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个部门比较适合处理劳动争议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5-31 20:38:52 228 人看过

地方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过去是劳动局。《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条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违反法律、法规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给予警告应承担赔偿责任。第八十一条用人单位提供的劳动合同文本中没有本法规定的必要劳动合同条款或者用人单位未向劳动者交付劳动合同文本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造成损害的劳动者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自劳动者就业之日起一个月以上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月工资的两倍。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应当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支付月工资的两倍。第八十三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与劳动者约定试用期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违法约定的试用期届满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者试用期内月工资全额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补偿金,该标准已经履行并超过法定试用期的。第八十四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扣押劳动者身份证等证件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并依照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以担保或者其他方式向劳动者收取财产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并处每人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罚款;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劳动者依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篡改劳动者档案或者其他物品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第八十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用人单位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金;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补发差额;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照应当支付的劳动者赔偿金的50%以上100%以下支付:(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规定或者国家规定按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四)依照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不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的。第八十六条劳动合同依照本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被确认无效,给对方造成损害的,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第八十七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按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两倍赔偿劳动者。第八十八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赔偿责任:(一)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二)违反规定指挥或者冒险作业,危害劳动者人身自由的;(三)侮辱、体罚、殴打、非法搜查、拘留劳动者;(四)劳动条件恶劣,环境污染严重,对劳动者身心健康造成严重损害的。第八十九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未向劳动者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书面证明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第九十条劳动者违反本法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劳动合同规定的保密义务或者竞业限制,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第九十一条用人单位招用与其他用人单位未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给其他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面对劳资纠纷,当事人向政府部门求助是可以的,但在向政府部门求助时,也要看实际处理情况。如果对治疗结果不满意,可以委托律师帮助。对于劳动争议的具体处理要求和法律规定,可以来咨询律师网找个律师帮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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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3月08日 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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