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委会有权拆除村民的房屋吗?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25 15:24:35 277 人看过

村委会无权决定强制拆除,建设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可以责成有关部门采取查封施工现场、强制拆除等措施。

一、违建交罚款后还会拆不

违建交罚款后还会拆除,还是属于违法建筑,单位无权利批准建房,城管罚款以后,城建部门还是可以要求拆除房屋,违法房屋拆除不会得到补偿。所以,城管罚款仅是对第一次违法行为的处罚,并不是罚款了之后,建筑就属于合法了的。

二、非法建筑怎麽办

1、违法占用集体土地或农用地进行建设,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对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擅自将农用地改为建设用地的;

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恢复土地原状,对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没收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可以并处罚款;

对非法占用土地单位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或乡镇人民政府责令停止建设;限期拆除或者予以没收;罚款。

3、对历史和原因形成的违建处理:应当组织规划、土地、执法等部门对于未办理关手续的建筑物进行认定,认定为合法的要给予补偿,认定违法的不予补偿;

但是也不能排除一些地方为实现拆迁速度,将一些历史原因形成的违章建筑强制拆除。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29日 20:15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建设用地相关文章
  • 村委有权拆除空心房吗,是否合法?
    一、村委有权拆除空心房吗,是否合法?空闲或房屋坍塌、拆除两年以上未恢复使用的宅基地,不确定土地使用权。已经确定使用权的,由集体报经县级人民政府批准,注销其土地登记,土地由集体收回。而宅基地上面的房屋只要不坍塌灭失,那么始终都是农民的个人财产,不会被国家收回。各地需要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合理的开展建设用地的盘活管理工作,并对那些闲置的资源进行统计,比如说常年没人住的房子、没有建筑物的宅基地、空心村等。对于那些常年闲置没人居住的房屋、使用权并不是很清晰的老宅、房屋已经破损严重即将倒塌的危房以及不符合一户一宅的房子,都会进行强拆,为的就是响应人居环境提升的工程,这样就可以提升着村里的整体规划面貌。空心房的存在不仅严重影响到农村的环境,更极大地浪费了有限的土地资源,在空心房拆除之后,能够更加将这些长期闲置的土地集中利用起来,实现土地价值最大化,甚至是分配给那些没有土地农民进行农业生产种植等等都有着
    2023-06-02
    188人看过
  • 村民房屋被村委强拆,应该如何解决?
    提起请求确认强拆行为违法的行政诉讼,是房屋被强拆的被征收人维权的最重要一步。一旦政府的强拆行为被确认违法,一方面被征收人可以和征收方协商谈判补偿事宜;另一方面,被征收人也拥有了申请行政赔偿的法律依据。行政诉讼俗称民告官,官有错,民可诉之,行政机关有权必有责,权责相统一,若行政机关违法行政,运用法律赋予的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是最有力的选择。宜春村民状告村委讨要采光权为了索要自己房屋的通行、采光权,宜春市袁州区的农民袁和平两次同自己所在村的村委会对簿公堂。袁和平向本报投诉称,一审、二审法院依法作出了相应的判决后,他所面临的问题并未完全解决。凉棚加砌的围墙让袁和平家的大门通道变得非常狭窄!屋前凉棚砌墙堵路,村民两次状告村委会37岁的袁和平,是宜春市袁州区芦村乡韩塘村吼择组的农民。为了自己房子的通行和采光,他两次将村委会告到法院。2001年6月,袁和平与韩塘村委会分别从芦村供销社购买了韩塘分店的店
    2023-07-24
    377人看过
  • 村委会强拆房屋如何起诉
    (一)村委会实施了强拆行为,但其自身有没有强拆的权力,在实践中,可以推定其接受了具有强拆权力的行政机关委托。《行政诉讼法》第二十六条规定,行政机关委托的组织所作的行政行为,委托的行政机关是被告。拆迁户可以根据相关文件,了解负责具体实施拆迁工作的行政单位,提起诉讼进行维权。一、房子被强拆该怎么办?除由法院裁定的强制拆除外,其它任何形式强制拆除老百姓的房屋都是非法的。行政强拆直接由行政机关实施强拆行为,司法强拆则需要行政机关向法院提出强拆申请,准予强拆后,才能实施强拆。在遵循法律程序的前提下,行政强拆只能适用于违法建筑,针对合法建筑,必须采用司法强拆的方式。无论是行政强拆还是司法强拆,行政机关均应履行一定的法定程序。房屋被征收人可以做好房屋状况的证据固定,对房屋的自身状况和房屋内的财产进行录像拍照,以备房屋被强拆后,通过留存的视频和照片证明房屋和屋内财产的情况,作为后续主张赔偿的证明材料和依据
    2023-04-11
    335人看过
  • 不同意,村委会可以拆迁房屋吗
    不同意补偿标准村委会还不能拆除房屋。被征收人对拆迁安置不满意觉得补偿不合理,最好的维权方式就是通过法律途径。房屋评估后,对评估确定的被征收房屋价值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后应当及时公告。公告应当载明征收补偿方案和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权利等事项。被征收人对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的房屋征收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房屋评估后,对评估确定的被征收房屋价值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不仅仅这些法律规定,还有很多方式方法去解决安置不合理的问题,被征收人遇到这样的问题最好是及时咨询专业律师,在最佳时机保障自己的合法利益。村委会可以收回村民的宅基地吗农村居民宅基地面积超过当地政府规定
    2023-08-15
    251人看过
  • 村委会能证明村民房产吗
