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租赁合同效力怎样认定责任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2-04 18:13:53 321 人看过

房屋租赁合同效力的认定是:双方当事人就房屋租赁合同内容达成一致时合同成立,一般以双方签字盖章之日作为合同生效时间,双方一经签字盖章合同即产生法律效力,受法律保护。房屋租赁合同的生效不以登记为前提,是否在房管部门进行备案登记不影响合同的法律效力。

一、没有现金交易的房屋买卖合同有效吗?

没有现金交易的房屋买卖成立。双方当事人就买卖合同内容达成一致时合同成立,一般以双方签字盖章之日作为合同生效时间,双方一经签字盖章合同即产生法律效力,受法律保护。买卖的成立不以登记为前提,是否在房管部门进行备案登记不影响合同的法律效力。

二、有效合同的法律效力

(一)有效合同是符合上述全部有效要件的合同,具有法律约束力。有效合同的法律约束力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双方当事人应承担相应的法律义务;

2、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

3、合同受国家强制力保障。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生效的,依照其规定。

(二)合同成立与合同有效的关系合同成立与合同有效是不同的概念。合同成立后才涉及合同有无法律效力,从何时发生法律效力的问题。签订合同时,当事人的意思表示一致合同即告成立,但已成立的合同如果缺乏合同有效的要件,则合同虽然成立,也属于无效合同。所以,合同成立是合同有效的基础,已订立的合同必须符合合同的有效要件,才有法律效力。通常听说的依法成立的合同,是指完全符合合同有效要件的合同。

(三)合同生效的时间合同有效,是对合同性质的判断,表明合同是否有必要履行。但有效合同从什么时候开始发生法律效力,则必须通过合同生效时间予以确认。合同生效时间有以下几种情况:

1、合同成立时即发生法律效力,如一般的合同签字盖章后即成立生效;

2、合同中有特别约定,如约定条件、期限、交付定金等,则条件成就或者期限到来,或交付定金时,合同生效;

3、法律规定或当事人约定要经过鉴证、公证、登记或批准后才能生效的合同,经上述程序后,合同生效。

(四)合同效力终止的时间合同效力终止,有以下几种情况:

1、合同全部履行;

2、合同依法解除;

3、当事人双方通过协商达成变更合同有效期或终止合同的协议。

三、合同生效的时间是以什么为准?

合同生效时间是以条款约定为准。不一定要注明地点,但是注明签约地点,一旦纠纷可以更好确定管辖权。有些种类的合同由国家法律强制规定需要办理相关手续才合法。大部分合同不需要办理专门手续,只要双方达成合意既可。双方也可自愿公证。经公证后的合同,证明力要强于未公证的合同。

具体说来,我国《民法典》第一编总则规定,民事法律行为从成立时起具有法律约束力。本条对合同生效时间作了两层规定:

