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案件不予立案理由主要有什么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4-01-18 22:50:38 451 人看过

一、刑事案件不予立案理由主要有什么

刑事案件不予立案理由主要包括:

1、犯罪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2、超过犯罪相应追诉时效的;

3、犯罪分子被特赦的;

4、属于自诉案件,但自诉人没有提起自诉或撤回自诉的;

5、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已死亡等法律规定不予立案的情形。

《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二、刑事案件证据不足的案件怎么结案

根据所处的法律阶段不同,证据不足的刑事案件有以下三种结案方式和处置程序:

一、公安机关立案后,经过初步调查取证发现证据不足,无法证明嫌疑人实施了犯罪行为的,公安机关将会不予立案或者撤销立案,释放被拘留的嫌疑人,终结法律程序。

二、嫌疑人被拘留的证据严重不足的案件,检察院将不会批准逮捕嫌疑人,嫌疑人将不会被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一年的取保候审期限届满后,取保候审解除,嫌疑人将不会被审判,更不会被判刑。

三、移送起诉到法院的证据不足的案件,法院将依法作出无罪判决。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五条

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法庭审判所必需的证据材料;认为可能存在本法第五十六条规定的以非法方法收集证据情形的,可以要求其对证据收集的合法性作出说明。

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对于需要补充侦查的,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也可以自行侦查。

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补充侦查完毕。补充侦查以二次为限。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检察院后,人民检察院重新计算审查起诉期限。

对于二次补充侦查的案件,人民检察院仍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作出不起诉的决定。

三、刑事案件私了有什么注意事项

刑事案件不能私了,但可以和解。在法定的公诉案件中,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真诚悔罪,通过向被害人赔偿损失、赔礼道歉等方式获得被害人谅解,被害人自愿和解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和解。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八十八条

下列公诉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真诚悔罪,通过向被害人赔偿损失、赔礼道歉等方式获得被害人谅解,被害人自愿和解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和解:

(一)因民间纠纷引起,涉嫌刑法分则第四章、第五章规定的犯罪案件,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

