唯一的房屋能不能强制执行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9-14 21:15:22 75 人看过

一、唯一的房屋能不能强制执行

唯一住房也会可以查封,但是拍卖、变卖等强制执行措施,要给予一定的宽限期。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对于被执行人及其抚养家属居住的房屋,在裁定拍卖、变卖或抵债后,应当给予被执行人六个月的宽限期。

二、强制执行的时效

强制执行的时效为两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二十五条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向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当事人、利害关系人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撤销或者改正;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

第二百三十九条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

前款规定的期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规定的每次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未规定履行期间的,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

三、什么是强制执行

强制执行的意思就是由法院出面强迫败诉的一方来执行法院的判决,此时败诉的一方也就被称之为被执行人。

强制执行一般多用于赔款或者是赔偿的判决当中。败诉的一方不愿意拿出钱来支付这个款项,胜诉的一方出于自己的力量是没有办法将这个款项追回来的,此时就需要国家权力的介入,也就是法院可以行使自己的职权,要求银行冻结账户,或者是直接强制转账等等。法院可以不经过被执行人的同意而对账户当中的财产进行处分。

当然,由于强制执行在一定意义上是侵犯了公民的隐私权或者是财产权的,所以执行的程序也是相对来讲比较严格,必须要有法院的判决书,以及在一定期限之内败诉的一方明确表示拒绝履行或者是用其他理由的行为来抗拒履行自己义务的证据,只有满足了一系列的法定条件之后才可以进行执行。

