绑架后主动放人是否犯罪中止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18 14:11:05 380 人看过

一、绑架后主动放人是否犯罪中止

绑架后绑架者主动放的,属于犯罪中止,对绑架者一般可以减轻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四条以勒索财物为目的绑架他人的,或者绑架他人作为人质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情节较轻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犯前款罪,杀害被绑架人的,或者故意伤害被绑架人,致人重伤、死亡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以勒索财物为目的偷盗婴幼儿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处罚。

二、绑架罪的行为方式有哪些

1、以勒索财物为目的,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劫持他人的行为;

现实中常见的犯罪形式多为犯罪分子绑架他人实施控制后,向其近亲属索要财物的行为。

2、基于财物以外其他目的,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绑架他人的行为。

如犯罪分子抢劫作案后,劫持人质,要求警方让其离开犯罪现场的行为。

3、以勒索财物为目的,偷盗婴幼儿的行为。

主观表现为故意绑架他人作人质,威胁、要挟达到犯罪目的,这种犯罪目的,即是指向勒索财物,也有政治目的、个人目的或恐怖活动等目的,而如果以财物为目的的,必须是勒索财物的行为,也即强行索要财物的行为。

其侵害的客体是复杂客体,即公民的人身权利和财产权利。

通过上述分析知道,依据《刑法》的规定,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是犯罪中止。

所以绑架后主动放人,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构成犯罪中止。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11日 11:45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犯罪中止相关文章
  • 绑架犯罪中止判几年,绑架罪属于继续犯还是状态犯
    一、绑架犯罪中止判几年绑架犯罪中止判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绑架罪犯罪中止一般都会减轻处罚的。犯罪中止具有以下特征:1.行为人主观上具有中止犯罪的决意。2.行为人客观上实施了中止犯罪的行为。3.犯罪中止必须发生在犯罪过程中,而不能发生在犯罪过程之外。4.犯罪中止必须是有效地停止了犯罪行为或者有效地避免了危害结果。二、绑架罪属于继续犯还是状态犯绑架罪是继续犯而不属于状态犯。继续犯也叫持续犯,是指作用于同一对象的一个犯罪行为从着手实行到行为终了犯罪行为与不法状态在一定时间内同时处于继续状态的犯罪。《刑法》第二百三十八条规定的非法拘禁罪,从行为人非法地把他人拘禁起来的时候开始,一直到恢复他人的人身自由的时候为止,这一非法拘禁的行为处于持续不断的状态。继续犯也叫持续犯,是指行为从着手实行到由于某种原因终止以前一直处于持续状态的犯罪。三、绑架罪可以判死刑吗绑架罪的犯罪分子,符合一定条件
    2023-06-20
    344人看过
  • 绑架罪有犯罪者是否会中止刑事责任
    有犯罪中止的情况。犯罪嫌疑人仅仅绑架了人质,尚未进一步实施勒索财物行为可以说行为人预定的犯罪过程并没有结束;犯罪嫌疑人主动停止犯罪,这种情况认为是犯罪中止,不仅符合中止的主观要求,而且也符合成立中止的时间要求。因此,犯罪嫌疑人在实施绑架行为以后,自动放弃继续勒索行为,结束控制被害人处于的不法状态,应当以中止犯论处。一、如何认定诈骗犯刑事犯罪中止从以下几个方面来认定:1、行为人主观上具有中止犯罪的决意。行为人在客观上能够继续犯罪和实现犯罪结果的情况下,自动作出的不继续犯罪或不追求犯罪结果的选择。首先,行为人明确认识到自己能够继续犯罪或实现犯罪结果;其次,中止行为的实施是行为人自动作出的选择;再次,中止犯罪的决意必须是完全的、无条件的、彻底的,不是部分的、有条件的或暂时的。中止犯罪的主观原因,有的是惧怕受到刑罚的惩罚;有的是由于他人的劝说而改变了原来的犯罪意图;有的是良心发现,幡然悔悟,改变了
    2023-03-31
    72人看过
  • 绑架途中送回人质是不是犯罪中止
    绑架途中送回人质不是犯罪中止。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是犯罪中止。而绑架罪,只要犯罪人实际控制了人质即成立犯罪既遂。一、犯罪预备,犯罪中止,犯罪未遂,犯罪既遂1.为了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是犯罪预备。2.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3.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是犯罪中止。4.已经实行终了或是已经造成某种危险状态、损害结果的,是犯罪既遂。二、有人来就没有偷东西是犯罪中止吗有人来就没有偷东西不一定是犯罪中止。犯罪中止存在两种情况:一是在犯罪预备阶段或者在实行行为还没有实行终了的情况下,自动放弃犯罪;二是在实行行为实行终了的情况下,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的发生。如果犯罪人没有彻底放弃犯罪就不算成立犯罪中止。三、犯罪中止的具体条件有哪些犯罪中止条件:(1)时间条件:中止行为发生在犯
    2023-02-21
    322人看过
  • 绑架犯罪预备时放弃可以认定为犯罪中止吗?
    可以认定为犯罪中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四条的规定,犯罪中止是指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的发生的行为。对于中止犯,没有造成损害的,应当免除处罚;造成损害的,应当减轻处罚。中止行为本身不是犯罪,而是刑法所鼓励的行为;犯罪中止形态则是犯罪的状态,应当负刑事责任。一、犯罪中止的特征(一)行为人主观上具有中止犯罪的决意。行为人在客观上能够继续犯罪和实现犯罪结果的情况下,自动作出的不继续犯罪或不追求犯罪结果的选择。首先,行为人明确认识到自己能够继续犯罪或实现犯罪结果;其次,中止行为的实施是行为人自动作出的选择;再次,中止犯罪的决意必须是完全的、无条件的、彻底的,不是部分的、有条件的或暂时的。中止犯罪的主观原因,有的是惧怕受到刑罚的惩罚;有的是由于他人的劝说而改变了原来的犯罪意图;有的是良心发现,幡然悔悟,改变了自己的犯罪意图;有的则出于对被害人的怜悯,转而防止
