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挂靠的认定标准有哪些要求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30 22:30:14 328 人看过

挂靠的认定标准为:1、不符合条件的单位或者个人借用其他建设单位的资质承揽工程的;2、有资质的施工单位相互借用资质承揽工程;3、专业分包合同的发包人不是工程总承包人或者专业承包人;4、施工单位派驻施工现场的管理负责人一人以上,未与施工单位签订劳动合同;5、实际施工总承包人、专业承包人与施工单位之间不存在工程支付关系;6、建设单位不能提供有关资料的采购、租赁合同及发票证明等其他。

工程挂靠承担的责任

1、《建筑法》第二十六条第二款明确禁止挂靠行为,挂靠实质上是自然人或企业利用企业法人的独立人格和资质获得自身难以取得的交易信用,以此规避国家法律政策对其业务、税收等方面的限制。这种行为构成对合法社会关系或者社会秩序的背离。因此挂靠行为是一种违法行为,挂靠人和被挂靠人之间的关系不应受到法律保护。因此,挂靠双方当事人签订的挂靠协议,无论是以何种形式表现出来的,该挂靠协议都是无效的。

2、我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二十六条赋予其一定的权利,该条规定:“实际施工人以转包人、违法分包人为被告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二十六条:承包建筑工程的单位应当持有依法取得的资质证书,并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业务范围内承揽工程,禁止建筑施工企业超越本企业资质等级许可的业务范围或者以任何形式用其他建筑施工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禁止建筑施工企业以任何形式允许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使用本企业的资质证书、营业执照,以本企业的名义承担工程。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2月04日 04:03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工程挂靠相关文章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挂靠有什么要求
    根据《建设工程发包与承包违法行为查处管理办法》第十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挂靠:(一)不合格单位或者个人借用其他施工单位的资质承包工程;(二)有资质的施工单位相互借用资质承包工程的,包括资质等级低、资质等级高、相同资质等级相互借用的;(三)本办法第八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的情形,有证据证明属于挂靠。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挂靠有效吗非法的,建筑施工企业转让、出借资质证书或者以其他方式允许他人以本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可以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情节严重的,吊销资质证书。《建筑法》第六十六条:建筑施工企业转让、出借资质证书或者以其他方式允许他人以本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可以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情节严重的,吊销资质证书。对因该项承揽工程不符合规定的质量标准造成的损失,建筑施工企业与使用本企业名义的单位或者个人承担连
    2023-08-08
    87人看过
  • 工程挂靠的有哪些表现形式?挂靠的特征又是什么
    一、挂靠的概念1.1、概念挂靠主要是指没有资质的实际施工人借用有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名义进行工程建设的行为。即工程实务中常说的“借名合同”、“戴帽子合同”。1.2、具体表现个人或企业不具备资质而与具备资质的施工企业签定挂靠合同或以项目承包名义等形式实施工程建设行为,挂靠人一般向被挂靠人交纳一定的“管理费”(或“点子费”),被挂靠人向挂靠人提供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帐户、印章等工程建设中必要的资料和文件,但不参与工程的实际施工和管理。二、挂靠的表现形式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案件的暂行意见》第9条规定,挂靠的表现形式主要有如下几种:(一)不具有从事建筑活动主体资格的个人、合伙组织或企业以具备从事建筑活动资格的建筑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二)资质等级低的建筑企业以资质等级高的建筑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三)不具有工程总包资格的建筑企业以具有
    2023-12-19
    269人看过
  • 工程施工挂靠合同怎么认定
    审判实践中,可以结合下列情形综合认定是否属于挂靠:1、挂靠人通常以被挂靠人的名义参与招投标、与发包人签订建筑施工合同,挂靠人与被挂靠人之间没有产权联系,没有劳动关系,没有财务管理关系的;2、挂靠人在施工现场派驻的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量管理负责人、安全管理负责人中一人以上与被挂靠人没有订立劳动合同,或没有建立劳动工资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的;3、挂靠人承揽工程经营方式表现为自筹资金,自行组织施工,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被挂靠人只收取管理费(包括为确保管理费收取为目的的出借账户),不参与工程施工、管理,不承担工程技术、质量和经济责任的;4、被挂靠人与发包人之间没有实质上工程款收付关系,均是以委托支付、代付等其他名义进行工程款支付,或者仅是过账转付关系的;5、施工合同约定由被挂靠人负责采购主要建筑材料、构配件及工程设备或租赁施工机械设备,实际并非由被挂靠人进行采购、租赁,或者被挂靠人不能提供有关
    2023-02-19
    206人看过
  • 工程挂靠应该怎么样认定
