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保险赔偿制度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10 10:02:37 305 人看过

工伤保险制度属于社会法领域的构成性规则,是一种人为的制度设计,内在地要求必须通过立法建立和实施。《工伤保险条例》一定程度上为工伤保险赔偿提供了依据,《社会保险法》的通过也推动了社会保障体系的定型化、规范化和法制化。但工伤保险领域却一直存在着很多疑问,其中较具实务价值的为:工伤确认是否为处理工伤案件的法定前置程序,法院是否有职权进行工伤认定?工伤受害人可否依照侵权行为法和工伤保险条例,分别请求并获得双份补偿?这两个问题看似互不关联,其实相辅相成,从答案的探索中可以窥得社会安全保障、侵权行为法、无过失补偿等损害赔偿制度如何并存抵充,共同建造不同阶层的补偿体系。

一、工伤保险制度的起源与功能

工伤保险制度起源于民事侵权制度,其产生原因是单凭侵权法的内部改革,已经无法应对工业革命带来的劳工伤害。18世纪工业革命后,生产机器的复杂性和专业性,让不具有专业能力的受害者很难依侵权行为法举证雇主过失,侵权诉讼时间长成本高,过失相抵原则也让受害人获得的赔偿大打折扣。虽然19世纪80年代西方国家认定劳工伤害侵权行为适用严格责任,在雇主无力支付赔偿数额时,也无法给工伤受害者提供足够保护。为了弥补原有侵权损害赔偿制度的不足,各国相继建立了社会化的工伤保险制度。一方面,法定了工伤判断标准、等级及相应待遇,并以具体的计算公式固定赔偿数额,基本不考虑单位、第三人的主观过错因素。另一方面,由工伤保险基金承担劳工伤害的部分甚至全部补偿。这是一种责任公摊、风险分散的保险制度,使劳动者免于赔偿无着的境遇,也让雇主避免了过高赔偿带来的经营风险。

因此,工伤保险制度建立的最直接功能,是保障劳工和用人单位双方利益,最核心的功能在于对受害者的补偿功能和对企业的免责功能。现代工伤保险法已经从传统民法领域分离出来,成为了社会法的一个部分,具有公私混合法的独立特性,其责任和裁判都区别于其他部门法。我国工伤保险法在责任设定上区别于现有的民法和行政法,但其并无独立的审理法庭,这与其立法的特殊性设定并不协调,从而产生了一系列由法域交叉引起的边缘问题。

二、工伤认定的职权归属——法院有无认定工伤的权力

根据国务院的《工伤保险条例》和劳动保障部的《工伤认定办法》,认定工伤的权限机构是属地劳动行政部门,工伤认定被设定为具体行政行为,对工伤认定有异议的可以提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当有些劳动者因各种原因而无法在期限内认定工伤,转而以工伤保险待遇纠纷为案由提出民事诉讼时,困扰民庭法官已久的问题就产生了:工伤认定是否为法院民庭处理工伤案件的法定前置程序?法院是否有职权进行工伤认定?

第一种观点认为工伤确认是劳动行政部门的职权范围,法院无权进行工伤认定,如果劳动者未持工伤确认书向法院起诉,法院只能以当事人未经工伤确认的法定程序为由驳回起诉,无需进行实体审理。第二种观点则认为,行政部门的确认只是法院处理工伤案件的一般原则,并非唯一原则,法院不必以工伤确认书为受理相关案件的前提,可在查明事实的基础上进行工伤认定,并依照《工伤保险条例》径行判决。

虽然建立社会法领域的独立工伤认定机构是理想的解决办法,但从现存的制度考量,法院并不适宜直接认定工伤:

1、工伤认定的目的是确认工伤保险待遇,但是法院没有专业能力做劳动能力鉴定,也就无法确认工伤保险待遇。

2、法院习惯坚守法律为依据,部门规章为参考,而工伤认定行政部门则要遵守各种通知、复函等文件,工伤认定依据的不同,容易使司法和行政的工伤认定标准出现严重冲突。

3、对错过工伤认定期限的当事人,可以寻求侵权法中的人身损害赔偿,这也将是下文所要讨论到的问题。

三、工伤保险制度与人身损害赔偿制度的竞合

劳动法领域里的《工伤保险条例》,具体规范了工伤保险各项制度,但对于工伤保险待遇和人身损害赔偿的关系并未作出明确规定。民法领域里的《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下文简称《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12条则规定,劳动者因工伤事故遭受人身损害请求用人单位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告知其按《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处理;因用人单位以外的第三人侵权造成劳动者人身损害,赔偿权利人请求第三人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这条规定将工伤事故分为了两种,一种是用人单位实施侵权行为造成的,另一种是第三人侵权造成的。对于第一种情况下,告知其按《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处理究竟为何意,存在的争论较大。第二种情况下一般认为受害者可向第三人请求侵权赔偿,争议在于两种请求权有无先后顺序,以及受害者可否得到双份赔偿。

