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程序属于审理程序的一种吗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12 22:24:39 323 人看过

执行程序是不是属于审理程序的一种

执行程序并不属于审理程序的一种,执行程序是法院对案件审理结束,作出判决后才有的程序。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二十四条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中的财产部分,由第一审人民法院或者与第一审人民法院同级的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

法律规定由人民法院执行的其他法律文书,由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者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

第二百三十六条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18日 14:51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拒绝履行相关文章
  • 执行程序是诉讼程序吗
    我们国家把执行法放在民事诉讼法中的,有很多国家把执行法独立出来作为单独的民事执行法。在理论上,程序有非诉讼程序和诉讼程序的区别。诉讼程序是通过法院司法权解决争议的程序,非诉讼程序是通过法院以外的机关解决争议的程序,如仲裁。在诉讼程序中,又有争讼程序和非讼程序的区别。前者是解决实体权利义务争议的诉讼程序,后者是不解决实体权利义务争议的诉讼程序,如督促程序、认定无行为能力程序、破产程序等。民事执行程序按照通常的说法是“诉讼程序”中的“非讼程序”。诉讼程序里面也可以分为审判程序和执行程序,审判程序除了解决实体权利义务纠纷的程序以外还包括非讼审判程序。一、执行程序中可以调解吗在执行程序中不能进行调解,并不是说双方当事人不能自行协商达成协议从而结束执行程序。在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双方当事人可以自愿达成执行和解协议。执行和解与调解有明显的不同。执行和解是指在执行过程中,双方当事人就执行标的的一部分或者
    2023-06-20
    173人看过
  • 民事诉讼程序包括审判程序与执行程序
    一、民事诉讼程序包括审判程序与执行程序一、起诉和受理交通事故当事人就损害赔偿提起诉讼的,应向法院递交起诉状,经法院审查符合起诉条件的,受理后七日内立案;认为不符合条件的,在七日内裁定,不服的可提起上诉。二、审理前的准备法院立案后五日内将起诉状附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在15日内提答辩状,法院组成合议庭审检诉讼材料进行必要的审理前的准备工作。三、开庭审理1、开庭三日前通知诉讼参与人。2、审理前核对讼诉参与人,宣布法庭纪律,告知当事人有关讼诉权利与义务,询问是否提出回避申请。3、法庭调查:(1)当事人陈述起诉请求和理由。(2)证人作证知道案件情况的单位和个人都有义务作证。(3)出示证据。(4)宣读鉴定结论。(5)宣读勘验笔录。(6)当事人在法庭上可以提出所有的证据。(7)质证双方就赔偿争议所得供的证据应互相质证。(8)法庭辩论、原告发言,被告答辩,第三人发言及答辩后互相答辩。(9)法庭辩论终结,双方
    2023-06-08
    71人看过
  • 督促程序是执行程序吗
    督促程序不是执行程序。督促程序是新增加的一种审判程序,是指人民法院根据债权人提出的要求债务人给付一定的金钱或者有价证券的申请,向债务人发出附条件的支付令,以催促债务人限期履行义务,如果债务人在法定期间内不提出异议,该支付令即具有执行力的一种程序。民事诉讼法规定,督促程序分为申请、审理、提出异议和执行四个阶段。1.申请。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督促程序由债权人向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而开始。民事诉讼法规定,申请支付令应当符合下列条件:(1)债权人与债务人没有其他债务纠纷的。即申请人对被申请人没有给付金钱等其他债务,只存在被申请人未向申请人给付金钱或者有价证券的情形。例如甲乙签订了购销钢材的合同,甲按照合同的约定向乙交付了钢材,乙未按期给付货款,此时,甲对乙没有其他债务纠纷,可以申请法院发布支付令。如果甲向乙要货款前,还未向乙发货,此时他就不能申请支付令。(2)支付令能够送达到债务人的。债务人不在我
    2023-06-13
    490人看过
  • 二审程序和一审程序的区别,二审程序的作用
    一、二审程序和一审程序的区别二审程序和一审程序的区别:1.审判程序发生的原因不同。一审诉讼程序基于当事人的起诉权和法院的管辖权;二审程序基于当事人的上诉权和二审法院的审判监督权。2.审级不同。一审是案件在第一审人民法院审理适用的程序;二审程序是案件在二审法院审理的程序。3.审判组织不同。一审法院组织形式有议制和独任制。二审法院只能采取合议制。4.审理的对象不同。一审以原告的起诉状和被告的答辩状为基点展开的,审理双方当事人之间的民事权益争议,二审以一审裁判为基点,审理对象是一审法院的裁判。5.审理的方式不同。一审只能采取开庭审理的方式;而二审可以选择开庭审理或者径行判决的方式。6.裁判的效力不同。一审判决在上诉期间,是未发生法律效力的裁判;二审裁判,是发生法律效力的裁判。二、二审程序的作用二审程序的作用:1.第二审程序具有对一审判决、裁定进行审查和救济的功能,能够及时发现和纠正第一审判决或裁
    2023-06-19
    256人看过
  •  程序中的监管属于哪种监管?