    1、没有资质的单位或个人借用其他施工单位的资质承揽工程的;2、有资质的施工单位相互借用资质承揽工程的;3、专业分包的发包单位不是该工程的施工总承包或专业承包单位的;4、劳务分包的发包单位不是该工程的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单位或专业分包单位的;5、施工单位在施工现场派驻的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量管理负责人、安全管理负责人中一人以上与施工单位没有订立劳动合同;6、实际施工总承包单位或专业承包单位与建设单位之间没有工程款收付关系,或者工程款支付凭证上载明的单位与施工合同中载明的承包单位不一致,又不能进行合理解释并提供材料证明的;7、合同约定由施工总承包单位或专业承包单位负责采购或租赁的主要建筑材料、构配件及工程设备或租赁的施工机械设备,由其他单位或个人采购、租赁,或者施工单位不能提供有关采购、租赁合同及发票等证明,又不能进行合理解释并提供材料证明的。通过上述分析知道,依据《民法典》的规定,违反
    2024-01-18
    326人看过
  • 工伤认定标准有哪些工伤认定的程序是什么
    一、工伤认定标准有哪些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患职业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第十五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职工有前款第(一)项、第(二)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
    2023-04-04
    350人看过
  • 什么是工程挂靠 如何认定
    何谓挂靠,至今并无法律规定或司法解释予以明确。现实的建筑活动中的挂靠,是指没有施工资质的单位或个人以赢利为目的,以某一施工企业的名义承揽施工任务的行为。认定建筑活动中以下几个方面加以认定:一是实际施工人(即挂靠人)没有从事相应建筑活动的资格等级;二是被挂靠的施工企业具有与建筑项目的要求相适应的资格等级;三是挂靠人在承揽施工任务后向被挂靠人交纳一定的“管理费”,被挂靠人在收取费用后并不对建设项目进行管理,或仅仅停留在形式上,不承担技术、质量、经济等实质责任;四、挂靠的双方当事人主观上实为规避法律。根据《建筑法》的26条第(2)款规定:“禁止建筑施工企业超越本企业资格等级许可的业务范围或者以任何形式用其他建筑施工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禁止建筑施工企业以任何形式允许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使用本企业的资质证书、营业执照,以本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本条可以理解为针对挂靠行为而作出的规定。挂靠是一种违反国家法
    2021-11-19
    302人看过
  • 民法典自然人挂靠资质如何认定,工程挂靠怎么认定
    一、民法典自然人挂靠资质如何认定自然人挂靠资质的,如果该行为违反了法律强制性规定,该挂靠行为不具有法律效力。《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民事法律行为有效的条件】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实;(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二、工程挂靠怎么认定1、没有资质的单位或个人借用其他施工单位的资质承揽工程的;2、有资质的施工单位相互借用资质承揽工程的;3、专业分包的发包单位不是该工程的施工总承包或专业承包单位的;4、劳务分包的发包单位不是该工程的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单位或专业分包单位的;5、施工单位在施工现场派驻的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量管理负责人、安全管理负责人中一人以上与施工单位没有订立劳动合同;6、实际施工总承包单位或专业承包单位与建设单位之间没有工程款收付关系,或者工程款支付凭证上载明的单位与施
    2024-01-09
    313人看过
  • 工程挂靠行为表现有哪些吗
    1、挂靠人通常以被挂靠人的名义参与招投标、与发包人签订建筑施工合同,挂靠人与被挂靠人之间没有产权联系,没有劳动关系,没有财务管理关系的;2、挂靠人在施工现场派驻的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量管理负责人、安全管理负责人中一人以上与被挂靠人没有订立劳动合同,或没有建立劳动工资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的;3、挂靠人承揽工程经营方式表现为自筹资金,自行组织施工,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被挂靠人只收取管理费(包括为确保管理费收取为目的的出借账户),不参与工程施工、管理,不承担工程技术、质量和经济责任的;4、被挂靠人与发包人之间没有实质上工程款收付关系,均是以“委托支付”、“代付”等其他名义进行工程款支付,或者仅是过账转付关系的;5、施工合同约定由被挂靠人负责采购主要建筑材料、构配件及工程设备或租赁施工机械设备,实际并非由被挂靠人进行采购、租赁,或者被挂靠人不能提供有关采购、租赁合同及发票等证明,又不能进行合理
    2023-04-06
    189人看过
  • 工程挂靠判断标准的法律依据
    一、工程挂靠判断标准的法律依据工程挂靠判断标准的法律依据是《建筑法》及《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我国法律法规对何谓挂靠、挂靠的法律关系等均无明确的规定,只是为了解决诉讼中的有关程序性问题,个体工商户、个人合伙或私营企业挂靠集体企业并以集体企业的名义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在诉讼中,该个体工商户、个人合伙或私营企业与其挂靠的集体企业为共同诉讼人。针对建筑工程挂靠,更无相关具体明确的规定,但根据前述工程挂靠的概念可知,工程挂靠主要是指不具备承接某项工程资质要求的单位或个人,以某个具备资质条件的企业名义去承接施工任务的行为。针对该种行为,《建筑法》及《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作出了明确的禁止性规定。二、工程款到挂靠公司了不给钱要怎么办工程款到挂靠公司了不给钱的办法是:可以通过向法院起诉要求还款,法院会依法做出判决。胜诉之后,如果对方拒绝履行的,胜诉方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2023-05-26
    60人看过
  • 工程施工挂靠公司是否合法,如何认定工程挂靠中的法律关系