在用人单位侵权的情况下,有认为应以完全的工伤保险取代民事损害赔偿,即受害者不能向用人单位提出侵权损害赔偿的请求,但这个结论的依据并不是上述法条,而是认为成熟的工伤保险制度更为高效。但多数学者认为告知其按《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处理的提法,并没有否定劳动者的侵权损害赔偿请求权,劳动者有权按照不同实体法选择按照工伤保险赔偿或者人身损害赔偿,实务中也有地方法院持这种观点。从我国现有制度考量,后一种观点比较科学:1、从请求权基础进行分析,劳动者因为工伤事故导致民事权利(生命权、健康权等)受到侵害,有权利寻求侵权法上的救济。工业事故本身就是特殊侵权行为,具有工伤保险和侵权责任双重属性,工伤保险仅仅是解决工业事故责任的方法之一,不能径行否定或替代侵权责任赔偿制度的功效。2、工伤保险待遇的取得需要工伤确认为前提,如果用人单位恶意不申报甚至阻挠当事人申报工伤,或是劳动者由于自身素质不足错过工伤申请时效,法院再不接受劳动者以民事侵权为案由的起诉,将造成劳动者无从获得司法救济,让本来以便利工伤受害者为目的的工伤保险制度反而成为受害者的桎梏。3、从我国工伤保险待遇和普通人身损害赔偿标准来看,后者赔偿范围大一些(比如包括精神损害赔偿)且赔偿标准有较大的可选择性,一些相同的赔偿项目,依照后者标准计算出来的赔偿数额较高,有案例表明同类情况工伤赔偿仅占民事赔偿的一半左右,待遇差别巨大。这种情况下,应该允许劳动者依不同制度作出更有利自身的选择。

4、《职业病防治法》第52条、《安全生产法》第48条、《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第45条均规定,受害劳动者不论受害原因,均享有工伤保险待遇和侵权赔偿两种请求权,基于法律的一致性,《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12条第一款,应该理解为优先条款而非排他条款。

