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全日制用工劳动合同中,为什么不能约定试用期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14 15:46:04 187 人看过

非全日制用工本来就属于灵活用工形式,劳动关系的不确定性比全日制用工要强,而且非全日制用工劳动者的收入也往往低于全日制职工,所以更应该严格控制试用期来加强对非全日制劳动者的保护。

《劳动合同法》第六十八条规定: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的用工形式。非全日制用工是随着市场经济的就业形式多样化而发展起来的用工形式。与全日制用工相比,非全日制用工更为便捷、灵活,既有利于用人单位灵活用工,也有利于创造更多的就业机会,促进劳动者就业。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0月10日 18:37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试用期相关文章
  • 仅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即为劳动合同期
    郑某于今年9月进入某公司从事产品销售,虽然签订了劳动合同,但只是约定试用期5个月,月工资为基本工资1600元加销售提成。本月初,公司给郑某下发了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自11月8日起解除双方的劳动关系。理由是郑某入职以来销售业绩很差,试用期内不符合公司的录用条件。那么,面对此种情况郑某可以提出哪些主张呢?法律人士介绍,根据《劳动合同法》第17条的规定,劳动合同期限是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必须在劳动合同中作出约定;试用期则是劳动合同的选择条款,可以约定也可以不约定。但是,试用期不可以随便约定,要受法定期限的限制。《劳动合同法》第19条第4款规定: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据此,某公司与郑某约定的试用期5个月即为劳动合同期限。本案中,由于所约定的试用期不成立,故该公司根据《劳动合同法》第39条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用人单
    2023-06-04
    390人看过
  • 签非全日制用工合同怎能干全日制的活?
    刘某于2010年3月到烟台开发区某包装公司工作。因工作性质特殊,双方签订了一份非全日制劳动合同。合同约定:刘某的工作时间平均每日不超过4小时,每周累计不超过24小时;张某的工作岗位为运行工;劳动报酬按小时计算,结算周期最长不超过15天,合同自2010年3月18日生效。但实际工作中,刘某每天被安排工作8小时,有时还被安排加班,工资也是一个月才发放一次,而且工资的发放日期同其他全日制职工一样,都是每月的7日。干了半年后,刘某提出要求与其他职工一样的待遇,该公司人事主管答应向领导汇报,但直到去年年底,也未给刘某明确答复。今年3月,刘某在咨询律师后依法向当地劳动部门提出申诉,要求该公司像其他职工一样为其缴纳2010年3月以来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经过审理,仲裁委认为,刘某与该公司虽然签订的是非全日制用工性质的劳动合同,但是实际上却按全日制用工方式履行,刘某与该公司实际形成的是全日制用工劳动关系,该公司
    2023-06-10
    360人看过
  • 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在非全日制用工合同中约定工资按月计算可否
    不可以。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时计酬为主。《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六十八条【非全日制用工的概念】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的用工形式。第六十九条【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合同】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可以订立口头协议。从事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者可以与一个或者一个以上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但是,后订立的劳动合同不得影响先订立的劳动合同的履行。第七十条【非全日制用工不得约定试用期】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不得约定试用期。第七十一条【非全日制用工的终止用工】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任何一方都可以随时通知对方终止用工。终止用工,用人单位不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第七十二条【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报酬】非全日制用工小时计酬标准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小时工资标准。非全日制用工劳动报酬结算支付周期最长不得超
    2023-04-21
    135人看过
  • 非全日制劳动合同非用工死亡有赔偿吗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为建立劳动关系的非全日制劳动者缴纳工伤保险费,如果非全日制劳动者死亡是属于工伤的,可以获得工伤赔偿。《关于非全日制用工若干问题的意见》三、关于非全日制用工的社会保险(十)从事非全日制工作的劳动者应当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原则上参照个体工商户的参保办法执行。对于已参加过基本养老保险和建立个人账户的人员,前后缴费年限合并计算,跨统筹地区转移的,应办理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个人账户的转移、接续手续。符合退休条件时,按国家规定计发基本养老金。(十一)从事非全日制工作的劳动者可以以个人身份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并按照待遇水平与缴费水平相挂钩的原则,享受相应的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具体办法由各地劳动保障部门研究制定。(十二)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为建立劳动关系的非全日制劳动者缴纳工伤保险费。从事非全日制工作的劳动者发生工伤,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被鉴定为伤残5—10级的
    2023-04-17
    114人看过
  • 《劳动合同法》:劳务派遣非全日制用工“特别规定”
    根据08年1月1日起实施的《法》,北京出台的五大合同示范文本中,还专门对另外两种用工形式制定了范本——劳务派遣劳动合同和非全日制用工劳动合同。市局劳动工资处副处长柏澜详细介绍了这两种用工形式的劳动合同变化。其中尤为重要的是,劳务派遣用工第一次以法的形式加以规范了,并对合同各方作出了9大特别规定。本报重点予以解读。据目前的统计数据,北京有600多家劳务派遣单位,共70多万名被派遣的劳动者分布在各行各业。过去缺乏规范用工问题较多一直以来,劳务派遣用工形式缺乏法律规范,导致产生许多问题。柏澜副处长表示,例如被派遣劳动者在用工单位与正式员工同工不同酬、社会保险基数缴纳不实等,损害被派遣劳动者利益的情况时有发生。●劳务派遣:是一种用工形式,是指劳务派遣单位,与派遣的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然后将其派遣到用工单位从事劳动。劳动合同法规范明确三方劳动关系柏澜副处长表示,《劳动合同法》第一次以法的形式规范了劳
    2023-06-05
    256人看过
  • 非全日制用工劳动者是否可以和用人单位口头约定劳动合同?