    可以证明。另外,在农村拥有宅基地的情况下,在确权后,是土地使用证明的,也可以作为产权证明。一、农村房产政策规定农村房产政策最重要的是农村集体土地确权政策,现在给大家介绍如下:1、确权包括宅基地使用权、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等。2、非本农民集体的农民,因地质灾害防治、新农村建设、移民安置等集中迁建,在符合当地规划的前提下,经本农民集体大多数成员同意并经有权机关批准异地建房的,可按规定确权登记发证。3、已拥有一处宅基地的本农民集体成员、非本农民集体成员的农村或城镇居民,因继承房屋占用农村宅基地的,可按照登记发证,在《集体土地使用证》记事栏应注记“该权利人为本农民集体原成员住宅的合法继承人”。4、非农业户口居民(含华侨)原在农村合法取得宅基地及房屋,房屋产权没有变化的,经该农民集体出具证明并公告无异议,可依法办理土地登记,在《集体土地使用证》记事栏应注记“该权利人为非本农民集体成员”等。现在很多人聘
    2023-02-18
    468人看过
  • 村委会有民事调解的权力吗
    村委会有没有民事调解的权力依据我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规定,村民委员会有权调解本村村民之间产生的民事纠纷,调解要在双方自愿的基础上进行。《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二条村民委员会是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村民委员会办理本村的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调解民间纠纷,协助维护社会治安,向人民政府反映村民的意见、要求和提出建议。村民委员会向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负责并报告工作。第七条村民委员会根据需要设人民调解、治安保卫、公共卫生与计划生育等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成员可以兼任下属委员会的成员。人口少的村的村民委员会可以不设下属委员会,由村民委员会成员分工负责人民调解、治安保卫、公共卫生与计划生育等工作。
    2023-04-21
    495人看过
  • 村委帮助政府强拆村民房屋要怎样处理
    村委帮助政府强拆村民房屋时村民可以向公安机关报警处理,通过申请信息公开收集征收方程序操作中的违法点,注意收集相关违法拆迁证据,依法向辖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一、房屋被强制拆迁如何解决强制拆迁是专门有程序条件的,如果违法,可以起诉的;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在裁决规定的搬迁期限内未搬迁的,由市人民政府责成有关部门实施强制拆迁,或者由房屋拆迁主管部门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拆迁。实施强制拆迁之前,拆迁人应当就被拆除房屋的有关事项,向公证机关办理证据保全。1、行政机关违法强拆的行为可诉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有权依照本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同时,根据《行政诉讼法》第十一条之规定可知,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人身权、财产权提起行政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2、行政机关违法强拆的行为可复议从房屋征收纠纷行政复议
    2023-06-27
    259人看过
  • 村委会可以委托村民开庭吗
    一、村委会可以委托村民开庭吗有委托书就可以。任何人都有权为回自己的合法权益,要是村委会有为法行为,可以起诉的,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二、村民对村委会的处理决定不服能起诉吗?村民委员会不是行政机关,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规定,村民委员会是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村民不能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因为村民委员会不是行政机关,对其作出的决定不服,不属于人民法院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村民委员会受乡、镇或者县人民政府委托而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村民如果有意见,根据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可以对委托的行政机关(即乡、镇或者县人民政府)提起行政诉讼。三、村委会怎么起诉村民任何人都有权为回自己的合法权益,要是村委会有为法行为,可以起诉的,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在进行村民起诉村委会步骤前,应准备以下材料:1,起诉状,弄清楚对方的基本登记信息(对方的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电话等)
    2023-04-03
    110人看过
  • 外村人在本村买的房子村委会有权利收回吗
    农村房产属于集体所有只能有村民使用你不是本村人,无权使用虽然你是买的,但无权使用,建议找出售人退款,村委会无权收回,如果收回,把你的钱退给你。一、宅基地使用权转让需要什么手续?宅基地转让需要具备的条件有:1、遵循一户一宅原则。在农村宅基地转让过程中,要求被转让方不能拥有宅基地,这样才符合一户一宅的原则。符合这个条件的大多数都是农村刚成家和父母分户的年轻人。2、仅限于村集体成员。农村宅基地是属于村集体所有的,农民只是享有使用权,而且国家有规定,宅基地只能在村集体内部进行转让。也就是说,你家的宅基地只能转给你同村的成员,不能转让给其他人,如果违反规定,一经查出宅基地就会被村集体收回。3、需征得集体组织同意。宅基地转让必须要通过村委会、乡(镇)国土资源管理所、县(市)国土资源局逐级审核,上报给市人民政府批准,审核通过后才能落实,否则是无效的。4、房屋也要一并转让。在转让时,如果没有一并转让房屋,
    2023-02-18
    277人看过
  • 村委会拆迁怎样评估房屋价值
