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案件证据可否给当事人看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3-05 01:00:18 99 人看过

刑事案件证据能不能给当事人看,要看在什么阶段而定,如果在侦查期间,是不会给当事人看的,在庭审质证期间,当事人有权看证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九十五条公诉人、辩护人应当向法庭出示物证,让当事人辨认,对未到庭的证人的证言笔录、鉴定人的鉴定意见、勘验笔录和其他作为证据的文书,应当当庭宣读。审判人员应当听取公诉人、当事人和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的意见。

第一百九十八条法庭审理过程中,对与定罪、量刑有关的事实、证据都应当进行调查、辩论。

经审判长许可,公诉人、当事人和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可以对证据和案件情况发表意见并且可以互相辩论。

审判长在宣布辩论终结后,被告人有最后陈述的权利。

一、离婚官司请了律师之后我是不是不用说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法庭调查按照下列顺序进行:

(一)当事人陈述;

(二)告知证人的权利义务,证人作证,宣读未到庭的证人证言;

(三)出示书证、物证、视听资料和电子数据;

(四)宣读鉴定意见;

(五)宣读勘验笔录。当事人在法庭上可以提出新的证据。当事人经法庭许可,可以向证人、鉴定人、勘验人发问。当事人要求重新进行调查、鉴定或者勘验的,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决定。原告增加诉讼请求,被告提出反诉,第三人提出与本案有关的诉讼请求,可以合并审理。法庭辩论按照下列顺序进行:

(一)原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

(二)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答辩;

(三)第三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或者答辩;

(四)互相辩论。法庭辩论终结,由审判长按照原告、被告、第三人的先后顺序征询各方最后意见。

二、刑事诉讼开庭流程是怎么样的?

(一)、开庭。审判长应查明当事人是否到庭,宣布案由:宣布是否公开审判;宣布合议庭组成人员、书记员,公诉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名单;告知当事人有申请回避的权利。告知被告人有辩护的权利等。

(二)、法庭调查。法庭调查是指在人民法院主持下,控辩双方通过各自举证、发表意见来揭露案件真实情况的过程,是法庭审理的中心环节,具体程序有:公诉人宣读起诉书;被告人、被害人陈述;讯问、发问被告人;核实证据等。法庭审理过程中,合议庭对证据有疑问的,可以宣布休庭,对证据过去时行调查核实,当事人和辩掮,诉讼代理人有权申请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物证,申请重新鉴定或勘验。法庭对于上述申请,应当作出是否同意的决定。

(三)、法庭辩论。经审判长许可,公诉人、当事人和辩护有、诉讼代理人可以对证据和案件情况发表意见并且可以互相辨论。

(四)、被告人最后陈述。它是法庭审判的必经程序。是指被告人陈述自己对案件的意见或表明自己的认识和态度,任何机关和个人都不能剥夺被告人最后陈述的权利。法庭的全部活动应当由书记员写成笔录、经审判长审阅后,由审判长和书记员签名。

(五)、评议和宣判。合议庭根据法庭审理查明的事实、证据和有关的法律规定,确定对案件如何处理并作出处理决定,合议庭评议秘密进行,分别作出如下判决:

(1)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依据法律认定被告人有罪的,应当作出有罪判决;

(2)依据法律认定被告人无罪的,应当作出无罪判决;

