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有哪些相关规定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06 15:50:27 309 人看过

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如下:

1、当事人应先自行处理交通事故;

2、对于随后发生的交通事故,当事人应先撤离现场,然后自行协商赔偿损失;

3、当事人经协商后达成协议,应当共同签署并填写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协议。损害赔偿协议包括时间,地点,天气,所涉人员的姓名,机动车驾驶证号码,联系信息等。

一、交通事故认定的内容如下:

1、是否有损害结果的发生。一切的责任都是围绕着损害结果的产生而产生的,如若没有损害结果,则不存在交通事故的具体责任承担问题;

2、当事人驾驶过程中是否有交通违法违纪行为。可以理解为客观上当事人是否能够遵循了道路车辆交通行驶规则的规定,主观上当事人是否属于疲劳驾驶或是醉酒驾驶等情形;

3、当事人是否有驾驶资质。如果驾驶员没有正规的驾驶资质从而导致交通事故的发生的,则必然存在着一定事故责任;

4、当事人对事故发生的自我处理。包括事故发生前和事故发生后的行为情况。对于事故发生前的征兆,当事人是否采取了合理的回避措施;肇事车辆的驾驶员是否在事故发生后逃逸而避开了自己在事故发生后所应承担的相应义务;其他可能影响事故程度级别的当事人的自我处理行为。

二、交通事故赔偿有:

1、保险公司赔偿。由承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在限额范围内支付保险金,如果机动车没有投保第三人责任强制险的,投保义务人在交强险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2、过错方赔偿。机动车与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适用过错责任有只有一方有过错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责任;双方均有过错的,各自承担与其过错相应的责任;机动车与行人、非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行人、非机动车故意碰撞机动车的,免除机动车一方的责任;行人、非机动车对损害的发生具有过失的,可以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责任;机动车能够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仅承担不超过10%的责任。

综上所述,交通事故处理程序的规定有当事人应先自行处理交通事故;对于随后发生的交通事故,当事人应先撤离现场,然后自行协商赔偿损失;当事人经协商后达成协议,应当共同签署并填写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协议。损害赔偿协议包括时间,地点,天气,所涉人员的姓名,机动车驾驶证号码,联系信息等。交通事故认定的内容有是否有损害结果的发生、当事人驾驶过程中是否有交通违法违纪行为、当事人是否有驾驶资质、当事人对事故发生的自我处理。交通事故赔偿有保险公司赔偿、过错方赔偿。

一、车祸全责保险公司全赔吗

具体要根据双方的投保情况和损失金额来分析:

《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据此,对于您自己车辆的修理费,先由对方的保险公司在交强险内赔偿,之后,如果您投保了车损险的,则由您你的保险公司赔偿修理费的余额;如果没有投保车损险的,则应由您个人承担。