    针对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实践中,基本有以下几种方法来进行评估:市场比较法是将估价对象与在估价时点近期有过交易的类似房地产进行比较,对这些类似房地产的已知价格作适当的修正,以此估算估价对象的客观合理价格或价值,该评估方法最能直接反映评估对象的市场价格。成本法是通过求取估价对象在估价时点的重置价格或重建价格,扣除折旧,以此估算估价对象的客观合理价格或价值。收益法是预计估价对象未来的正常纯利润,在选择适当的资本化率折扣到估价点后累计估价对象的客观合理价格和价值。假设开发法是预估报价对象开发完成后的价值,扣除预估的正常开发成本、税费和利润等,从而预估报价对象的客观合理价格或价值。标准地价修正法是在政府确定发布标准地价的地区,通过评估对象所在地区的基准地价调整,得出评估对象的客观价格。选用的评估方法不同,必然会导致评估结果的不同,不正确使用评估方法也必然导致评估结果失真,不能真实反映评估对象的市
    2023-08-16
    51人看过
  • 村委会强拆房屋是否构成犯罪
    村委会强拆企业主房屋的,企业主作为被侵权人有权请求村委会承担侵权责任,且及时村委会的强拆行为应当承担行政责任或者刑事责任的,不影响其依法承担民事侵权责任。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十八条、第二十六条规定,村委会作为单位主体,违反治安管理规定强拆企业主房屋,对村委会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可进行处罚。这里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一般指村委会支书、主任,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一般指参与决策的相关人员。根据《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条规定,故意毁坏公私财物且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可处以罚金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刑罚,而《刑法》又未将村委会纳入刑事追责主体范围内,这也是我们维权过程中常遇到的公安推诿借口。事实上,村委会实施强拆也是可以进行追责的。根据《公安部关于村民委员会可否构成单位犯罪主体问题的批复》(公复字[2007]1号)的规定,对以村民委员会名义实施犯罪的,不应以单位犯罪论,可以依法
    2023-04-21
    231人看过
  • 村委有权利踢出村民户口吗
    无权。村干部没有权利注销村民的户口,只有公安机关才可以根据相关规定,注销居民的户口。一、死亡注销户口需要什么手续一)、申请条件:公民死亡后,要依法及时履行注销户口手续二)、办理机关:各地公安机关的户籍派出所。三)、需要提供的资料:1、单位(村、居委会)出具的死亡注销户口证明信;2、居民户口簿;3、死亡人居民身份证;4、《死亡医学证明》或者司法部门的死亡鉴定书、法院的《宣告死亡判决书》。四)、办理程序;办理死亡户口注销手续比较简单,死者的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持上述资料,到当地公安派出所直接办理户口注销手续。二、小孩非法落户注销户口申请1,按照我国户籍管理的相关规定,违法(虚假)的户口肯定是会被注销的。当事人可以带上身份证户口本要求户口所在地派出所重新办理真实的户口。2,只要是生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公民,都有申请获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的权利。而办理身份证的前提就是要有户籍信息。3
    2023-04-03
    310人看过
  • 非本村村民与村委会签订的小产权房受法律保障吗
    《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第四款规定:“农村村民出卖、出租住房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可见,农村村民买卖、出租房屋并无法律的禁止性规定,只是出卖后不能再申请宅基地而已。关于宅基地上住房转让的审批权尚未见明确的法律规定。1986年《土地管理法》第38条规定,“农村居民建住宅,使用原有的宅基地、村内空闲地和其他土地的,由乡级人民政府批准。”1999年修订后的《土地管理法》第62条则修改为:“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由县级人民政府批准”。新老《土地管理法》的不同规定,仅表述为农村村民建住宅用地,并未明确规定为转让行为的审批权。但土地管理法中审批权限的变化,可以反映出来的倾向却是集体土地的管理趋向严格。一般对于同一个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之间的房屋买卖行为,因为集体成员本身就是该集体的一员,对于该房屋下的土地使用权本身从宏观上就享有,只要是同一个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之间的购买行为,
    2023-05-04
    444人看过
  • 生活实际中村委会有权强拆吗
    村委会有权强拆吗(一)对于违法建筑物、构筑物和设施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责成有关部门或者乡、镇人民政府可以依法组织强拆;(二)对于作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经人民法院裁定准予组织强拆;(三)依据《行政强制法》第三十四条“行政机关依法作出行政决定后,当事人在行政机关决定的期限内不履行义务的,具有行政强制执行权的行政机关依照本章规定强制执行。”(四)对于违法建筑物、构筑物和设施、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已作出征收补偿决定国有土地上的房屋经过司法诉讼,已产生法律效力的裁判文书,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可以依法组织强拆。除以上机关外,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无权实施房屋强拆。实施强制拆迁的法定程序(一)依据《行政强制法》第三十五条“行政机关作出强制执行决定前,应当事先催告当事人履行义务。催告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并载明下列事项:1、履行义务的期限;2、履行义务的方式;3
    2023-04-16
    401人看过
换一批
#工程建设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建设用地是指建造建筑物、构筑物的土地。建筑物一般是指人们进行生产、生活或其他活动的房屋或场所,如工业建筑、民用建筑、农业建筑和园林建筑。构筑物一般是指人们不直接在其内进行生产和生活活动的建筑,如水塔、烟囱、栈桥、堤坝、挡土墙、蓄水池和囤仓等... 更多>

