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情形属于股东滥用股权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3-22 22:02:02 119 人看过

(1)《公司法》规定,股东在涉及公司为其担保事项进行表决时,应当回避,如股东违反这一规定强行参与表决,则构成滥用股东权利;

(2)《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有查账权,但前提是股东应当有正当的理由,一般为公司的经营活动特别是在财务处理上有损害股东利益之嫌。如果股东为个人经营的目的,以查账为由,窃取公司商业秘密,则构成股东滥用权利;

(3)公司章程规定公司出售重大资产需股东大会特别决议通过,公司的控股股东无视章程的规定,不经法定程序,强令公司经营层出售该资产,也构成股东权利的滥用。

一、控股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的法律风险

控股股东利用其对公司的控制地位,违反对其他股东的信义义务,滥用股东权利,迫使公司接受控股股东的个人意志作出决议或决定,可能存在如下法律风险:

(1)控股股东利用其控股地位,迫使股东会或董事会作出违反法律或公司章程的决议,导致公司决议无效或被撤销。

(2)控股股东利用其控股地位,作出的公司决定在表面上符合法定条件和程序,但实质上损害公司或其他股东合法权益。

(3)如果控股股东控制公司意志作出决定,无论程序上是否存在瑕疵,无论作出的决定是否符合公司利益,如果损害其他股东行使股东权利,将会被其他股东提起诉讼程序。

(4)如果控股滥用控股股东地位损害其他股东利益,应对其他股东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一些公司股东,尤其是居于控股地位的大股东,往往利用其在公司经营管理、股东会表决权等方面的优势地位,滥用股东权利,利用自己的股东地位,为了追求私利不正当地行使股东权利,这种行为不仅损坏公司利益,实际上也损害了其他股东的利益,同时还会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这种行为应当受到法律的制裁,滥用股东权利的股东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21日 20:31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债权人相关文章
  • 什么是股东滥用股东权利
    股滥用股东权利,是指公司股东故意违反法律或章程的规定,不正当地行使股东权利。公司法赋予股东广泛的权利。本着权利、义务平等的原则,公司股东在享受各项权利的同时,负有正当行使权利的义务。其正当行使权利受法律保护,滥用权利将受到法律的制裁。股东在行使权利时,一是要遵守法律有关权利行使的规定,二是要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行使。一、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的形式股东行使权利不得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的利益,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的形式包括:(1)《公司法》规定,股东在涉及公司为其担保事项进行表决时,应当回避,如股东违反这一规定强行参与表决,则构成滥用股东权利;(2)《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有查账权,但前提是股东应当有正当的理由,一般为公司的经营活动特别是在财务处理上有损害股东利益之嫌。如果股东为个人经营的目的,以查账为由,窃取公司商业秘密,则构成股东滥用权利。(3)公司章程规定公司出售重大资产需股东大会特别决议通
    2023-03-19
    69人看过
  • 股权转让协议哪些属于违法情形
    股权转让协议以下情形属于违法情形:欺诈胁迫手段使转让股权,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利益的转让股权,以转让股权掩盖非法目的,损害公共利益,违法法律强制性规定转让股权等情形。股权转让合同又称股权转让协议,是指股权转让方与股权受让方签订的,约定在股权转让中双方各自权利义务关系的契约。一、认缴股东退出股东必须在公司章程的规定期限内将所有出资缴纳完毕。所谓退出股权,实际上是将自己持有的股权转让。转让股权时,没有将原出资缴纳完毕的,应当区分两种情形具体分析:一是如果转让方在与受让方签订股权转让合同时,将自己瑕疵出资的事实如实相告,致使受让方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这一事实,仍然愿意受让股权的,则股权转让合同有效;二是如果转让方在与受让方签订股权转让合同时,隐瞒了自己出资瑕疵的事实,致使受让方签订合同时不知道这一事实,并因此而受让股权的,则受让方有权以其被欺诈为由请求撤销或者变更股权转让合同。但是撤销或变更的权利自权利
    2023-06-25
    93人看过
  • 哪些权利属于股东所有
    法律综合知识
    一、哪些权利属于股东所有1.出席或委托代理人出席股东大会行使表决权;2.选举权和被选举权;3.依法转让出资或股份的权利;4.股东知情权;5.盈余分配权和公司剩余财产分配权;6.对公司新增资本的优先认购权;7.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和特定情形下召集主持股东大会的权利。二、股东的出资责任有哪些我国公司法上的股东出资责任在内容上主要是以下四种责任:1.货币出资的缴纳责任。即有限公司股东未按照规定缴纳出资的,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股份公司发起人未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缴足出资的,应当补缴。2.非货币出资的差额补足责任。即公司成立后,发现作为设立公司出资的非货币财产的实际价额显著低于公司章程所定价额的,应当由交付该出资的股东或发起人补足其差额。3.违约赔偿责任。即有限公司未缴纳出资的股东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股份公司的发起人应当按照发起人协议承担违约责任。4.出资连带责任。即对未缴纳的
    2023-09-20
    405人看过
  • 股东权利的滥用
    股东权利