    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可以订立口头协议。从事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者可以与一个或者一个以上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指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的用工形式。非全日制用工与全日制用工有哪些不同?第一,工作时间不同。标准的全日制用工实行每天工作不超过8小时,每周不超过40小时的标准工时的工时制度。非全日制用工的工作时间一般为每天4小时,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24小时。非全日制用工在24小时的总的工作时间内,具体工作安排由用人单位自主决定,可以每天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3天,也可以每天工作4小时,每周工作6天,还可以是其他的工作方式,体现了其灵活就业的特点。对于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工作超过工时限制及加班问题如何处理,《劳动合同法》没有明确规定。但根据目前的一些地方性规定看,对于超过工时限制的,视为全日制用工,如北京市。第二,非全日制用工
    2023-07-16
    376人看过
  • 非全日制用工不能试用报酬结算不得超过15日
    读者廖先生咨询:我是市内一个用人单位的小时工,单位没有和我签订劳动合同,只是有个口头约定,我的工作时间也比较长了,总担心出现什么问题没法维护权益,我想问问,《劳动合同法》里对小时工的相关规定有哪些?律师看法:廖先生的用工形式属于非全日制用工。根据《劳动合同法》的第六十八条至七十二条规定,以小时计酬为主的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每天工作时间平均不超过4小时,每周工作不超过24小时。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可以订立口头协议,从事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者可以与一个或者一个以上的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但是,后订立的劳动合同不得影响先订立劳动合同的履行。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不得约定试用期。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任何一方都可以随时通知对方终止用工,且用人单位不需要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非全日制用工小时计酬标准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小时工资标准,非全日制用工劳动报酬结算支付周期不得超过15
    2023-06-10
    480人看过
  • 试用期如何约定在劳动合同中?
    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以完成一定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与试用期相同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试用期签劳动合同吗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试用期是计算在劳动合同内的。用人单位应当与试用期内的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并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约定试用期的期限。如果用人单位违法约定试用期期限规定的,那么应当按照《劳动合同法》第83条的规定承担法律责任:即用人单位违法约定试用期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违法约定的试用期已经履行的,由用人单位以劳动者试用期满月工资为标准,按已经履行的超过法定期限的期间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如果没有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也要依据劳动合同法和实施条例的规定来办理。相关法律规定《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试用期】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
    2023-07-15
    440人看过
  • 非全日制用工简易劳动合同(参考文本)
    编号____________非全日制用工简易劳动合同(参考文本)甲方(用人单位)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注册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劳动者)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居民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户口所在地_____省(市)____区(县)_______乡镇___________村邮政编码__________现住址________
    2023-06-10
    318人看过
  • 新劳动合同法关于非全日制用工解释
    劳动合同法第六十八条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的用工形式。第六十九条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可以订立口头协议。从事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者可以与一个或者一个以上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但是,后订立的劳动合同不得影响先订立的劳动合同的履行。第七十条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不得约定试用期。第七十一条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任何一方都可以随时通知对方终止用工。终止用工,用人单位不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第七十二条非全日制用工小时计酬标准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小时工资标准。非全日制用工劳动报酬结算支付周期最长不得超过十五日。
    2023-06-10
    229人看过
  • 非全日制用工,劳动者可否随时解除劳动合同
    如果当事人提前一个月(试用期提起三天)书面向单位申请离职,或者与单位协商经过单位同意,或者单位有违法情形的,当事人都可以离职。单位故意刁难不让离职,是违法的,可以去劳动行政部门申诉。但是如果提前申请离职,劳动合同有依法约定培训费等协议的,当事人需要与单位协商给予合理的补偿。另外,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对行业竞争要求保密的单位,如果有补偿,当事人离职后还要遵守相关的要求,如果违约,还要赔偿单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第二十二条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劳动者违反服务
    2023-03-04
    264人看过
  • 试用期不适用于非全日制就业吗