    2023-04-07
    292人看过
  • 是否有主犯和从犯在绑架罪中存在?
    在绑架案件中,如果是团伙作案的,主犯和从犯的区分标准是:应当根据各被告人在共同犯罪中所处的地位和所起的作用区分主、从犯,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是主犯;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是从犯。若他们的地位和作用一致或相当,则均认定为主犯。究竟怎么区分主犯和从犯呢一、组织、领导犯罪集团进行犯罪活动的或者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是主犯。有下列三种情况之一的犯罪分子,可认定为主犯:1、在犯罪集团中起组织、策划、指挥作用的犯罪分子。2、在聚众闹事中起组织、策划、指挥作用的犯罪分子。3、其他在共同犯罪活动中起主要作用的犯罪分子。这主要包括两种情况:一是在犯罪集团中虽然不是组织、领导者,但出谋划策,犯罪活动特别积极,罪恶严重或者对发生危害结果起重要作用的犯罪分子。二是在其他共同犯罪中起重要作用,直接造成严重的危害后果,或者情节特别严重的犯罪分子。二、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是从犯。它包
    2023-07-22
    120人看过
  • 犯罪案件中绑架罪有犯罪中止吗
    绑架罪存在着犯罪中止。犯罪中止可以分为预备中止、未实行终了的中止以及实行终了的中止。我国的刑法理论通说认为,绑架罪是行为犯,只要完成绑架行为即为既遂,勒索财物的目的或者其他目的,是量刑从重的情节。在完成绑架行为之前可以自动放弃犯罪或自动有效的防止犯罪结果发生。一、绑架罪的罪数形态问题从司法实践分析,绑架罪罪数形态的认定主要存在于以下二种情形:一是在绑架罪实施过程中又犯其他罪刑,二是实施组织罪行为过程中又犯绑架罪的。1、致人重伤或死亡的情形。犯罪分子在绑架行为实施过程中,除了非法劫持人质剥夺其人身自由权,有时还造成被害人重伤和死亡结果的发生。这种情况下,不应按数罪并罚来处理,行为人实施绑架致人重伤、死亡结果的发生有时并不是犯罪分子追求的结果,而是绑架行为的连带行为,这种严重的法律后果并非出于行为人主观上的两种的犯意,也非两个行为,刑法理论上称之为想象竞合犯,即行为人出于一个故意,实施一种行为
    2023-03-16
    458人看过
  • 犯罪中止后是否应该放过罪犯?
    中止犯无罪释放要根据具体情况而定:不造成损害的,无罪释放,造成损害的,应当减轻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规定,知道自己的行为会对社会造成危害,希望或者让这种结果发生,构成犯罪的是故意犯罪。故意犯罪应当承担刑事责任。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防止犯罪结果的,是犯罪中止。对中止犯,无损害的,免除处罚;造成损害的,减轻处罚。法律规定犯罪既遂以后还可以中止吗犯罪既遂不能成立中止。既遂是已经产生犯罪结果了,不可能中止了。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是犯罪中止。对于中止犯,没有造成损害的,应当免除处罚;造成损害的,应当减轻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四条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因而构成犯罪的,是故意犯罪。故意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四条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
    2023-07-07
    389人看过
  • 绑架罪实行行为终了后反悔能否成立犯罪中止
    我国的刑法理论通说认为,绑架罪是行为犯,只要完成绑架行为即为既遂,勒索财物的目的或者其他目的,对于本罪来说,是一种超过的主观要素。绑架罪既遂后不适用犯罪中止。《刑法》第二十四条【犯罪中止】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是犯罪中止。对于中止犯,没有造成损害的,应当免除处罚;造成损害的,应当减轻处罚。(一)我国刑法由总则和分则两部分构成。刑法总则规定刑法的任务、基本原则、适用范围、犯罪概念、刑事责任、刑罚种类、刑罚适用等问题,即关于犯罪、刑事责任与刑罚的一般规则和制度。刑法分则规定各种具体犯罪的罪名、罪状与法定刑,即规定犯罪、刑事责任与刑罚的特殊性问题。刑法总则与分则的关系是抽象与具体、一般与特殊、共性与个性的关系。总则统率分则,指导分则;分则是总则原理、原则的具体体现,分则不得与总则相抵触。刑法总则是刑法分则扩张事由。为分则提供一些普遍性的规定。总则指导分则,分
    2023-06-03
    291人看过
  • 绑架罪中止是否可以减轻处罚
    绑架罪犯罪中止一般都会减轻处罚的,《刑法》第24条第2款规定:“对于中止犯,没有造成损害的,应当免除处罚;造成损害的,应当减轻处罚。”犯罪中止具有以下特征:(一)行为人主观上具有中止犯罪的决意。(二)行为人客观上实施了中止犯罪的行为。(三)犯罪中止必须发生在犯罪过程中,而不能发生在犯罪过程之外。(四)犯罪中止必须是有效地停止了犯罪行为或者有效地避免了危害结果。关于绑架罪中止的一点思考对于绑架人质后而尚未开始勒索财物行为,并且未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人就主动释放被绑架人的,是否构成绑架罪的中止?根据我国目前的通说认为,绑架罪侵害的主要客体是公民的人身权利,绑架行为一旦完成,绑架罪就构成既遂,犯罪既遂后就不可能再存在犯罪中止。我们认为这种观点值得商榷,从犯罪中止的构成,这种行为的社会危害性,罪刑相当的处罚原则,刑罚功能和刑事政策等方面综合考虑,可以成立犯罪中止,作为法定的减轻处罚情节。首先,这种
    2023-08-06
    303人看过
  • 绑架罪主犯该怎么处罚,如何处理绑架犯罪主犯
