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疾人出现人身损害是有误工费的,误工费不以人群划分,只要符合领取误工费得人就可以要求公司支付误工费。误工费按照原工资福利待遇标准支付,但是不得超过12个月,特殊情况可以延长。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一、工伤赔偿包括停工留薪吗?
不包含,工伤赔偿的三个一次性赔偿里是不包含停工留薪期的待遇。停工留薪期的工资用人单位应当按月支付,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二、工伤认定工资怎么算算?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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残疾人出现人身损害,有误工费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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误工费是指赔偿义务人应当向赔偿权利人支付的受害人从遭受伤害到完全治愈这一期间(误工时间)内,因无法从事正常工作而实际减少的收入。 误工费是由肇事方承担。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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残疾人出现人身损害有误工费吗湖北在线咨询 2022-06-12残疾人的人身伤害是有误工费。误工费不按人群划分。只要收到误工费,就可以要求公司支付误工费。误工费按原工资福利标准支付,但不得超过12个月,特殊情况可延长。职工因工作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有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原工资福利待遇在停工留薪期内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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伤害人致伤他人尚未造成残疾的应当赔偿误工费还是护理费,误工费?台湾在线咨询 2022-01-22伤害人致伤他人,尚未造成残疾的,应当赔偿医疗费、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医疗费一般包括医药费、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必要的营养费等。 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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误工费如何计算受害人误工日期怎么计算受害人误工费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04-19人身损害赔偿中,受害人误工日期,应当按其实际损害程度、恢复状况并参照法医鉴定或者治疗医院出具的证明等认定。 受害人的实际误工日期少于休假证明的,应以其实际的误工日期认定;实际误工日期多于休假证明的,一般应当根据休假证明认定。 受害人确需休养但无休假证明的,可在征求法医或治疗医院的意见后酌情处理。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的赔偿应当按照其收入的实际损失计算。固定收入,包括工资、资金及国家规定的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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伤残人身损害赔偿,误工费和伤残赔偿怎么赔上海在线咨询 2022-08-17损害赔偿金是指一方当事人因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义务而给对方当事人造成损失时,按照法律和合同的规定所应承担的损害赔偿责任。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条规定: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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残疾人是否存在误工费湖南在线咨询 2022-07-21残疾人出现人身损害,有误工费。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条第二款:“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的规定,主要是针对受害人在定残之前已完全治疗终结,既无需进行二次手术,也无需其他治疗,仅因受伤可能致残并丧失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情形。该条使用的前提是“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此时受害人的误工损失,实际上就是受害人丧失或部分丧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