在第三人侵权造成工伤的情况下,《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12条第二款规定,受害者可以请求侵权损害赔偿,但可否同时请求侵权损害和工伤保险待遇双份赔偿?关于此问题主流的看法有两个,其一认为受害者可以兼得双份赔偿,其理由为第三人的侵权赔偿属于私法领域的赔偿,工伤保险待遇的赔偿属于公法(社会法)领域的赔偿,二者性质不同,不可替代;兼赔并没有加重用人单位的赔偿责任,因为工伤保险待遇大部分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双份赔偿能保证受害人的损失得到足额弥补。另一种观点则认为,在发生工伤事故后,受害雇员可以同时请求工伤保险给付和普通人身损害赔偿,但其取得的赔偿总额,不得超过其实际遭受的损害,这种赔偿模式又被称为补充模式。《社会保险法》第42条规定第三人侵权造成工伤的,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医疗费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似乎也遵循了补充模式。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9月10日 01:27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工伤保险相关文章
  • 工伤待遇解释:工伤保险制度中有关赔偿的具体规定
    工伤保险解释工伤待遇的规定内容是:1.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2.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职工工伤保险的待遇是怎样规定的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发给住院伙食补助费;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所需交通、食宿费用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职工因公出差标准报销。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
    2023-07-20
    427人看过
  • 工伤保险怎么赔偿,工伤保险怎么赔偿,工伤赔偿标准
    关于“工伤保险怎么赔偿,工伤保险怎么赔偿,工伤赔偿标准”的相关解答如下:工伤保险怎么赔偿标准如下:1、按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工伤期间原工资由用人单位按月支付的。2、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工伤误工费计算方式按患者有无固定收入分为两种。“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医疗事故发生的上一年度职工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照3倍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
    2023-02-19
    134人看过
  • 如何制定企业工伤保险制度
    企业工伤保险制度原则1.责任补偿原则又称为无过失补偿原则。它包含两层意义:一是无论职业伤害责任主要属于雇主或者第三者或自已个人,受伤害者应得到一定的经济补偿;二是,雇主不承担直接补偿责任,由工伤社会保险机构统一组织工伤补偿,而一般不需要通过法律程序和法院裁决。这样做,既可以及时.公正地保障工伤待遇,又简化了法律程序,提高效率。使雇主解脱了工伤赔偿事务,有利于集中精力搞经营。按照这一原则建立工伤保险基本消除了雇主责任制的弊端。2.风险分担.互助互济原则这是社会保险制度中的基本原则,首先是通过法律,强制征收保险费,建立工伤保险金,采取互助互济的办法,分担风险。其次是在待遇分配上,国家责成社会保险机构对费用实行再分配。这种基金的分配使用,包括人员之间.地区之间.行业之间的调剂。它可以更有效地解决社会问题。3.个人不缴费的原则工伤保险由单位缴纳,职工个人不缴纳任何费用,这是工伤保险与养老.失业.医
    2023-04-19
    396人看过
  • 国外员工工伤赔偿制度探究
    员工在国外工伤有赔偿。国外伤有赔偿规则如下:外派职工依照工作场所规参加当地工伤保险的,国内工伤保险关系中止。因此,由于员工的国内工伤保险关系已经中止,在中止期间,如果员工在海外发生工伤,海外实际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当地法规申请工伤认定和赔偿,国内外派遣单位不承担赔偿责任。外派职工不参加境外当地工伤保险的,国内工伤保险关系不中止。相应地,即使员工在海外发生工伤,工伤认定和工伤赔偿仍应按照国内有关规定办理。在国外员工被辞退是否有赔偿可以要求赔偿。经济补偿金是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时,给予劳动者的经济补偿。经济补偿金是在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后,用人单位依法一次性支付给劳动者的经济上的补助。《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劳动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
    2023-07-03
    437人看过
  •  2021年江苏省工伤保险赔偿标准及分级制度
    江苏十级伤残赔偿数额依据政府统计部门发布的上一年度相关统计数据来确定。十级伤残赔偿标准分为两种:合同未到期,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个月的本人工资;劳动合同期满,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享受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为6个月本人工资以及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6个月本人工资。江苏十级伤残赔偿数额依据政府统计部门发布的上一年度相关统计数据来确定。十级伤残赔偿标准分为两种:合同未到期,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个月的本人工资;劳动合同期满,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享受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为6个月本人工资以及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6个月本人工资。1. 江苏省工伤保险赔偿标准:10级伤残的具体规定江苏省工伤保险赔偿标准是按照工伤等级来确定的,其中10级伤残属于最高等级。根据江苏省工伤保险条例规定,10级伤残的具体规定如下:1. 劳动者因工致残被鉴定为10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一)从工伤保险基