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也就是说,合同的生效,原则上是与合同的成立一致的,就产生效力。那么合同何时成立?根据本法规定:生效时合同成立。例如,如果双方当事人对合同的生效没有特别约定,那么双方当事人就买卖合同的主要内容达成一致时,合同就成立并且生效。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生效的,自批准、登记时生效。也就是说,某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合同的生效要经过特别程序后才产生法律效力,这是合同生效的特别要件。例如,我国的中外合资经营法、中外合作经营法规定,中外合资、中外合作经营合同必须经过有关部门的审批后,才具有法律效力。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0月23日 08:45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合同内容相关文章
  • 房屋转租合同效力认定私自转租房屋有效吗
    1、转租合同的效力由出租人的态度决定。如果出租人同意转租,则视为出租人对转租合同的追认,那么转租合同自始有效;2、如果出租人明确表示不同意转租,则出租人有权解除出租人与承租人之间的房屋租赁合同,出租人解除该合同的,转租合同被撤销,自始无效。一、出租房转租要注意什么1、“承租人拖欠租金的”、“承租人在承租房屋内擅自搭建的”、“预租的商品房”三种房屋不得转租。2、房屋租赁合同约定可以转租的,承租人可以按照约定转租房屋。房屋租赁合同未约定可以转租的,承租人只有在征得出租人同意后才可以转租房屋;未征得出租人同意转租房屋的,出租人有权解除租赁合同。3、房屋转租期间,原先的租赁合同发生变更,影响转租合同履行的,转租合同应当随之变更;租赁合同解除的,转租合同应当随之解除。4、房屋转租合同约定租期的最后时限,不得超过租赁合同中约定的最后租期。5、房屋转租期间,除房东和转租当事人另有约定外,原房客应当继续履
    2023-06-19
    425人看过
  • 租赁合同中房屋租赁期间的违约责任规定
    1、出租人的违约责任:(1)未按约定将房屋及其附属设施交付承租人使用的,应当支付违约金;给承租人造成损失的,还应负责赔偿。(2)交付的房屋及其附属设施不符合合同要求,或未按合同规定对房屋进行维修养护,危及承租人正常、安全使用的,应负责修理;承租人有权要求支付违约金;给承租人造成损失的,还应负责赔偿。(3)出卖、转租房屋时,未按法律规定保证承租人优先购买权或优先承租权的,应负责赔偿损失。2、承租人的违约责任:(1)未按约定支付租金的,除补交租金外,还应偿付违约金。拖欠租金达到一定期限的,出租人得解除合同。(2)对出租房屋使用不当,造成房屋及其附属设施不合理损害的,应负责恢复原状或者赔偿损失。(3)擅自转租、转借、换租房屋或利用房屋进行非法活动的,出租人有权解除合同,并请求支付违约金。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房屋租赁合同是否继续有效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房屋租赁合同继续有效。同时认为现行法律
    2023-07-23
    469人看过
  • 确认房屋租赁合同效力纠纷管辖法院怎么确定
    确认房屋租赁合同效力纠纷管辖法院应当是按照房屋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来进行确定。不动产买卖合同效力纠纷管辖法律规定是应当是以不动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作为管辖法院。依据最高院相关的司法解释,应由被告住所地法院或合同实际履行地法院(即该房屋所在地法院)管辖。1、法律适用处理房屋买卖合同纠纷的法律依据主要是《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土地管理法》、《民法典》、《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相关规定。2、注意问题随着社会发展,房屋交易量逐年增多,而对一般人而言房屋交易价值额较大,相关纠纷的处理具有自己的特色。将房屋买卖从原房地产开发经营合同单列出来作为一个独立的第三级案由,并且将其中涉及商品房买卖的合同纠纷都作为第四级案由。而伴随保障性住房建设力度的加大、城市化进程的加速,经济适用房、农村房屋的买卖也逐年增多,增加了经济适用房转让合同纠纷
    2023-08-16
    75人看过
  • 怎么认定融资租赁合同的效力
    作为融资租赁合同构成部分的买卖合同和租赁合同,并非完全独立存在,二者常常呈现效力上的相互交错。这种效力上的交错主要体现在:买卖合同的一方当事人即出卖人,不是向买卖合同的买受人履行交付标的物的义务,而是向另一个租赁合同中的承租人交付标的物,承租人享有与受领标的物有关的买受人的权利和义务;在出卖人不履行买卖合同中的义务时,承租人在一定前提下,有权向出卖人主张赔偿损失;买卖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随意变更买卖合同中与租赁合同的承租人有关的条款。买卖合同与租赁合同这种效力上的相互交错,并未突破合同的相对性原理,因为它是基于合同的约定产生的,是各方当事人之间合意的产物。也就是说,租赁合同中的承租人,之所以能够向买卖合同中的出卖人主张标的物的交付,是因为在买卖合同中就约定有这样的条款,承租人就是基于买卖合同中的该项约定,享有从出卖人处受领标的物的权利。在这种意义上,租赁合同中的承租人本来就是买卖合同中的当
    2023-04-21
    167人看过
  • 房屋买卖阴阳合同效力税务责任怎么认定
    “阴阳合同”均为无效合同,并且涉嫌偷税漏税,需要补交税款。理由是:二者均违反了“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和“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规定,因而是无效的,是不受法律保护的。应当按照无效合同的处理原则来处理纠纷,并应对买卖双方实行民事制裁。当事人在房屋买卖合同(包括双方已经签字的网签合同)中为规避国家税收监管故意隐瞒真实的交易价格,该价格条款无效,但该条款无效不影响合同其他部分的效力。当事人以逃避国家税收为由,要求确认买卖合同全部无效的,不予支持。一、什么是阴阳合同在实践中,“阴阳合同”大量出现。如在二手房交易中,“阴合同”显示买卖双方真实的成交价格,而“阳合同”则根据使用需要有所不同,一种是虚高的房价合同交给银行,以申请更多按揭贷款;另一种是填低房价的合同交给房地产交易中心过户,以便少交税。实际交易中,买卖双方为达到避税或其他目的,向有关部门登记时用一张合同,通过少报价格或
