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申辩管辖的分类及其权限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21 17:50:24 217 人看过

我国的刑事审判管辖分为专门管辖和普通管辖,普通管辖又分为指定管辖、地域管辖、级别管辖。

1、专门管辖

专门管辖是指专门人民法院与普通人民法院之间,各种专门人民法院以及各专门人民法院系统内部在受理一审刑事案件受理范围上的分工。有刑事管辖权的专门法院是军事法院和铁路运输法院。军事法院管辖违反军人职责和危害国防军事的案件。铁路运输法院管辖的案件是铁路系统公安机关负责侦破的刑事案件。

2、指定管辖

在实践中,有时会发生人民法院因为管辖界限不明出现争议或推诿,或者有管辖权的法院不宜行使管辖权的现象。为了使案件得到及时、公正审判,法律赋予了上级人民法院确定或改变管辖的权力。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上级人民法院可以指定下级人民法院审判管辖不明的案件,也可以指定下级人民法院将案件移送其他人民法院审判。

3、地域管辖是指同级人民法院之间在审理第一审刑事案件权限上的划分。

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了地狱管辖的一般原则,即以犯罪地人民法院管辖为主,被告人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为辅原则;以最初受理的人民法院审判为主,主要犯罪地人民法院审判为辅原则。

4、级别管辖是指各级人民法院在审理第一审刑事案件上的权限划分。

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

基层人民法院管辖危害国家安全案件、外国人犯罪案件之外的刑事案件;

中级人民法院管辖危害国家安全案件、外国人犯罪案件和可能判处无期徒刑以上刑罚的案件;