    滥用股东权利的表现有:1、滥用公司法人的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2、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3、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滥用股东权利的股东负无限连带责任导读:公司人格否认制度的适用: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的具体表现形式是:财产混同、人格混同(母子公司用一块牌子)、管理混同(母子公司)、财会混同混乱。滥用股东权利的股东将承担无限连带清偿责任。第二十条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
    2023-07-16
    172人看过
  • 股东滥用权利的情况如何
    1、(一)根据《公司法》规定,股东参与公司担保事项应当回避表决。如果股东违反这一规定,强行参加表决,将构成滥用股东权利(2)根据《公司法》,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有权对账目进行审计,但前提是股东应有正当理由。一般来说,公司的经营活动,特别是在财务处理上,都有损害股东利益的嫌疑。股东以个人经营为目的窃取公司商业秘密的,构成滥用权利。(3)公司章程规定,公司出售重大资产需要股东大会作出特别决议,而公司控股股东未经法定程序强迫公司管理层出售资产,也构成了股东权利的滥用第二,控股股东权利滥用的法律风险p>可能存在以下法律风险:控股股东利用在公司的控制地位,违反对其他股东的诚信义务,滥用权利,(一)控股股东利用其控制地位,迫使股东会或者董事会作出违反法律或者公司章程的决议,导致公司决议无效或撤销的;(2)控股股东利用其控制地位作出的决定,表面上符合法定条件和程序,但实质上损害了公司或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2023-05-07
    260人看过
  • 股东维权哪些情形可起诉
    股东维权哪些情形可起诉新公司法规定了各种规范公司内部治理结构的诉讼制度,如何适用这些制度是公司法务的一个重要课题。请问:这些诉讼制度的类型及其适用条件是什么?某公司法务人员点化新公司法针对公司内部治理结构的完善设置了五种诉讼机制,各种诉讼制度有着不同的适用条件。本文对除针对公司高管人员的赔偿诉讼以外的各类诉讼制度解析如下:第一是股东会、董事会决议无效诉讼。此类诉讼适用该“两会”决议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而在实体上自始无效的情形,但公司法对行使该诉权的主体未作规定。我们认为,根据公司法的基本原理,对股东会决议提起无效诉讼的主体只能是股东。由于公司内部治理结构中的诉权来源于监督权,由于监事会不能对股东会行使监督权,故监事会或监事无权提起此项诉讼,;对董事会决议的无效诉讼可以由股东、监事会、监事及投反对票的董事均可行使诉权。第二是股东对“两会”决议的撤销权诉讼。此类诉讼的功能在于股东可对
    2023-06-09
    243人看过
  • 股东权利滥用法律有哪些规定?
    法律对股东滥用股东权利依《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条规定如下: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的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滥用股东权利的法律后果是什么滥用股东权利的法律后果如下:1、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2、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3、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
    2023-07-17
    61人看过
  • 哪些情形属于滥用公司法人地位?
    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的责任情况具体表现有:一是不当控制,又称过度控制,指控股股东对公司的过度控制,主要发生在母、子公司之间。母公司基于其特殊地位,对子公司的经营决策形成影响是必然的,此亦为法律所允许。但如果这种控制超过了必要的限度,母公司就应当对子公司的行为承担责任。二是资产和事务的混同。主要表现为:公司和股东的财务记录、账户等没有分开、股东随意处分公司的财产、公司没有遵守正常的设立程序、母子公司使用共同的董事和雇员、共同的利润分配政策等。三是组织机构混同。如“一套班子两块牌子”人员的兼任,无视公司的法律形式不召开股东会议,公司共在一栋办公楼办公,共用电话号码、信封等。四是滥用公司形式。指股东利用公司形态逃避合同义务或法律义务时,公司被作为股东逃避义务的工具,有悖于法律正义价值,因而公司的行为被视为股东的行为,股东即应对此承担责任。
    2023-06-09
    200人看过
  • 股东股东知情权包括哪些范围,股东知情权有哪些内容
    股东知情权的范围包括以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九十七条,股东有权查阅公司章程、股东名册、公司债券存根、股东大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财务会计报告,对公司的经营提出建议或者质询。一、股东知情权纠纷起诉的基本流程是什么股东知情权纠纷起诉的基本流程如下:1、立案审查;2、排期开庭;3、开庭审理;4、宣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股东有权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决议、监事会决议和财务会计报告。股东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的,应当向公司提出书面请求,说明目的。公司有合理依据认为股东查阅会计账簿有不正当目的,可能损害公司合法利益的,可以拒绝提供查阅,并应当自股东提出书面请求之日起15日内书面说明理由。如果公司拒绝提供咨询,股东可以要求人民法院提供咨询。侵犯股东知情权的诉讼本质上是侵权诉讼。提起这起诉讼的前提条件之一是用尽内部救济。二、大股东如何参与
    2023-03-29
    68人看过
  • 股东的知情权是否属于股东的具体实施权
