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民如何正确行使行政起诉权利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4-01-19 02:18:11 366 人看过

一、公民如何正确行使行政起诉权利

1、首先要确定正确的管辖法院;

2、要有明确的被告,被告要正确;

3、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4、人民法院在立案之日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给被告,被告在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交相关材料。

5、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

被告应当在收到起诉状副本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交作出行政行为的证据和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并提出答辩状。

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

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

第六十八条

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由审判员组成合议庭,或者由审判员、陪审员组成合议庭。

合议庭的成员,应当是三人以上的单数。

二、行政诉讼中的起诉期是如何去确定

1、行政机关未告知诉权或者起诉期限的,行政诉讼起诉期限为原告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3个月,但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具体行为之日起最长不得超过2年;对涉及不动产的具体行政行为从作出之日起超过20年、其他具体行政行为从作出之日起超过5年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2、如果只是自称找第三人要求权利,但无证据证明向办理土地权属登记的行政机关反映过情况,主张过权利,根据认定的事实,其起诉已超过法定期限。

《行政诉讼法》第四十六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因不动产提起诉讼的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二十年,其他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五年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三、行政诉讼起诉时效如何规定

第一、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行政机关申请复议的,复议机关应当在收到申请书之日起两个月内作出决定。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申请人不服复议决定的,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机关逾期不作决定的,申请人可以在复议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二、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在知道作出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6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三、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知道行政机关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内容的,其起诉期限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内容之日起计算。

对涉及不动产的具体行政行为从作出之日起超过20年、其他具体行政行为从作出之日起超过5年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行政诉讼法》第四十六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因不动产提起诉讼的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二十年,其他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五年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2017修正):第七章 审理和判决 第二节 第一审普通程序  第六十八条 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由审判员组成合议庭,或者由审判员、陪审员组成合议庭。合议庭的成员,应当是三人以上的单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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