对方车辆的修理费,先由您的保险公司在交强险限额内赔偿,如果有超出部分,而您也投保了第三者责任险的,则由保险公司赔偿余额;如果您没保第三者责任险,则对方修理费的余额应由您个人赔偿。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31日 05:43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交通事故处理程序相关文章
  • 阻碍道路交通秩序如何处罚,相关法律规定
    一、阻碍道路交通秩序如何处罚阻碍道路交通秩序给予怎样的处罚,要依据具体情节而定。如果是影响交通工具正常行驶的,给予治安管理处罚。如果是聚众扰乱交通秩序情节严重的,给予刑事处罚。二、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三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一)扰乱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秩序,致使工作、生产、营业、医疗、教学、科研不能正常进行,尚未造成严重损失的;(二)扰乱车站、港口、码头、机场、商场、公园、展览馆或者其他公共场所秩序的;(三)扰乱公共汽车、电车、火车、船舶、航空器或者其他公共交通工具上的秩序的;(四)非法拦截或者强登、扒乘机动车、船舶、航空器以及其他交通工具,影响交通工具正常行驶的;(五)破坏依法进行的选举秩序的。聚众实施前款行为的,对首要分子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
    2023-06-17
    202人看过
  • 解读1月1日施行的《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新《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明年1月1日施行环渤海新闻网消息(刘瑞柱、李海燕)新的《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简称新规)将于2009年1月1日起施行。与现行法规相比,这部新规对交通事故当事人撤离、涉外道路交通事故处理、交警执法等作出了新要求。解读新规定有几大亮点,可以更好地保障受害者权益和进行公正执法。亮点一:自行协商程序防拥堵道路交通事故的处理在目前设有的简易程序的基础上,新规增设自行协商程序,自行协商时,车辆可以移动的,当事人应当在确保安全的原则下对现场拍照或者标划事故车辆现场位置后,立即撤离现场,将车辆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解读:当事人针对轻微的交通事故可以进行自行协商,体现了当事人的意思自治原则,对更好地处理交通事故会有很大的帮助。这样既减轻了交警的负担,也可更好地平息交通事故。自行协商可以提高道路交通事故处理效率,减少因道路交通事故造成的交通拥堵。亮点二:外国人肇事禁止出境根
    2023-06-08
    110人看过
  • 有关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67条的赔偿问题解答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67条赔偿如下发生交通事故必须保护现场,抢救伤者和财产。写出肇事详细经过的书面材料。造成财产损失的由公安机关作出车辆、物品损失评估。造成人员伤残的、由公安机关指定车主或主要肇事责任人预付伤者医疗费用、并出具伤势鉴定证明和医疗费用初步评估说明书。道路上的交通事故死亡要怎么赔偿道路交通事故死亡的赔偿:受害人的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如果赔偿权利人举证证明其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高于受诉法院所在地标准的,那么死亡赔偿金还可以按照其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的相关标准计算。《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条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造成人身伤亡的,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告执勤的交
    2023-07-14
    212人看过
  • 普通程序和简易程序处理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是什么?
    道路上交通事故不可避免的时有发生,对于事故责任的认定及保险赔偿等问题的解决,需要交警部门出具道路事故认定书。通常情况下,快速处理好事故并恢复正常交通秩序是首要的,但对于一些情况复杂无法当场处理的事故责任的认定则需要更多的时间和程序。那么普通程序和简易程序处理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的区别是什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规定了两种程序:一种是按照简易程序处理而制作的“事故认定书”,一种是按照普通程序或一般程序处理而制作的“交通事故认定书”。一、交通事故认定书的简易程序1、依照条例第八十九条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或者交通警察接到交通事故报警,应当及时赶赴现场,对未造成人身伤亡,事实清楚,并且机动车可以移动的,应当在记录事故情况后责令当事人撤离现场,恢复交通。对拒不撤离现场的,予以强制撤离。对属于前款规定情况的道路交通事故,交通警察可以适用简易程序处理,并当场出具事故认定书。2、
    2023-06-21
    94人看过
  •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公安部令第104号是什么规定
    第二十八条因收集证据的需要,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扣留事故车辆及机动车行驶证,并开具行政强制措施凭证。扣留的车辆及机动车行驶证应当妥善保管。出现交通事故后,因收集证据的需要,交警可以扣车。第四十四条检验、鉴定结论确定之日起5日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通知当事人领取扣留的事故车辆、机动车行驶证以及扣押的物品。第四十七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现场调查之日起10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在查获交通肇事车辆和驾驶人后10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鉴定结论确定之日起5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在事故处理过程中,因调查、鉴定、重新鉴定等事项的期限规定相对复杂。但从第四十四条与第四十七条两条规定可以看出,当事人领取扣留的事故车辆与交警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均应在检验、鉴定结论确定之日起5日内完成,也就是说发还被扣车的期限至迟不能晚于领取
    2023-08-18
    202人看过
  • 新的《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明年1月1日实施
    青海新闻网讯【焦点提示】随着社会的变化,交通发展日新月异。但是,由于设施不完备、管理不到位等因素,也经常形成负责事故处理的公安交管部门抱怨人民群众不理解,而接受处理的当事人又指责交警执法不公正的尴尬局面。自明年1月1日起,如果市民对交警的交通事故认定存有异议,可向上一级交管部门申请复核。针对该申请,如果原认定确实存在错误,市民可在递交复核后的40日内获得新的事故认定。这是新的《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中一个新的规定。此外,限制交通警察的权力,增加事故认定复核程序,也成为新规的一大亮点。据悉,新规将于2009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我省知名律师马虎城先生认为,这部新的规定非常人性化,给了当事人法律救济的渠道,可操作性强,可以最大限度地防止人为显失公平等情况的发生,这部与百姓密切相关的规定有以下亮点。亮点一:事故重新复核不得超过一个月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送
    2023-06-08
    443人看过
  • 非道路有哪些范围,发生非道路交通事故如何处理?
    一、非道路范围规定:(1)自建自管未列入规划的城市巷弄或村间路,或者称自行修建并自行负责管理的路面;(2)用于田间耕作的农村铺设的水泥路、沥青路、砂石路等机耕路;(3)村民宅前宅后建造的路段或自然通车形成的路面;(4)封闭式住宅小区内楼群之间的路面;(5)机关、团体、单位的内部路面,厂矿、企事业单位,火车站、机场、港口、货场内的专用路面;(6)撤村建居后尚未移交公安交通部门管理的路段;(7)凉晒作物的场院内;(8)断路施工而且未竣工或已竣工未移交公安交通部门管理的路段;(9)其他未列入公共交通管理范围的路段①。大量的这类非道路交通事故,若无人受理,或受理后在处理上存在很多实际困难,导致事故不能得到及时适当的处理,也会给社会带来不稳定的隐患。鉴于此,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七条“车辆在道路以外通行时发生的事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到报案的,参照本法有关规定办理。”的规定,将非道路交通事故也交由