    股东的知情权是每个股东的基本权利。股东的查阅权是指股东可以查阅并复制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复制股东会会议记录以及财务会计报告。若是公司拒绝的,应当出具书面说明。一、公司发生财务纠纷的应按什么规定处理公司发生财务纠纷的应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处理。纠纷不能协商的,可以由股东表决。股东可以采取以下措施:1、提出书面质疑,让财务负责人合理解释有疑问的地方;2、可以向股东大会申请聘请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公司账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股东有权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大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和财务会计报告。股东可以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股东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的,应当向公司提出书面请求,说明目的。公司认为股东查阅会计账簿有不正当目的,可能损害公司合法利益的,可以拒绝查阅,自股东提出书面请求之日起十五日内书面答复股东并说明理由。公司拒绝提供咨询的,股东可以要求人
    2023-04-10
    56人看过
  • 股东权益保护:哪些情形下股东可诉请解散?
    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以下列事由之一提起解散公司诉讼,并符合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三条规定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1)公司持续两年以上无法召开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的;(2)股东表决时无法达到法定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比例,持续两年以上不能做出有效的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的;(3)公司董事长期冲突,且无法通过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解决,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的;(4)经营管理发生其他严重困难,公司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的情形。股东解散公司解散流程我国公司法规定的一般解散的原因有:1、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时。但在此种情形下,可以通过修改公司章程而使公司继续存在,并不意味着公司必须解散。如果有限责任公司经持有2/3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或者股份有限公司经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股东所持
    2023-07-20
    385人看过
  • 股东退股,股东要求公司收购股权情形
    《公司法》第七十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一)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二)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三)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六十日内,股东与公司不能达成股权收购协议的,股东可以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九十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023-06-05
    381人看过
  • 股东抽逃出资滥用了股东权利吗
    是的。抽逃出资行为如果情节严重是会构成刑事犯罪的,刑法中有虚假出资、抽逃出资这个罪名,股东需要承担刑事责任。《公司法》第二十条股东禁止行为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一、股东抽逃全部出资后还有表决权吗没有表决权。所谓的股东并未向公司出资,或出资后又全部抽逃出资,则也就丧失了行使股东权利的实质性条件。根据《公司法》第四十二条规定: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那么,此处的出资是实缴出资还是认缴出资,立法的不明确导致了实务的分歧,并直接影响了股
    2023-03-22
    431人看过
  • 股东转让股权后,哪些情形其他股东可主张优先购买权
    1、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未就其股权转让事项征求其他股东意见,或者以欺诈、恶意串通等手段,损害其他股东优先购买权,其他股东主张按照同等条件购买该转让股权的,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但其他股东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同等条件之日起三十日内没有主张,或者自股权变更登记之日起超过一年的除外。2、法律依据:《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规定(二)》第二十一条一、公司股东间的股权转让程序如何根据我国现行法律、法规及行政规章的规定,股权转让的程序主要如下:(1)召开公司股东大会,研究股权出售和收购股权的可行性。分析出售和收购股权的目的是否符合公司的战略发展,并对收购方的经济实力经营能力进行分析,严格按照公司法的规定程序进行操作。(2)聘请律师进行尽职调查。(3)出让和受让双方进行实质性的协商和谈判。(4)出让方(国有、集体)企业向上级主管部门提出股权转让申请,并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
    2023-02-16
    229人看过
换一批
#债权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债权人
    词条