(3)证据不足,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的,应当作出证据不足、指控的犯罪不能成立的无罪判决。评议结束后即可当庭宣判。当庭宣告判决,应当在5日以内将判决书送达当事人和提起公诉的检察院;定期宣判的,应当在宣判后立即送达判决书。刑事诉讼一审开庭程序主要包括了以下几个步骤,即开庭、法庭调查、法庭辩论、被告人最后陈述以及评议和宣判。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3月31日 13:51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刑事诉讼法相关文章
  • 民事卷宗可以给当事人看吗
    在法律程序中,当事人拥有对案件相关文件进行查阅和复制的权利。在民事诉讼过程中,当事人有权利阅读与此案件相关的所有资料,并且有权复印所有与案件有关的文字资料以及法律文书。需要注意的是,查阅和复制的具体范围及操作方式,将由最高人民法院制定详细的规章制度予以明确。《民事诉讼法》第五十二条当事人有权委托代理人,提出回避申请,收集、提供证据,进行辩论,请求调解,提起上诉,申请执行。当事人可以查阅本案有关材料,并可以复制本案有关材料和法律文书。查阅、复制本案有关材料的范围和办法由最高人民法院规定。当事人必须依法行使诉讼权利,遵守诉讼秩序,履行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书、裁定书和调解书。
    2024-05-03
    207人看过
  •  案卷是否可以提供给刑事受害人查看?
    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刑事受害人一般是不可以查阅案卷材料的。但在人民检察院或人民法院的允许下,诉讼代理人可以查阅案卷材料。此外,根据《刑事诉讼法》规定,辩护律师自人民检察院对案件审查起诉之日起,可以查阅、摘抄、复制本案的案卷材料。其他辩护人经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许可,也可以查阅、摘抄、复制上述材料。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刑事受害人一般是不可以查阅案卷材料的。然而,在人民检察院或人民法院的允许下,诉讼代理人可以查阅案卷材料。根据《刑事诉讼法》规定,辩护律师自人民检察院对案件审查起诉之日起,可以查阅、摘抄、复制本案的案卷材料。其他辩护人经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许可,也可以查阅、摘抄、复制上述材料。 查 阅 案 卷 材 料 的 规 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三十二条规定,人民法院应当依照规定向当事人提供查阅或者抄录案卷材料的机会。这意味着,当事人有权查阅或抄录与其案件有
    2023-09-12
    224人看过
  • 刑事案件开庭后可否补充证据
    一、刑事案件开庭后可否补充证据刑事案件开庭后,当事人是可以补充证据的,这是合法的行为。《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七条规定明确了当事人和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在法庭审理过程中的申请权,包括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物证、申请重新鉴定或者勘验等。只要证据与案件有关,人民法院应当对补充证据进行认定,并确定其是否合法真实。因此,在刑事案件开庭后,当事人可以合法地补充证据。二、刑事证据种类说明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五十条的规定,可以用于证明案件事实的材料都是证据。刑事案件的证据种类包括:1.物证;2.书证;3.证人证言;4.被害人陈述;5.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6.鉴定意见;7.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8.视听资料、电子数据。证据必须经过查证属实,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因此,在刑事案件中,证据的种类多样,包括直接证据和间接证据,对于案件的认定和判决具有重要的作用。三、补证程序及其效力1.在刑
    2024-03-04
    143人看过
  • 证据除了律师和当事人,他人能否查看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在刑事诉讼中,在审查起诉阶段,只能由律师查阅案件材料,当事人和其他人都不能查看的,辩护人可以向被告人说明案件情况。《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四十条辩护律师自人民检察院对案件审查起诉之日起,可以查阅、摘抄、复制本案的案卷材料。其他辩护人经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许可,也可以查阅、摘抄、复制上述材料。第四十一条辩护人认为在侦查、审查起诉期间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收集的证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罪或者罪轻的证据材料未提交的,有权申请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调取。第四十三条辩护律师经证人或者其他有关单位和个人同意,可以向他们收集与本案有关的材料,也可以申请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收集、调取证据,或者申请人民法院通知证人出庭作证。辩护律师经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许可,并且经被害人或者其近亲属、被害人提供的证人同意,可以向他们收集与本案有关的材料。刑事诉讼证据的证据能力证据能力是指能否在审
    2024-03-31
    188人看过
  • 当事人是否可以推翻刑事案件的笔录
    一、当事人是否可以推翻刑事案件的笔录?当事人可以推翻刑事案件的笔录。翻供就是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推翻、改变原来所作的认罪供述的行为总称。它包括否认型翻供和辩解型翻供两种形式,前者系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全部或部分地推翻原供认的犯罪事实;后者系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虽不否认事实,但提出一些足以影响犯罪成立的新辩解,这些辩解事实上已导致原供的改变。从性质上讲,翻供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对其原作的有罪供述的自我否定。通俗的来讲就是推翻原来的供词。《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一条证人证言必须在法庭上经过公诉人、被害人和被告人、辩护人双方质证并且查实以后,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法庭查明证人有意作伪证或者隐匿罪证的时候,应当依法处理。第六十二条凡是知道案件情况的人,都有作证的义务。生理上、精神上有缺陷或者年幼,不能辨别是非、不能正确表达的人,不能作证人。第六十三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应当保障证
    2024-01-20
    413人看过
  • 当事人可以撤销刑事案件吗
    当事人可以撤销刑事案件,仅限于自诉案件和以下情形:(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欺诈可以撤销合同吗欺诈可以撤销合同。依据我国现行《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因一方当事人或第三人采用欺诈手段,故意隐瞒或虚构相关事实,使另一方当事人产生错误认识而与之签订合同的,该合同可以予以撤销。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欺诈事由之日起一年内,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撤销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四)依照
    2023-07-21
    453人看过
  • 当事人15岁刑事案件是否拘留?
    一、当事人15岁刑事案件是否拘留?如是治安案件,当事人十五岁的不能执行拘留,但如果是构成他人重伤情况出现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他的家长或者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养,这也是合理的情况。二、哪些情况下可以不执行拘留?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有下列情形之一,依照相关的法律规定应当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不执行行政拘留处罚:(一)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二)已满16周岁不满18周岁,初次违反治安管理的;(三)70周岁以上的;(四)怀孕或者哺乳自己不满1周岁婴儿的。三、未成年人犯罪的法律特征是什么?1、犯罪呈现低龄化。在该院审结的16起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中,涉及22人,其中14岁以下6人,14岁到18岁16人。当前青少年犯罪的初始年龄与以前相比提前了两至三岁,14岁以下少年违法犯罪比例上升。由
    2023-04-19
    242人看过
  • 刑事案件两个证据能否定案