    2023-06-02
    463人看过
  • 轻微道路交通事故应对措施:相关规定和建议
    轻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流程:双方应先撤离现场,再协商。对于“刮擦”、“追尾”等交通事故,双方应迅速自行离开现场,不再停留在事故现场等待交警处理。如果不能达成协议,不能立即撤离现场,应当向执勤交警,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报告。快速处理轻微道路交通事故1、事故发生后要马上停车,打开双闪,确认安全后在车后合理位置树立三角警告标志。2、查看事故中的损失,如对方车辆只是轻微刮擦或碰撞,车辆损失价值不高,也没人受伤。那么基本判断可以走轻微事故快速处理流程。3、和对方协商走交通事故快速处理流程,然后相互查看对方的手续——其中要仔细检查驾驶证、行驶证和交强险保单或交强险标志。4、双方当事人自行判定责任,现场拍照,方便之后的理赔,具体如何拍照后面会有交代。5、事故现场拍照,一般事故拍三张照片:车头位置的、车尾位置的各一张,车辆碰撞接触位置的一张。保险起见前后远一点的位置再各拍一张事故的全景,记住照片要照出双
    2023-07-15
    448人看过
  • 道路交通事故简易处理程序适用标准有什么?
    (一)进行交通事故简易程序处理条件1、当事人不撤离现场的:(1)交通警察记录交通事故发生时间、地点、天气、当事人姓名、机动车驾驶证号,联系方式,机动车牌号,保险凭证号、交通事故形态、碰撞部位等,由当事人签名后,责令当事人撤离现场,恢复交通;(2)拒不撤离现场的,予以强制撤离;(3)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当场制作事故认定书。2、当事人自行撤离现场后,协商损失赔偿未达成协议报警的:(1)当事人向交通警察供有当事人签名的交通事故文字记录材料;(2)交通警察予以记录,由当事人签名,并根据当事人行为对发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当场制作事故认定书。3、当事人共同请求调解的,交通警察进行调解,并在事故认定书上记录调解结案,由当事人签名,交付当事人。(二)进行交通事故简易程序处理时限符合以上交通事故简易程序处理条件的情
    2023-06-02
    494人看过
  • 交通事故鉴定程序相关问题
    交通事故鉴定程序
    1、鉴定的申请和决定在事故处理过程中,当事人和代办代理人有权向公安机关提出鉴定和重新鉴定的申请。但条件前提一是鉴定申请的理由要公道;二是鉴定项目有助于弄清事实的真相;三是鉴定项目切实可行,能够实现。事故调查所需的鉴定由公安机关决定;事故调解所需的鉴定,当事人可以自行选择已在省级公安机关存案的鉴定部分鉴定。2、委托鉴定委托鉴定,应根据被鉴定题目的性质和难度,选择相应的鉴定机构;事故调查所需的鉴定,一般指派或委托公安机关的鉴定职员、鉴定机构进行;公安机关无法完成的,也可委托公安机关制定的社会有资格的鉴定机构进行,此类鉴定不能由当事人自行选择。对当事人的精神病医学鉴定、对当事人的伤残评定、对有争议的财产损失评估,应当委托具备资格的检修、鉴定、评估机构进行,该机构可以是公安机关的鉴定机构,也可以是社会的鉴定机构,但均必需具备资格。3、鉴定时限根据《交通事故处理程序划定》第39条划定,公安机关交通治
    2023-06-02
    412人看过
  • 2023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送达程序
    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送达有什么程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结论,及时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成因和当事人的责任,并送达当事人。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经过勘验、检查现场的交通事故应当自勘查现场之日起十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交通肇事逃逸的,在查获交通肇事逃逸人和车辆后十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三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结论,及时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成因和当事人的责任,并送达当事人。
    2023-05-31
    189人看过
  • 《道路交通安全法》对交通事故的特殊规定有哪些?
    1、从事故发生日起算。如果交通事故造成的损害轻微,双方能就事故责任达成一致意见,不需要交警出具事故责任认定书的,一般自事故发生日起起算三年诉讼时效。2、从交警出具事故责任认定书起算。自交通事故发生之日起,轻微事故5日内;一般事故15日内;重大、特大事故20日内,必须作出责任认定。3、从治疗终结之日起算。实践中法院一般会以伤残评定之日作为诉讼时效的起算时间之一。一、交通事故责任可免除的情形有哪些?(一)受害人故意造成自己的人身或财产损害。受害人的故意行为,是造成损害的根本原因,应自己承担后果。如果能够证明损害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不承担民事责任。(二)非机动车或行人进入高速公路造成的自身损害。高速公路是封闭的机动车高速运行道路,禁止非机动车和行人进入,如果非机动车或行人擅自进入高速公路与机动车相撞,所受损害应自己负责。二、交通事故处理如何确定管辖地?(一)地域管辖。交通事故处理程序中地域管辖
    2023-05-07
    327人看过
  • 交通事故中的道路如何认定,交通事故的处理流程
    一、交通事故中的道路如何认定交通事故中的道路是指公路、城市道路和虽在单位管辖范围但允许社会机动车通行的地方,包括广场、公共停车场等用于公众通行的场所。《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一十九条本法中下列用语的含义:(一)“道路”,是指公路、城市道路和虽在单位管辖范围但允许社会机动车通行的地方,包括广场、公共停车场等用于公众通行的场所。(二)“车辆”,是指机动车和非机动车。(三)“机动车”,是指以动力装置驱动或者牵引,上道路行驶的供人员乘用或者用于运送物品以及进行工程专项作业的轮式车辆。(四)“非机动车”,是指以人力或者畜力驱动,上道路行驶的交通工具,以及虽有动力装置驱动但设计最高时速、空车质量、外形尺寸符合有关国家标准的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电动自行车等交通工具。(五)“交通事故”,是指车辆在道路上因过错或者意外造成的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事件。二、交通事故的处理流程1、发生交通事故的车辆
    2023-06-17
    198人看过
  • 交通警察适用简易程序对道路交通事故的处理
    (一)处理事故的人员适用简易程序的,可以由一名交通警察处理。(二)现场处置交通警察适用简易程序处理道路交通事故时,应当在固定现场证据后,责令当事人撤离现场,恢复交通。拒不撤离现场的,予以强制撤离;对当事人不能自行移动车辆的,交通警察应当将车辆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三)交通事故认定撤离现场后,交通警察应当根据现场固定的证据和当事人、证人叙述等,认定并记录道路交通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天气、当事人姓名、机动车驾驶证号、联系方式、机动车种类和号牌、保险凭证号、交通事故形态、碰撞部位等,并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由当事人签名。(四)赔偿调解当事人共同请求调解的,交通警察应当当场进行调解,并在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上记录调解结果,由当事人签名,交付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适用调解,交通警察可以在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上载
    2023-03-16
    500人看过
换一批
#交通事故处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交通事故处理的程序如下: 1、立即停车、保护现场。 2、抢救伤员并报警处理。如果因抢救受伤人员变动现场的,应当标明位置。 3、接到当事人或其他人的报案之后,按照管辖范围予以立案。 4、交管部门受理案件后,立即派员赶赴现场,抢救伤者和财产,勘... 更多>

