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人请求确认婚姻无效关系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11-14 06:10:09 328 人看过

一、什么人请求确认婚姻无效关系

可以请求婚姻无效的人包括婚姻双方当事人和利害关系人。利害人包括:以重婚为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为当事人的近亲属及基层组织;以未到法定婚龄为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为未达法定婚龄者的近亲属;以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为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为当事人的近亲属。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四条

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对重婚导致的无效婚姻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当事人所生的子女,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的规定。

婚姻无效或者被撤销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二、婚姻无效后彩礼需要退还吗

无效婚姻彩礼应该退还。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也没有形成合法有效的婚姻关系,所以男方要求女方退还彩礼的,法院应予支持。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三、婚姻无效向哪个法院申请

确认婚姻无效案件,应该向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章 结婚  第一千零五十四条 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对重婚导致的无效婚姻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当事人所生的子女,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的规定。\n婚姻无效或者被撤销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23日 13:27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请求确认婚姻无效的人应满足哪些条件?
    与该婚姻关系有利害关系的人可以请求确认无效婚姻。以重婚为由请求确认无效婚姻的,为当事人的近亲属及基层组织;以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和未到法定婚龄为由请求确认无效婚姻的,为当事人的近亲属。当事人本人也都可以请求确认无效婚姻。确认合同无效请求权的性质确认合同无效请求权实质上是指合同一方当事人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提出的要求确认合同无效的权利。就权利特征而言,请求确认合同无效的权利的行使,不需要合同另一方的同意或者给付,通过权利人的单方主张后由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确认即可实现。此种权利特征与撤销权尤为类似。而在权利性质上,撤销权属于形成权是毫无争议的,形成权与请求权的根本区别在于:形成权,依权利人一方之意思表示,使得权利发生、变更、消灭或者产生其他法律上的效果。从确认合同无效请求权的特征来看,其在性质上当属形成权无疑。在民事诉讼法上,从诉的种类上来看,请求撤销合同之诉属于形成之诉,在形成之诉中,法院仅需要
    2023-07-08
    114人看过
  • 婚姻如何申请确认无效
    婚姻申请确认无效的流程:夫妻间有婚姻无效情形的,可以由夫妻一方或者双方当事人拿着婚姻无效的材料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法院依法宣告婚姻无效。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经审查确认婚姻确属无效的,应当将婚姻无效的情形告知当事人,并依法作出确认婚姻无效的判决。一、婚后确诊有躁郁症符合婚姻无效吗婚后确诊有躁郁症不符合婚姻无效。法律规定,婚姻无效的情形包括一方在已婚状态下与他人登记结婚;男女双方未到法定婚龄结婚;当事人和直系血亲或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结婚,所以只要夫妻间没有上述情况,那么一方当事人是不可以以配偶确诊躁郁症为由向法院起诉,请求法院依法确认婚姻无效的。二、妹妹冒用姐姐身份登记结婚效力如何妹妹冒用姐姐身份登记结婚的效力:对妹妹不是一定无效,对姐姐一定无效。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有重婚、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未到法定婚龄等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而以前述以外的情形请求确认
    2023-03-17
    297人看过
  • 确认无效婚姻关系后的财产分割问题
    一、确认无效婚姻关系后的财产分割问题确认无效婚姻关系后的财产分割问题是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由于无效婚姻不具有婚姻的法律效力,所以,无效婚姻存续期间的财产不能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只能按一般共有财产对待。就是指共有各方根据各自对共有财产的贡献大小按比例分享。当然,并不是说所有的无效婚姻在分割财产时都完全按以上规定处理,人民法院审理非法同居关系的案件,具体分割财产时,应照顾妇女、儿童的利益,考虑财产的实际情况和双方的过错程度,妥善分割”。此外,还有两项特别规定:1.一方在非法同居期间患有严重疾病未治愈的,在分割财产时,应予以适当照顾,或者由另一方给予一次性的经济补助。2.在同居生活期间一方死亡,另一方是依靠死者抚养且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人,或者另一方对死者扶养较多,可以分给他(她)适当的遗产。以上这些规定,虽然是针对未办结婚登记的非法同居关
    2023-07-31
    416人看过
  • 哪些人需要提出提出请求确认婚姻无效的
    以下人员可以请求确认无效婚姻:(一)当事人存在重婚情形的,其近亲属及基层组织有权请求确认无效;(二)当事人未达法定结婚年龄,或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无效情形,近亲属有权请求确认无效。一、重婚但未被宣告无效是否有效法律规定的无效的婚姻自始无效,但是该无效并不是自然就无效,而是需要婚姻当事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宣告无效。只有经人民法院依法宣告无效的,才确定该婚姻自始不受法律保护。也就是说,只有经法院确定婚姻无效,该无效婚姻才会产生自始无效的法律后果。如果未经法院宣告,则不产生无效的后果。有权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一条规定向人民法院就已办理结婚登记的婚姻请求确认婚姻无效的主体,包括婚姻当事人及利害关系人。其中,利害关系人包括:(一)以重婚为由的,为当事人的近亲属及基层组织;(二)以未到法定婚龄为由的,为未到法定婚龄者的近亲属;(三)以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为由的,为当事人的近亲属。
    2023-06-25
    257人看过
  • 婚姻关系如何确认?