    一、绑架罪主犯该怎么处罚《刑法》第二百三十九条规定,以勒索财物为目的绑架他人的,或者绑架他人作为人质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致使被绑架人死亡或者杀害被绑架人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以勒索财物为目的偷盗婴幼儿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不过在司法实践中,行为人具有下列情形的,可以从轻处罚:1、绑架后未勒索财物而主动放人的。绑架罪系行为犯,绑架后并未勒索财物而主动放人的也成立绑架罪既遂。但行为人绑架他人后出于悔悟或慑于法律威严等原因,未勒赎而主动放人的,社会危害性和人身危险性较小。若对此种危害性较小的行为也一律处以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刑罚,罪刑明显不相适应,故可将其归入情节较轻的情形之一。2、因合法要求、利益得不到满足、保护而实施绑架人质的过激行为构成犯罪的。例如在城市拆迁过程中合法权益被侵害、农民工为追讨欠薪等情形下,为引起社会、政府关注和重视而绑架人质的。3、
    2023-04-28
    470人看过
  • 犯罪中止绑架符合该情形吗
    绑架罪存在着犯罪中止。犯罪中止可以分为预备中止、未实行终了的中止以及实行终了的中止。我国的刑法理论通说认为,绑架罪是行为犯,只要完成绑架行为即为既遂,勒索财物的目的或者其他目的,是量刑从重的情节。在完成绑架行为之前可以自动放弃犯罪或自动有效的防止犯罪结果发生。刑法第24条第1款规定:“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是犯罪中止。”一、绑架罪的刑事责任是什么依照刑法第二百三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犯本罪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较轻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犯前款罪,杀害被绑架人的,或者故意伤害被绑架人,致人重伤、死亡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以勒索财物为目的偷盗婴幼儿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处罚。司法机关在适用本条规定处罚时,应当注意以下几个问题:1、“致使被绑架人死亡”,是指由于在绑架过程中对被绑架人使用
    2023-02-27
    97人看过
  • 绑架后把人又放了犯法吗
    犯法。将人置于自己的控制之下即可构成犯罪既遂。事后放人的,只能认定是悔罪表现,而不是认定为犯罪中止。一、犯罪后滞留现场”是否视为自动投案行为“犯罪后滞留现场”,抓捕时无拒捕行为,供认犯罪事实的,视为自动投案行为。自首是指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或者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的其他罪行的行为。投案方式:主动将自己置于司法机关控制之下,就属于自动投案。作案后在原地滞留,属于自动投案的情形如下:一、犯罪后主动报案,虽未表明自己是作案人,但没有逃离现场,在司法机关询问时交代自己的罪行的,视为自动投案。二、明知他人报案而在现场等待,抓捕时无拒捕行为,供认犯罪事实的,视为自动投案。二、犯罪既遂后还能中止犯罪吗?法条中并未规定犯罪既遂后不能构成犯罪中止,而且只要做到“自动放弃犯罪”和“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中任意一项,即可构成犯
    2023-03-24
    429人看过
  • 哪些情况下属于绑架犯罪中止
    犯罪中止的规定,即是“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的发生”。“在犯罪过程中”应是指从犯罪预备、实施犯罪、以及犯罪行为实施终了而犯罪结果尚未发生的过程中。犯罪嫌疑人仅仅绑架了人质,尚未进一步实施勒索财物行为可以说行为人预定的犯罪过程并没有结束,犯罪嫌疑人主动停止犯罪,这种情况认为是犯罪中止,不仅符合中止的主观要求,而且也符合成立中止的时间要求。因此,犯罪嫌疑人在实施绑架行为以后,自动放弃继续勒索行为,结束控制被害人处于的不法状态,应当以中止犯论处。一、绑架罪的量刑标准依照刑法第二百三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犯本罪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较轻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犯前款罪,致使被绑架人死亡或者杀害被绑架人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以勒索财物为目的偷盗婴幼儿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处罚。对于“致使被绑架人死亡或者杀害被绑架
    2023-03-20
    418人看过
  • 绑架后中止可以认定为犯罪未遂吗
    绑架行为一旦实施完成就不可能构成中止,也属于犯了绑架罪。绑架后中止是怎么认定的?犯罪中止是指犯罪分子在实施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的发生的行为。所以,绑架后中止有两种认定。1、在绑架阶段或者在实行绑架行为还没有实行终了的情况下,自动放弃绑架行为;2、在实行绑架行为实行终了的情况下,主动停止,不再勒索财物了。绑架罪是否存在犯罪中止和犯罪未遂?对于绑架罪是否存在犯罪中止和犯罪未遂的问题,刑法学界的一般通说认为,绑架犯罪是行为犯,一经实施即构成既遂,不存在中止和未遂现象。但也有学者主张,在绑架犯罪中存在中止。在犯罪过程中自动释放被害人的,应认定犯罪中止。若不认定犯罪中止,不仅不合情理,也与刑法鼓励犯罪分子自动放弃本可以继续实施的犯罪的精神相悖。笔者同意后一种观点,而且还认为绑架罪也存在犯罪未遂。绑架犯罪有行为犯的特征,但也有继续犯的特点。绑架行为完成以后,勒索财物或其他
    2023-06-03
    378人看过
换一批
#刑罚量刑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犯罪中止构成犯罪,对于中止犯,没有造成损害的,应当免除处罚;造成损害的,应当减轻处罚。 犯罪中止是指: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 更多>

