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市什么时候可以办理工伤认定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5-25 10:16:05 461 人看过

一、吉林市办理工伤认定时间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夏季:上午09:00-12:00下午14:00-17:00

二、吉林市工伤认定办理时限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三、吉林市工伤认定办理材料

1、职工的居民身份证及复印件。

2、申请表,所在单位出具的事故报告,证明材料。

3、劳动合同文本复印件或其他建立劳动关系的有效证明(如属事实劳动关系但双方发生争议的需出具劳动仲裁部门劳动关系确认裁决书)。

4、医疗机构出具的受伤后初诊住院病历、病情介绍书(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申请人提出工伤认定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还应当分别提交相应证据材料。

(1)用人单位未参加工伤保险的,应提交用人单位营业执照或者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查询证明。

(2)职工死亡的,提交死亡证明,下落不明的,提交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判决。

(3)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在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提交事故相关的证据材料。

(4)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由于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提交公安部门的证明、人民法院的判决或者其他证明。

(5)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提交公安部门证明或者相关部门的证明。

(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提交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处理受伤当时现场的证明。

(7)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提交医疗机构的抢救和死亡证明。

(8)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提交民政部门或者其他相关部门的证明材料。

(9)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工负伤致残,已经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提交《革命伤残军人证》及医疗机构对旧伤复发的诊断证明。