    一、工程施工挂靠公司是否合法挂靠,即所谓企业挂靠经营,就建筑业而言,是指允许一个施工企业允许他人在一定期间内使用自己企业名义对外承接工程的行为。挂靠经营行为实质是承包承租经营行为。最高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四条承包人非法转包、违法分包建设工程或者没有资质的实际施工人借用有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名义与他人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行为无效。解读:1、挂靠:没有资质的实际施工人借用有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名义,低资质的施工企业借用高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名义,去投标并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2、转包:转包是承包人将所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转由第三人施工完成。总公司中标后,交给子公司承接,但未明确是否属于转包。3、违法分包(专业分包和劳务分包):专业违法分包是指发包人(业主、总承包人)将61项专业分包项目分包给不具有专业资质的公司或个人;或者该61项专业分包没有经过业主同意,总承包
    2023-06-07
    402人看过
  • 工程挂靠公司的收费方式有哪些
    一、工程挂靠公司的收费方式有哪些工程挂靠公司的收费是按照工程收入的点数收取,一般是5%到13%,具体可以自行协商。针对建筑工程挂靠的行为是违法的,《建筑法》及《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作出了明确的禁止性规定。《建筑法》第二十六条承包建筑工程的单位应当持有依法取得的资质证书,并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业务范围内承揽工程。禁止建筑施工企业超越本企业资质等级许可的业务范围或者以任何形式用其他建筑施工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禁止建筑施工企业以任何形式允许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使用本企业的资质证书、营业执照,以本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二、建筑工程挂靠行为有哪些1.不具有从事建筑活动主体资格的个人、合伙组织或企业以具备从事建筑活动资格的建筑施工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2.资质等级低的建筑施工企业以资质等级高的建筑施工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3.不具有施工总承包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以具有施工总承包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4
    2023-08-23
    138人看过
  • 工伤认定的规定都有哪些要求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4、患职业病的;5、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5、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工伤认定的相关法律规定有哪些工伤认定时效:用人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申请工伤认定;用人单位未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申请。《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应当认定为工伤的法定情形有七种:(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
    2023-07-04
    211人看过
  • 挂靠社保流程有哪些
    现在在广州选择挂靠单位产社保的人类大多数都是一些个体户和自由职业者选择社保挂靠的方式比较多,因为社保挂靠比自己交社保方便,而且能享受更多的险种福利。但是,很多人都会不知道要怎么社保挂靠,找什么公司来挂靠社保,这是一个难题。下面就由来为您解决问题,如何办理社保挂靠?一、挂靠社保流程。1、参保人与挂靠社保公司双方签署代理协议。2、提供身份证复印件一份,户口性质,如未办过社保的,需自行照社保相片,并提供社保相回执单。3、社保费用每月15号前,将本季度社保费交纳给本挂靠社保公司。4、扣费后的次月可以在社保局提供的网站上查询到个人缴费记录。个人通过挂靠在社保代理公司来缴纳社保,产生的费用主要由服务费和社保保费组成。二、社保费用服务费:个人挂靠社保公司为个人代缴社保的服务费用,通常在几十元每月到一百元每月不等。社保保费,由个人选择的社保基数和当地的社保比例决定,一般是按照当地最低的社保基数来计算缴纳。
    2023-05-09
    317人看过
  • 工程挂靠公司收费标准解析
    一、工程挂靠公司收费标准解析工程挂靠公司收费标准解析是按照工程收入的点数收取,一般是5%到13%,具体可以自行协商。针对建筑工程挂靠的行为是违法的,《建筑法》及《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作出了明确的禁止性规定。《建筑法》第二十六条承包建筑工程的单位应当持有依法取得的资质证书,并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业务范围内承揽工程。禁止建筑施工企业超越本企业资质等级许可的业务范围或者以任何形式用其他建筑施工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禁止建筑施工企业以任何形式允许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使用本企业的资质证书、营业执照,以本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二、工程挂靠行为有哪些1.不具有从事建筑活动主体资格的个人、合伙组织或企业以具备从事建筑活动资格的建筑施工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2.资质等级低的建筑施工企业以资质等级高的建筑施工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3.不具有施工总承包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以具有施工总承包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4.