    债权人是债的主体之一,债的主体包括双方当事人,即债权人和债务人。债权人是指有权请求对方当事人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人。在债的关系中,债权人和债务人都必须是特定的。债权人既可以是一人,也可以是多人。... 更多>

    #债权人
    相关咨询
    • 哪些情形属于股东违反出资义务?
      山西在线咨询 2023-07-23
      首先,应按期足额认缴出资而不认缴的属于股东违反出资义务: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如果不按期足额缴纳出资额的,属于股东违反出资义务。根据规定:股份有限公司成立后,发起人未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缴足出资的,应当补缴;其他发起人承担连带责任。 其次,非货币出资评估额低于公司章程登记额的属于股东违反出资义务: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发现作为设立公司出资的非货币财产的实际价额显著低于
    • 股东知情权可以归属于股东吗?
      甘肃在线咨询 2021-11-22
      股东的知情权是股东的基本权利。股东有权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会记录、董事会决议、监事会决议和财务会计报告。股东可以要求查阅公司的会计账簿。股东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的,应当向公司提出书面请求,说明目的。
    • 股权转让协议哪些属于违法情形
      安徽在线咨询 2021-12-26
      股权转让协议以下情形属于违法情形:欺诈胁迫手段使转让股权,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利益的转让股权,以转让股权掩盖非法目的,损害公共利益,违法法律强制性规定转让股权等情形。股权转让合同又称股权转让协议,是指股权转让方与股权受让方签订的,约定在股权转让中双方各自权利义务关系的契约。
    • 哪些情形下公司股东能请求股东回购股权
      江苏在线咨询 2023-04-22
      如果你是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经常在某股东退出时这个股东要求公司回购其股权,甚至直接由股东和公司签订的股权回购协议,那么这些行为是否有效呢?我国《公司法》第七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 (一)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 (二)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 (三)公司章
    • 股东股东有哪些隐形权利
      湖南在线咨询 2022-08-30
      一般情况下,可以拿到分红。隐名股东负出资义务,显名股东负营业及分派利益的义务,双方互负有义务,且互为对价,任何一方都不能无偿从他方取得利益,故隐名股东合同为双务合同、有偿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