    认定婚姻关系如下:由男女双方亲自前往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经登记机构对结婚登记当事人出具的证件、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并询问相关情况。符合相关条件的,发给结婚证,双方婚姻关系自此成立。婚姻关系终止的形式有婚姻关系终止的形式:1、婚姻关系因离婚而终止;2、因配偶一方被宣告死亡而终止婚姻关系(自法院宣告自然人死亡之日起,婚姻关系即行终止);3、因配偶自然死亡而终止婚姻关系;4、婚姻关系因被宣告撤销或者被宣告无效而终止。《婚姻登记条例》第四条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第五条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第七条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对结婚登记当事人出具的证件、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并询问相关情况。对当事人
    2023-07-06
    469人看过
  • 该怎样确认婚姻无效,无效婚姻如何认定
    一、该怎样确认婚姻无效如果出现无效婚姻的情形,那么如何确认婚姻无效呢?一般有以下二种程序:(一)行政程序。当事人或利害关系人对婚姻效力持异议的,可以向婚姻登记管理机关提出确认婚姻无效的申请,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经查证该婚姻关系确属无效的,撤销其婚姻关系,并注销结婚证。当事人不服的,可依法提出行政诉讼。(二)诉讼程序。当事人或利害关系人对婚姻持异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婚姻无效的诉讼。人民法院一旦受理就应依法作出该婚姻有无法律效力的判决。二、确认婚姻无效时要注意什么(一)当事人依行政程序主张无效应注意以下的问题:1、出于不可归责于当事人的原因,不符合法定要件而予以登记的,当事人有依行政程序主张无效的请求权。婚姻登记管理机关驳回请求时,当事人可以依照行政复议程序申请复议,也可依诉讼程序提起行政诉讼。2、当事人的结合并未办理婚姻登记的,不能依行政程序请求确认婚姻无效,应由诉讼程序处理。3、出于可归责
    2024-01-21
    391人看过
  • 无效婚姻的确认申请适用于哪些人?
    可以申请确认无效婚姻的人是婚姻当事人及利害关系人;其中,利害关系人包括以重婚为由的,为当事人的近亲属及基层组织;以未到法定婚龄为由的,为未到法定婚龄者的近亲属;以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为由的,为当事人的近亲属。无效婚姻如何申请1、无效婚姻的申请是当事人或利害关系人向法院申请宣告婚姻无效,法院经审理后,发现符合法定婚姻无效情形的,宣告婚姻无效。具体情形有:重婚;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未到法定婚龄。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一)重婚;(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三)未到法定婚龄。第一千零五十四条,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对重婚导致的无效婚姻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当事人所生的子女
    2023-07-04
    354人看过
  • 婚姻关系无效需要法院认定吗
    婚姻关系无效需要法院认定。只有人民法院可以宣告婚姻无效。婚姻无效的情形有重婚;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未到法定婚龄。无效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婚姻关系无效需要法院认定吗的法律依据《中国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一)重婚;(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三)未到法定婚龄。第一千零四十八条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第一千零五十四条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对重婚导致的无效婚姻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当事人所生的子女,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的规定。婚姻无效或者被撤销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2022-07-07
    466人看过
  • 什么情况下确认收养关系无效
    1、行为人没有相应的行为能力的;2、行为人的意思表示不真实的;3、违法了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4、收养人有子女而收养非孤儿、弃儿或非残疾儿童的;5、收养人未满三十周岁而收养的;6、除公民或华侨收养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的子女之外,无配偶的男性收养女性,二者的年龄差距不足四十周岁的;7、收养当事人不符合规定的其他条件的8、收养程序不符合相关规定等。一、残疾人收养要什么条件(一)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即可以独立进行民事活动的且精神正常的成年人;(二)年满三十五周岁。有几种特殊情况除外,即被领养人是孤儿或者残疾儿童可以不受此条的约束,继父母领养继子女也不受此限制,如果领养人无配偶的男性领养女孩,领养人与被领养人的年龄应当相差四十周岁以上;但领养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的子女不受此限制。(三)无子女。但领养孤儿或者残疾儿童可不受此限制。继父母收养继子女也不受此限制。华侨收养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的子女
    2023-03-06
    197人看过
  • 请求法院确认婚姻无效立案条件是怎样的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二)有明确的被告;(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一、婚姻无效的情形有哪些?(一)重婚;(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三)未到法定婚龄。二、婚姻无效怎么确定子女的抚养费?子女的抚养费标准和婚姻关系是否有效并无直接关系,抚养费的数额,可以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以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以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以依据当年总收入或者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有特殊情况的,可以适当提高或者降低上述比例。三、婚姻无效财产分割纠纷的诉讼流程是怎样的?1、原告起诉。2、法院受理后将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3、被告在十
    2023-03-30
    497人看过
  • 请求确认婚姻无效诉讼状应载明哪些内容