    2023-08-19
    286人看过
  • 2014工伤营养费赔偿制度
    营养费是在劳动者受伤后,恢复身体阶段为满足其身体的营养需求而所花的费用。但是工伤赔偿中并没有对其作出规定,与其相关的有住院伙食补助费。其标准由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或者统筹地区规定。营养费赔偿金额=根据医疗机构的建议酌情花费的数额。此外,营养费的赔偿标准,也可以按照当地居民平均生活费标准的40%-60%的比例计算,不超过医疗费的20%。2014工伤保险缴费比例表工伤保险缴费比例:是职工工资总额的1.0%左右。工伤保险基金由单位缴纳,个人不缴费。每年七月根据单位上年度工伤费用收支情况实行浮动费率制度。三类行业的基准费率分别为用人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0.5%、1.0%、2.0%左右。用人单位属一类行业的,按行业基准费率缴费,不实行费率浮动,用人单位属二、三类行业的,费率实行浮动。用人单位的初次缴费费率,按行业基准费率确定,以后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根据用人单位工伤保险费使用、工伤发生率、职业病危害程
    2023-07-20
    462人看过
  • 民工工伤保险缺失源于制度
    杨文德在近期《中州学刊》上撰文指出,农民工这一弱势群体在传统二元结构中倍受歧视,他们的社会保障几近于无,更遑论工伤保险待遇的享受。虽然我国的《工伤保险体例》为劳动者提供了保护伞,但在实践中,该条例的可操作性不容乐观,针对农民工工伤保险的逃保、漏保问题严重。造成农民工工伤保险缺位的原因有四个方面:体制上的、思想观念上的、立法上的和执法上的。为解决这个问题,国家应尽快出台《户籍法》,打破计划经济时期形成的户籍管理的二元结构模式,确保各种资源在城乡间合理流动;依据《宪法》和《劳动法》,制定适用范围和覆盖面广泛、费用统筹层次较高且依据基数相对统一、具有差别费率和浮动费率机制、能兼顾弱势群体的利益保护且操作性强的工伤保险单行法规及其实施细节;完善相关配套法规,在工伤保险方面对农民工作适当的倾斜;此外,要允许农民工在工伤保险赔偿之外可提起工伤损害赔偿诉讼。
    2023-06-09
    312人看过
  • 工伤保险的保障功能与工伤保险制度的作用
    工伤保险,是指劳动者在工作中或在规定的特殊情况下,遭受意外伤害或患职业病导致暂时或永久丧失劳动能力以及死亡时,劳动者获得帮助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工伤保险是由单位缴纳的,缴纳比例为工资的0.4%,个人不用花钱。工伤保险不像生育保险,需要连续缴纳满一定期间才能使用,只要员工在发生工伤时已经缴纳了工伤保险,就可以享受相关待遇。企业工伤保险制度的作用是什么?1.工伤保险作为社会保险制度的一种组成部分,是通过立法强制实施的,是国家对劳动者履行的社会责任,也是劳动者应该享受的基本权利。工伤保险的实施是人类文明和社会发达的标志。2.实行了工伤保险,保障了工伤职工医疗以及基本生活。伤残抚恤和遗属抚恤,在一定程度上解除了职工和家属的后顾之忧。工伤保险体现了国家和社会对职工的尊重,有利于提高他们的工作积极性3.建立工伤保险有利于促进安全生产,保护和发展社会生产力。工伤保险与生产单位的改善劳动条件.防病防伤.安
    2023-07-11
    462人看过
  • 德阳工伤伤残赔偿制度解析
    德阳市四级工伤赔偿标准包括了: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X21个月;2、伤残津贴为本人工资的75%;3、其他费用,诸如治疗费、住院费、医药费、护理费、营养费、交通费以及伙食费等,则根据实际情况来确定。日喀则9级工伤伤残赔偿标准与计算方法日喀则九级工伤赔偿标准包括: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X9个月;2、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九级伤残为九个月的本人工资;3、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九级伤残为十一个月的本人工资;4、其他费用根据实际确定。需要注意,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分别按其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支付本人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九级伤残职工劳动、聘用合同终止或者依法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除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或者死亡情形之外,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
    2023-07-19
    297人看过
  • 什么是工伤生育保险制度?
    一、什么是工伤生育保险?工伤保险,又称职业伤害保险。工伤保险是通过社会统筹的办法,集中用人单位缴纳的工伤保险费,建立工伤保险基金,对劳动者在生产经营活动中遭受意外伤害或职业病,并由此造成死亡、暂时或永久丧失劳动能力时,给予劳动者及其实用性法定的医疗救治以及必要的经济补偿的一种社会保障制度。生育保险是通过国家立法规定,在劳动者因生育子女而导致劳动力暂时中断时,由国家和社会及时给予物质帮助的一项社会保险制度。我国生育保险待遇主要包括两项。生育津贴和生育医疗待遇。二、工伤保险范围是什么?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或视同工伤: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4、患职业病的;5、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
    2023-04-28
    481人看过
  • 职工工伤赔偿标准分级制度