    • 关于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中关于道路交通事故扣车的规定是什么
      台湾在线咨询 2022-03-08
      关于道路交通事故扣车问题在《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中也有相关的规定: 第二十条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暂扣交通事故车辆、嫌疑车辆、车辆牌证和当事人的驾驶证时,应当开具暂扣凭证。 因检验、鉴定的需要,暂扣交通事故车辆、嫌疑车辆、车辆牌证和驾驶证的期限为20日;需要延期的,经上一级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延长20日。 暂扣的车辆一律存放在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地点,妥善保管。 当事人的其他证件在查验登记后
    •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与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工作规范哪个效力高
      西藏在线咨询 2022-10-06
      效力一样,都是公安部制定的!“工作规范”是“程序规定”的细化和补充。
    • 那么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基本流程是什么,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有哪些步骤呢?
      香港在线咨询 2022-04-08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基本流程: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和《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的规定,事故发生后,基本的处理流程如下:一:现场勘查1.发生交通事故后,无人员伤亡,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或仅造成轻微财产损失,并且基本事实清楚的,可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撤离现场。对事实、成因有争议的,必须保护好现场,并迅速打122,报告交警。车辆有保险的,应及时告知保险公司到现场。2.值班民警接到指令后,
    • 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新疆在线咨询 2022-04-28
      新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2008) 第五十一条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送达之日起三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 复核申请应当载明复核请求及其理由和主要证据。 第五十二条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收到当事人书面复核申请后五日内,应当作出是否受理决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复核申请不予受理,并书面通知当事人。 (一)任何一方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
    •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中,交通事故造成的死亡赔偿金额有哪些?
      辽宁在线咨询 2022-05-05
      一、受伤未致残的赔偿范围: 因交通事故受伤尚未达到致残的程度,受害人可以要求赔偿的的范围包括以下7项: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以及必要的营养费; 二、因伤致残的赔偿范围 因交通事故致残的,赔偿范围除第一条的各项费用外,还可以根据情况提出以下赔偿项目: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等。 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