    兼职有试用期吗《劳动合同法》对“非全日制用工”作了相关规定,其中第七十条规定,非全日制用工双方不得约定试用期。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规定,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两个月;三年以上有固定期限或者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同一用人单位和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个试用期工作任务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劳动合同只约定试用期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与试用期相同的,不设试用期,试用期为劳动合同期限试用期为约定期限。如果双方事先未达成一致,用人单位不得以试用期为由解除劳动合同。同时,《劳动合同法》明确了约定的试用期条件,劳动者在试用期内应享有全部劳动权利。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法》对试用期的规定体现了劳动合同双方权利义务的普遍平等
    2023-05-07
    162人看过
  • 非全日制用工中无劳动合同公司辞退员工怎么赔偿
    非全日制用工中无劳动合同公司辞退员工,不需要支付赔偿金。《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六十九条【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合同】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可以订立口头协议。从事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者可以与一个或者一个以上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但是,后订立的劳动合同不得影响先订立的劳动合同的履行。第七十一条【非全日制用工的终止用工】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任何一方都可以随时通知对方终止用工。终止用工,用人单位不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一、非全日制用工关系具有哪些法律特征?(1)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可不签订书面劳动合同。(2)非全日制用工劳动者可以兼职,即可同时与几个用人单位建立这种用工关系。(3)非全日制用工的工资支付周期短。(4)非全日制用工无试用期。(5)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关系可以随时终止。即使是用人单位提出终止的,也无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二、劳动合同具有哪些法律特征?(1)劳动合同主体具有特定性。一方是
    2023-02-18
    138人看过
  • 非全日制用工是否可以设置试用期?
    根据相关法律的明确规定,非全日制用工双方不可以约定试用期。如果用人单位违反了我国法律的规定,与劳动者约定试用期的,会由当地的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如果违法试用期已满的,用人单位应该要按照劳动者在试用期内全月工资的标准,对超过法定试用期的劳动者给予相应的补偿。非全日制用工有助于缓解劳动力市场的供求失衡,降低失业率。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可以约定试用期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不得约定试用期,即使用人单位与劳动者通过口头或者书面形式约定了试用期,该试用期条款也是无效条款。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三条的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与劳动者约定试用期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违法约定的试用期已经履行的,由用人单位以劳动者试用期满月工资为标准,按已经履行的超过法定试用期的期间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2023-07-01
    146人看过
换一批
#劳动关系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试用期
    词条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更多>

    #试用期
    相关咨询
    • 《劳动合同法》中,试用期试用期间能否与非全日制劳动者约定
      宁夏在线咨询 2021-11-11
      非全日制劳动合同不得约定试用期。 非全日制就业是指以小时薪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的平均日工作时间一般不超过4小时,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24小时的就业形式。非全日制就业是灵活就业的一种形式,劳动关系的不确定性强于全日制就业。劳动合同法也明确规定:非全日制用工双方任何一方都可以随时通知对方终止用工。终止就业不支付经济补偿。对用人单位而言,试用期不得以劳动者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而与劳动者解
    • 非全日制用工与非全日制用工不得约定试用期吗
      甘肃在线咨询 2021-12-02
      非全日制用工双方虽然不能约定试用期,但双方任何一方都可以随时通知对方终止用工。是否约定试用期对非全日制用工没有意义。《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规定,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两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劳动保障部2003年5月30日发布的《关于非全日制就业若干问题的意见》明确规定,非全日
    • 为什么非全日制用工不能约定
      重庆在线咨询 2022-11-01
      非全日制用工本来就属于灵活用工形式,劳动关系的不确定性比全日制用工要强,而且非全日制用工劳动者的收入也往往低于全日制职工,所以更应该严格控制试用期来加强对非全日制劳动者的保护。
    • 即非全日制劳动者试用期能否与劳动者约定
      湖南在线咨询 2022-10-18
      用人单位采取非全日制用工的,不能与劳动者约定试用期。 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原劳动部颁发的《关于非全日制用工若干问题的意见》之规定,非全日制用用工方式中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不得约定试用期。用人单位违反前述法律法规的规定与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者约定试用期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此外,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风险提示: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
    • 用人单位采取非全日制用工的,能否与劳动者约定试用期
      云南在线咨询 2022-06-11
      用人单位采取非全日制用工的,不能与劳动者约定试用期。 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原劳动部颁发的《关于非全日制用工若干问题的意见》之规定,非全日制用用工方式中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不得约定试用期。用人单位违反前述法律法规的规定与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者约定试用期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此外,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风险提示: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