上述材料提供不完整的在15日内一次性补齐全部材料。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28日 14:12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医疗机构相关文章
  • 吉林市居民养老保险什么时候可以申领
    一、吉林市居民养老保险申领时间工作日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二、吉林市居民养老保险申领依据节选《长春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实施方案》四、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适用区域。市本级(区、开发区),其它县(市)、双阳区可参照本方案,根据实际情况另行制定。五、参保条件。年满16周岁及以上(不含在校学生),具有长春市户籍,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城乡居民,可自愿参加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长春市统一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实施方案》三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非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不属于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覆盖的城乡居民,可以在户籍地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三、吉林市居民养老保险申领标准吉林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和财政部联合印发了《关于提高全国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标准的通知》(人社部发{2018}5号)。规定从2018年7月1日起,全国城乡居
    2023-05-13
    261人看过
  • 吉林市工伤认定相关规定有哪些
    第十三条用人单位、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可以作为申请人,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或者视同工伤确认申请(以下称工伤认定申请)。申请工伤认定应当按照《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的时限,向统筹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第十四条职工在原用人单位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到现用人单位后被诊断患职业病的,现用人单位有责任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第十五条申请人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时,应当填报工伤认定申请表并附以下材料:(一)职工的居民身份证;(二)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劳动合同或者其他建立劳动关系的证明;(三)医疗机构出具的职工受伤害时初诊诊断证明书,或者依法承担职业病诊断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职工与用人单位之间因劳动关系发生争议的,当事人应当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依法确定劳动关系。依法定程序处理劳动争议的时间不计算在工伤认定的时限内。第十六条申请人提出工伤鉴定申请时,
    2023-04-29
    178人看过
  • 吉林工伤认定申请须交什么材料
    工伤认定需提供以下材料1、职工的居民身份证及复印件。2、申请表,所在单位出具的事故报告,证明材料。3、劳动合同文本复印件或其他建立劳动关系的有效证明(如属事实劳动关系但双方发生争议的需出具劳动仲裁部门劳动关系确认裁决书)。4、医疗机构出具的受伤后初诊住院病历、病情介绍书(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职业病诊断鉴定书)。申请人提出工伤认定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还应当分别提交相应证据材料。(1)用人单位未参加工伤保险的,应提交用人单位营业执照或者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查询证明。(2)职工死亡的,提交死亡证明,下落不明的,提交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判决。(3)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在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提交事故相关的证据材料。(4)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由于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提交公安部门的证明、人
    2023-05-29
    104人看过
  • 吉林施工许可办理
    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是由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对符合条件的申请颁发施工许可证。第九条建设单位应当自领取施工许可证之日起三个月内开工。因故不能按期开工的,应当向发证机关申请延期;延期以两次为限,每次不超过三个月。既不开工又不申请延期或者超过延期时限的,施工许可证自行废止。第十条在建的建筑工程因故中止施工的,建设单位应当自中止施工之日起一个月内,向发证机关报告,并按照规定做好建筑工程的维护管理工作。建筑工程恢复施工时,应当向发证机关报告;中止施工满一年的工程恢复施工前,建设单位应当报发证机关核验施工许可证。第十一条按照国务院有关规定批准开工报告的建筑工程,因故不能按期开工或者中止施工的,应当及时向批准机关报告情况。因故不能按期开工超过六个月的,应当重新办理开工报告的批准手续。根据《建筑法》第8条,申请施工许可证应当具备以下
    2023-05-09
    433人看过
  • 吉林工伤认定的其他情形
    (一)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4、患职业病的;5、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二)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四十八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2、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3、因工作环境存在有毒有害物质或者在用人单位食堂就餐造成急性中毒而住院抢救治疗,并经县级以上卫生防疫部门验证的;4、由用人单位指派前往依法宣布为疫区的地方工作而感染疫病的
    2023-05-10
    343人看过
  • 吉林省工资改革什么时候开始
    一、什么是工资改革涉及3000多万人利益的事业单位工资改革再度提上日程。据悉,目前,中编办、人保部等相关部委正在抓紧制定《事业单位岗位绩效工资制度》和《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的意见》。这两份文件将成为下一步事业单位工资改革的指导性文件。“财政补贴”的事业单位获得的财政支持将会逐步减少,而“自收自支”的事业单位将被推向市场,不过它们将获得一定的“过渡期”。而“参公”和“全额拨款”类的事业单位,短期内相对较为“保险”。此外,一些事业单位将被重组或剥离。二、吉林省工资改革什么时候开始国企工资改革将在明年全面实施。6月11日获悉,近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联合召开贯彻落实《关于改革国有企业工资决定机制的意见》电视电话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副部长邱*平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抓紧制定配套政策,推进改革顺利进行,确保明年全面实施。强化督促指导,注意研究解决实施中遇到的
    2023-05-31
    95人看过
  • 吉林工伤认定的注意事项
    1、用人单位未按照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该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一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2、用人单位未在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的,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之前发生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3、未参加工伤保险的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的,由用人单位生产经营所在地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负责工伤认定。
    2023-05-30
    203人看过
  • 2022吉林市工伤工资待遇是什么?
    一、吉林市工伤工资待遇是什么?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一条规定:本条例所称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停工留薪期工资。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二、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九条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发给住院伙食
    2022-10-04
    140人看过
  •  如何在榆林市办理工伤认定?
    榆林市开发区劳动保障大厦(市伤残鉴定中心)负责对全市工伤职工和因病(非因工)职工进行劳动能力鉴定,以及提前退休劳动能力鉴定。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工伤鉴定需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并提供相关资料。榆林市开发区劳动保障大厦(市伤残鉴定中心)负责对全市工伤职工和因病(非因工)职工进行劳动能力鉴定,以及提前退休劳动能力鉴定。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工伤鉴定需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并提供相关资料。 【办理工伤认定的部门】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未在规定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因此,办理工伤认定的部门应该是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总之,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工伤职工或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
    2023-08-28
    469人看过
  • 吉林市1级工伤赔偿规定
    昌吉一级工伤赔偿标准包括: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X27个月;2、伤残津贴为本人工资的90%;3、其他费用,诸如治疗费、住院费、医药费、护理费、营养费、交通费以及伙食费等,则根据实际情况来确定。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三级工伤的,可以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原来的工作岗位,同时享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及伤残津贴的待遇。其中,如果职工经过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话,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具体按照昌吉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一定比例按月计发。需要注意,如果伤残津贴的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话,需要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1级工伤赔偿标准以及计算方法一级伤残待遇标准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1)一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7个月2.按月享受伤残津贴(按月支付)(1)一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90%(注: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
    2023-07-04
    486人看过
  • 吉林工伤认定申请审核说明
    1、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后,根据审核需要可以对事故伤害进行调查核实,用人单位、职工、工会组织、医疗机构以及有关部门有协助工伤调查和提供证据的义务。2、职业病诊断和诊断争议的鉴定,依照职业病防治法的有关规定执行。对依法取得的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不再进行调查核实。3、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认为是工伤,用人单位不认为是工伤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4、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六十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以及该职工所在单位。5、作出工伤认定决定需要以司法机关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结论为依据的,在司法机关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尚未作出结论期间,作出工伤认定决定的时限中止。6、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工作人员与工伤认定申请人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2023-05-10
    223人看过
  • 吉林省施工合同备案时间是什么时候?
    吉林省施工合同备案时间是订立合同后的7日内。根据《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投标管理办法》第四十七条规定: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订立书面合同后7日内,中标人应当将合同送工程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如不备案,虽合同仍然有效,但如发生纠纷,则增加所需承担的风险。一、建筑工程施工合同备案由哪个机构办理施工合同和监理合同备案已经取消。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修改《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的决定为贯彻落实国务院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要求,住房城乡建设部决定对《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作如下修改:1、删去第四十七条第一款中的“订立书面合同后7日内,中标人应当将合同送工程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
    2023-03-06
    229人看过
  • 昌吉市交通违章什么时候可以网上处理
    昌吉回族自治州交通违章什么时候处理?夏季:10:00-14:00;16:00-20:00(北京时间);冬天:10:00-13:30;15:30-19:30(北京时间)。简易程序电子监控违法行为每周六上午10点至下午14点处理。新疆昌吉昌吉市交通违章处理材料有哪些1、车辆行驶证原件或复印件;2、车辆驾驶人驾驶证原件;3、车辆驾驶人身份证原件;4、现金和银行卡。交通事故责任者对交通事故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承担赔偿责任的机动车驾驶员暂时无力赔偿的,由驾驶员所在单位或者机动车所有人负责垫付。但是,机动车驾驶员在执行职务中发生交通事故,驾驶员所在单位或者机动车的所有人在赔偿损失后,可以向驾驶员追偿部分或全部费用。《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八条当事人应当自收到罚款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对行人、乘车人和非机动车驾驶人的罚款,当事人无异议的,可以当场
    2023-08-05
    303人看过
  • 吉林找办理取保候审律师可以申请吗
    一、吉林找办理取保候审律师可以申请吗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中明确指出,如果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满足如下情况之一,那么国家司法机关如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以及公安机关有权对他们采取取保候审的强制性措施:首先是可能被判处管制、拘役甚至独立适用附加刑等较轻刑罚的人;其次是虽然可能面临有期徒刑以上的重型刑罚,但若采取取保候审则不会对社会产生重大危害的特定人群;此外,对于患有严重疾病、生活无法自理,或是正处于孕期或哺乳期的女性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只要采取取保候审措施也不会对社会造成危害的话,同样可以适用该条款;最后,当羁押期限即将届满,而案件仍未得到妥善处理时,为了保证诉讼程序的顺利进行,也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方式。因此,如果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符合上述任何一种情况,都可以向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公安机关提交取保候审的申请。同时,作为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的辩护律师,有权利代表当事人提出取保候
    2024-07-20
    363人看过
换一批
#医疗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医疗机构,是指依法定程序设立的从事疾病诊断、治疗活动的卫生机构的总称。 医疗机构免责的条件主要有患者在诊疗活动中,患者或者其近亲属不配合医疗机构进行符合诊疗规范的诊疗;医务人员在抢救生命垂危的患者等紧急情况下已经尽到合理诊疗义务;限于当时的... 更多>