    #犯罪中止
    相关咨询
    • 绑架罪事后放弃的咋办,绑架罪犯罪构成能否有犯罪中止?
      重庆在线咨询 2022-07-31
      一种意见认为,绑架罪以行为人是否将被害人劫持并实际控制为标准,即行为人只要实施了绑架他人的行为,就构成绑架罪的既遂。将人质事后送回只能认定犯罪嫌疑人有悔罪表现。另一种意见认为,绑架罪是一种持续性犯罪,只要在犯罪过程中自动中止犯罪,就应适用犯罪中止
    • 是否放弃实施绑架犯罪中止量刑是怎么的
      贵州在线咨询 2022-12-15
      我国刑法第239条规定:“以勒索财物为目的绑架他人的,或者绑架他人作为人质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较轻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致使被绑架人死亡或者杀害被绑架人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以勒索财物为目的偷盗婴幼儿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 绑架他人后放弃继续犯罪的行为是否构成绑架罪
      青海在线咨询 2023-10-24
      犯罪分子绑架人质的行为一经完成,就构成犯罪既遂,之后主动放弃继续犯罪并释放人质的行为,属于犯罪既遂后的补救措施,不影响绑架罪既遂的认定。
    • 绑架后放人成立犯罪中止,法律上有哪些规定
      台湾在线咨询 2023-08-12
      绑架后放人的行为是不成立犯罪中止的。由于绑架罪属于行为犯,只要行为人实施了以勒索财物为目的绑架他人的或者绑架他人作为人质的行为即构成既遂,绑架后主动放走人质的行为只能作为量刑情节,不影响绑架罪的定罪,也不成立犯罪中止。
    • 绑架罪会中止犯罪么
      香港在线咨询 2023-06-10
      绑架罪有犯罪中止。 犯罪中止可以分为预备中止、未实行终了的中止以及实行终了的中止。我国的刑法理论通说认为,绑架罪是行为犯,只要完成绑架行为即为既遂,勒索财物的目的或者其他目的,是量刑从重的情节。在完成绑架行为之前可以自动放弃犯罪或自动有效的防止犯罪结果发生。