    1、刑事案件有两个证据,如果足以证明被告人有犯罪事实的,证据经查证实属的,可以作为定案的证据。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五十条可以用于证明案件事实的材料,都是证据。证据包括:(一)物证;(二)书证;(三)证人证言;(四)被害人陈述;(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六)鉴定意见;(七)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八)视听资料、电子数据。证据必须经过查证属实,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第五十五条对一切案件的判处都要重证据,重调查研究,不轻信口供。只有被告人供述,没有其他证据的,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没有被告人供述,证据确实、充分的,可以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符合以下条件:(一)定罪量刑的事实都有证据证明;(二)据以定案的证据均经法定程序查证属实;(三)综合全案证据,对所认定事实已排除合理怀疑。一、刑事案件证据收集要求有哪些1、审判人员、
    2023-03-20
    273人看过
  • 刑事案件卷宗能不能给被告人看
    一、刑事案件卷宗能不能给被告人看1、刑事案件证据能不能不能不能给当事人看,要看在什么阶段而定,如果在侦查期间,是不会给当事人看的,在庭审质证期间,当事人有权看证据。刑事诉讼活动主要由侦查机关、检察机关和审判机关负责进行。其中,享有侦查权的机关包括: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检察机关、军队的保卫部门、监狱和走私犯罪侦查局。在考试中,一般以公安机关、检察机关的侦查权限为考察重点。人民检察院是唯一享有检察权的机关。在刑事诉讼中,检察权贯穿始终,如对公安机关不立案的监督;自侦案件的侦查;批准逮捕;审查起诉;出庭支持公诉;抗诉;执行监督;等等。人民法院是唯一享有审判权的机关。2、公诉人、辩护人应当向法庭出示物证,让当事人辨认,对未到庭的证人的证言笔录、鉴定人的鉴定意见、勘验笔录和其他作为证据的文书,应当当庭宣读。审判人员应当听取公诉人、当事人和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的意见。法庭审理过程中,对与定罪、量刑有
    2024-01-21
    500人看过
  • 刑事案件中,当事人是否可以与律师会面?
    刑事案件律师能见当事人。律师可以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其他辩护人经法院、检察院许可,也可以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律师持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和委托书或法律援助公函要求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看守所要及时安排会见,最迟不可以超过48小时。被羁押期间能见律师吗羁押可以见律师。罪嫌疑人自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有权委托辩护人;在侦查期间,只能委托律师作为辩护人。被告人有权随时委托辩护人。侦查机关在第一次讯问犯罪嫌疑人或者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强制措施的时候,应当告知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人民检察院自收到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材料之日起三日以内,应当告知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人民法院自受理案件之日起三日以内,应当告知被告人有权委托辩护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押期间要求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应当及时转达其要求。犯罪嫌疑人、
    2023-07-08
    74人看过
  • 刑事自诉案件当事人可否提管辖权异议
    二审评议过程中,合议庭对原审法院行使管辖权没有异议,争议的焦点集中在刑事自诉案件的当事人是否有权提管辖权异议上。主要有两种观点:一种观点认为,《刑事诉讼法》第24条规定:“刑事案件由犯罪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如果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审判更为适宜的,可以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对于上下级人民法院之间、同级人民法院之间的管辖权移转,《刑事诉讼法》第23条、第25条、第26条都作出了具体的规定。所有这些规定都表明,对刑事案件的管辖是由法律直接规定的,无须当事人的参与。按照“有法可依,有法必依”的法律适用原则,刑事诉讼法未赋予当事人对刑事自诉案件提出管辖权异议的权利,法院亦不必对此作出处理。本案中,原审法院受理被告人李某对此提出的管辖权异议并作出裁定,于法无据,应当予以撤销。另一种观点认为,刑事自诉案件不同于刑事公诉案件。刑事公诉案件自立案侦查时起就意味着诉讼程序的开始,案件的管辖权由国家
    2023-06-14
    486人看过
  • 刑事案件可以为当事人辩护吗?
    当事人可以为自己辩护,也可以委托他人辩护,刑诉法第32条:下列的人可以被委托为辩护人:(一)律师;(二)人民团体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在单位推荐的人;(三)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监护人、亲友。下列人员不得被委托担任辩护人:(一)被宣告缓刑和刑罚尚未执行完毕的人;(二)依法被剥夺、限制人身自由的人;(三)无行为能力或者限制行为能力的人;(四)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监狱的现职人员;(五)本院的人民陪审员;(六)与本案审理结果有利害关系的人;(七)外国人或者无国籍人。前款第(四)、(五)、(六)、(七)项规定的人员,如果是被告人的近亲属或者监护人,由被告人委托担任辩护人的,人民法院可以准许。《律师法》规定,公务员不得兼任执业律师。律师担任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的,任职期间不得从事诉讼代理或者辩护业务。曾经担任法官、检察官的律师,从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离任后二年
    2023-08-15
    169人看过
  • 刑事起诉书是否给当事人
    刑事起诉书是保密的。人民法院、公安机关以及是人民检察院按照相关的法定程序,在当事人以及是其他的与该诉讼行为有关的参与人共同见证的情况的,就当事人相关的诉讼请求进行审理的程序就叫做刑事诉讼。按照诉讼的内容和形式不同,诉讼的活动可以具体分为刑事诉讼、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三个部分。一、当事人可以放弃民事权利或诉讼权利吗当事人在不违背法律的情况下,有权对自己享有的民事实体权利和民事程序权利进行处分,这是民事诉讼同刑事诉讼、行政诉讼的一个重要区别。但这种处分不得损害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应当限于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否则,就要受到国家的干预。在这个问题上,本条采取了当事人自由处分和国家干预相结合的原则,这体现了社会主义民主和法制的有机结合。《民事诉讼法》第十三条:当事人有权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处分自己的民事权利和诉讼权利。当事人在不违背法律的情况下,有权对自己享有的民事实体权利和民事程序权利进行处分,这是民事
    2023-03-06
    97人看过
  • 刑事案件当事人证人不到庭会判刑吗
    在刑事案件的诉讼中,证人不到庭也可以判刑。刑事案件中,公诉人、当事人或者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对证人证言没有异议的,人民法院认为证人没有必要出庭作证的,证人可以不出庭作证。一、证人证言怎么写证人证言是证人就其感知的案件情况向法院所作的陈述。因为各种诉讼案件都是社会上发生的,案件一经发生,往往就会被人多感知,因此借据证人的证言来查清案件真实为古今中外的法律重视,也是各国民事诉讼中运用最广泛的一种证据形式。证言格式: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籍贯:住址:证明内容:(事情经过叙述,主要描述时间,地点,事情发生的过程,看到的结果。注意,只写证人自己看到或者听到的事实,不要写推论,用词要简练,明确)签字或者盖章:年月日证人须知:一、凡是知道案件情况的单位和个人,都有义务出庭作证。有关单位的负责人应该支持证人作证。但是不能正确表达意志的人,不能作为证人。待证事实与其年龄、智力状况或者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
    2023-03-24
    325人看过
换一批
#刑事诉讼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刑事诉讼法是指国家制定或认可的调整刑事诉讼活动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它调整的对象是公、检、法机关在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揭露、证实、惩罚犯罪的活动。它的内容主要包括刑事诉讼的任务、基本原则与制度,公、检、法机关在刑事诉讼中的职权和相... 更多>