    #医疗机构
    相关咨询
    • 吉林省工伤认定时间安排
      陕西在线咨询 2022-07-25
      关于吉林工伤认定期限规定是什么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 吉林市2020年取保候审时间怎么办理?
      江西在线咨询 2022-09-06
      办理流程:、被告人本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以及辩护人需要向公安、检察院、提出取保候审的申请。“法定代理人”就是指依法代理被代理人从事某种行为的人。根据第一百零六条的规定,法定代理人是指被代理人的父母、养父母、和负有保护责任的机关、团体的代表:“近亲属”则是指夫、妻、父、母、子、女、同胞兄弟姊妹。
    • 吉林市取保候审流程(及办理时限)
      江西在线咨询 2022-09-05
      取保候审办理流程: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本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以及辩护人需要向公安、检察院、法院提出取保候审的申请。“法定代理人”就是指依法代理被代理人从事某种行为的人。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六条的规定,法定代理人是指被代理人的父母、养父母、监护人和负有保护责任的机关、团体的代表:“近亲属”则是指夫、妻、父、母、子、女、同胞兄弟姊妹。
    • 吉林省工伤认定时限是多少
      安徽在线咨询 2023-06-03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工伤认定决定,并自工伤认定决定作出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将工伤认定决定通知书送达工伤职工(或其直系亲属)和该职工所在单位,并抄送工伤保险经办机构。
    • 工伤鉴定一年后, 什么时候可以做工伤认定, 工伤认定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03-29
      工作中受伤1年内,劳动者可以申请工伤认定。如果是用人单位申请应该是工伤后1个月内。 《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七条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