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征收中老百姓有哪些权利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7-31 16:53:37 420 人看过

(1)知情权:

被征收房屋权属调查结果;

确定评估机构;

补偿方案和修改意见;

房屋征收决定;

房屋补偿决定;

分户补偿情况;

审计结果;

(2)选择权:

选择评估机构的权利,协商选定、投票选定、随机选定;

货币补偿和产权调换选择;

(3)监督权:对征收补偿安置过程的监督;

(4)参与权:

对征收补偿方案提出意见;

对分户初步评估结果提出意见;

与征收人签订补偿安置协议的权利;

(5)救济权:

对评估结果可以申请复核和申请专家委员会鉴定;

对政府作出的征收决定可以提起复议或诉讼;

对政府作出的补偿决定可以提起复议或诉讼。

土地、房屋征收中老百姓如何向政府提意见?

通俗的讲,没人愿意听意见、建议、批评,都愿意听表扬。

对于处于弱势地位的老百姓而言,要想在征收中向强势的政府一方提意见,就得要有法律法规的相应规定、支持。

那么,具体到土地、房屋征收的整个过程之中,老百姓究竟可以如何向政府提意见呢本文,在明律师为大家总结这个问题……

撤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征收:针对征收补偿方案提意见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10条规定,市、县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对征收补偿方案进行论证并予以公布,征求公众意见。

征求意见期限不得少于30日。

征收补偿方案的拟定至少要符合3方面条件:其一,合法;其二,合理;其三,可行。

据此,在这个极为重要的环节上,政府是要公开向被征收人征求意见的。

第11条进一步规定,市、县人民政府应当将征求意见情况和根据公众意见修改的情况及时公布。

而对于旧城区改建的情形,多数被征收人有意见的,还应当组织召开听证会。

所谓“听证”,就是政府一方集中听取公众意见,就群众关心的问题进行集中回答、说明的会议。

在明律师曾在《征收维权,你申请听证了么》一文中对听证权利作了较为详细的论述,这里就不重复了。

需要指出的是,确需征收房屋的各项建设活动,应当符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和专项规划。

而制定上述规划,是应当广泛征求社会公众意见,进行科学论证的。

也就是说,事实上早在房屋征收决定下发之前,征收项目尚未启动之时,潜在的被征收人就已经有了对相关问题发表意见的权利。

只是实践中老百姓对此意识不强,大多错过了这些机会而已。

“维权时点前置”,这是现阶段征收维权中一个重要的理念性问题,即维权的开始要越早越好,越早越有利于被征收人获取公平、合理的补偿。

这是需要专业征收维权律师的长期进行引导、宣传、灌输的事情。

农村集体土地征收:报批前后至少两轮提意见机会

《国土资源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征地管理工作的通知》(十)规定,征地工作事关农民切身利益,征收农民土地要确保农民的知情权、参与权、申诉权和监督权。

市县国土资源部门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征地报批前认真履行程序,充分听取农民意见。

征地告知要切实落实到村组和农户,结合村务信息公开,采取广播、在村务公开栏和其他明显位置公告等方式,多形式、多途径告知征收土地方案……对于群众提出的合理要求,必须妥善予以解决。

根据目前的政策,听取意见等程序性事项存在“前认真后简化”的倾向,即到了征收土地公告及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时的听取意见程序有可能遭“简化”。

因此,广大农民要重视这轮征地报批前的提意见机会。

《征收土地公告办法》第9-10条规定,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者其他权利人对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有不同意见的,应当在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有关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

有关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应当研究这些不同意见,确需修改方案的,应当依照有关法规和批准的征收土地方案进行修改。

有关市、县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将补偿安置方案报批时,应当附具相关意见的采纳情况。

《国土资源部关于切实做好征地补偿安置工作的通知》中也有类似的规定。

对此,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青年律师陈丽芳表示,上述“提意见”的程序实际上就是征收维权的“进行时”,广大被征收人一定要引起重视而不是轻易忽视。

实践中,一些被征收人随意放弃自己的权利,待到征收补偿决定或责令交出土地决定下达时才火急火燎的去求助专业征收维权律师,这是完全不可取的。

试问,在上述“提意见”的环节时如果就能让专业征收维权律师介入,或者村民们团结起来选出“维权代表”形成合力向政府表达诉求,那么后续的许多纠纷、困扰是否就有得到减轻甚至免除的可能呢在明律师强调提意见的价值,就在于告诫广大被征收人,一定不要等到“火上房”了才想起找灭火器,而是要将灭火器提早准备好甚至提前将房子用水淋湿,让火烧不起来。

