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诋毁公司名誉犯什么罪
恶意诽谤,影响公司形象,这种行为即使造成了严重后果,能构成损害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罪,而不构成诽谤罪。
《刑法》第221条规定,损害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罪是指捏造并散布虚伪事实,损害他人的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给他人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犯本罪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其立案标准:
(1)给他人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的;
(2)虽未达到上述数额标准,但是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1、严重妨害他人正常生产经营活动或者导致停产、破产的;
2、造成恶劣影响的。对于尚不造成或者损害较轻微的,可追究其民事责任或者行政责任,而不以犯罪论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零九条,自然人的人身自由、人格尊严受法律保护。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一十条,自然人享有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婚姻自主权等权利。
法人、非法人组织享有名称权、名誉权和荣誉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条,行为人因侵害人格权承担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等民事责任的,应当与行为的具体方式和造成的影响范围相当。
行为人拒不承担前款规定的民事责任的,人民法院可以采取在报刊、网络等媒体上发布公告或者公布生效裁判文书等方式执行,产生的费用由行为人负担。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二十四条,民事主体享有名誉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侮辱、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名誉权。名誉是对民事主体的品德、声望、才能、信用等的社会评价。
二、怎么算诋毁公司名誉
1、行为人所实施的行为违法
消费者对生产者、经营者、销售者的产品质量或者服务质量进行批评、评论,不应当认定为侵犯他人名誉权。但借机诽谤、诋毁,损害其名誉权的,应当认定为侵犯名誉权。
2、受害公司确有名誉被损害的事实
包括降低了消费者、社会公众对法人商誉的社会评价。
3、侵权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存在着因果关系。
4、行为人主观上有过错。
三、侵犯企业名誉权赔偿的注意事项
1、理清企业名誉权与商誉
企业名誉是指公众对企业人格的综合评价,其范围较为广泛,企业商誉是公众对于企业在经营过程中累积的商业信誉和商品信誉的相关评价,企业商誉直接关联企业的市场形象、经济利益和市场份额的多寡。
2、穷尽举证方式
对此,可以遵循先损失、后收益、再法院酌定的举证思路。
3、考虑名誉侵权与不正当竞争的竞合
在商业诋毁案件中,竞争主体散布损害竞争对手商誉的虚假事实,既可构成名誉侵权,也可构成不正当竞争。关键在于,双方是否具有直接或潜在的竞争关系。但是,起诉路径的选择并非无足轻重。考虑到法院体系中传统民事法官与商事(知产)法官在审理案件类型、指导思想方面的不同,同等条件下选择以不正当竞争作为诉由更能维护被侵权企业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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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誉权与诋毁商誉是什么山西在线咨询 2022-06-14公民或法人享有的就其自身特性所表现出来的社会价值而获得社会公正评价的权利。人格权的一种。人的名誉是指具有人格尊严的名声,是人格的重要内容,受法律的保护。任何人对公民和法人的名誉不得损害。凡败坏他人名誉,损害他人形象的行为,都是对名誉权的侵犯,行为人应负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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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诋毁商誉行为,诋毁商誉的行为要点,商家是否构成诋毁商誉罪甘肃在线咨询 2022-03-08诋毁商誉行为是指经营者捏造、散布虚假事实,损害竞争对手的商业信誉、商品声誉,从而削弱其竞争力的行为。 诋毁商誉的行为要点如下: (1)行为的主体是市场经营活动中的经营者,其他经营者如果受其指使从事诋毁商誉行为的,可构成共同侵权人。新闻单位被利用和被唆使的,仅构成一般的侵害他人名誉权行为,而非不正当竞争行为。 (2)经营者实施了诋毁商誉行为,如通过广告、新闻发布会等形式捏造、散布虚假事实,使用户、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