(二)除渎职犯罪以外的可能判处七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过失犯罪案件。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五年以内曾经故意犯罪的,不适用本章规定的程序。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2018修正):第五章 证据  第五十八条 法庭审理过程中,审判人员认为可能存在本法第五十六条规定的以非法方法收集证据情形的,应当对证据收集的合法性进行法庭调查。\n当事人及其辩护人、诉讼代理人有权申请人民法院对以非法方法收集的证据依法予以排除。申请排除以非法方法收集的证据的,应当提供相关线索或者材料。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28日 19:34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不予立案的理由和依据
    一种是:没有犯罪事实。一种是:犯罪情节显著轻微或依据刑法无需追究刑事责任。第一种情形:没有犯罪事实:有可能是以下三种情况之一:(1)、危害社会的行为没有发生;(2)、危害社会的行为没有达到犯罪程度,即没有触犯法律;(3)、犯罪事实没有证据证明。第二种情形:犯罪情节显著轻微,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的,具体包括:(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刑事案件不予立案的理由和依据一、刑事案件不予立案理由有哪些1、没有犯罪事实:(1)危害社会的行为没有发生(2)危害社会的行为没有达到犯罪程度,即没有触犯法律(3)犯罪事实没有证据证明2、犯罪情节显著轻微,依据《刑法》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具有《刑诉法》15条、13
    2023-07-21
    275人看过
  • 法院不予立案怎么办哪些案件不予立案
    一、法院不予立案怎么办法院不给立案,会给不予立案裁定,对于该裁定,是可以上诉的。如果当事人对人民法院不予受理的裁定不服,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二条的规定,他可以在接到法院裁定书之日起十日内通过原审人民法院,或直接向第二审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二、哪些案件不予立案受理,是指人民法院通过审查当事人的起诉,认为符合法律规定的起诉条件,决定立案审理,从而引起民事诉讼程序开始的一种行为。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八条,第一百一十一条之规定,《意见》第一百四十四条之规定,人民法院对下列起诉不予受理:(1)不符合起诉条件的。①原告不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②无明确的被告;③无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④不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2)对判决、裁定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案件再行起诉的。(3)依照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4)依照法律规定,双方
    2023-06-03
    414人看过
  • 刑事案件不予立案能否行政诉讼
    一、刑事案件不予立案能否行政诉讼对于不予立案的,不可以提起行政诉讼。《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十二条人民法院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下列诉讼:(一)对行政拘留、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罚款、警告等行政处罚不服的;(二)对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强制执行不服的;(三)申请行政许可,行政机关拒绝或者在法定期限内不予答复,或者对行政机关作出的有关行政许可的其他决定不服的;(四)对行政机关作出的关于确认土地、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海域等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决定不服的;(五)对征收、征用决定及其补偿决定不服的;(六)申请行政机关履行保护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的法定职责,行政机关拒绝履行或者不予答复的;(七)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其经营自主权或者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农村土地经营权的;(八
    2023-06-06
    342人看过
  • 刑事自诉案件哪些情形不予立案
    刑事自诉案件不予立案的情形包括:过了追诉时效的自诉案件;法院调解结案后自诉人又反悔提起诉讼的;民事案件结案后,自诉人就同一事实再行提出刑事自诉的;自诉人撤诉后就同一事实又起诉的,但因证据不足撤诉的情况除外。刑事自诉案件具体包括哪些?我国《刑事诉讼法》中对于刑事自诉案件所包含的种类规定如下:(一)告诉才处理的案件;(二)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三)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条自诉案件包括下列案件:(一)告诉才处理的案件;(二)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三)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
    2023-08-04
    148人看过
  • 由谁来对刑事案件立案
    出现了刑事案件的话,一般是由公安部门或者市检察院进行立案的,当然也可以直接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一般对于自诉案件只能到法院提起诉讼才可以。一、在法律上公诉案件和自诉案件的区别公诉案件和自诉案件的区别,可以从概念入手去分析。①公诉案件,由人民检察院代表国家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②自诉案件,由被害人自己或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向人民法院直接提起诉讼的案件。由此可见他们的区别有:①诉讼发起的主体不同,公诉是检察机关。自诉是被害人自己或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②案件的性质不同,一般来说,只有侮辱诽谤暴力干涉婚姻自由虐待,侵占之类的罪名可以提起自诉。③举证责任不同。自诉案件自诉人举证。公诉案件检察机关举证。二、刑事案件立案后没动静了刑事案件立案后,一般案件由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开始侦查;自诉案件由人民法院直接审理;如没有犯罪事实,或者依法不应追究刑事责任的,则不予立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人民