    2023-03-21
    70人看过
  • 怎样认定租赁合同免责条款是否有效
    (一)确认免责条款的效力(二)必须符合社会公共利益要求。合同中免责条款的订立,必须要保障公民及亲友的生命健康、名誉、荣誉、财产等免受损害,必须维护国家、集体或第三人的合法权益和利益,否则无效。(三)必须合理分配双方当事人之间的权益与风险。合理分配双方当事人之间的权益与风险是免责条款的主要功能。合同免责条款不说明是否有效合同免责条款不说明无效。法律根据不同情况对免责条款的有效性采取了不同的态度。在司法实践中,法律也禁止明显违反诚实信用原则和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免责条款,否则不仅会滥用免责条款,还会损害一方利益,不利于保护正常的合同交易。为此,法律规定了两种免责条款的无效性。这两种免责条款之所以无效,是因为不仅违反了诚信原则,而且侵犯和损害了对方的人身权益和合法权益,必须坚决禁止。《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零六条合同中的下列免责条款无效:(一)造成对方人身损害的;(二)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
    2023-07-21
    367人看过
  • 房屋租赁合同中未明确规定房屋修缮责任
    房屋出租后修缮的义务一般由出租人承担。出租人应当保持租赁物符合约定的用途,如损坏因承租人的过错造成或是因不可抗力的因素造成、或双方约定由承租人负责检查和维修房屋的,出租人可以免责,出租人可以负责维修但应由承租人承担费用。房屋租赁双方的权利与义务承租方:享有按租赁合同所列的房产范围和租赁有效期内的合法使用权;对承租的房屋,按规定要求房产经营者进行修缮;对房产经营者(房屋出租人)有监督和建议权;租赁期满时,承租人有继续承租或购买的优先权。其应尽的义务有:按期交纳房租;不得私自转租、转借、转让所承租的房产或改变房产的用途;妥善保管、爱护房屋的装修及其设备;遵守国家有关房产租赁的政策和规定。出租方:享有按期收取租金、对承租方有监督检查的权利;承租人有违约行为有按照规定接触合同终止租赁关系,收回房产并依据法规进行处理的权利;阻止承租人在租赁期间违反国家和地方有关政策和规定的行为。应尽的义务有:保证承
    2023-07-10
    478人看过
  • 无效的房屋租赁合同应该如何认定
    有以下情况之一便可确定房屋租赁合同无效:1、出租人就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建设的房屋,与承租人订立的租赁合同无效。2、出租人就未经批准或者未按照批准内容建设的临时建筑,与承租人订立的租赁合同无效。3、租赁期限超过临时建筑的使用期限,超过部分无效。4、融资租赁合同当事人以虚构租赁物的方式,订立的融资租赁合同无效。一、非法改建房屋能出租吗非法改建房屋符合安全居住标准的能出租。出租人就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建设的房屋,与承租人订立的租赁合同无效;但在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经主管部门批准建设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有效。二、融资租赁与以租代售的区别租赁的实质不同,经营租赁实质上并没有转移与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全部风险和报酬,而融资租赁的实质是将与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全部风险和报酬转移给了承租人。租赁目的不同,经营租赁
    2023-04-10
    224人看过
  • 民法典规定房屋没有产权证租赁合同效力怎样
    房屋无房产证明,但其交易并不违反法律或社会公共利益的,依法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是有效的。合同生效要件为:(1)当事人具有相应的订立合同的能力。(2)意思表示真实。(3)不违反法律和社会公共利益。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时合同成立。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生效的,依照其规定。《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五条,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依法成立的合同,仅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民法典中租房合同效力怎样认定的民法典规定,房屋租赁合同的当事人有民事行为能力;是真实意思表示;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和公序良俗的,具有法律效力。《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民事法律行为有效的条件】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实;(三)不违反法律
    2023-08-02
    295人看过
  • 房屋未竣工的房子租赁合同怎么认定有效
    房屋未竣工签订租赁合同效力是:当事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内容合法完善的合同有效。当事人签订租赁合同,应当明确租赁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二十年。一、民法典内房屋租赁合同最长的时间是多久?①房屋租赁合同期限最长20年,是指当事人每次签订的租赁合同所约定租赁期限不得超过20年;并非指数次签订租赁合同或者数份租赁合同的总租赁期限不能超过20年。②房屋租赁期间届满,当事人续订租房屋赁合同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20年。③房屋租赁期限超过20年,并非整个租赁合同无效;而是超过20年部分租赁期限无效,也就是租赁期限按20年计算。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租赁期限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是,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二、民法典规定如何认定小产权房合同效力小产权房合同符合法定有效条件的就是有效的,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