    这段内容讨论了督促程序中的管辖问题。这种管辖属于特定领域管辖,是一种独特的地域分类。相比协议管辖和选择管辖,督促程序被规定为适应商品经济发展的需要,尽快清偿债务。因此,督促程序的意义在于使债权债务关系明确,双方没有争议的案件能够尽快清偿债务。在督促程序中的管辖问题中,所涉及的领域属于特定领域管辖,是一种独特的地域分类。这种管辖排除了协议管辖和选择管辖。之所以这样规定,是因为督促程序是适应商品经济发展的需要,尽快偿债务;加速资金流转的一种简便易行的审判程序,其意义就在于使那些债权债务关系明确,双方没有争议的案件,不经开庭审理而以债权人的主张为基础,尽快清偿债务。 督促程序中的特定领域管辖有哪些特点?督促程序是一种解决争议的程序,旨在确保当事人按照法院的判决或裁定的规定履行其法律义务。在督促程序中,特定领域管辖是一个重要的特点,具体表现如下:1. 特定领域管辖是指根据法律的明确规定,某些争议只
    2023-08-28
    167人看过
  • 破产程序属于非讼程序
    一、破产程序属于非讼程序破产案件是非讼案件。非讼案件,是指利害关系人在没有民事权益争议的情况下,请求人民法院确认某种事实和权利有无的案件。包括确认调解协议案件和实现担保物权案件等。二、企业破产中哪些债务是优先偿还的(一)企业法人在清偿还债前,应当从破产财产中优先拨付破产费用。破产费用是对破产财产保管、清理、处理和估价时所需要的费用。例如,破产诉讼的费用、聘任工作人员的费用等。根据民事诉讼法规定,企业法人在优先拨付破产费用后,按照下列顺序清偿债务:1、破产企业所欠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2、破产企业所欠税款。税收是国库的收入,税收的多少直接影响国家的财政收入,关系到国家的利益,因此,破产企业所欠的税款,也应当优先清偿。3、破产债权。主要指破产还债企业所欠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款项。企业法人清偿财产时,前一清偿顺序完毕后,有剩余财产的,才开始后一顺序的清偿。以此类推,一直到被执行人的财产清
    2023-06-06
    454人看过
  •  刑罚的程序与形式:刑种与刑罚执行程序
    刑法规定了多种刑事判刑形式,包括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以及罚金、剥夺政治权利和没收财产等。刑事责任与民事责任的区别主要表现在产生前提、责任承担主体和主观方面。刑事责任只能由犯罪人承担,而民事责任是违反民事义务的行为人对被侵害人承担责任。刑事责任的成立以犯罪人的故意为常态,而民事责任则受行为人主观恶性的影响。依据刑法规定,犯罪行为应当受到刑罚制裁。刑事判刑的形式包括:(1)管制;(2)拘役;(3)有期徒刑,一般构成犯罪的,才能处有期徒刑;(4)无期徒刑,则是刑期最长的;(5)死刑,是最严重的刑罚;(6)此外还有处以罚金,剥夺政治权利,没收财产等刑事判刑形式。刑事责任与民事责任之间有什么区别1、两者产生的前提不同。刑事责任产生的前提是犯罪行为,因而刑事责任与行为人的犯罪行为有着必然的联系;而民事责任产生的前提是违反民事义务,因而民事责任与民事主体违反民事义务的行为有着必须的联系;
    2023-10-21
    129人看过
