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全日制用工协议时间有没有规定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4-01-31 18:42:31 55 人看过

一、非全日制用工协议时间有没有规定

非全日制用工协议对劳动时间是有没有规定的。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的劳动时间,一般平均每日不超过四小时,每周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如果用人单位有没有特殊情况,要安排劳动者加班的,则要依法向其支付加班的报酬。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六十八条

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的用工形式。

第六十九条

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可以订立口头协议。

从事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者可以与一个或者一个以上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但是,后订立的劳动合同不得影响先订立的劳动合同的履行。

第七十条

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不得约定试用期。

第七十一条

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任何一方都可以随时通知对方终止用工。终止用工,用人单位不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第七十二条

非全日制用工小时计酬标准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小时工资标准。

二、非全日制用工可以订立口头协议

非全日制用工可以订立口头协议。用人单位可以与非全日制用工的人员订立书面的劳动合同,但是也可以订立口头的协议。只要协议是依法订立的,就对双方有没有效。

《劳动合同法》第六十八条

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的用工形式。

第六十九条

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可以订立口头协议。

从事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者可以与一个或者一个以上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但是,后订立的劳动合同不得影响先订立的劳动合同的履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五章 特别规定 第三节 非全日制用工  第七十条 【非全日制用工不得约定试用期】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不得约定试用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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