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资代表处设立条件是什么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4-04-14 11:17:23 375 人看过

外资代表处设立条件是:

1、应当依法设置会计账簿,真实记载外国企业经费拨付和代表机构费用收支情况,并置于代表机构驻在场所;

2、外国企业成立的时间要在1年以上;

3、有与中国企业往来证明。代表机构应当依法设置会计账簿,真实记载外国企业经费拨付和代表机构费用收支情况,并置于代表机构驻在场所。

《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登记管理条例》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以下简称代表机构),是指外国企业依照本条例规定,在中国境内设立的从事与该外国企业业务有关的非营利性活动的办事机构。代表机构不具有法人资格。

第七条

代表机构应当依法设置会计账簿,真实记载外国企业经费拨付和代表机构费用收支情况,并置于代表机构驻在场所。

代表机构不得使用其他企业、组织或者个人的账户。

第八条

外国企业委派的首席代表、代表以及代表机构的工作人员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关于出入境、居留、就业、纳税、外汇登记等规定;违反规定的,由有关部门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相关规定予以处理。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03日 00:17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设立外资金融机构的条件
    设立独资银行或者独资财务公司,申请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申请人为金融机构;申请人在中国境内已经设立代表机构2年以上;申请人提出设立申请前1年年末总资产不少于100亿美元;申请人所在国家或者地区有完善的金融监督管理制度,并且申请人受到所在国家或者地区有关主管当局的有效监管;申请人所在国家或者地区有关主管当局同意其申请;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其他审慎性条件。设立外国银行分行,申请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申请人在中国境内已经设立代表机构2年以上;申请人提出设立申请前1年年末总资产不少于200亿美元,并且资本充足率不低于8%;申请人所在国家或者地区有完善的金融监督管理制度,并且申请人受到所在国家或者地区有关主管当局的有效监管;申请人所在国家或者地区有关主管当局同意其申请;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其他审慎性条件。设立合资银行或者合资财务公司,申请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外国合资者为金融机构;外国合资者在中国境内已经设立
    2023-04-05
    294人看过
  • 外国企业驻沪代表机构设立程序及所需文件资料
    申办资格:经审批部门批准的外国(地区)企业或经济组织申办手续(设立):申请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文件:1、《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登记申请表》(原件);2、批准证书(原件);3、企业的申请报告(原件);4、境外企业的开业证明和银行资信证明;5、首席代表和一般代表的任命书及其简历和有效身份证明;6、住所使用证明,房屋产权证或土地使用证,若是租赁还需提供租赁期限至少一年的租赁协议;7、其他有关材料。延期登记需要提供的材料1、首席代表签字的《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变更登记表》(原件);2、批准证书(原件或加盖企业公章的复印件);3、申请报告和工作小结(原件);4、原登记证(原件)。
    2023-06-09
    173人看过
  • 为什么设立股东代表诉讼
    股东代表诉讼的目的,是为了保护公司利益和股东整体利益,而不仅仅是个别股东的利益。为保护个别股东利益而进行的诉讼是股东直接诉讼。股东代表诉讼,也称股东间接诉讼,是指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者他人的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行为给公司造成损失,公司拒绝或者怠于向该违法行为人请求损害赔偿时,具备法人资格的股东有权代表其他股东,代替公司提起诉讼,请求违法行为人赔偿公司损失的行为。《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六条因公司设立、确认股东资格、分配利润、解散等纠纷提起的诉讼,由公司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2024-04-18
