限制竞争协议有哪些影响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23 17:51:39 124 人看过

1、它直接妨碍市场竞争机制应有功能的充分发挥,使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遭到破坏

市场竞争机制的一个重要功能就是准确地反映市场供求关系,优化资源配置,引导经营者正确决策。但限制竞争协议以协议、合同等方式对市场上不同经营者商品的价格、产量、销量等进行人为的限制,使其无法准确反映市场供求关系,导致市场的优胜劣汰、刺激生产等诸方面调控功能丧失,影响产业调整与资源配置。联合行为人企图通过规避竞争在不提高经济效率的情况下轻而易举地获取利润,显然不利于推动生产力的发展。不仅如此,限制竞争协议还妨碍了经营者之间基于商品价格、质量、数量、服务标准等方面的自由、充分、公平的竞争,抑制了企业的经营活力,对正常的市场竞争秩序造成破坏。

2、限制竞争协议严重损害其他经营者的合法权益

一方面,限制竞争协议可使已进入市场的非“联合”者的经营活动严重受挫,或使其业务的发展受到直接或间接的威胁,尤其是那些遭受联合抵制的经营者,往往是客户被夺,业务量锐减,损失惨重,甚至遭受灭顶之灾。另一方面,联合行为还可排挤小企业的建立与发展,限制“联合”成员以外的竞争者进入市场,使其丧失参与公平竞争的机会。其三,限制竞争协议还会使消费者的利益遭受损害,这不仅表现为经营者联合一致的高价会使消费者不得不承受不合理的经济负担,而且还表现在联合者对商品数量的限制及销售区域的划分等,会人为扭曲市场供求关系、传递错误市场信息,使不紧俏的商品变得紧俏,误导消费者,使其丧失对商品自由充分的选择权。

