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诉讼中公安机关的不作为能否解决问题?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12 10:00:24 303 人看过

可以行政诉讼。起诉公安机关行政不作为可以向人民法院作出,但是在起诉之前,行为人需要先收集公安机关不履行保护公民人身安全和公民的财产权的证据,以及使公民遭受实际损失的证明,证据收集完毕后,就可以向人民法院提交起诉状,并附上相应的证据材料,此时,起诉就算完成了。

立案后公安机关不作为是否引起失效经过

对于侦查机关不作为、违法侦查的行为可以向检察院反应。检察院设有侦查监督检察部门专门监督公安机关的侦查行为。你想侦查人员的所有工作都对你透明?只要还在侦查期限内就不要火烧屁股,那对自己没一点用,就算你去控告,受理单位也只会觉得你无理取闹,你告到总书记那儿也没用!安心等结果,有机会去查询案件进度。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十二条人民法院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下列诉讼:

(一)对行政拘留、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罚款、警告等行政处罚不服的;

(二)对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强制执行不服的;

(三)申请行政许可,行政机关拒绝或者在法定期限内不予答复,或者对行政机关作出的有关行政许可的其他决定不服的;

(四)对行政机关作出的关于确认土地、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海域等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决定不服的;

(五)对征收、征用决定及其补偿决定不服的;

(六)申请行政机关履行保护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的法定职责,行政机关拒绝履行或者不予答复的;

(七)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其经营自主权或者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农村土地经营权的;

(八)认为行政机关滥用行政权力排除或者限制竞争的;

(九)认为行政机关违法集资、摊派费用或者违法要求履行其他义务的;

(十)认为行政机关没有依法支付抚恤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或者社会保险待遇的;

(十一)认为行政机关不依法履行、未按照约定履行或者违法变更、解除政府特许经营协议、土地房屋征收补偿协议等协议的;

(十二)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其他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的。

除前款规定外,人民法院受理法律、法规规定可以提起诉讼的其他行政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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