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中外合资经营企业解散清算提供专项法律服务的工作方案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06 06:30:27 54 人看过

一、工作目标

×××公司,系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现经公司股东会(董事会)决定解散。依法办理解散清算事宜,妥善处理企业的债权债务及剩余资产,确保企业解散清算后,股东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再为企业承担不可知的法律责任,避免法律风险,是本所为该公司的解散清算提供专项法律服务的工作目标。

二、工作内容

本所接受委托后,将指派专业律师全程参与公司的解散清算,具体办理与解散清算有关的如下事务:

1、为股东及公司办理解散清算事务提供法律咨询和法律意见;

2、为股东及公司办理解散清算事务起草、制订股东会(董事会)决议、提前解散申请书、解散通知和公告、清算方案、清算报告等有关法律文件;

3、协助公司成立清算组,并根据授权办理与清算组职责相关的下列工作:

(一)清理公司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二)通知、公告债权人;

(三)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公司未了结的业务;

(四)清缴所欠税款以及清算过程中产生的税款;

(五)清理债权、债务;

(六)处理公司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

(七)代表公司参与民事诉讼活动。

4、协助公司向有关部门申请办理解散审批、注销登记等有关手续;

5、协助公司办理其他与解散清算有关的工作。

三、工作团队

贵公司如聘请本所为×××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的解散清算提供专项法律服务,本所将指派由XX律师、XX律师组成的法律服务团队负责办理。

四、工作时间

(一)工作计划和工作进度

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并结合本所律师办理相关法律事务的经验,×××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的解散清算事务完全办理完毕约需90个日历天,具体工作计划和工作进度如下:

1、第1天:

与委托方沟通有关事项,制作股东会(董事会)解散决议、提前解散申请书、准备有关材料,报送审批机关。(1天)

2、第2-15天

等待审批机关审批;(最长10个工作日,约14个日历天)

同时清理公司债权债务,准备通知债权人和公告文件等。

3、第16天

通知债权人、刊登公告。(1天)

4、第17-62天

接受债权人申报债权;(45天)

同时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制定清算方案。有条件的,可先行清偿部分债权。

5、第63天

报股东会(董事会)确认清算方案,沟通下一步工作内容。(1天)

6、第64-73天

清偿税款、清偿债务,分配剩余财产。(10天,有条件的,可在债权申报期内同时办理)

7、第74天

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董事会)确认,与委托方进一步沟通,安排下一阶段工作(1天);

8、第75-77天

向审批机关报送清算报告,取得企业终止回执。(3天)

9、第78-90天

凭企业终止回执向税务、海关、外汇等有关部门办理注销手续,并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登记,解散清算事务办理完毕。(10个工作日,约14个日历天)

(二)关于工作时间的特别说明:

以上工作计划和工作进度涉及的工作时间,系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及本所律师办理相关事务的经验测算,共需时90个日历日,其中:

1、公告45天,系强制要求,是必须满足的时间;

2、审批机关审批10个工作日(约14天)、取得企业终止回执(3天)、向有关机关办理注销手续(约14天),系按惯常时间测算,可能会因有关机关的工作效率而延长或压缩部分时间。

3、办理内部审批手续(3天)、通知和公告(1天)、清偿债务和分配财产(10天),可能会根据办事效率和事件复杂程度,有所压缩或延长。

五、工作报酬

本所现结合本项法律服务的工作量和工作难度,并参照《安徽省律师服务收费

标准》(皖价服[2007]19号),提出如下收费方式:

六、服务承诺

1、本所律师将严格遵守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恪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以律师行业公认的服务标准,诚实守信、勤勉尽责、优质高效地履行法律服务义务;

2、本所律师将严格按照委托方的授权范围与权限进行工作,不作出任何超越授权范围与权限的行为;

3、本所律师在提供专项法律服务期间,将不接受任何与贵公司及拟解散公司有利益冲突的对方当事人的委托为其办理法律事务;

4、本所律师对在提供法律服务期间获得和知悉的贵公司及拟解散公司需要保密的任何信息、文件负有保密义务;除法律规定、司法机关、监管机构要求或贵公司书面同意外,不向任何第三方披露;

5、非经贵公司书面同意,本所律师不得将受托事项转委托给任何第三方办理。

6、本《工作方案》是本所提交给贵公司的要约,如贵公司与本所达成共识,并签订《专项法律服务合同》,则本《工作方案》将成为双方所签合同的附件,本所承诺将严格按照本《工作方案》的有关内容执行。

七、权利声明

本《工作方案》作为本所提交给贵公司的要约,仅供贵公司在决定是否聘用本所为×××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的解散清算提供专项法律服务时参考,其法律权利属本所,非经本所书面同意,请勿提供给第三方或作其他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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