    2023-02-04
    115人看过
  • 未办理租赁登记房屋租赁合同效力问题
    房屋租赁合同是指当事人双方约定,由承租方租用房屋并向出租方交付租金而明确相互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房屋租赁登记指当么事人在签订、变更、终止房屋租赁合同后,向房屋所在地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登记备案手续。房产屋租赁登记是房屋租赁合同成立后的程序。依照法律规定,当事人签订、变更、终止房屋租赁合同,都应当向房地产管理部门登记备案,但登记备案只能在双方协商一致,签订合同之后才能进行,也就是说,只有在房屋租赁合同成立后才能进行登记备案,而不是先登记后签订合同。《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十四条明确规定:房屋租赁当事人应当在租赁合同签订后30日内,持本办法第十五条规定的文件到市、县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备案登记手续。第十五条规定:申请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应当提交下列文件:(一)书面租赁合同;,因此,房屋租赁登记是房屋租赁合同成立后的程序,对合同成立没有影响。笔者认为租赁合同是否有效,主要取决于合同的内容,
    2023-06-10
    179人看过
  • 房屋租赁合同未备案影响租赁合同发挥效力么
    房屋租赁合同未备案一般是不会影响租赁合同发挥效力的。一、房主在租赁期内能否卖掉房子租赁合同期间房东可以卖房。《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规定,在房屋租赁期间,房屋的所有权发生变动,房屋租赁合同的效力不受到房屋所有权变动的影响。租赁期间内,租赁物的所有权因买卖、互易、赠与、投资、继承、遗赠、企业合并等原因发生变动。它的效力使买受人所取得的对于租赁房屋的所有权,受到承租人对于该房屋用益权的抗辩,从而不能使租赁关系被破除而终止,租赁关系仍然存在,承租人对于房屋的用益权不受买卖效力的影响。二、销售款专用章有法律效力吗销售合同章使用在销售合同中都是有效的,使用在其他合同中则无效,此种情况下也有可能涉及表见代理。另外,未备案印章在发生争议时无备案印章进行比对,也会影响合同效力的判断。因此非销售合同不得使用销售合同专用章。三、租房期间房东卖房该如何赔偿租房期间房东卖房可以按照租赁合同中的约定赔偿。房东卖房
    2023-06-19
    475人看过
  • 房屋租赁合同中怎样合理改签租赁合同
    私房租赁期间,经租赁当事人协商一致的,可以变更房屋租赁合同。一、租房合同未提前一个月告知房东算续租租赁合同到期不需要提前通知。相关法律规定租赁期间届满,承租人应当返还租赁物。租赁期间届满,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出租人没有提出异议的,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租赁期限为不定期。因此,房屋租赁期限届满后,承租人应当返还租赁物。如果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出租人没有提出异议的,可以继续租赁,但出租人不同意,承租人应该交还房屋。当然,如果房屋租赁合同中没有规定租期,那就属于不定期租赁合同。不能确定的,视为不定期租赁。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出租人解除合同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承租人。二、租赁合同的有效期是多久,租赁合同的租赁期限是多久房屋租赁合同租赁期不超过二十年有效力,超过二十年租赁期限的部分无效。当事人每次签订的租赁合同所约定租赁期限不得超过20年;房屋租赁期间届满,当事人续订租房屋赁合同的租赁期
    2023-03-21
    306人看过
  • 房屋租赁合同可以转让吗,房屋租赁合同怎样办理
    承租人在租赁期间,经出租人同意才可以转租。如果在租赁期内没有转让出去,那么就丧失了承租人的身份,根本谈不上转租了。因为租赁到期,没有续租的情况下,就已丧失了房屋使用权,同时房屋的使用权转移给出租人。由于房屋租赁合同仅移转房屋的使用权,所以承租人仅能依合同约定对租赁房屋进行使用收益,而不得处分。在承租人破产时,租赁房屋不得列入破产财产,出租人有取回权。房屋租赁合同自双方当事人达成协议时成立,而不以房屋的交付为合同的成立要件,故系诺成合同而非实践合同。双方当事人互负权利义务,为双务合同。出租人出租房屋的目的在于获取租金,而承租人支付租金的目的在于获得房屋使用权,故租赁合同为有偿合同。房屋租赁合同让渡的是租赁房屋的使用权,故租赁期限不宜过长,否则将与临时让渡房屋使用权的目的不符,也容易因房屋返还产生争议。而且,租赁合同属于债权关系,与物权具有永久性不同,如租赁期限过长,也有害于租赁房屋的改良。简
    2023-08-04
    420人看过
换一批
#合同订立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合同内容是指合同中约定的各项权利和义务,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 1、双方当事人的基本信息、身份、地址、联系方式等; 2、合同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报酬等; 3、履行期限、地点、方式等; 4、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 除此之外,合同还可... 更多>