    #刑事诉讼法
    相关咨询
    • 未经当事人质证的证据,可否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根据
      安徽在线咨询 2022-10-17
      不能,但是当事人放弃质证比如未到庭的除外。
    • 给刑事案件送达当事人是否由刑庭送达
      陕西在线咨询 2022-09-02
      刑事起诉书的送达方式1、直接送达。由法官或书记员将法文书送到被告处,由被告或与其同住的家属签收。如果被告是法人或其他组织,除法定代表人外,专门负责收件的人也可以签收。在实践中,电话通知被告到领取大致也可以算直接送达。2、邮寄送达。邮件回执签收日期为送达日。3、委托送达。被告住所在外地的,可以委托住所地法院送达。4、留置送达。直接送达时被告方拒绝签收,法官可以找见见证,由见证人签字后将法律文书留在被
    • 刑事案件是否应当送达当事人?
      江苏在线咨询 2022-10-24
      刑事案件建议面谈处理,有需要可以电话联系或者面谈处理
    • 民事案件中能否使用刑事案件证据?
      上海在线咨询 2024-11-11
      在刑事司法程序中,无论是记录在案的笔录还是当事人的供述等各类证据,在经过严格的质证环节后,都可以被用于民事诉讼。不过,刑事证据和民事证据适用的评定标准存在显著差异。与民事证据相比,刑事证据的认定标准更为严谨,要求达到更高程度的盖然性以及真实性。在确保刑事审判公正性的基础上,如果没有相反的证据予以反驳,那么当事人提供的证据就可以被视为民事案件所需的证据。特别是当相关的供述能够互相印证,彼此吻合从而构
    • 刑事案件中被害人的谅解书能否当成证据
      江西在线咨询 2022-10-05
      刑事案件中被害人的谅解书可以作为从轻处罚的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