    工伤十级赔偿: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费、停工留薪工资、护理费。由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职工工伤赔偿标准职工工伤赔偿根据伤残程度不同赔偿标准也不同。工伤可以享受一次性的伤残补助金和按月的伤残津贴,补偿都是按照个人工资来计算的。一级伤残的补助金是27个月的工资,伤残津贴是工资的90%。二级伤残的补助金是25个月的工资,伤残津贴是工资的85%。三级伤残的补助金是23个月的工资,伤残津贴是工资的80%。四级伤残的补助金是21个月的工资,伤残津贴是工资的75%。五级伤残的补助金是18个月的工资,伤残津贴是工资的70%。六级伤残的补助金是16个月的工资,伤残津贴是工资的60%。七级到十级伤残是没有伤残津贴的。《
    2023-07-06
    168人看过
  •  探讨工伤赔偿制度的差异
    供养亲属抚恤金
    工伤赔偿数额因地区差异而有所不同,包括治疗费、交通费、食宿费等,具体数额根据地区的具体情况计算。申请工伤认定的期限是受伤职工合法权益受到保障的前提。由于各地的经济水平及个人收入存在差异,因此各地区的工伤赔偿数额有所差异。赔偿项目包括治疗费、交通费、食宿费、康复治疗费、停工留薪期工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地区的具体情况计算。把握好申请工伤认定的期限,这是受伤职工合法权益受到保障的前提。 各地工伤赔偿数额不同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工伤保险赔偿标准根据工伤类型和等级有所不同。一般来说,一级至四级伤残的赔偿标准相对较高,而五级至八级伤残的赔偿标准相对较低。此外,不同地区的工伤保险赔偿数额也可能存在差异。根据统计数据,不同地区的工伤保险赔偿数额存在差异。一些地区的赔偿标准相对较高,而另一些地区则相对较低。这种差异可能与该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人口密度、劳动
    2023-08-30
    393人看过
  • 什么是工伤和工伤保险制度,工伤保险的特征有哪些
    什么是工伤和工伤保险制度工伤是指企业职工在生产岗位上发生的与生产劳动有关,或由于劳动条件、作业环境所致引起的人身伤害事故、职业病。工伤保险制度是指劳动者因在生产经营活动中所发生的或在规定的某些特殊情况下,遭受意外伤害、职业病以及因这两种情况造成死亡,在劳动者暂时或永久丧失劳动能力时,劳动者或其遗属能够从国家和社会获得法定的医疗生活保障,以及必要的经济补偿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工伤保险的特征强制保险。国家法律法规强制具有职业危险的用人单位必须实行工伤赔偿。我省境内所有企业必须参加工伤保险。无责任补偿。又称“无过失补偿”,劳动者在工作中遭受事故伤害和患职业病都享有工伤补偿的权利。企业负担全部费用,个人不缴费。与非因工伤残相区别,待遇从优。基金统筹,风险共担。补偿与预防、康复相结合。哪些伤亡事故属于工伤根据《浙江省企业职工工伤保险实施办法》,职工由于下列情形之一负伤、致残、死亡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2023-05-05
    52人看过
  • 《社会保险法》对工伤保险制度的影响
    《社会保险法》于2010年10月28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将于2011年7月1日生效实施。关于《社会保险法》,真可谓:“千呼万唤始出来”,因为从1994年列入国家立法规划到正式通过历经16年。自此,我国的社会保险制度有了基本法,说具有划时代的意义不足为过。在更多人关注《社会保险法》对养老保险制度进行完善的同时,张士谦主要解读此法对我国工伤保险制度将带来怎样的影响。1、立法层次提高。此前,工伤保险制度的基本规定是建立在《工伤保险条例》的基础上,而《工伤保险条例》属于行政法规,根据《立法法》的规定,对于民事基本制度,应当制定法律来加以规范。此次立法,以法律的形式,对工伤保险制度作出规定,使得法律体系更加科学、完善。2、立法技术更加成熟、规范更加科学。主要体现在排除工伤的范围调整上。先比较一下条文,《工伤保险条例》第16条规定,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视同工伤的情形有:(
    2023-05-05
    365人看过
换一批
#保险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工伤保险,是指劳动者在工作中或在规定的特殊情况下,遭受意外伤害或患职业病导致暂时或永久丧失劳动能力以及死亡时,劳动者或其遗属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 工伤保险的认定劳动者因工负伤或职业病暂时失去劳动能力,工伤不管什么原因... 更多>

    #工伤保险
    相关咨询
    • 工伤保险制度的工资怎么算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04-17
      工伤本人工资指的是受伤前12个月工伤保险的缴费基数。 《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四条本条例所称工资总额,是指用人单位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全部职工的劳动报酬总额。 本条例所称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
    • 2018临沧工伤赔偿制度
      浙江在线咨询 2023-09-02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
    • 2023宜春工伤赔偿制度
      上海在线咨询 2023-07-03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
    • 四川工伤保险待遇标准制度
      湖北在线咨询 2023-08-25
      工伤保险是作为员工的基本福利待遇,那么最新标准是什么?以及工伤保险待遇四川2018年的赔偿标准是什么?根据相关规定,我们我们国家队工伤经过工伤鉴定后可以分为一至十级,这时间会有不同的赔偿标准。下面我们一起来详细了解。
    • 工伤保险待遇有谁申报制度
      澳门在线咨询 2022-07-22
      人单位未按规定在工伤职工受伤之日起30日内为工伤职工申请工伤认定的,工伤保险基金不承担任何工伤费用,对此,《工伤保险条例》有明文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