二、并非所有的限制竞争协议都一定对竞争和社会进步产生危害

有些限制竞争协议本身虽然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市场竞争,但对于避免市场的过度竞争,减少资源浪费,促进社会整体经济发展和社会公共利益具有一定的积极作用,相比较而言利大于弊。如经营者为降低生产成本,提高生产质量,增加经济效益而共同研究开发商品、开拓市场;企业为提高技术标准,促进生产经营,而联合进行专业化协作生产;在经济特别困难时期,商品的市场价格低于平均生产成本,导致该行业的企业难以继续维持或生产过剩,为了有计划适应需求而对产量、销量、设备或价格进行统一协调等。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10日 18:00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限制竞争相关文章
  • 有哪些情形竞业限制协议无效
    竞业限制协议无效的情况有:(1)协议主体错误。签订竞业限制协议的企业一方,应是拥有商业秘密的权利人,即必须要有商业秘密的存在,这是实行竞业限制的一个非常重要的前提条件。并且协议的另一方必须是符合竞业限制适用条件的人员,如果不满足协议签订的主体条件很可能导致协议无效;(2)超过竞业禁止的期限。竞业限制协议的禁止期限不得超过两年,如果超出应当认定为无效;(3)不给劳动者补偿。用人单位让劳动者签订竞业限制协议,就必须给予劳动者相应的补偿。如果该竞业禁止协议未约定补偿数额或者给付标准,允许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就此事项协商,如果用人单位不同意给付补偿金,则该协议不对劳动者产生效力。竞业协议的范围有哪些1、用人单位应根据自身情况与劳动者约定竞业禁止的范围,以免劳动者再就业时无意间违反竞业禁止协议;2、用人单位在与劳动者签订竞业禁止协议时还可以与劳动者约定竞业禁止的地域范围。如何证明竞业限制协议无效(1)超
    2023-08-13
    76人看过
  • 竞业限制义务有哪些,签订竞业限制协议应注意的问题
    一、竞业限制义务有哪些?(一)员工的义务1、未经甲方同意,在职期间不得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甲方同类的行业;2、不论因何种原因从甲方离职,离职后2年内不得到与甲方有竞争关系的单位就职;3、不论因何种原因从甲方离职,离职后2年内不自办与甲方有竞争关系的企业或者从事与甲方商业秘密有关的产品的生产。(二)用人单位的义务从乙方离职后开始计算竞业限制时起,甲方应当按照竞业限制期限向乙方支付一定数额的竞业限制补偿费。补偿费的金额为乙方离开甲方单位前一年的基本工资[不包括奖金、福利、劳保等]。补偿费按季支付,由甲方通过银行支付至乙方银行卡上。如乙方拒绝领取,甲方可以将补偿费向有关方面提存。二、竞业限制的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三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
    2023-02-27
    136人看过
  • 保密协议中没有涉及竞业限制合理吗?竞业限制限制对象有哪些
    一、保密协议中没有涉及竞业限制合理吗?保密协议中没有涉及竞业限制合理。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所以,保密协议是否要约定竞业限制是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决定的,法律没有强制要求必须要在保密协议里约定竞业限制。二、竞业限制限制对象有哪些竞业限制限制对象有:1.高层管理者,掌握企业大量商业秘密;2.技术研发人员,掌握企业技术秘密;3.高级营销人员,直接掌握着大量的客户资源;4.重要管理岗位的人员,如HR、财务管理、法务管理人员,许多公司关键资料都在他们那里;5.重要信息员,企业内的各种调研数据等都掌握在他们手里。这主要是针对
    2023-06-26
    424人看过
  • 限制竞争行为的种类有哪些?什么是横向限制竞争行为?
    一、限制竞争行为的种类有哪些?根据国家工商局第20号令,公用企业和依法具有独占地位的企业,在市场交易中不得实施下列限制竞争的行为:1、限定用户、消费者只能购买和使用其附带提供的相关产品,而不得购买和使用其他经营者提供的符合技术标准要求的同类商品;2、限定用户、消费者只能购买和使用其指定的经营者生产或者经销的商品,而不得购买和使用其他经营者提供的符合技术标准要求的同类商品;3、强制用户、消费者购买其提供的不必要的商品及配件;4、强制用户、消费者购买其指定的经营者提供的不必要的商品;5、以检验商品质量、性能等为借口,阻碍用户、消费者购买、使用其他经营者提供的符合技术标准要求的其他商品;6、对不接受其不合理条件的用户、消费者拒绝、中断或者削减供应相关商品,或者滥收费用;7、其他限制竞争的行为。二、什么是横向限制竞争行为?横向限制竞争行为是指处于同一生产或流通环节的、经济水平相当的企业之间通过协议
    2023-06-07
    303人看过
  • 发起人协议如何限制同业竞争
    一、发起人协议如何限制同业竞争在同业竞争不得不解决的情形下,拟发行人应与中介机构制定出解决方案,彻底解决同业竞争问题。同业竞争问题的解决,一般有以下几种方式:(一)竞争方股东或并行公司将竞争业务转让给无关联的第三方;(二)通过收购、委托经营等方式,将竞争的业务集中到拟上市公司,但不得运用首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来收购;(三)拟上市公司放弃存在同业竞争的业务;(四)拟上市公司与竞争方股东协议解决同业竞争问题,竞争方股东作出今后不再进行同业竞争的书面承诺;(五)拟上市公司应在有关股东协议、公司章程等文件中规定避免同业竞争的措施,并在申请发行上市前取得控股股东同业竞争方面的有效承诺,承诺将不以任何方式直接或间接地从事或参与和拟上市公司竞争的任何业务活动。二、什么是同业竞争同业竞争是指公司所从事的业务与其控股股东(包括绝对控股与相对控股,前者是指控股比例50%以上,后者是指控股比例50%以下,但因股权分
    2023-06-07
    140人看过
  • 竞业限制争议是否属于劳动争议,竞业限制期限是多长时间
    一、竞业限制争议是否属于劳动争议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第二项规定“因履行劳动合同所发生的争议属于劳动争议”。竞业限制约定是劳动合同中的一项内容,对于竞业限制约定的履行就是对劳动合同的履行。所以,竞业限制争议是属于劳动争议。《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三条【保密义务和竞业限制】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二、竞业限制期限是多长时间竞业限制期限不得超过2年。《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四条【竞业限制的范围和期限】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竞业限制的范围、地域、
    2023-06-16
    473人看过
  • 离职后竞业限制协议怎么才能对自己没影响
    竞业限制协议自劳动合同解除后生效。辞职时与用人单位沟通清楚,并要求用人单位明确是否需要履行竞业限制义务。如果用人单位明确不需要履行,则劳动者可要求用人单位签署相应书面文件,免除竞业限制义务。如果用人单位需要劳动者履行,劳动者也可以就竞业限制协议的内容与用人单位重新协商。由于竞业限制义务与保守商业秘密义务均涉及一定的保密义务,且保守商业秘密义务并无时间限制。因此,劳动者在新单位任职时,要注意履行保密义务,避免因此被用人单位告上法庭,承担额外责任。员工离职后竞业限制协议有效吗员工离职后竞业限制协议有效。离职后用人单位依法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劳动者不得到与本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就业,不得自己开业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四条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竞业
    2023-07-21
    376人看过
  • 竞业限制协议中的限制期限如何约定,竞业限制协议约定