被执行人拒绝履行自己义务的方式有很多种,除了最常见的什么也不做,还有暴力,威胁等方式抗拒执法之外,如果违反了法院的一些禁令的话,也可以视为拒绝履行裁定。例如在一些经济类的制裁当中会宣判被执行人不可以进行高消费,例如买车,买房等等。那么,如果被执行人在执行期间进行了这样的行为的话,就说明无视法院的禁止令,此时也可以申请强制执行,他的身份就变成了被执行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21修正):第二编 审判程序 第十八章 公示催告程序 第二百二十五条 按照规定可以背书转让的票据持有人,因票据被盗、遗失或者灭失,可以向票据支付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申请公示催告。依照法律规定可以申请公示催告的其他事项,适用本章规定。\n申请人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申请书,写明票面金额、发票人、持票人、背书人等票据主要内容和申请的理由、事实。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01日 01:37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唯一住房如何强制执行,强制执行有哪些条件
    申请强制执行必须符合以下条件:一是必须有生效的行政裁判文书作,如对于一审判决,必须是在法定期间内无人上诉,而二审判决,经作出即生效。二是裁判文书必须具有可执行的内容。如,财产关系人身关系一般不能强制执行。三:是义务人拒绝履行司法文书规定的义务,就是在履行期限内拒不履行。四是申请人在法定期间内提出执行申请:即履行期限届满还不履行的2年之内。五是符合人民法院的管辖的规定,即第一审人民法院或者与第一审人民法院同级的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申请执行。被执行人住房超过生活所必需的认定(一)被执行人住房超过生活所必需的认定标准不能单纯以登记在被执行人名下的房屋数量为标准,应结合被执行人的居住情况、房屋面积、房屋价格等多种因素予以认定。1.被执行人享有其他固定的租赁房屋。实践中经常存在这样的情况,被执行人名下有一套住房,同时因从事生产经营又从第三人处租赁房屋,并且长期固定在租赁房屋内从事日常生产生活;
    2023-06-28
    282人看过
  • 怎么强制执行老赖唯一住房
    如果有以下三种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老赖唯一住房:1.对被执行人有扶养义务的人名下有其他能够维持生活必需的居住房屋的。对被执行人有抚养义务的,如被执行人是70岁老人家,其成年子女有房屋,被执行人唯一住房可以被执行。2.执行依据生效后,被执行人为逃避债务转让其名下其他房屋的。为了逃避债务,被执行人故意将房屋转移,只留一套房屋,这种情况可以执行唯一住房。3.申请执行人按照当地廉租住房保障面积标准为被执行人及所扶养家属提供居住房屋,或者同意参照当地房屋租赁市场平均租金标准从该房屋的变价款中扣除五至八年租金的。给被执行人按照市场平均租金标准扣除5-8年租金给被执行人,可以执行唯一住房。一、家里有残疾人,法院可以执行房子吗没有这个特别规定。如果该残疾人仅有一套住房的,对于唯一一套住房的,人民法院可以查封,但不能拍卖。对于超过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生活所必需的房屋和生活用品,人民法院
    2023-06-27
    391人看过
  • 被执行人唯一商业房产可不可以强制执行
    一、哪些财产不得被强制拍卖根据有关法律规定,下列财产不得强制委托拍卖:一是未被执行法院控制、占有的财产。执行法院对被执行人财产尚未采取查封、扣押等措施予以占有、控制,不得委托拍卖。二是不可变价的财产。拍卖是变价的一种方式,不可变价的财产无法拍卖换取价款。三是法律、行政法规禁止自由买卖的物品或财产权利。四是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品。五是依照法律或者按照国务院规定需经审批才能转让而未依法办理审批手续的物品或者财产权利。六是未经拍卖人住所地的文物行政管理部门依法鉴定、许可的文物。七是超义务范围的可从查封物、扣押物中分出的财产。二、强制拍卖被执行人的财产应具备的条件1、必须有拍卖根据。强制拍卖被执行人财产必须有根据,强制拍卖的根据主要是据以执行的法律文书和拍卖裁定书。因此,执行法院在委托拍卖前,必须做出拍卖裁定书。2、被强制拍卖的物品必须已被查封或扣押。查封或扣押是拍卖的前置条件,进入拍
    2023-02-04
    114人看过
  • 唯一住房的强制执行是否会被法院执行
    一、唯一住房的强制执行是否会被法院执行唯一住房一般不会被强制执行,但被执行人名下有其他房屋的、被执行人为逃避债务转让其名下其他房屋的、申请人提供居住房屋或同意扣除租金的可以申请强制执行。《关于人民法院办理执行异议和行政复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条金钱债权执行中,符合下列情形之一,被执行人以执行标的系本人及所扶养家属维持生活必需的居住房屋为由提出异议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一)对被执行人有扶养义务的人名下有其他能够维持生活必需的居住房屋的;(二)执行依据生效后,被执行人为逃避债务转让其名下其他房屋的;(三)申请执行人按照当地廉租住房保障面积标准为被执行人及所扶养家属提供居住房屋,或者同意参照当地房屋租赁市场平均租金标准从该房屋的变价款中扣除五至八年租金的。二、强制执行申请有效期有多长强制执行申请有效期为两年。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期间从法律文书规
    2023-09-21
    235人看过
  • 共有唯一房产能否执行
    说到强制执行,相信大家都知道,是指在一段债务关系中当债务人逾期未还款时,债权人可向法院请求判决还款;在法院做出还款判决后,债务人仍然拒不还债的,法院可以强制执行债务人名下的财产。也就是通过查封、划扣、拍卖等方式将债务人名下的财产用于还债;其中房产因为其不动产的特性以及价值高,通常被作为强制执行的重点对象。但是在我国法律中有这样一点规定,法院不得强制执行,被执行人的唯一住房。按照字面意思来理解,也就是说,当债务人名下只有这一套房子的时候,法院拿这个房子也没办法,不能将债务人赶出去,不能将房屋拍卖用于还债。很多人对这一点规定也提出了质疑,这岂不是在给欠债不还的人留后路吗?根据我国最高法的最新解释,债务人(被执行人)的唯一住房实际上是可以被执行的,但是必须是在这三种情况下。最高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执行异议和复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其中该规定第20条明确规定了唯一一套住房可执行的3个条件(任一均可
    2023-04-26
    322人看过
  • 离婚房子强制执行吗,唯一住房也可执行?
    离婚房子强制执行吗?(一)、法院可以强制执行法院的强制执行的前提,是有执行的依据以及申请执行人的申请。如在判决或调解书中明确了房屋归男方所有,男方补偿女方人民币XX元。在法律文书生效后,有义务的一方未履行的,则权利方可以申请强制执行。若男方没有银行存款来履行的,根据申请执行人的申请,法院可以依法评估拍卖被执行人名下的财产。(二)、唯一住房也可执行?一般只能查封,无法拍卖。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六条、对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生活所必需的居住房屋,人民法院可以查封,但不得拍卖、变卖或者抵债。第七条、对于超过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生活所必需的房屋和生活用品,人民法院根据申请执行人的申请,在保障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最低生活标准所必需的居住房屋和普通生活必需品后,可予以执行(三)、唯一住房的特殊情况一般不会执行唯一住房。但是有例外情况,就是在申请人