    (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四)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一、哪些婚姻关系是无效的?(一)重婚;(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三)未到法定婚龄。二、婚姻无效财产分割纠纷的诉讼流程是什么?1、原告起诉。2、法院受理后将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3、被告在十五日内提交答辩状,法院在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送达原告如果被告不提交答辩状,不影响审理。4、决定开庭审理的案件,法院在三日前通知当事人。5、法庭调查阶段包括:当事人陈述;告知证人的权利义务,证人作证,宣读未到庭的证人证言;出示书证、物证和视听资料;宣读鉴定结论;宣读勘验笔录。6、法庭辩论包括:原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
    2023-06-25
    143人看过
  • 夫妻双方死亡后,利害关系人可以请求婚姻无效吗
    一、夫妻双方死亡后,利害关系人可以请求婚姻无效吗利害关系人在其死亡后一年内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婚姻无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一条【婚姻无效的情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一)重婚;(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三)未到法定婚龄。第一千零五十四条【婚姻无效和被撤销的法律后果】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对重婚导致的无效婚姻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当事人所生的子女,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的规定。婚姻无效或者被撤销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二、哪些人属于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利害关系人有权向人民法院就已办理结婚登记的婚姻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主体,包括婚姻当事人及利害关系人。利害关系人包括:(一)以重婚为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
    2023-05-03
    284人看过
  • 婚姻无效的确认手续
    一、婚姻无效的确认手续1、按照以下程序确认婚姻无效:当事人向人民法院申请婚姻无效;法院对申请进行审查;存在婚姻无效的情形,依法宣布婚姻无效。无效的婚姻当事人之间不存在夫妻关系。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四条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对重婚导致的无效婚姻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当事人所生的子女,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的规定。二、离婚与婚姻无效的区别1、两者的行为性质不同。离婚与无效婚姻虽然都是解除男女之间的关系,但两者有本质区别。2、两者产生的原因不同。离婚的原因发生于婚姻关系成立之后,且不是因为婚姻本身违法,而是由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而无效婚姻产生的原因在于违反婚姻成立的法定条件,在婚姻成立时,违法行为已经作为
    2023-06-12
    384人看过
  • 骗婚是否无效婚姻关系
    法律综合知识
    一、骗婚是否无效婚姻关系骗婚不是无效婚姻关系,只有在重婚、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以及未到法定婚龄这三种情况下婚姻才是无效的。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在受到胁迫以及一方隐瞒重大疾病的情况下可以请求撤销婚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一)重婚;(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三)未到法定婚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二条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二、无效婚姻和可撤销婚姻的区别无效婚姻和可撤销婚姻的区别如下:1.形成的原因不同。无效婚姻是因为不符合结婚的实质要件,违反结婚的禁止性条件而形成的婚姻,可撤销的婚姻仅仅是指欠缺婚姻合意要件的婚姻当事人非自愿而形成的婚姻。2.请求权人不同。可撤销婚姻
    2023-11-09
    424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确认婚姻关系无效后起诉状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03-20
      先要认定该婚姻属于事实婚姻:1986年3月15日婚姻登记办法施行前,未办结婚手续即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群众也认为是夫妻关系的,如同居时或者起诉时双方均符合结婚的法定条件,可认定为事实婚姻。确认为事实婚姻后离婚起诉状如下:原告: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籍贯,职业,工作单位和住址,联系方法。被告: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籍贯,职业,工作单位和住址,联系方法。诉讼请求:1、判决原、被告离婚;2、
    • 什么情况下才能请求确认无效婚姻
      山西在线咨询 2023-06-14
      无效婚姻的当事人或者无效婚姻的利害关系人可以请求确认婚姻无效。法律规定,婚姻无效的当事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拿着婚姻无效的证据以及其他所需材料到被告所在地人民法院申请,让法院确认婚姻无效。法院经审理认为婚姻确实存在无效的情形的,依法宣告婚姻无效,无效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
    • 婚姻婚姻确认无效或撤销在人身财产关系
      宁夏在线咨询 2022-10-28
      一、人身关系方面无效或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无效。当事人不具有婚姻法中所规定的夫妻的权利义务;当事人所生的子女,适用婚姻法有关父母子女的规定。所谓的“自始无效”是指无效或可撤销婚姻在依法被宣告无效或被撤销时,才确定该婚姻自始不受法律保护。二、财产关系方面无效或被撤销的婚姻,当事人双方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按共同共有处理,并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但有证据证明为
    • 婚姻关系无效能请求赔偿吗
      甘肃在线咨询 2022-06-01
      无效婚姻可以要求赔偿。 无效婚姻顾名思议就是指不具有法律效力的婚姻,主要包括重婚的、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和未到法定婚龄三种。 无效婚姻是一方过错造成的,无过错的一方当然可以要求承担赔偿责任。
    • 关于婚姻无效怎么确认
      江苏在线咨询 2023-08-08
      婚姻只在重婚、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以及未到法定婚龄这三种情况婚姻才是无效的。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无效的婚姻自始无效、当然无效,在婚姻情况中,属于未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