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段内容讲述了国家赔偿的职务性标准构成要件,即致害行为必须与执行职务有关,并且“执行职务”内涵丰富,包括行使权力的行为和非权力行为,也包括法律行为和事实行为,还包括作为和不作为行为。这一要件在我国司法实践中具有重要意义。
国家赔偿的职务性标准可以理解为是构成要件之一,即国家只对侵权主体实施的执行职务行为承担赔偿责任。在我国,这一构成要件指的是致害行为必须与执行职务有关。所谓执行职务,是指国家机关或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履行或不履行其职责和义务的行为。“执行职务”是一个内涵丰富的概念,它既包括行使权力的行为和非权力行为,也包括法律行为和事实行为,还包括作为和不作为行为。
素 材 中 “ 执 行 职 务 ” 包 括 哪 些 行 为 ?
根据素材中“执行职务”的描述,我们可以推断出该素材与工作职责、职权等相关。根据我国《公务员法》的规定,公务员在履行职责的过程中,需要遵守一定的法律程序和规定,以保证工作的合法性和公正性。
在此背景下,素材中“执行职务”可能包括以下几种行为:一是公务员依法履行职责,包括签发文件、审批手续、决定等;二是公务员在履行职责过程中,依照规定开展调查研究、组织协调等工作;三是公务员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对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行为进行制止和纠正;四是公务员在履行职责过程中,保护国家、集体和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需要注意的是,素材中未明确提到公务员是否遵守职业道德规范,因此我们无法确定该素材是否包括公务员在履行职责过程中,遵守职业道德的行为。但在公务员履行职责的过程中,应当始终牢记职业道德,保持清正廉明的态度,不得利用职权谋取不当利益,不得违反职业道德规范损害国家和人民群众的利益。
综上所述,素材中“执行职务”可能包括公务员依法履行职责、开展调查研究、组织协调等工作、对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行为进行制止和纠正,以及保护国家、集体和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等行为。同时,公务员在履行职责的过程中,应当始终牢记职业道德,保持清正廉明的态度,不得利用职权谋取不当利益,不得违反职业道德规范损害国家和人民群众的利益。
这段话阐述了国家赔偿的职务性标准以及“执行职务”的内涵。指出“执行职务”包括公务员依法履行职责、开展调查研究、组织协调等工作、对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行为进行制止和纠正,以及保护国家、集体和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等行为。同时,公务员在履行职责的过程中,应当始终牢记职业道德,保持清正廉明的态度,不得利用职权谋取不当利益,不得违反职业道德规范损害国家和人民群众的利益。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第一条为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享有依法取得国家赔偿的权利,促进国家机关依法行使职权,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
职务侵权与国家赔偿责任的关系
241人看过
-
侵权责任赔偿与劳务关系
189人看过
-
税务行政赔偿义务主体:税收征管责任与赔偿责任的关系
274人看过
-
补偿与赔偿责任的关系
79人看过
-
交通事故责任与赔偿责任有关系吗
485人看过
-
职务行为单位应担赔偿责任
229人看过
提前履行合同如果符合当事人约定的不需承担违约责任。合同成立后,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当事人提前履行损害对方当事人利益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对不履行合同的可以在合理情况下让其进行赔付、承担违约责任。合同履行不符合约定的违约责任如下: 1、要... 更多>
-
雇佣关系与劳动关系赔偿责任有何不同山西在线咨询 2022-10-19劳动关系和狭义上的雇佣关系适用不同的法律法规,劳动关系中的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遭受人身损害,适用工伤救济程序,享受工伤保险待遇;雇佣关系中的雇员在劳动过程中遭受人身损害,适用人身损害赔偿方面的法律法规,在单位雇佣的雇佣关系中,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由雇佣单位承担全部赔偿责任。因此,区分形成的是劳动关系还是雇佣关系便成了赔偿救济的关键:首先,主体不同。劳动关系中的主体具有特定性,用人主体必须是具备用人资
-
雇佣关系与劳动关系的赔偿责任有何不同广东在线咨询 2022-07-221、首先,主体不同。劳动关系中的主体具有特定性,用人主体必须是具备用人资格的用人单位,劳动者必须是达到法定劳动年龄并未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的自然人。雇佣关系的主体范围较为广泛,自然人之间、自然人与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之间均可形成雇佣关系。 2、其次,主体之间的地位不同。劳动关系中,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属于不平等的隶属关系,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管理、监督、指挥、领导等。雇佣关系中,雇主与雇员之间不存在隶属关
-
雇佣关系与劳动关系的赔偿责任有何不同?四川在线咨询 2022-10-18劳动关系和狭义上的雇佣关系适用不同的法律法规,劳动关系中的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遭受人身损害,适用工伤救济程序,享受工伤保险待遇;雇佣关系中的雇员在劳动过程中遭受人身损害,适用人身损害赔偿方面的法律法规,在单位雇佣的雇佣关系中,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由雇佣单位承担全部赔偿责任。因此,区分形成的是劳动关系还是雇佣关系便成了赔偿救济的关键:首先,主体不同。劳动关系中的主体具有特定性,用人主体必须是具备用人资
-
雇佣关系与劳动关系的赔偿责任有何区别?山东在线咨询 2022-11-111、首先,主体不同。劳动关系中的主体具有特定性,用人主体必须是具备用人资格的用人单位,劳动者必须是达到法定劳动年龄并未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的自然人。雇佣关系的主体范围较为广泛,自然人之间、自然人与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之间均可形成雇佣关系。 2、其次,主体之间的地位不同。劳动关系中,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属于不平等的隶属关系,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管理、监督、指挥、领导等。雇佣关系中,雇主与雇员之间不存在隶属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