而从当前协商、调解解决征收领域纠纷、矛盾的大趋势上看,这样的“提意见”也是为政府、征收方所认可和欢迎的,和谐征收的双赢局面靠此有望得以逐步实现。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条,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对征收补偿方案进行论证并予以公布,征求公众意见。

第十五条,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对房屋征收范围内房屋的权属、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情况组织调查登记,调查结果应当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向被征收人公布。

《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根据经批准的征收土地方案,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征地补偿、安置方案;

在被征收土地所在地的乡(镇)、村予以公告,听取被征收土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的意见。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0月18日 15:36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房屋征收相关文章
  • 在房屋征收中被征收人有哪些权利
    一、在房屋征收中被征收人有哪些权利1.要求政府部门予以补偿安置的权利。2.房屋征收相关事项的知情权,具体包括征收范围、征收期限、补偿资金、价格评估及房屋征收方面的法律、政策等。3.选择房屋征收补偿安置方式的权利,被征收人有权选择适用房屋产权调换或货币补偿安置方式。4.因旧城区改造征收个人的住宅,被征收人有权选择在改建地段或者就近的地段进行产权置换。5.因无法与房屋征收部门达成补偿协议,作出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针对其征收补偿事宜作出的补偿决定的,被征收人有权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二、被征收人有什么义务1.征收范围确定后,不得对房屋进行新建、改建、扩建,不得改变房屋和土地的用途。2.在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人民政府给予补偿后,自觉履行补偿协议的内容,在补偿协议约定或补偿决定确定的拆迁期限内完成搬迁,配合房屋征收工作的进行。3.政府提供临时周转用房的,在过渡期满应当
    2023-06-02
    119人看过
  • 土地、房屋征收中老百姓如何向政府提意见?
    提意见,是最让中国人头疼的事情之一。通俗的讲,没人愿意听意见、建议、批评,都愿意听表扬。对于处于弱势地位的老百姓而言,要想在征收中向强势的政府一方提意见,就得要有法律法规的相应规定、支持。那么,具体到土地、房屋征收的整个过程之中,老百姓究竟可以如何向政府提意见呢?本文,在明律师为大家总结这个问题……撤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征收:针对征收补偿方案提意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10条规定,市、县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对征收补偿方案进行论证并予以公布,征求公众意见。征求意见期限不得少于30日。征收补偿方案的拟定至少要符合3方面条件:其一,合法;其二,合理;其三,可行。据此,在这个极为重要的环节上,政府是要公开向被征收人征求意见的。第11条进一步规定,市、县人民政府应当将征求意见情况和根据公众意见修改的情况及时公布。而对于旧城区改建的情形,多数被征收人有意见的,还应当组织召开听证会。所谓“听
    2023-04-18
    358人看过
  • 土地、房屋征收中老百姓如何向政府提意见?
    通俗的讲,没人愿意听意见、建议、批评,都愿意听表扬。对于处于弱势地位的老百姓而言,要想在征收中向强势的政府一方提意见,就得要有法律法规的相应规定、支持。那么,具体到土地、房屋征收的整个过程之中,老百姓究竟可以如何向政府提意见呢?本文,在明律师为大家总结这个问题……撤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征收:针对征收补偿方案提意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10条规定,市、县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对征收补偿方案进行论证并予以公布,征求公众意见。征求意见期限不得少于30日。征收补偿方案的拟定至少要符合3方面条件:其一,合法;其二,合理;其三,可行。据此,在这个极为重要的环节上,政府是要公开向被征收人征求意见的。第11条进一步规定,市、县人民政府应当将征求意见情况和根据公众意见修改的情况及时公布。而对于旧城区改建的情形,多数被征收人有意见的,还应当组织召开听证会。所谓“听证”,就是政府一方集中听取公众意见,
    2023-04-19
    485人看过
  • 征地拆迁中,如何维护老百姓的权利?
    (一)知情权国家法律、行政法规明确规定了老百姓在征地拆迁活动中的知情权。比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条明确规定: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对征收补偿方案进行论证并予以公布,征求公众意见。第十五条规定: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对房屋征收范围内房屋的权属、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情况组织调查登记,调查结果应当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向被征收人公布。(二)参与权征地拆迁活动不只是政府单方面的行为,因为它涉及到被征收人的重大利益,因此,被征收人的参与,也是保障公平合理补偿、安置的基本前提。《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也明确规定: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根据经批准的征收土地方案,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在被征收土地所在地的乡(镇)、村予以公告,听取被征收土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的意见。(三)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权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是老百姓手上两项兜底性的权利,当政府在征地
    2023-07-02
    358人看过
  • 在房屋征收过程中,被征收人有哪些权利参与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被拆迁人的参与权包括提供规划意见、提出征收补偿方案意见、参与听证等,《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条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制定征收与补偿方案,报市、县人民政府。市、县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对征收补偿方案进行论证、宣传,并征求社会意见。征求意见的期限不得少于三十日。第十一条市、县人民政府应当及时公布征求意见情况和根据民意修改情况。因旧城区改建需要征收房屋,多数被征收人认为征收补偿方案不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市、县人民政府应当组织由代表、公众代表参加的听证会,并根据听证会情况修改方案。第十九条被征收房屋的价值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同类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进行评估确定。对被征收房屋评估价值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鉴定专家委员会申
    2023-05-02
    427人看过
  • 在房屋征收过程中,被征收人有哪些权利参与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被拆迁人的参与权包括提供规划意见、提出征收补偿方案意见、参与听证等,《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条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制定征收与补偿方案,报市、县人民政府。市、县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对征收补偿方案进行论证、宣传,并征求社会意见。征求意见的期限不得少于三十日。第十一条市、县人民政府应当及时公布征求意见情况和根据民意修改情况。因旧城区改建需要征收房屋,多数被征收人认为征收补偿方案不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市、县人民政府应当组织由代表、公众代表参加的听证会,并根据听证会情况修改方案。第十九条被征收房屋的价值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同类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进行评估确定。对被征收房屋评估价值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鉴定专家委员会申
    2023-05-08
    283人看过
换一批
#土地征收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房屋征收是指房屋征收部门通常是政府城市建设部门在项目审批的基础上,对居民居住房屋的土地使用权进行有偿回收。房屋征收部门由市、县人民政府确定,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的房屋征收和补偿。房屋征收部门可以委托房屋征收实施单位承担房屋征收和补偿的具体工作... 更多>