    2023-04-29
    341人看过
  • 夫妻唯一住房能执行吗
    夫妻唯一住房能不能执行?一般情况下夫妻唯一住房并不能执行。相关法律知识《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七条“对于超过被执行人及其所抚养家属生活所必需的房屋和生活用品,人民法院根据申请执行人的申请,在保障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最低生活标准所必需的居住房屋和普通生活必需品后,可予以执行。”一、拆迁安置房可以申请法院查封吗1、拆迁安置房属于被执行人的财产,申请人可以申请对房屋进行查封。2、如果是生活必需的房屋,只能查封不得拍卖变卖。3、法律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二条人民法院可以查封、扣押、冻结被执行人占有的动产、登记在被执行人名下的不动产、特定动产及其他财产权。未登记的建筑物和土地使用权,依据土地使用权的审批文件和其他相关证据确定权属。对于第三人占有的动产或者登记在第三人名下的不动产、特定动产及其他财产权,第三人书面确认该财
    2023-03-11
    391人看过
  • 唯一住房可能会被执行
    法律综合知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执行异议和复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自2015年5月5日起施行。为了规范人民法院办理执行异议和复议案件,维护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和案外人的合法权益,根据民事诉讼法等法律规定,结合人民法院执行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定。第一条、异议人提出执行异议或者复议申请人申请复议,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交申请书。申请书应当载明具体的异议或者复议请求、事实、理由等内容,并附下列材料:(一)异议人或者复议申请人的身份证明;(二)相关证据材料;(三)送达地址和联系方式。第二条、执行异议符合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五条或者第二百二十七条规定条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在三日内立案,并在立案后三日内通知异议人和相关当事人。不符合受理条件的,裁定不予受理;立案后发现不符合受理条件的,裁定驳回申请。执行异议申请材料不齐备的,人民法院应当一次性告知异议人在三日内补足,逾期未补足的,不予受理。异议人对不予受理或者驳回申请裁
    2023-12-17
    363人看过
  • 唯一一套住房能被强制拍卖吗
    一、唯一套房子会被强制拍卖吗唯一一套房子会被强制拍卖吗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6条规定,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生活所必需的居住房屋,法院可以查封,但不得拍卖、变卖或者抵债。以上法律规定的为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生活所“必需”,此种“必需”就应当考虑到案件实际情况,为了公平保护申请执行人的利益,应当允许对该房屋进行相应的执行。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7条规定,对于超过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生活所必需的房屋和生活用品,人民法院根据申请执行人的申请,在保障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最低生活标准所必需的居住房屋和普通生活必需品后,可予以执行。据此精神,被执行人的财产只有唯一一处的房屋时,人民法院可以采取“以小换大、以差换好、以远换近,但不能从有到无”的方式,把被执行人的大房子、好房子、商品房等能够执行的房产,进
    2023-03-19
    165人看过
  • 对被执行人的唯一住房可否申请强制执行?
    以往在被执行人只有一套住房的情况下,法院不能强制执行,但在四种条件下可以强制执行,包括其抚养义务人有居住房屋,为逃避债务而转移房产,申请执行人为其提供房屋和执行依据本身要求。【案情】申请执行人王某与被执行人张某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经法院审理,判决张某给付王某各项赔偿款共计38万元,并承担诉讼费用。因张某只履行8万,王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进入执行程序后,经过查询,被执行人张某除一家三口居住的唯一的一套165平方米住房(无抵押)外,无其他可供执行财产。为此,王某申请法院强制执行该套房屋。法院对被执行人仅有的一处房产能否执行?【评析】涉及被执行人房产强制执行的法律,最高法院先后出台了两个司法解释一、《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2005年1月1日起施行)。该规定第六条:对被执行人及其所抚养家属生活所必需的居住房屋,人民法院可以查封,但不得拍卖、变卖或
    2023-06-01
    340人看过
  • 法院强制执行的房子能不能租
    法院执行的房屋能出租吗?1。被执行人与案外人(承租人)签订的租赁合同,应当在法院查封前签订。租赁合同签订时间,外人应提供租赁合同及相应的租金支付凭证。您可以参考租金支付证书上的时间和房屋租赁登记的时间。遗嘱执行人认为可能存在倒签的,可以在签字时间向法院申请司法鉴定。2。外人(承租人)实际占用房屋的时间是法院查封前。承租人占有房屋时,应当提供证据证明其一般需要提供水电费、物业费、取暖费、电视宽带费等票据,也可以提供与外人装修房屋有关的票据。如果是实际生产经营的,还可以提供营业执照、居委会或者物业出具居住证。三是外人提出书面异议执行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据。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处理执行异议和复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十一条,外人(承租人)符合上述条件,向执行法院提出执行异议的,承租人请求在租赁期内阻止将该房地产转让给受让人的,在人民法院查封前已经签订的,人民法院应当支持有效的书面租赁合
    2023-05-07
    50人看过
  • 如何处理唯一房产的强制执行问题
