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优先受偿权必须起诉行使么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4-04-20 15:18:00 387 人看过

一、建设工程优先受偿权必须起诉行使么

并非必须诉诸于诉讼途径。

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乃是法律赋予建设工程承包商的一种由法定义务所决定的优先权。

承包商有权自主行使这一权益,或者通过与发包方进行友好协商来寻求问题的妥善解决方案;

同时,他们也可以向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提出申诉,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当承包商选择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时,其既可以通过正式的诉讼程序来主张自己的权利,也可以在执行程序中适时提出,而无论哪种方式,人民法院都应当依法给予充分的保护和支持。

《民法典》第八百零七条【发包人未支付工程价款的责任】发包人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的,承包人可以催告发包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价款。

发包人逾期不支付的,除根据建设工程的性质不宜折价、拍卖外,承包人可以与发包人协议将该工程折价,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将该工程依法拍卖。

建设工程的价款就该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

二、建设工程优先债权都包括什么

建筑工程款的优先权包括的内容有:优先受偿的建设工程价款范围;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行使时限;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行使的条件;建设工程进度款不受优先受偿权保护。

《民法典》第八百零七条

发包人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的,承包人可以催告发包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价款。发包人逾期不支付的,除根据建设工程的性质不宜折价、拍卖外,承包人可以与发包人协议将该工程折价,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将该工程依法拍卖。建设工程的价款就该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

在我们日常生活中,法律是一种无形的约束,它既保护我们的权益,也规范我们的行为。无论是在工作中,还是在生活中,我们都需要充分了解和理解法律,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虽然法律可能看起来复杂和深奥,但是只要我们愿意花时间去学习和理解,就能够掌握它的基本原理和应用。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建设工程优先受偿权必须起诉行使么”,每一篇文章都是一次学习和理解法律的机会,我们应该抓住这些机会,不断提高我们的法律素养,以便更好地适应社会的发展和变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八章 建设工程合同  第八百零七条 发包人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的,承包人可以催告发包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价款。发包人逾期不支付的,除根据建设工程的性质不宜折价、拍卖外,承包人可以与发包人协议将该工程折价,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将该工程依法拍卖。建设工程的价款就该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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