    #房屋征收
    相关咨询
    • 房屋征收中老百姓有哪些权利
      广西在线咨询 2022-07-23
      房屋征收中老百姓的权利有:房屋所有权、土地使用权、预征知情权、调查结果确认权、申请预征听证权、参与报批权、批复结果知情权、拆迁补偿知情权、调查结果核准权、补偿方案听证权、要求公告权、拒绝补偿登记权、安置手续权、对补偿标准争议权、拒绝履行政令权、违法举报权等。
    • 在房屋征收中老百姓有哪些权利?
      重庆在线咨询 2022-11-20
      1、房屋征收中老百姓的权利有:房屋所有权、土地使用权、预征知情权、调查结果确认权、申请预征听证权、参与报批权、批复结果知情权、拆迁补偿知情权、调查结果核准权、补偿方案听证权、要求公告权、拒绝补偿登记权、安置手续权、对补偿标准争议权、拒绝履行政令权、违法举报权等。 2、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
    • 在房屋征收中老百姓有哪些权利
      海南在线咨询 2022-10-18
      房屋征收中老百姓的权利有:房屋所有权、土地使用权、预征知情权、调查结果确认权、申请预征听证权、参与报批权、批复结果知情权、拆迁补偿知情权、调查结果核准权、补偿方案听证权、要求公告权、拒绝补偿登记权、安置手续权、对补偿标准争议权、拒绝履行政令权、违法举报权等。
    • 房屋征收过程中老百姓有哪些权利?
      河北在线咨询 2022-11-15
      1、房屋征收中老百姓的权利有:房屋所有权、土地使用权、预征知情权、调查结果确认权、申请预征听证权、参与报批权、批复结果知情权、拆迁补偿知情权、调查结果核准权、补偿方案听证权、要求公告权、拒绝补偿登记权、安置手续权、对补偿标准争议权、拒绝履行政令权、违法举报权等。 2、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
    • 房屋征收过程中老百姓有哪些权利
      澳门在线咨询 2022-06-02
      房屋征收中老百姓的权利有:房屋所有权、土地使用权、预征知情权、调查结果确认权、申请预征听证权、参与报批权、批复结果知情权、拆迁补偿知情权、调查结果核准权、补偿方案听证权、要求公告权、拒绝补偿登记权、安置手续权、对补偿标准争议权、拒绝履行政令权、违法举报权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