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对计划生育主管机关作出的行政处罚不服怎么办?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28 21:43:48 193 人看过

计划生育主管机关一般经过申请复议后,当事人才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当事人对计划生育主管机关做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一般情况下,当事人可以在接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先向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上一级行政机关申请复议,复议机关应当在收到复议申请书之日起一个月或两个月内作出复议决定。当事人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有的省市规定当事人可以不经过复议程序,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一、提起行政诉讼条件是什么

行政诉讼应符合以下条件:1、原告是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即起诉人具有原告资格。2、有明确的被告。原告起诉需明确指出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或法律、法规授权组织。3、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根据。4、属于人民法院的受案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5、法律、法规规定起诉前应当先向行政机关申请复议的,具有原告资格的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应当先向复议机关申请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时,才可提起诉讼原告对符合起诉条件的行政争议,应当在法定期限内按照法定程序提起诉讼。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在知道作出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3个月内提出。申请人不服复议决定的,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良法院提起诉讼。复议机关逾期不作决定的,申请人可以在复议期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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