伤的范围作了明确规定。职工由于下列情形之一引起负伤、致残、死亡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其范围为:1.从事本单位日常生产、工作或本单位负责人临时指定的工作的,在紧急情况下,虽未经本单位负责人指定但从事直接关系到本单位重大利益的。2.经本单位负责人安排或者同意,从事于本单位有关的科学实验、发明创造和技术改进工作的。3.在生产工作环境中接触职业性有害因素造成职业病的。4.在生产工作时间和区域内,由于不安全因素造成意外伤害的,或者由于工作紧张突发疾病造成死亡或经第一次抢救治疗后全部丧失劳动力的。5.因履行职责遭致人身伤害的。6.从事抢救、救灾、救人等维护国家、社会和公众利益的活动的。7.因公、因战致残军人复原专业到企业工作后旧伤复发的。8.因公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遭受交通事故或其他意外事故造成伤害或者失踪的,或因突发性疾病造成死亡或者经第
    2023-04-02
    185人看过
  • 特殊工种工伤的认定原则是什么?
    一、特殊工种工伤的认定原则是什么?我国原劳动部1996年发布的《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试行办法》对工伤的范围作了明确规定。职工由于下列情形之一引起负伤、致残、死亡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其范围为:1.从事本单位日常生产、工作或本单位负责人临时指定的工作的,在紧急情况下,虽未经本单位负责人指定但从事直接关系到本单位重大利益的。2.经本单位负责人安排或者同意,从事于本单位有关的科学实验、发明创造和技术改进工作的。3.在生产工作环境中接触职业性有害因素造成职业病的。4.在生产工作时间和区域内,由于不安全因素造成意外伤害的,或者由于工作紧张突发疾病造成死亡或经第一次抢救治疗后全部丧失劳动力的。5.因履行职责遭致人身伤害的。6.从事抢救、救灾、救人等维护国家、社会和公众利益的活动的。7.因公、因战致残军人复原专业到企业工作后旧伤复发的。8.因公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遭受交通事故或其他意外事故造成伤害或者失踪
    2023-04-28
    430人看过
  • 苏州工伤认定流程是怎样的
    (一)调查事故发生经过,作相关的证据固定工作,对于一些容易更失或被损毁的证据应及时保全,对一些流动性强或无固定职业的证人要及时作调查笔录。(二)制作《工伤认定申请书》,并填写《工伤认定申请表》。(三)向工伤事故发生地过去部门提交申请书及申请者,并提供以下材料:1.受伤职工的身份证复印件及用人单λ工商登记材料;2.劳动合同复印件或可证明存在劳动关系或事实劳动关系的材料;3.事故发生时病历、诊断证明书,法院记录等医疗材料;4.如系机动车事故伤亡的,应扣交警部门的事故认定书或其他有效证明。(四)及时与劳动部门联系,看是否需补充材料。(五)领取工伤认定书或不予受理通知书。如对工伤认定申请、劳动部门的不支持的情形,应考虑如下:1.是否属其它案由,走其它程序;2.是否需提出重新认定申请或向劳动主管部门作出书面报告;3.是否需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一、工伤认定通过后赔偿的项目有哪些?(一)治(医)疗费。治
    2023-03-17
    329人看过
  • 苏州工伤认定程序是怎样的?
    工伤认定工作流程(办理指南)职能部门:工伤保险处一、申请登记(一)申请人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本人或其直系亲属或委托代理人、工会组织都有权向用人单位工伤保险统筹地区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登记,并领取《工伤认定申请表》等有关申报须知和材料。(二)申请时间用人单位应当自职工发生工伤之日或者职工被确诊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用人单位工伤保险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申报。用人单位未按上述规定时间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或委托代理人、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职工被确诊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工伤保险统筹地区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三)申请工伤认定上报材料工伤认定申请应当填写《工伤认定申请(表)》和《工伤申报证据清单》,并提交下列材料:1、劳动合同文本复印件或其他建立劳动关系的有效证明;2、受伤害职工《居民身份证》复印件;3、医疗机构出具
    2023-04-28
    262人看过
换一批
#员工权益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工龄
    词条

    所谓工龄,是指职工自与单位建立劳动关系起,以工资收入为主要来源或全部来源的工作时间。对计算社会保险待遇有法律意义的只是连续工龄和缴费工龄。 工龄是指职工以工资收入为生活的全部或主要来源的工作时间。工龄的长短标志着职工参加工作时间的长短,也反... 更多>

    #工龄
    相关咨询
    • 工龄认定,什么是工龄认定
      陕西在线咨询 2022-04-16
      工龄认定怎么认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条例实施细则修正草案 第十章关于工龄的规定 第三十八条 一般工龄系指工人职员以工资收入为生活资料之全部或主要来源的工作时间而言。在计算一般工龄时,应包括本企业工龄在内。 第三十九条 本企业工龄应以工人职员在本企业连续工作的时间计算之,如曾离职,应自最后一次回本企业工作之日算起。但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在此限: 一、凡经企业管理机关、企业行政方面或资方调动工作者
    • 什么是工伤认定原则
      四川在线咨询 2022-07-23
      工伤,又称为产业伤害、职业伤害、工业伤害、工作伤害,是指劳动者在从事职业活动或者与职业活动有关的活动时所遭受的不良因素的伤害和职业病伤害。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八条之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伤认定申请表; (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证明材料; (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
    • 工伤认定原则是什么
      广西在线咨询 2022-08-24
      1.是有时效的,受伤日起12个月内均可申请认定.2.工伤认定如果企业拒绝申报,那么职工或其直系亲属有权利申请工伤认定.3.手续,因各地区政策有所不同,具体手续还是需要咨询企业注册地的劳动部门.4.工伤鉴定是工伤认定后下发的停工留薪期的时间满或者时间内伤情稳定后就可以做了.单位申请应当在工伤事故发生后30日内向当地劳动部门提出,如果单位未申请工伤认定,劳动者可以在事故发生后1年内提出。提出工伤认定申
    • 工伤认定原则是什么?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06-01
      一、工伤认定原则工伤认定原则是劳动行政部门依据法律授权对职工因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是否属于工伤或者视同工伤给予定性的行政确认行为的法律准则。在认定工伤时应遵循以下十个原则: 1、无责任补偿(无过失补偿)原则 2、国家立法、强制实施原则 3、风险分担、互助互济原则 4、个人不缴费原则 5、区别因工与非因工原则 6、经济赔偿与事故预防、防治相结合原则 7、一次性补偿与长期补偿相结合原则 8、确定伤
    • 苏州重大车祸认定原则
      海南在线咨询 2022-09-07
      责任的划分依据主要如下: 1、当事人有无违章行为; 2、行为与事故之间有无因果关系; 3、违章行为在事故中的作用有多大。如果有违章行为,且行为与事故之间有因果关系,这时就应根据当事人的违章行为在事故中的作用大小来估定事故责任。事故责任分为全部责任、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