    2023-03-16
    158人看过
  • 不予立案后案件如何处理
    一、不予立案后案件如何处理对公安机关不立案有两种救济途径,一种是获得不立案的书面通知后向作出决定的公安机关申请复议,对复议仍不服的可以向上级公安机关申请复核。另一种是向检察院侦查监督部门申请立案监督。《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七十五条公安机关接受案件后,经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且属于自己管辖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予以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具有其他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情形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不予立案。对有控告人的案件,决定不予立案的,公安机关应当制作不予立案通知书,并在三日以内送达控告人。第一百七十六条控告人对不予立案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不予立案通知书后七日以内向作出决定的公安机关申请复议;公安机关应当在收到复议申请后七日以内作出决定,并书面通知控告人。控告人对不予立案的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在
    2023-04-26
    164人看过
  • 不予立案刑事案件中的问题和完善
    不予立案案件中存在问题笔者在实践工作中接触了一些不予立案的案件,主要为刑事类案件。结合实践工作的体会,发现这些案件在经历立案程序至最后作出不予立案决定的过程中,都或多或少存在着一些共性问题,主要有以下几方面:1、粗线条地收集材料和进行审查。在实践操作中,由于对立案审查规定了具体期限,因此对一些复杂、牵涉面较广的案件,特别是涉及行为地、人员分散、涉及面广的案件,侦查人员便无暇深入、细致地调查、分析,作出的不予立案决定往往材料不到位。2、在确认是否有犯罪事实和是否需要追究刑事责任过程中受不破不立思想的支配,在主观上将立案标准与定罪量刑标准相混淆。3、对立案调查程序认识有偏差。在调查核实中往往先入为主,仅是根据控告、举报、报案等材料反映的内容进行调查,未对材料所涉及的其他可能构成犯罪的事实作调查,单方面的收集证明有犯罪事实或无犯罪事实的材料,将造成材料的偏向性,不能客观、全面地作立案判断。不予立
    2023-06-11
    467人看过
  • 法律规定刑事案件不予立案的情况
    刑事案件不予立案的,有3种情况。分别是:1、经过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公安机关的侦查,认为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不存在犯罪事实的,不予立案;2、侦查后,发现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确有犯罪情节,但其情节显著轻微,够不上刑事处罚,不构成犯罪,不追究其刑事责任的,不予立案;3、超过追诉时效期限的,不再追诉。刑事案件不予立案通知书申请复议怎么写对于有控告人的案件决定不予立案的,公安机关应当制作《不予立案通知书》,在7日内送达控告人。控告人对不予立案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不予立案通知书》后,7日内向原决定的公安机构(案审科)以书面形式提出复议申请。申请复议。复议申请应当向作出不予立案决定的公安机构提出。复议申请书要在收到不予立案通知书后七日内提出。申请书中要讲明应当立案的理由。公安机关要在收到复议申请书后七日内作出决定,并书面通知控告人。犯罪情节较轻,不构成刑事犯罪的不用立案,处理刑事案件主要有三个步骤,
    2023-07-02
    140人看过
  • 刑事案件不予立案通知书多久送到
    一、刑事案件不予立案通知书多久送到公安机关决定不予立案的,应当制作不予立案通知书,并在三日以内送达控告人。控告人对不予立案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不予立案通知书后七日以内向作出决定的公安机关申请复议。法律依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七十八条公安机关接受案件后,经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且属于自己管辖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予以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具有其他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情形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不予立案。对有控告人的案件,决定不予立案的,公安机关应当制作不予立案通知书,并在三日以内送达控告人。决定不予立案后又发现新的事实或者证据,或者发现原认定事实错误,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及时立案处理。二、不予立案的刑事案件危害社会的行为没有发生;危害社会的行为没有达到犯罪程度,即没有触犯法律;犯罪事实没
    2023-06-19
    331人看过
  • 不予立案理由说明书范文
    一、不予立案理由说明书______公安局不予立案理由说明书字[______]___号______人民检察院:你院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以______[______]___号文要求我局对______案说明不立案理由,我局经审查认为______,决定不立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七条之规定,特此说明。____年____月____日(公安局印)二、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七条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由检察长决定。重大案件应当提交检察委员会讨论决定。
    2023-06-14
    457人看过
  • 刑事案件立案由刑庭送达吗
    刑事起诉书的送达方式为:1、直接送达。由法官或书记员将法文书送到被告处,由被告或与其同住的家属签收。如果被告是法人或其他组织,除法定代表人外,专门负责收件的人也可以签收。在实践中,电话通知被告到法院领取大致也可以算直接送达。2、邮寄送达。邮件回执签收日期为送达日。3、委托送达。被告住所在外地的,可以委托住所地法院送达。4、留置送达。直接送达时被告方拒绝签收,法官可以找见证人见证,由见证人签字后将法律文书留在被告处,即为已经送达。5、公告送达。采用上述方式无法送达的,在报纸和法院所在地公告,一定期限后即视为送达。刑事案件立案可以撤销的吗刑事案件已经立案的一般不能撤销,除非案件属于以下情形,或者是自诉案件,当事人可以选择撤诉:1、案件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2、该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3、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4、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5、犯罪嫌疑人