  • 普通程序简易审理的审理程序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司法部关于适用简易程序审理公诉案件的若干意见(2003年3月14日)7cf广东刑事辩护网第三条人民检察院建议适用简易程序的,应当制作《适用简易程序建议书》,在提起公诉时,连同全案卷宗、证据材料、起诉书一并移送人民法院。人民法院在征得被告人、辩护人同意后决定适用简易程序的,应当制作《适用简易程序决定书》,在开庭前送达人民检察院、被告人及辩护人。人民法院认为依法不应当适用简易程序的,应当书面通知人民检察院,并将全案卷宗和证据材料退回人民检察院。7cf广东刑事辩护网第四条对于人民检察院没有建议适用简易程序的公诉案件,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可以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应当征求人民检察院与被告人、辩护人的意见。人民检察院同意并移送全案卷宗和证据材料后,适用简易程序审理。人民法院决定适用简易程序的,应当制作《适用简易程序决定书》,在开庭前送达人民检察院、被告人及辩护人。7cf广东
    2023-04-22
    160人看过
  •  普通审理程序的演变:从简易程序到一般程序
    在审理过程中,如果案情变得复杂,可以考虑转为普通程序审理。当事人中的一方或双方提出适用简易程序的异议后,人民法院应当进行审查,并根据下列情况分别处理:(1)如果异议成立,案件应转入普通程序审理,人民法院应将合议庭的组成人员及相关事项以书面形式通知双方当事人。(2)如果异议不成立,人民法院应口头告知双方当事人,并将上述内容记入笔录。在审理过程中,如果案情变得复杂,可以考虑转为普通程序审理。当事人中的一方或双方提出适用简易程序的异议后,人民法院应当进行审查,并根据下列情况分别处理:(1)如果异议成立,案件应转入普通程序审理,人民法院应将合议庭的组成人员及相关事项以书面形式通知双方当事人。(2)如果异议不成立,人民法院应口头告知双方当事人,并将上述内容记入笔录。 简 易 程 序 转 普 通 审 理 规 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八条规定,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后六个月内进行简易程
    2023-09-02
    165人看过
  • 一审程序违法退回再审用什么程序审理
    一审程序违法退回再审用哪些程序审理如果再审的对象是一审法院作出的生效判决或裁定,则按照二审的程序来审理案件。其次,依照再审程序审理案件的法院,包括原审法院、原审法院的上级法院和最高人民法院。对于上级法院和最高法院提审的案件,即使原来是一审法院审理终结的,也要按二审程序进行审理。如果再审案件是按照二审程序审理的,法院必须开庭审理。再审程序有哪些特点1、再审程序属于“非常程序”再审程序是法院对于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有重大瑕疵的判决进行再次审理的一种非常途径。其“非常程序”属性,是就其与普通救济程序的区别而言的,因为再审程序只能用于例外情况的救济,而不能像普通救济程序那样被频繁启用。实务部门有一种观点认为,“维护的既判力只是那些正确的既判力,绝对不维护错误的既判力,”判决可以有正确与错误之分,但既判力作为一种约束力和审判权威的象征,只能维护,而不能否定。即使个案判决被推翻了,也是着眼于维护法院权
    2023-06-01
    423人看过
  • 不属于行政许可特别程序的是当场决定程序吗?