    #合同内容
    相关咨询
    • 租赁合同的租赁责任怎样认定
      浙江在线咨询 2023-07-27
      撰写租赁合同责任书时注意以下几点: 1、乙方须在下一次租金到期前15天向甲方支付租金,逾期未付,甲方有权无条件收回乙方租赁房屋,并收滞纳金(每天按应交纳金额的10%收取)。租金到期3天后,乙方仍未缴纳房租,甲方有权自行处理乙方房屋内的一切物品,并补交所欠租金。 2、乙方向甲方交纳房屋保证金元(大写:)同时由甲方出具专用收据(房屋保证金不转为房屋租金),合同到期,经甲方验收,确定房屋无损后退还。若乙
    • 怎样认定房屋租赁合同效力有没有法律规定
      江苏在线咨询 2023-10-30
      房屋租赁合同效力的认定:双方当事人就房屋租赁合同内容达成一致时合同成立,一般以双方签字盖章之日作为合同生效时间,双方一经签字盖章合同即产生法律效力,受法律保护。房屋租赁合同的生效不以登记为前提,是否在房管部门进行备案登记不影响合同的法律效力。关于怎样认定房屋租赁合同效力的问题,还可以点击在线律师咨询,我们帮你更快更有效的解答。
    • 房屋租赁合同房屋租赁合同效力是如何规定的
      山西在线咨询 2022-05-25
      房屋租赁过程中,出租人和承租人需要通过双方协商确定该租赁房屋的租赁期限、租赁以及双方各自的权利义务等问题,房屋租赁合同是否合法有效也需要认定,房屋租赁合同效力的认定需要从审查租赁的标的物是否为法律法规禁止出租、是否有做好对应的登记备案以及租赁双方的主体资格是否齐全。 法律规定的禁止租赁的房屋租赁合同是无效,出租人或者承租人主体资格不合法的签订的租赁合同也是无效的,因此,在签订租赁合同时需要注意双方
    • 违法建筑房屋租赁合同生效法律责任怎么认定
      福建在线咨询 2023-07-05
      租赁的房屋是违法建筑,合同无效,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后,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 拆迁过程中房屋租赁合同的效力是怎样的,如何理解房屋租赁合同效力
      浙江在线咨询 2022-02-06
      你们的这个租赁合同可以从两个方面去理解: 一、是一个附解除条件的租赁合同,及租赁的房屋被拆迁时,双方的租赁合同就即使解除或终止。如果条件没有成就,合同就不得解除或终止而是继续按照合同内容履行。你就可以以这种理由和对方协商。 二、这也可以说是一个不定期的租赁合同,因为什么时候拆迁是一个没有确切时间的问题,所以,租赁的期限是不定期的。既然是不定期的租赁合同,出租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因此,出租人见周围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