    #建设用地
    相关咨询
    • 村民委员会有权利和村民签订村民房屋协议吗?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10-05
      村委会是没有这个权力的,跟村民签订房屋拆迁协议的只有拆迁人。村委会只有协调的权利。
    • 村委会有权利不给村民的拆迁款吗?
      新疆在线咨询 2022-08-18
      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第六十二条本法实施前已经按照国家有关农村土地承包的规定承包,包括承包期限长于本法规定的,本法实施后继续有效,不得重新承包土地。未向承包方颁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或者林权证等证书的,应当补发证书。 第二十六条承包期内,发包方不得收回承包地。 第二十七条承包期内,发包方不得调整承包地。 第五十四条发包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承担停止侵害、返还原物、恢复原状、排除妨害、消除危险、赔偿损
    • 村委会对村民房屋所有权作出变更有效吗?
      广西在线咨询 2022-10-17
      可以说无效房屋这些不动产需要经过房管部门变更产权登记,所有权才发生转移
    • 村里的房子被征拆没有房产证村委会有权吗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08-10
      村委会只是村民自治组织,不是一级政府,没有行政强拆的权利。 即使是一级政府,现在也不能强拆民房,依法应由法院执行。
    • 为什么临安市河浪村村民自建房屋被村委会批准后村民有权采取拆迁?
      山东在线咨询 2022-02-28
      临安市河桥镇云浪村村民胡小平于2014年4月建房(拆旧建新),新地基在老地基的基础上往农保地后退6分,大约145平方左右,村里领导对此违建行为不闻不问,甚至连镇里和市里的领导都包庇此行为,领导的说法都是一致的:“地基没有问题,只退后了一点点。”退后145平方可以说成是一点点,那么他挖农保地建房是经过领导允许并批准的吗?不然的话怎么可能没问题呢?要是农保地也能批下来建房的话,那还说什么三改一拆呢?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