    只有一套房产符合条件的法院可以强制执行。法院对于被执行人居住权的保障有期限,为逃避债务转让其名下其他房屋的可以执行;法院明确居住标准杜绝以保障生存权为由逃避债务,申请人提供居住房屋或同意扣除租金的可以执行。被强制执行的房产可不可以住法院查封的房子,如果是被执行人及其所抚养家属生活所需,可以居住,但不能买卖、抵押。如果是其他的情况,不可以居住。现在查封一般不贴封条,只是在房管局办理查封登记。《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六条规定:对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生活所必需的居住房屋,人民法院可以查封,但不得拍卖、变卖或者抵债可以看到法院被查封的房屋,如果是被执行人和其家属唯一生活所需的房屋的话,那是可以居住的,但是不能进行买卖,但是与此同时除此之外的任何情况都不得居住。《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一条被执行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2023-07-07
    207人看过
  • 唯一住房在哪些情况下不可进行强制执行
    一、唯一住房在哪些情况下不可进行强制执行不执行条件有两种:1.是被执行人以及其扶养人名下的唯一房产;2.对于被执行人以及其家属生活必须的房屋,是不可以被执行的。二、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有哪些前提条件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的条件是:1.申请强制执行的法律文书已经生效;2.申请执行人是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权利人或其继承人、权利承受人;3.申请执行人在法定期限内提出申请;4.义务人在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期限内未履行义务;5.申请执行的法律文书有给付内容,且执行标的和被执行人明确;6.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三、申请强制执行是否需要付费申请强制执行需要钱,由被执行一方交费。1.没有执行金额或者价额的,每件交纳50元至500元。2.执行金额或者价额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超过1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1.5%交纳;超过5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按
    2023-12-14
    480人看过
  •  能否对欠款房屋进行强制执行?
    房屋拆迁强制执行的规定和民事诉讼中执行程序的相关规定。如果房屋的所有权人未能按时偿还贷款或履行生效裁判,拆迁将会面临强制执行。当事人可以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法院冻结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的期限不得超过一年,查封、扣押动产的期限不得超过两年,查封不动产、冻结其他财产权的期限不得超过三年。如果房屋的所有权人未能按时偿还贷款或履行生效裁判,该房屋的拆迁将会面临强制执行。《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第一款规定,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四百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定,人民法院冻结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的期限不得超过一年,查封、扣押动产的期限不得超过两年,查封不动产、冻结其他财产权的期限不得超过三年。房屋拆迁强制执行权房屋拆迁强制执行权
    2023-11-17
    124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唯一住房可以强制执行吗唯一住房能被执行吗唯一住房
      陕西在线咨询 2022-03-26
      唯一住房一般不会执行,但是你的唯一住房超出“生活所必需”,例如面值过大(住房建筑面积达到当地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公布的廉租住房保障面积的150%的),市场价值过高(住房建筑面积达到当地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公布的廉租住房保障面积且房屋单价达到当地(县级市、县、区范围)住房均价的150%的),也可能也会被执行。
    • 房产能否强制执行被执行人的唯一一套房产
      江西在线咨询 2022-03-21
      判决书确定的范围内法院可以强制执行,当然会通知他的监护人代为处理,而且会根据实际情况,至少保留必要的财产给他。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七条:“对于超过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生活所必需的房屋和生活用品,人民法院根据申请执行人的申请,在保障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最低生活标准所必需的居住房屋和普通生活必需品后,可予以执行。”所以一般民众认为的“如果被执行人只
    • 全日制的唯一住房到底能不能执行
      北京在线咨询 2021-11-26
      随着《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异议和复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的颁布,困扰司法实践多年的唯一套房无法执行的问题得到了一定程度的解决。《条例》第二十条,在金钱债权执行中,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被执行人以执行标的是本人及其赡养家属维持生活必需的居住房屋为由提出异议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一)以被执行人有赡养义务的人名义,有其他可以维持生活必需的居住房屋的;(二)执行依据生效后,被执行人为逃避债务转让其
    • 强制执行“唯一住房”将被强制执行吗?
      云南在线咨询 2022-04-03
      一般不会执行唯一住房。但是有例外情况,就是在申请人愿意帮被执行人租赁房屋或者预留5到8年租金。参考最高人民法院出台的《关于人民法院办理执行异议和复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条符合以下三种情形,被执行人以执行标的系本人及所扶养家属维持生活必需的居住房屋为由提出异议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被执行人有抚养义务的人名下有其他能够维持生活必需的居住住房的,比如被执行人为老人,儿子名下有房产,可以保障老人的居住
    • 国家有可能强制执行唯一一套住房吗
      辽宁在线咨询 2022-09-16
      关于索赔的强制执行,通常情况下被执行人有财产可供执行的案件,一般应当在立案之日起6个月内执结;非诉执行案件一般应当在立案之日起3个月内执结。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执行案件若干期限的规定》第一条被执行人有财产可供执行的案件,一般应当在立案之日起6个月内执结;非诉执行案件一般应当在立案之日起3个月内执结。有特殊情况须延长执行期限的,应当报请本院院长或副院长批准。申请延长执行期限的,应当在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