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在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时,在如何确定行政相对人提起环境行政诉讼期限的问题上存在较大的误解,法律运用比较混乱(见下表)笔者拟对提起环境行政诉讼的期限作出较为详尽的分析。
法律法规中已有相关规定
环境保护部于2010年4月16日发布的《环境行政处罚主要文书制作指南》规定,为精简文书,责令改正的具体内容也可以写在《行政处罚决定书》中,不再单独作出《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但因责令改正的起诉期限是3个月,行政处罚的起诉期限是15日,应分开告知起诉期限。
原国家环境保护总局2001年5月26日致函(环函[2001]100号)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称,《环境保护法》第四十条规定,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处罚通知15日内申请复议,也可以在15日内直接向法院起诉;当事人逾期不申请复议、也不向法院起诉、又不履行处罚决定的,由环保部门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另据《行政诉讼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当事人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的期限为3个月,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根据以上规定,当事人对环保部门所作行政处罚不服,申请行政复议的期限应为60日,当事人直接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的期限则应为15日。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于2001年6月25日作出的《关于环保部门就环境行政处罚决定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的期限有关问题的答复》(法工委复字[2001]17号)称,同意原国家环保总局的意见,即当事人直接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的期限则应为15日。
新修订的《环境保护法》删除了现行《环境保护法》第四十条的相关条款。但《水污染防治法》第八十四条却规定,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通知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另外,《行政诉讼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当事人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的期限为3个月,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针对不同情况确定起诉期限
《环境行政处罚办法》(自2010年3月1日起施行)第十二条规定,根据环境保护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责令改正或者限期改正违法行为的行政命令的具体形式有责令停止建设、责令停止试生产、责令停止生产或者使用、责令限期建设配套设施、责令重新安装使用、责令限期拆除、责令停止违法行为、责令限期治理等,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行为种类和规范行政案件案由的规定,行政命令不属行政处罚。行政命令不适用行政处罚程序的规定。据此,责令改正的起诉期限应依据《行政诉讼法》第三十九条确定为3个月。
依据新修订的《环境保护法》及其单行法作出行政处罚的案件,起诉期限应依据《行政诉讼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确定为3个月。
值得注意的是,在《水污染防治法》对此做出修改前,依据《水污染防治法》作出行政处罚的案件,起诉期限应依据《行政诉讼法》第三十九条和《水污染防治法》第八十四条的规定确定为15日。为精简文书,对同一当事人的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环境违法行为,可以分别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也可以列入同一行政处罚决定书,但应分开告知其起诉期限。
-
水污染防治法中的水污染防治措施
257人看过
-
水污染防治法附则
474人看过
-
水污染防治法同样适用于海洋污染防治
123人看过
-
水污染防治的法律措施
319人看过
-
解读:新《水污染防治法》
160人看过
-
水污染防治法关于防止地表水和地下水污染的规定
274人看过
-
水污染防治行政执法规定湖北在线咨询 2022-01-30上级人民政府及其行使监督管理权的主管部门应当依法加强对下级人民政府及其行使监督管理权的主管部门水污染防治行政执法的监督。对违反本条例规定造成水体污染的排污单位,当地人民政府及其行使监督管理权的主管部门未依法作出处理的,上级人民政府及其行使监督管理权的主管部门应当责成其作出处理或者依法直接作出处理决定。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发现依法行使监督管理权的同级其他部门,对造成水体污染的排污单位未依法作出处理的,可
-
行政复议程序中水污染防治是什么意思天津在线咨询 2023-03-29《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九条,对行政复议申请的期限作了明确的规定: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六十日的除外。
-
关于水污染防治法和土壤污染防治法的关系台湾在线咨询 2022-10-29(或由于人为的因素,预防不利。环境污染指自然的或人为的向环境中添加某种物质而超过环境的自净能力而产生危害的行为。针对环境污染刑事案件办理中的取证难都是为了保护环境而设的法律,环境受到有害物质的污染:资源短缺,环境素质下降。由于人们对工业高度发达的负面影响预料不够,最高人民法院,导致了全球性的三大危机、环境污染、鉴定难,致使一人以上重伤或者三人以上轻伤即构成“严重污染环境”。根据《解释》、认定难等问
-
适用水污染防治的行政复议内容是哪些,规定是怎么样的福建在线咨询 2023-03-25《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九条,对行政复议申请的期限作了明确的规定: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六十日的除外。
-
水污染防治法全文的解读?澳门在线咨询 2023-11-20新修订的《水污染防治法》有关加大政府责任的新规定主要是指:政府应当将水环境保护工作纳入政府最重要的规划—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规划,而这个规划是有项目和资金作保证的。县级以上地方政府要对本行政区域的水环境质量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