    299人看过
  • 上海外资公司设立流程是什么,有哪些条件?
    一、上海外资公司设立流程拟任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企业设立登记(一照一码)申请书》(原件1份);经办人身份证明(复印件1份,验原件);审批机关的批准文件及批准证书副本(1)(原件)(注:可由我局通过监察局共享系统查验相关信息的,可无需提交;否则需提交纸质文件);审批机关批准的章程(原件1份);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董事长、董事、监事、经理的任职文件(原件1份)及其身份证明(复印件各1份,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投资者主体资格证明;法律文件送达被授权人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1份,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设立公司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原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1份,验原件)(注:可由我局通过监察局共享系统查验相关信息的,可无需提交;否则需提交纸质文件);股份有限公司还需提交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验资报告或银行询证函
    2023-04-05
    334人看过
  • 外资代表处注册登记
    外资代表处注册登记流程:1、《批准证书》(部分公司);2、工商局登记证和代表证申请;材料清单3、公安局备案;4、刻制公司印章;材料清单5.申请《组织机构代码证》;材料清单6.国家税务局及地方税务局税务登记;7.外汇管理局审批;材料清单8.开立人民币帐户及资本金帐户。人民币账户材料清单、资本金账户材料清单收费标准:收费等相关事宜请面谈。注意事项:1、企业办理注销登记时,应向登记机关提交有关文件及证件的原件(含营业执照原件);2.注册书、申请书一律用钢笔填写;3.提交的材料均需打印,纸张规格应当与注册书一致。
    2023-06-09
    127人看过
  • 代表……付款的条件是什么
    1、根据债务的性质,第三人可以代表第三人清偿债务。如果债务作为债务关系的内容是排他性的,就不允许代为清偿。一般来说,根据债务的性质,不能清偿的情形包括:不作为债务;基于债务人自身特殊技能和技术的债务;由于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特殊的信托关系而产生的债务等。债权人和债务人之间没有关于第三方不偿还债务的协议。但是,必须在付款前达成协议,否则协议无效。三。债权人无正当理由拒绝代为清偿,债务人无正当理由提出异议。第三人必须有为债务人清偿债务的意思。第二,代表债权人清偿债务应当注意哪些问题。由于第三人认为债务人要清偿债务,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的合同关系消灭,债务人免除了债务。但是,在双向合同中,合同关系在双方债务清偿前不消灭。此时,除非第三人可以代位债权人,债务人有权要求返还债权凭证。债权人无正当理由拒绝代为收受的,应当承担迟延收受的责任。在这方面,债务人也可以提出债权。从债权人与第三人的关系来看。如果第
    2023-05-08
    231人看过
  • 外资银行设立的审慎性条件包括什么?
    审慎性条件至少包括下列内容:1、具有良好的行业声誉和社会形象;2、具有良好的持续经营业绩,资产质量良好;3、管理层具有良好的专业素质和管理能力;4、具有健全的风险管理体系,能够有效控制各类风险;5、具有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和有效的管理信息系统;6、按照审慎会计原则编制财务会计报告,且会计师事务所对财务会计报告持无保留意见;7、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和因内部管理问题导致的重大案件;8、具有有效的人力资源管理制度,拥有高素质的专业人才;9、具有对中国境内机构活动进行管理、支持的经验和能力;10、具备有效的资本约束与资本补充机制;11、具有健全的公司治理结构;12、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银监会规定的其他审慎性条件。第9项、第10项、第11项仅适用于外商独资银行及其股东、中外合资银行及其股东以及外国银行。
    2023-04-24
    238人看过
  • 苏外企代表机构设立方便快捷
    苏州工商局外资企业监督管理处负责人陆专介绍说,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有别于我国目前外商投资企业中现有的外资独资、中外合资、中外合伙、中外合作四种形式,但也是与企业开展经营活动相关的一种市场主体,一般为根据我国目前法律尚不具备设立分公司条件的外国企业设立的代表机构,在我国境内开展与企业产品销售、服务提供、境内采购、境内投资有关的联络活动。以前,这类机构的登记注册权限规定在省级工商部门,为了方便企业,去年底国家工商总局修改了相关条例,将登记注册权限下放到各级授权局。由于省工商局根据新条例重新开发的软件正在调试,国家工商总局根据新条例重新制作的相关证件尚未下发,以及一些相关事项需要衔接,陆专预计,全系统正式展开这一新业务的时间大致在今年4月中旬。据了解,目前苏州大市范围内共有187个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苏州工商系统内目前共有授权局6个,除苏州工商局外,还有昆山、吴江、张家港、太