    第一,什么是竞业限制条款?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三条第二款,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同意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也就是说,竞业限制条款规定,劳动者离职后不得在约定的竞业限制期内进入与本单位有业务竞争关系的单位。其次,劳动者离职后,在竞业限制期内,单位应当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单位不支付经济补偿的,劳动者可以拒绝履行竞业限制义务。同时,对于竞业限制协议,单位有单方面任意解除权。第三,竞业限制协议是《劳动合同法》规定的唯一能够约定劳动者承担违约金的协议/另一个条款是服务期条款。最后,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四条第二款“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前款规定的人员到与本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其他从事同类业务有竞争关系的用人单位,或者自己开
    2023-08-09
    311人看过
  • 竞业限制协议适用于哪些人员
    一、竞业限制协议适用于哪些人员《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四条第一款规定: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竞业限制的范围、地域、期限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的约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这一规定对竞业限制的人员范围作了限制性规定。竞业限制由于涉及的是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因而,对一般工作人员来说,并不存在保守商业秘密的问题,也就不存在竞业限制的问题。现在,在某些地区或某些行业,技术人员相对短缺,同行业之间互相挖人的现象非常普遍,已经直接影响了用人单位的生产和经营。通过法律对竞业限制作出规定就显得非常必要。《劳动合同法》的上述规定有三层含义:一是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知悉用人单位商业秘密的人员,对于普通工作人员不适用竞业限制。二是竞业限制的范围、地域、期限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这主要是说,用人单位要根
    2023-04-01
    350人看过
  • 影响国际贸易与竞争的限制性商业行为
    凡是企业具有下述行径和做法,即通过滥用或谋取滥用市场权力的支配地位,以限制进入市场或以其他方式不适宜地限制竞争,从而对国际贸易(特别是发展中国家的国际贸易及其经济发展)造成或可能造成不利影响;或通过企业之间正式或非正式的,书面或非书面的协议或安排,造成同样影响的,都称之为限制性商业做法。影响国际贸易与竞争的限制性商业行为有:1、国际卡特尔与邻国既有或潜在的竞争者签订排他性交易协定,如地域市场分割协定,价格或数量协定等;2、跨国公司以独占或排他性经营权作为对外直接投资的前提条件,以此建立其在东道国的垄断地位和支配市场的权力;3、生产者与大多数的经销商签订排他性交易协定,使外来进入困难;4、厂商间的合同安排或垂直分工阻止国内外投入品新来源的发展;5、大厂商通过兼并或收购,对运作市场的竞争产生不利影响;6、滥用反倾销、反贴补法令,以保护公平竞争为由,阻止外来商品竞争;7、政府企业与私营企业串谋定
    2023-04-24
    99人看过
  • 竞业限制协议是什么意思,竞业限制协议怎么写
    一、竞业限制协议是什么意思竞业限制合同是双务有偿合同,离职员工承担保守原企业商业秘密、不与原企业竞争的义务,应享有获取一定经济报酬的权利,目的是平衡双方的利益,合理设置双方权利义务是关键。二、竞业限制协议怎么写竞业限制协议甲方:(企业)营业执照码:乙方:(员工)身份证号码:鉴于乙方知悉的甲方商业秘密具有重要影响,为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双方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本着平等自愿和诚信的原则,经协商一致,达成下列条款,双方共同遵守:一、乙方义务1.1未经甲方同意,在职期间不得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甲方同类的行业;1.2不论因何种原因从甲方离职,离职后2年内不得到与甲方有竞争关系的单位就职。1.3不论因何种原因从甲方离职,离职后2年内不自办与甲方有竞争关系的企业或者从事与甲方商业秘密有关的产品的生产。二、甲方义务从乙方离职后开始计算竞业限制时起,甲方应当按照竞业限制期限向乙方支付一定数额的竞业限制补偿
    2023-04-06
    92人看过
  • 哪些人才会受到竞争限制
    根据中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可以签订竞业禁止协议的劳动者包括高级管理人员,《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四条竞业禁止的人员限于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对用人单位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竞业禁止的范围、地区和期限应由雇主和雇员商定。竞业禁止协议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后,前款规定的人员到与本单位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生产、经营类似产品或者从事类似业务的竞业限制期,或自行开业生产或经营类似产品或从事类似业务不得超过两年竞业禁止协议首先应满足哪些条件,它只能发生在雇主和雇员之间,他们可能掌握或理解公司和企业的商业秘密。雇主与不能接触或理解商业秘密的雇员之间没有竞业禁止协议,否则将无效第二,同意竞业禁止合同应受到限制。在立法风格上,瑞士认为竞业禁止合同在离职后3年内有效;在德国三年,在日本两年。当然,由于商业秘密在各个行业中的生存活力各不相同,因此详细分析其合理期限是合适的
    2023-05-07
    427人看过
  • 竞业限制条款有哪些,竞业限制有哪些规定
    竞业限制条款体条款如下:(1)竞业限制的人员范围: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有保密义务的人员,实际上限于知道用人单位商业秘密和核心技术的人员,不适用于每个劳动者;(2)竞业限制的区域范围:竞业限制协议限制了劳动者的就业权,因此不能随意扩大竞业限制的范围。原则上,竞业限制的范围和区域应以能与用人单位形成实际竞争关系的区域为限;(3)竞业限制期限:根据《劳动合同法》,竞业限制期限不得超过两年;(4)竞业限制补偿:竞业限制限制劳动者的劳动权利。由于协议的限制,劳动者的就业范围大大缩小,甚至失业,因此有必要对劳动者进行补偿。法律没有规定具体的补偿标准,用人单位可以在实践中与劳动者协商确定。(5)违约责任:约定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协议应承担的违约责任。法律没有规定违约金的标准,可以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确定。可以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吗可以。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三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
    2023-08-07
    412人看过
  • 限制竞争协议的表现形式是什么
    一、固定价格是指竞争者之间通过签订价格协议等形式,共同确定其产品或服务的价格标准,以避免相互之间价格竞争的行为它多发生在市场上卖主数量较少、需求比较稳定、竞争厂商之间产品成本价格大体相同、产品比较单一等条件下。一般来说,协议各方所选择的价格总是尽可能趋高避低,但这种高价也有一定的限度,过高地固定价格所带来的高额利润会吸引新的竞争者加入到这个市场中来。固定价格是对竞争危害最严重的一种联合行为。因为在市场经济中,价格是生产者之间和生产者与消费者之间互通信息的工具,是调节社会生产与需求的最重要的机制。一旦产品的价格被固定下来,价格传递供求信息的功能和调节生产的作用就丧失殆尽,当合理的价格竞争无法正常进行时,势必导致劣质的企业不能被淘汰,优质的企业得不到较好的经济利益,优胜劣汰无从体现,从而造成错误的资源分配,危害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二、限制产品数量是指竞争者之间以签订有关商品生产或销售数量协议的
    2023-04-04
    371人看过
换一批
#反不正当竞争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限制竞争行为是指经营者单独或者联合实施的妨碍或者消除市场竞争,排挤竞争对手或者损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 限制竞争行为既包括具有经济优势力量的经营者滥用其经济实力限制他人竞争的行为,又包括政府及其部门滥用行政权力所实施的限制竞争行为。... 更多>