立案管辖,又称职能管辖或部门管辖,是指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各自直接受理刑事案件的职权范围,也就是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之间,在直接受理刑事案件范围上的权限划分。立案管辖所要解决的是哪类刑事案件应当由公安司法机关中的哪一个机关立案受理的问题。具体地讲,也就是确定哪些刑事案件不需要经过侦查,而由人民法院直接受理审判;哪些刑事案件由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立案侦查;哪些刑事案件由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01日 04:18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刑事审判管辖相关文章
  • 管辖的分类:级别管辖
    中级法院管辖
    管辖可分为级别管辖和地域管辖级别管辖:(1)确定级别管辖的标准:案件的性质;案件的繁简程度;案件的影响范围;诉讼金额的大小。(2)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民事案件,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高级人民法院管辖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案件。最高人民法院管辖在全国有重大影响的案件;它认为应当由自己审判的案件。中级法院的管辖:①重大的涉外案件,是指A争议标的额大,或者B案情复杂,或者C居住在国外的当事人人数众多的涉外案件。注意:第一、必须是重大,何为重大?满足上述三者之一即可。第二、何为涉外?即指具有涉外因素的民事案件。具体说来,当事人一方或双方是外国人、无国籍人、外国企业或组织、或者当事人之间民事法律关系的设立、变更、终止的法律事实发生在外国,或者诉讼标的物在外国的民事案件,为涉外民事案件。当事人、法律事实、诉讼标的物三者之一涉外即可。②在本辖区内(超过了基层法院的辖区)有重大影响的案件。比如,诉讼标的额
    2023-04-25
    239人看过
  • 保管合同的分类及其特点。
    保管合同是单务合同。双务合同指双方当事人都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合同,典型的有买卖、租赁、合伙、借贷、运输以及财产保险等;单务合同为一方当事人只享有权利而不尽义务,另一方则只负义务而不享有权利的合同,典型的有赠与,归还原物的借用和无偿保管合同等,单务合同是合同中的例外,双务合同为普遍表现。诺成合同是否都算是单务合同诺成合同不都是单务合同,诺成合同,是指以缔约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为充分成立条件的合同,即一旦缔约当事人的意思表示达成一致即告成立的合同。买卖合同即典型的诺成合同。单务合同,“双务合同”的对称。是指一方只享有权利而不尽义务,另一方只尽义务而不享有权利的合同。单务合同的当事人的权利义务不存在对应关系。例如赠与合同,赠送人只承担交付赠品的义务,而不享受任何权利;受赠人则只享有取得赠送人交付赠品的权利,而不承担任何义务。其他如无偿借贷合同、无偿保管合同等。与单方法律行为不同,单务合同是双方当
    2023-07-03
    137人看过
  • 刑事诉讼管辖分为立案管辖和审判管辖两大类
    一、刑事诉讼管辖分为立案管辖和审判管辖两大类刑事案件管辖权有哪些规定?我国的刑事审判管辖分为普通管辖和专门管辖,普通管辖又分为级别管辖、地域管辖、指定管辖。(一)级别管辖是指各级人民法院在审理第一审刑事案件上的权限划分。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基层人民法院管辖危害国家安全案件、外国人犯罪案件之外的刑事案件;中级人民法院管辖危害国家安全案件、外国人犯罪案件和可能判处无期徒刑以上刑罚的案件;高级人民法院管辖全省(自治区、直辖市)性的重大刑事案件;最高法院管辖全国性的刑事案件。(二)地域管辖是指同级人民法院之间在审理第一审刑事案件权限上的划分。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了地狱管辖的一般原则,即以犯罪地人民法院管辖为主,被告人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为辅原则;以最初受理的人民法院审判为主,主要犯罪地人民法院审判为辅原则。(三)指定管辖在实践中,有时会发生人民法院因为管辖界限不明出现争议或推诿,或者有管辖权的法院不宜
    2023-04-22
    377人看过
  • 管辖权如何分类
    法律综合知识
    一、管辖权如何分类1、属人管辖权。这是指各国对具有本国国籍的公民实行管辖的权利。2、属地管辖权。这是指国家对领域内的一切人(除享有外交豁免者外)、物和发生的事件具有的管辖权。3、保护性管辖权。这是指国家对于外国人在该国领域外侵害该国的国家和公民的重大利益的犯罪行为有权行使管辖。4、普遍性管辖权。根据国际法,国家对于国际犯罪,无论犯罪人的国籍如何,也无论他在何处犯罪均有权实行管辖。二、提出管辖权异议的条件是什么1、提出异议的主体须是本案的当事人在诉讼实务中,提出管辖权异议的当事人通常为被告。第三人分为有独立请求权第三人和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两种。有独立请求权第三人是参加诉讼的当事人,不是本诉的当事人,无权对本诉的管辖权提出异议。有独立请求权第三人如主动参加他人已开始的诉讼,应视为承认和接受受诉法院的管辖。2、管辖权异议的客体是第一审民事案件的管辖权当事人只能对第一审民事案件的管辖权提出异议,只
    2023-04-30
    239人看过
  • 管辖权的定义及其重要性
