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海仲裁案的法律问题是什么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5-03 00:50:09 449 人看过

南海仲裁从何而来?为什么中国不参与或不接受

2013年1月22日,菲律宾就中国和菲律宾之间关于南海“海洋管辖权”的争议启动强制仲裁,中国政府于2014年12月7日发布了一份关于菲律宾提出的南海仲裁案管辖权的立场文件,声称其依据的是《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的相关规定,全面系统地阐述了中国的立场和理由,即中国不接受和参与仲裁,仲裁庭显然对本案没有管辖权。未来的裁决结果公布后,将不会得到承认和执行

有人说,如果中国不接受或参与,可能会被贴上“无视国际法”和“害怕失败”的标签。对此,中国驻英国大使刘晓明曾用生动的比喻进行反驳:“在足球场上,如果一支球队知道对手和裁判串通“吹哨子”,它怎么能同意进入球场?不仅球队不会接受,大多数球迷和观众也不会接受。”p>什么是强制仲裁?为什么南海仲裁庭没有管辖权

如果菲律宾没有“竞争资格”,那么“黑哨”坚持宣判显然是荒谬的。此外,“黑哨”根本没有资格进行判断。首先,什么是强制仲裁?这是《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制定的一项新程序。然而,与协商和谈判相比,强制仲裁是一种次要的、补充性的方式。其申请须符合若干条件,菲律宾提出的仲裁不符合其中任何一项条件。这里列出了三个主要项目:

首先,菲律宾提出的索赔基本上是一个领土主权争端,这不是一个适用于公约的事项,更不用说强制仲裁程序的适用范围了,仲裁庭没有管辖权

其次,如果有关争端涉及海洋划界、历史海湾或所有权,缔约国有权宣布不接受强制仲裁。在安全理事会“五个常任理事国”中,除美国没有加入该公约外,其他四个国家都发表了排除性声明。这种排除对其他缔约国具有法律效力。对于一国排除在外的上述争端,其他国家不得提起,仲裁庭也无管辖权。这一次,仲裁庭将“与海洋划界有关的争端”解释为“海洋划界本身的争端”,这大大缩小了排除事项的范围,是对《公约》条款的错误解释。这种观念转变的做法违反了《公约》强制争端解决程序的制度设计和立法意图。

第三,公约规定,如果当事人选择其他方式解决相关争端,他们不得提起强制仲裁,仲裁庭没有管辖权。如前所述,中国和菲律宾也达成了通过谈判解决南海争端的协议,菲律宾无权单方面提交仲裁

总之,菲律宾发起的仲裁不符合上述任何条件,这是对公约规定的强制仲裁程序的典型滥用。基于上述原因,该仲裁庭从一开始就不应该存在,更不用说所谓的对其仲裁事项的承认和执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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