    #限制竞争
    相关咨询
    • 竞业限制协议适用范围有哪些,竞业限制协议应如何
      广西在线咨询 2022-04-24
      有效的竞业限制协议(主要是指狭义的)应当具备以下几个条件: 1.竞业限制协议必须采用书面的形式,在协议中明确约定竞业限制义务的时间、限带蝴具体业务范围、地域范围以及补偿数额、支付方法等。 2.单位应当确实拥有特定的商业秘密,且在合同中明确商业秘密的范围,不能把一般的商业信息、知识技能和经验作为商业秘密。 3.竞业限制的义务主体应当限制在接触、了解或掌握企业商业秘密人员及其高级管理人员的范围内。与只
    • 竞业限制协议,竞业限制签订,竞业限制需要哪些条件
      福建在线咨询 2022-05-10
      有效的竞业限制协议(主要是指狭义的)应当具备以下几个条件: 1.竞业限制协议必须采用书面的形式,在协议中明确约定竞业限制义务的时间、限带蝴具体业务范围、地域范围以及补偿数额、支付方法等。 2.单位应当确实拥有特定的商业秘密,且在合同中明确商业秘密的范围,不能把一般的商业信息、知识技能和经验作为商业秘密。 3.竞业限制的义务主体应当限制在接触、了解或掌握企业商业秘密人员及其高级管理人员的范围内。与只
    • 竞争限制协议可以不签吗?
      辽宁在线咨询 2022-10-28
      自愿签署,但单位也有权决定是否建立劳动关系
    • 限制竞争协议的基本特征
      福建在线咨询 2022-11-02
      摘要:限制竞争协议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行为人以协议、决议或者其他联合方式实施的限制竞争行为。限制竞争协议可以分为横向限制竞争协议和纵向限制竞争协议,前者是指处于同一环节的两个或多个竞争者(如两个制造商、两个批发商、两个零售商)之间签订的限制竞争的协议,后者是指出售者和购买者(生产商与批发商、批发商与零售商),之间签订的限制竞争协议。本文主要介绍限制竞争协议的基本特征的知识。限制竞争协议的基本特征第
    • 商业秘密竞业限制协议有哪些
      天津在线咨询 2022-06-19
      保密协议可以分为书面协议和口头协议两种,保密协议一般不会涉及到第三方。一般协议中双方会约定双方就约定内容不得向第三方透露相关信息。保密协议中包括的内容通常有密内容、责任主体、保密期限、保密义务及违约责任等。商业秘密比较显著的一个特点则是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