    2023-07-24
    493人看过
  • 刑事案件由谁管辖刑事案件管辖有什么
    普通刑事案件的第一审原则上由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管辖原则:1、属人管辖权。2、属地管辖权。3、保护性管辖权。这是指国家对于外国人在该国领域外侵害该国的国家和公民的重大利益的犯罪行为有权行使管辖。4、普遍性管辖权。《刑事诉讼法》第二十条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普通刑事案件,但是依照本法由上级人民法院管辖的除外。
    2024-04-30
    446人看过
  • 行政案件转刑事案件的理由是什么?
    行政案件转刑事案件的法律依据为《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其具体内容为对发现或者受理的案件暂时无法确定为刑事案件或者行政案件的,可以按照行政案件的程序办理。一、民告官属于什么诉讼民告官,在法律上就属于行政诉讼。要了解行政诉讼,首先要了解行政争议,行政争议是指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因行使行政职权而与另一方发生的争议。行政争议有内部行政争议和外部行政争议之分。行政诉讼与行政复议是我国解决外部行政争议的两种主要法律制度。在我国,行政诉讼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依法定程序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在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对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进行审查并作出裁决的制度。我国的行政诉讼具有如下特征:1.行政案件由人民法院受理和审理。2.人民法院审理的行政案件只限于就行政机关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发生的争议。3.
    2023-06-22
    238人看过
  • 刑事案件一般由什么管辖为主?
    一、刑事案件一般由什么管辖为主?1、刑事案件一般以公安机关管辖为主《刑事诉讼法》第十九条刑事案件的侦查由公安机关进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人民检察院在对诉讼活动实行法律监督中发现的司法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非法搜查等侵犯公民权利、损害司法公正的犯罪,可以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对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重大犯罪案件,需要由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时候,经省级以上人民检察院决定,可以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自诉案件,由人民法院直接受理。2、刑事案件同时适用属地、属人管辖。(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犯罪的,除法律有特别规定的以外,都适用《刑法》。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或者航空器内犯罪的,也适用本法。犯罪的行为或者结果有一项发生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的,就认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犯罪。(2)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犯本法规定之罪的,适用本法
    2023-04-20
    421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刑事案件不予立案可以不予立吗
      浙江在线咨询 2021-11-20
      刑事案件不立案的条件如下:一是没有犯罪事实,包括三种情况。第一,危害社会的行为没有发生;二是危害社会的行为没有达到犯罪程度,即没有违法;第三,没有证据证明犯罪事实。其次,犯罪情节明显轻微,根据《刑法》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或者有《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第十三十条规定的情形,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
    • 刑事案件不予立案的理由有哪些,有哪些法律规定
      宁夏在线咨询 2023-08-20
      犯罪行为超过了法定追诉时效,犯罪情节较轻,社会危害性不大,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案件属于自诉案件,但当事人没有向法院提起诉讼,出现这些情况,法院都不予立案,不用追究刑事责任。
    • 刑事案件立案时公安局不予受理有什么办法
      广西在线咨询 2022-05-25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的材料,应当按照管辖范围,迅速进行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应当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不予立案,并且将不立案的原因通知控告人。控告人如果不服,可以申请复议。人民检察院认为公安机关对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而不立案侦查的,或者被害人认为公安机关对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而不立案侦查,向人
    • 不予立案的刑事案件 问题
      天津在线咨询 2022-12-03
      1、没有犯罪事实: (1)危害社会的行为没有发生; (2)危害社会的行为没有达到犯罪程度,即没有触犯法律; (3)犯罪事实没有证据证明。 2、犯罪情节显著轻微,依据《刑法》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具有《刑诉法》15条、130条规定情形,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的。
    • 刑事案件多久后抓捕不予立案
      青海在线咨询 2022-03-11
      如果当初司法机关已立案抓捕,就不会受时间限制,终生抓捕。《刑法》第八十七条【追诉时效期限】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 (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 (二)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 (三)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 (四)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第八十八条【追诉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