    2023-06-06
    386人看过
  • 外资企业驻华代表处有什么作用
    外资或外商代表处全称是”外国企业在华常驻代表机构”。代表处通常起到的作用是代表母公司在某地进行相关的业务联络,来宾接待,加强母公司和当地企业、政府的关系合作,代表母公司处理在当地的一些事宜。外资或外商代表处并不是一个独立的法人机构,所以其不可以进行直接的盈利性质的商业活动。在上海,北京,广州等三地是外资代表处成立比较多的地方。一、外商投资企业规定是什么?外商投资企业,是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规定,在中国境内设立的,由中国投资者和外国投资者共同投资或者仅由外国投资者投资的企业。其所称的中国投资者包括中国的公司、企业或者其他经济组织,外国投资者包括外国的公司、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或者个人。类型依照外商在企业注册资本和资产中所占股份和份额的比例不同以及其他法律特征的不同,可将外商投资企业分为四种类型:合资经营由中外合营各方共同投资、共同经营,并按照投资比例共担风险、共负盈亏的企业。其主要法律特
    2023-02-19
    320人看过
  • 外国律师事务所申请设立代表机构派驻代表,应
    外国律师事务所申请在华设立代表机构、派驻代表,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该外国律师事务所已在其本国合法执业,并且没有因违反律师职业道德、执业纪律受到处罚;(二)代表机构的代表应当是执业律师和执业资格取得国律师协会会员,并且已在中国境外执业不少于2年,没有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没有因违反律师职业道德、执业纪律受过处罚;其中,首席代表已在中国境外执业不少于3年,并且是该外国律师事务所的合伙人或者是相同职位的人员;(三)有在华设立代表机构开展法律服务业务的实际需要。
    2023-06-06
    231人看过
  • 表见代理成立需要具备什么条件
    表见代理的成立需具备以下条件:1、行为人没有获得本人的授权,而以本人的名义实施了无权代理行为。表见代理本质上是无权代理,因此代理人应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代理权终止后仍进行代理行为。2、相对人依据一定事实,相信或认为行为人具有代理权;相对人所依据的事实包括两个方面,一是被代理人的行为。如被代理人知道行为人以本人各义进行民事活动而不作否认表示;二是相对人有正当的客观理由,如行为人持有被代理人的有关文书材料等。3、相对人主观上为善意、无过失。如果相对人对无权代理人的代理行为审查不严,存在过失,则不构成表见代理。4、本人对无权代理行为不追认。表见代理是在本人对无权代理行为不认可的情况下产生的。如果本人在代理行为发生后,对该无权代理行为进行追认,那么自然构成有权代理。5、符合代理的生效要件。表见代理是有效代理,就必然要具备代理的其他生效要件,如代理人应具有相应的行为能力等。表见代理,属于广义的无
    2023-06-01
    64人看过
  • 设立专利代理机构有什么条件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成立不同的专利代理机构,需要满足的条件是不同的,如果是有限责任公司形式的专利代理机构,成立的条件包括有专利代理机构名称、有书面公司章程等。《专利代理管理办法》第十条合伙企业形式的专利代理机构申请办理执业许可证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有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本办法第十四条规定的专利代理机构名称;有书面合伙协议;有独立的经营场所;有两名以上合伙人;合伙人具有专利代理师资格证,并有两年以上专利代理师执业经历。第十一条有限责任公司形式的专利代理机构申请办理执业许可证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有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本办法第十四条规定的专利代理机构名称;有书面公司章程;有独立的经营场所;有五名以上股东;五分之四以上股东以及公司法定代表人具有专利代理师资格证,并有两年以上专利代理师执业经历。第十二条律师事务所申请办理执业许可证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有独立的经营场所;有两名以上合伙人或者专
    2023-02-20
    190人看过
  • 商标代理机构设立的条件是什么?必须满足什么条件?