    以民事诉讼为例,法院管辖权是指具体的民事案件应当由哪一个法院受理并裁判。管辖可以分为地域管辖和级别管辖,地域管辖用以确定由那个地区的法院管辖,级别管辖用以确定由哪一级别的法院管辖。当事人可以约定管辖,但是不得违背专属管辖和级别管辖。我国法院地域管辖的基本原则是“原告就被告”,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工商管辖权案件移送依据是什么1、工商管辖权案件移送依据是《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行政处罚程序规定》根据《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十一条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发现所查处的案件不属于自己管辖时,应当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受移送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对管辖权有异议的,应当报请共同上一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指定管辖,不得再自行移送。2、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发现所查处的案件属于其他行政机关管辖的,应当依法移送其他有关机关。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发现违法行为涉嫌犯罪的,应当依照有关规定
    2023-07-08
    455人看过
  • 管辖权转移的规定及其相关案例分析
    管辖权转移的规定是:1、在上级人民法院有权审理下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民事案件的时候,认为确有必要将自己管辖的第一审民事案件交下级人民法院审理的,应当报请其上级人民法院批准。2、下级人民法院对自己所管辖的第一审民事案件,认为需要由上级人民法院审理的,可以报请上级人民法院审理。行政诉讼法之管辖权转移法条内容:上级人民法院有权审判下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行政案件,也可以把自己管辖的第一审行政案件移交下级人民法院审判。下级人民法院对其管辖的第一审行政案件,认为需要由上级人民法院审判的,可以报请上级人民法院决定。释义:本条是对管辖权转移的规定。由上级人民法院决定,把案件的管辖权,由下级人民法院移交给上级人民法院,或者由上级人民法院移交给下级人民法院的,称管辖权的转移。依照本条规定,管辖权的转移有两种情况:一种是上级人民法院有权将下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行政案件提上来自己审判或者将自己管辖的第一审行
    2023-07-06
    282人看过
  • 权证及其相关分类
    权证是指发行人所发行的,持有人有权利在特定期间以特定价格买进或卖出特定数量标的证券的凭证。从定义上看,权证类似于期权,但权证与期权并不是同一种产品。期权是一种在交易所交易的标准化合约,只要能成交就会产生一份期权合约,理论上供给量是无限的。期权合约条款是由交易所制定的,在标的物的选择上比较有限。权证是由上市公司或券商等金融机构发行的,可以在交易所交易也可以在场外交易,供给量是有限的。就相同点说,权证中基本要素如履约条款等与期权中的选择权概念十分相似。权证的分类方式很多,这主要包括:按照发行主体不同,权证可分为股本权证和备兑权证两种。股本权证是由权证标的资产发行人(一般为上市公司)发行的一种认股权证,持有人有权在约定时间按照约定价格向上市公司认购股票,上市公司必须向股本权证持有人发行股票。备兑权证是由权证标的资产发行人之外的机构发行的一种认股权证,持有人有权在约定的时间内按照约定的价格购入发行
    2023-04-24
    447人看过
  • 转移管辖权的概念及分级管辖中的注意事项
    移交管辖权的概念和注意事项是为了适应审判实践的特殊情况。《级别管辖法》的灵活性和灵活性使上级法院能够在必要时审理下级法院管辖下的一审刑事案件;下级法院认为一审刑事案件情节重大、复杂,需要上级法院审理的,可以要求移交上级法院审理,但必须注意:第一,上级法院只能在必要时申请审理。当然,上级可以依职权决定;二是上级法院应当向下级法院发出变更管辖权的书面决定,并书面通知统计检察院;三是中级人民法院受理可以判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的案件,认为无需重新判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的,仍然可以依法审理;第四,基层法院认为受理的案件可能被判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的,应当按照司法解释规定的程序和期限办理;第五,如果其中一项或一项罪行属于上级法院管辖,则整个案件应向上移动
    2023-05-07
    368人看过
  • 票据抗辩的种类及其抗辩事由包括哪些
    (一)物的抗辩物的抗辩,又称为绝对的抗辩或客观的抗辩,是指基于票据或者票据上记载的债务人而发生的抗辩,该抗辩不因持票人的变更而受到影响。[4]可以看到,物的抗辩事由产生于“物”——票据,即票据本身存在着影响票据效力的事由,从而导致票据的绝对无效。当票据本身缺乏效力时,不论何人持票,票据债务人均可拒绝履行债务。对物的抗辩包括以下两类:1.任何债务人均可对任何债权人的主张行使的抗辩。这类抗辩的事由包括以下七个方面:(1)票据无效:票据欠缺必须记载的事项;变更了票据不得变更的事项;票据金额的中文与数码记载不一致,票据上附加付款条件不合法等。(2)票据的付款期限未到。(3)票据的权利时效届满。我国《票据法》第17条规定:持票人对票据的出票人和承兑人的权利,自票据到期日起二年不行使权利,权利即消失。(4)票据已经依法付款。(5)票据已经依法提存。(6)票据上记载有不得转让字样而转让的。(7)票据因法
    2023-08-17
    214人看过