    一、不属于行政许可特别程序的是当场决定程序吗?不属于行政许可特别程序的就是当场决定程序;行政许可决定不需要当场作出,但是有些行政许可决定可以当场作出。法律规定,行政机关对行政许可申请进行审查后,除当场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的外,应当在法定期限内按照规定程序作出行政许可决定。《行政许可法》第三十七条行政机关对行政许可申请进行审查后,除当场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的外,应当在法定期限内按照规定程序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第三十八条申请人的申请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行政机关应当依法作出准予行政许可的书面决定。行政机关依法作出不予行政许可的书面决定的,应当说明理由,并告知申请人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第八十二条本法规定的行政机关实施行政许可的期限以工作日计算,不含法定节假日。二、可以设定行政许可的范围有哪些?(1)直接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宏观调控、生态环境保护以及直接关系人身健康、生命财产
    2023-04-18
    361人看过
  • 一审简易程序二审还会简易程序吗
    不会,二审都是合议庭审理的,不存在简易程序。一审,案情简单的,法院可以适用简易程序,由一个审判员独任审判。对一审判决不服,上诉的案子,到二审法院,一律要组成合议庭审理,不存在简易程序的问题。一、刑事诉讼简易程序是怎样的简易程序中国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条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对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可以组成合议庭进行审判,也可以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判;对可能判处的有期徒刑超过三年的,应当组成合议庭进行审判。适用简易程序审理公诉案件,人民检察院应当派员出席法庭。第二百一十一条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审判人员应当询问被告人对指控的犯罪事实的意见,告知被告人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法律规定,确认被告人是否同意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第二百一十二条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经审判人员许可,被告人及其辩护人可以同公诉人、自诉人及其诉讼代理人互相辩论。第二百一十三条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不受本章第一节
    2023-06-26
    417人看过
  • 子女抚养权归属法院审理强制执行程序
    法院对子女抚养权归属的处理方式,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子女抚养权的归属两周岁以下子女的抚养权归属首先,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其次,如果出现某些特殊情况,父方也可获得两周岁以下子女的抚养权,这些特殊情况包括:1、在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可协议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2、母方有下列特殊情形之一的,父方可获得抚养权:(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2)有
    2023-07-27
    298人看过
  • 六种一审结案方式,如何应对结案执行程序
    执行结案的方式:1、申请人撤销申请的;2、据以执行的法律文书被撤销的;3、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死亡,无遗产可供执行,又无义务承担人的;4、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案件的权利人死亡的;5、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因生活困难无力偿还借款,无收入来源,又丧失劳动能力的;6、人民法院认为应当终结执行的其他情形。涉黄法人逃跑多久可以结案不会结案。按照《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一般刑事案件大致要经过3个阶段,即侦查阶段(公安机关)、审查起诉阶段(人民检察院)和审判阶段(人民法院)。一、侦查阶段:第一百五十六条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第一百六十二条公安机关侦查终结的案件,应当做到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并且写出起诉意见书,连同案卷材料、证据一并移送同级人民检察院审查决定;同时将案件移送情况告知犯罪嫌疑人及其辩护律
    2023-07-03
    248人看过
换一批
#合同履行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拒绝履行是指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行为。一方当事人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拒绝履行构成的条件: 1、须有合法有效的债务存在这是拒绝履行的前提条件; 2、须履行仍为可能... 更多>

    #拒绝履行
    相关咨询
    • 这种情况属于审案违背程序吗?
      江西在线咨询 2022-10-02
      这种情况属于审案违背程序的情况,建议您委托律师此案,如需帮助建议来本所当面咨询委托。
    • 认罪认罚开庭程序属于哪种程序
      上海在线咨询 2022-05-23
      1、认罪认罚开庭程序主要是速裁程序。 2、速裁程序应当在十日以内作出决定,对可能判处的有期徒刑超过一年的,可以延长至十五日。 3、被告认罪的,审判长应当将被告认罪的诉讼权和法律规定告知被告,并审查其认罪的自愿性和结论结论的真实性和合法性,查明该方是否在场并宣布案件。
    • 中止执行不属于再审程序就已经停止执行了吗
      西藏在线咨询 2021-12-10
      对具有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调解书,应当向法院提出再审申请,不得停止执行原民事判决、裁定、调解书。决定再审的,裁定暂停执行,但追索赡养费、赡养费、抚养费、养老金、医疗费用、劳动报酬等案件,不得暂停执行。对刑事案件提出上诉,上诉期间不能停止执行判决、裁定,法院决定再审,再审期间不停止执行原判决、裁定,但被告可能无罪,或者可能减少原判决,可以决定暂停执行原判决、裁定,必要时,可以采取保释等待审判、
    • 行政强制执行程序属于行政司法程序是什么呢?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07-25
      依法由人民法院执行的具体行政行为,主要是指依法可以对其提起行政诉讼,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既不起诉又不履行,法律没有授予行政机关以强制执行权,或者法律虽授予行政机关强制执行权,同时又规定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的具体行政行为。法律、法规授予行政机关强制执行权的,行政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的,人民法院将不予受理。邮政部门由于法律、法规没有授予其强制执行权,其做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在相对人拒绝履行的情况下,
    • 认罪认罚审判程序属于什么程序?
      四川在线咨询 2022-05-24
      1、认罪认罚开庭程序主要是速裁程序。 2、速裁程序应当在十日以内作出决定,对可能判处的有期徒刑超过一年的,可以延长至十五日。 3、被告认罪的,审判长应当将被告认罪的诉讼权和法律规定告知被告,并审查其认罪的自愿性和结论结论的真实性和合法性,查明该方是否在场并宣布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