    设立商标代理机构的条件如下:1、有自己的名称、章程、固定的办公场所,可以独立承担民事责任;2、商标代理人三人以上;3、注册资本不少于五十万元;4、商标代理机构名称中应当包含商标代理、知识产权代理或者类似表示从事知识产权代理业务的字样;5、经批准的企业经营范围包括商标代理或知识产权代理业务;6、符合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商标局规定的商标代理机构总数和要求;7、符合商标代理行业管理规范和强制性标准的要求。商标代理机构注册流程商标代理机构注册步骤介绍1、确定商标名称并查询(我公司提供中英文商标免费查询);2、准备材料,办理委托手续;3、提交申请;4、商标局形式审查;5、下发受理通知书(提交申请之日起20日左右);6、商标局实质审查;7、公告;8、下发商标注册证书(现商标申请周期已经缩短为14个月左右)。相关法律知识《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实施条例》第八十四条规定“商标法所称商标代理机构,包括经工商
    2023-07-02
    380人看过
  • 外国投资者在中国设立风险投资企业的条件是什么
    (1)投资者人数2人以上50人以下;并应至少有一名第7条所述的基本投资者(2)非法人风险投资企业投资者认购的最低总出资额为1000万美元;公司风险投资企业投资者认购的总资本最低金额为500万美元。除第7条所述的必要投资者外,其他投资者的最低认缴出资额不得低于100万美元。外国投资者以自由兑换货币出资,虽然中国投资者以人民币出资(III)有明确的组织形式(4)有明确合法的投资方向(V)但企业的业务活动委托风险投资管理公司管理除外,风险投资企业应具有三名以上具有风险投资经验的专业人员(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主要投资者应满足以下条件:(一)在投资前三年内主要从事风险投资(二)申请时,其管理的累计资本不得少于1亿美元,其中至少5000万美元已用于风险投资。如果所需投资者为中国投资者,本段的业绩要求为:申请前三年的累计管理资本不低于1亿元人民币,其中至少5000万元已用于风险投资)(III
    2023-05-07
    407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外资企业设立代表处注册的基本流程
      台湾在线咨询 2022-07-10
      一、外国企业常驻代表处登记应提交的文件、证件: 1、《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处设立登记表》(内含《代表处基本情况》、《驻在地址证明》、《首席代表登记表》、《代表登记表》等表格) 2、国务院有关委、部、局或北京市商务局颁发的有效期以内(自签发之日起30日内)的《批准证书》原件 3、派出企业董事长或总经理签署的申请书(内含:常驻代表处名称、驻在地点、首席代表及代表姓名、代表处业务范围、驻在期限) 4
    • 外国律师事务所申请在华设立代表机构、派驻代表需要什么条件
      北京在线咨询 2022-06-27
      (一)该外国律师事务所已在其本国合法执业,并且没有因违反律师职业道德、执业纪律受到处罚; (二)代表机构的代表应当是执业律师和执业资格取得国律师协会会员,并且已在中国境外执业不少于2年,没有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没有因违反律师职业道德、执业纪律受过处罚;其中,首席代表已在中国境外执业不少于3年,并且是该外国律师事务所的合伙人或者是相同职位的人员; (三)有在华设立代表机构开展法律服务业务的实际需要。
    • 中外合资企业的设立条件是什么,中外合资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条件?
      河南在线咨询 2022-05-04
      一、关于中外合资企业的设立条件 1、设立中外合资股份有限公司必须符合中国利用外资的产业政策,目前仅限于国家鼓励和允许外商投资的行业。国家禁止设立外商投资企业的行业和《中外合资企业经营期限暂行规定》中规定应当约定合营期限的行业,不得设立中外合资股份有限公司。 2、拟设立的中外合资股份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人民币3000万元(如果拟上市的,要求为5000万元),其中外国(境外)股东认购的股份应不
    • 设立外资企业法人代表必须是中国人吗
      湖南在线咨询 2022-07-28
      设立外资企业法人代表可以是中国人,外商独资企业,一般都是法人型企业,采取公司形式,法定代表人即可以由董事长担任也可以由经理担任,经理是经过董事会聘任的,管理企业实际经营,在中国,当然要选一个熟悉中国管理经验的人,那么中国本国人应该是最佳人选 董事长也不一定由外国投资者本人担任,公司成立董事会以后可以按公司法规定选出董事长,出资者本人也可以不实际参加管理,那是他的自由 你说的法定代表人吧? 你说的外
    • 外企在华设立办事处的条件是什么
      香港在线咨询 2023-02-16
      外国企业在中国大陆设立办事处的详细程序,在全国各地有略有差别,但基本程序是一致的。外国企业在华设立办事处的手续,共分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是办理审批手续。 第二阶段是工商登记手续。 第三阶段是设立后登记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