  • 国家管辖权原则及类型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国家管辖权的主要原则有属地管辖原则、属人管辖权原则、保护管辖原则和普遍管辖原则四种,其中属地管辖和属人管辖是主要的,保护性管辖和普遍性管辖时对传统国际法上国家管辖权的扩展。国家管辖权类型:领域管辖、国籍管辖、保护性管辖、普遍管辖。如何避免国家管辖权发生冲突无论是主动发现还是因管辖权异议而发现,首先都要符合三个条件:1.法院已受理了该案件。若尚未受理的,不存在移送管辖,应通知当事人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2.受理案件的法院对案件没有管辖权。3.受移送案件的法院依法应享有管辖权。这是对移送案件的要求,即不得随意移送。当然受移送法院是否确实享有管辖权,是移送法院根据有关法律规定自己认为的,且是单方行为,不需要经受移送法院的同意。同时,它是程序上的法律行为,要产生程序上的效力,这种效力就是受移送的法院不得拒收、退回或再自行移送,一经法院移送即生效,管辖被确定。这是为了防止法院之间互相推诿。如果移
    2023-08-12
    220人看过
  • 著作权案件类型及管辖
    一、著作权民事纠纷案件类型著作权民事纠纷案件主要包括以下类型:(一)著作权及与著作权有关权益权属案件,主要包括:(1)著作权权属纠纷;(2)邻接权权属纠纷;(3)计算机软件著作权权属纠纷。(二)著作权及与著作权有关侵权案件,主要包括:(1)侵犯著作人身权纠纷;(2)侵犯著作财产权纠纷;(3)侵犯出版者权纠纷;(4)侵犯表演者权纠纷;(5)侵犯录音录像制作者权纠纷;(6)侵犯广播组织权纠纷;(7)侵犯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纠纷。(三)著作权合同纠纷案件,主要包括:(1)委托创作合同纠纷;(2)合作创作合同纠纷;(3)著作权转让合同纠纷;(4)著作权许可使用合同纠纷;(5)邻接权转让合同纠纷;(6)邻接权许可使用合同纠纷;(7)计算机软件开发合同纠纷;(8)计算机软件著作权转让合同纠纷;(9)计算机软件著作权许可使用合同纠纷(四)其他著作权、与著作权有关权益纠纷案件。二、著作权案件地域管辖人民法院的
    2023-02-23
    498人看过
  • 劳动争议的管辖法及分类详解
    劳动仲裁管辖分为以下四种:一、地域管辖,地域管辖又分为三种:1、一般地域管辖;2、特殊地域管辖;3、专属管辖。二、级别管辖,指各级劳动仲裁委员会受理劳动争议的分工和权限。三、移送管辖。四、指定管辖。劳动争议仲裁的管辖形式有哪几种?1、地域管辖又称地区管辖,以行政区域作为确定劳动仲裁管辖范围的标准。地域管辖又分为三种:(1)一般地域管辖。指按照发生劳动争议的行政区域确定案件的管辖,这是最常见的方式。(2)特殊地域管辖。指法律法规特别规定当事人之间的劳动争议由某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如发生劳动争议的企业与职工不在同一个仲裁委员会管辖地区的,由工资关系所在地的仲裁委员会管辖。(3)专属管辖。指法律法规规定某类劳动争议只能由特定的劳动仲裁委员会管辖,如在我国境内履行于国(境)外劳动合同发生的劳动争议,只能由合同履行地仲裁委员会管辖;又如,一些地方规定外商投资企业由设区的市一级劳动仲裁委员会管
    2023-07-08
    207人看过
  •  主刑与附加刑的划分及其种类
    我国刑罚包括主刑和附加刑。主刑包括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和死刑,被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由公安机关执行,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由公安机关就近执行,被判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监狱或其他执行场所执行。附加刑包括罚金、剥夺政治权利和没收财产,罚金刑属于财产刑的范畴,剥夺政治权利是在拘役、有期徒刑执行期间不能享有政治权利,没收财产的判决由人民法院执行。主刑只能独立适用,而附加刑可以附加适用。我国刑罚的种类包括主刑和附加刑。主刑包括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和死刑。被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由公安机关执行,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由公安机关就近执行,被判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监狱或其他执行场所执行。对于有劳动能力的犯罪分子,应参加劳动、接受教育和改造。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的罪犯,在监狱通过两年的考察以决定死缓执行的变更。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没有故意犯罪,两年期满后,将减为无期徒刑
    2023-11-10
    251人看过
  • 股权及其分类是什么
    基金管理人
    所谓“股权”亦即股东权,是指股东因出资而对公司财产所享有的权利。股权的内容和表现形式并非是单一的,各国公司法所规定的股权也是多种多样的,通常依不同的标准或从不同的角度,可对股权作以下分类:1、根据股权的内容和行使的目的,股权可分为自益权与共益权。自益权是指股东专为自己利益的目的而行使的权利。主要包括:发给出资证明或者股票的请求权、股份转让过户请求权、股息和红利的分配请求权、公司剩余财产的分配请求权等。共益权是指股东既为自己的利益又兼为公司的目的而行使的股权。主要包括:出席股东会的表决权、股东会的召集请求权、任免董事和公司管理人员的请求权、查阅公司章程及簿册的请求权、要求宣告股东会议决议无效的请求权、对董事或监事提起诉讼的权利等。自益权与共益权是对股权的基本分类。自益权主要是财产权,共益权主要是管理权,二者均为股权的内容。2、根据股权的行使方式,股权可分为单独股东权与少数股东权。单独股东权,
    2023-08-10
    198人看过
换一批
#刑事管辖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刑事审判管辖是指人民法院之间受理第一审刑事案件的职权划分。确定刑事审判管辖的原则为: 1.属地管辖,以地域为标准,凡是在本国领域内犯罪,无论国籍,都适用本国刑法; 2.属人管辖,以国籍为标准,凡是中国公民,不论在国内还是国外犯罪,都适用本国... 更多>