    2023-09-12
    84人看过
换一批
#工程建设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工程挂靠
    相关咨询
    • 建筑工程挂靠施工有哪些认定标准
      福建在线咨询 2022-03-16
      (1)挂靠人没有从事建筑活动的主体资格,或者虽有从事建筑活动的资格,但没有具备与建设项目的要求相适应的资质等级; (2)被挂靠的施工企业具有与建设项目的要求相适应的资质等级证书,但缺乏承揽该工程项目的实际能力; (3)挂靠人向被挂靠的施工企业交纳一定数额的“管理费”,而该被挂靠的施工企业也只是以企业的名义代为签订合同及办理各项手续,被挂靠的企业收取“管理费”而不实施管理,或者所谓“管理”仅仅停留在
    • 建筑工程挂靠的认定标准被挂靠企业有什么法律风险
      福建在线咨询 2022-10-16
      何谓挂靠,至今并无法律规定或司法解释予以明确。现实的建筑活动中的挂靠,是指没有施工资质的单位或个人以赢利为目的,以某一施工企业的名义承揽施工任务的行为。认定建筑活动中以下几个方面加以认定:一是实际施工人(即挂靠人)没有从事相应建筑活动的资格等级;二是被挂靠的施工企业具有与建筑项目的要求相适应的资格等级;三是挂靠人在承揽施工任务后向被挂靠人交纳一定的管理费,被挂靠人在收取费用后并不对建设项目进行管理
    • 挂靠工程有哪些纠纷
      西藏在线咨询 2023-06-28
      挂靠工程款纠纷处理方式,如下所述: 现实生活中,经常会碰到由于发包方的原因而使挂靠者未能及时收取相应获得的工程款的情况。对此,挂靠者能否要求被挂靠者给付工程款,应该分情况而论。 1、被挂靠者收到发包人的工程款 若能认定两者的关系为挂靠关系且被挂靠者收到发包人的工程款,则挂靠者可以要求被挂靠人给付工程款,但是所要求的数额必须在被挂靠者已收工程款的范围内。 2、被挂靠者未收到发包人的工程款 若能认定两
    • 工程挂靠协议的效力主要有哪些
      河南在线咨询 2022-09-03
      首先来看看工程挂靠的法律特征: 1、挂靠人没有从事建筑活动的主体资格,或者虽有从事建筑活动的资格,但没有具备与建设项目的要求相适应的资质等级; 2、被挂靠的施工企业具有与建设项目的要求相适应的资质等级证书,但缺乏承揽该工程项目的实际能力; 3、挂靠人向被挂靠的施工企业交纳一定数额的“管理费”,而该被挂靠的施工企业也只是以企业的名义代为签订合同及办理各项手续,被挂靠的企业收取“管理费”而不实施管理,
    • 个人工程车可以挂靠吗,工程挂靠刑事责任有哪些的
      西藏在线咨询 2023-03-22
      资格证挂靠有职业风险,同时也有刑事责任的风险。 比如如今的建筑行业里,建设单位为了具有资质花钱租证,而持有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又靠挂证赚钱。 拿二级建筑师为例,挂证:仅将二级建造师证书借给企业办理资质升级等服务,如二级建筑总承包资质,必须要有12本二级建造师。挂章:即参与考了安全考核B证,将建造师即项目经理证书压倒具体的项目上,承担相应的风险。 例如上海虹梅路倒楼,挂靠的一级建造师都被追究了相应法律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