    #刑事审判管辖
    相关咨询
    • 合同的分类及其分类依据
      上海在线咨询 2021-12-14
      合同的种类繁多,依据不同的标准可以分为不同的类型。 (一)合同按性质可分为:有偿合同和无偿合同、单务合同和双务合同、要式合同和不要式合同、有名合同和无名合同、主合同和从合同等。 有偿合同,是指当事人双方任何一方在享受权利的同时负有以一定对等价值的给付义务的合同。如买卖、租赁、承揽、有偿委托、有偿保管等有偿合同大多数是双务合同。 无偿合同,是指当事人一方只享有合同权利而不偿付任何代价的合同,又称恩惠
    • 管辖权的分类是什么?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1-07-30
      管辖权是指国家对其领土内的一切人、物和所发生的事件,以及对在其领域外的本国人行使管辖的权利。一般来说,管辖权包括以下四个方面: 1、属人管辖权。这是指各国对具有本国国籍的公民实行管辖的权利。 2、属地管辖权。这是指国家对领域内的一切人(除享有外交豁免者外)、物和发生的事件具有的管辖权。 3、保护性管辖权。这是指国家对于外国人在该国领域外侵害该国的国家和公民的重大利益的犯罪行为有权行使管辖。 4、普
    • 请问刑事辩护管辖权的问题?
      陕西在线咨询 2022-08-07
      辩护权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一项基本权利,也是一项基本的宪法权利。实际上,辩护权并不仅仅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权利,而是每个公民、每个人的一项基本权利,因为从理论上来说,每个人都可能受到刑事指控,因此,每个人都需要并享有辩护权。 央视法律讲堂 央视法律讲堂 辩护业务是律师办理刑事案件的主要业务,根据法律规定,律师在刑事案件中可以接受公诉或自诉案件被告人及其近亲属的聘请,为其提供法律咨询,代理申诉、
    • 什么是知识产权及其分类
      重庆在线咨询 2022-03-20
      知识产权(英语:Intellect al property),指“权利人对其所创作的智力劳动成果所享有的专有权利”,一般只在有限时间期内有效。各种智力创造比如发明、文学和艺术作品,以及在商业中使用的标志、名称、图像以及外观设计,都可被认为是某一个人或组织所拥有的知识产权。主要分类有: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版权)等。
    • 票据抗辩问题的种类及其抗辩事由有哪些?
      河北在线咨询 2023-06-13
      票据抗辩根据抗辩所依据事由的不同,可以分为对物的抗辩和对人的抗辩两类。(一)物的抗辩物的抗辩,又称为绝对的抗辩或客观的抗辩,是指基于票据或者票据上记载的债务人而发生的抗辩,该抗辩不因持票人的变更而受到影响。[4]可以看到,物的抗辩事由产生于“物”――票据,即票据本身存在着影响票据效力的事由,从而导致票据的绝对无效。当票据本身缺乏效力时,不论何人持票,票据债务人均可拒绝履行债务。对物的抗辩包括以下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